1亞伯蘭帶着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
2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
3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
4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的名。
5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
6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
7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
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
9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10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
11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
12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
13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14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15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16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17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18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裏居住,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創世記 第13章
【第1節】亞伯蘭出了埃及——往南地去——很可能指的是迦南的南地,因為經文說他離開埃及時是從南地來的(創13:3),而應許之地的南部位於埃及的東北方。
【第2節】亞伯蘭的金、銀、牲畜甚多——這些族長時代的財產不僅包括牲畜,也包括金銀;在所有這些方面,亞伯蘭都是**כָּבֵד מְאֹד**(cabed meod,極其富有)。約瑟夫說,這部分財產是透過教導埃及人技藝和科學而獲得的。上帝如此成就了祂對亞伯蘭的應許,藉著保護他並賜予他豐厚的物質祝福,這些祝福對他而言是屬靈事物的記號和憑據。
【第3節】伯特利——參見創世記第8章。
【第6節】他們的財物甚多——隨著他們家族的增長,他們的牲畜也必須隨之增長,因為他們的衣食飲水都來自這些牲畜。許多牲畜也被獻給上帝為祭。他們不能同居——1. 因為他們的牲畜甚多。2. 因為迦南人和比利洗人已經佔據了那地相當一部分。3. 因為亞伯蘭和羅得的牧人之間似乎存在嫉妒。為了避免他們之間可能最終擾亂兩個家庭和睦的爭執,分離是必要的。
【第7節】那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也就是說,當亞伯蘭和羅得前來在那地搭帳篷時,他們已經在那裡了。參見創12:6的注釋。
【第8節】我們原是骨肉——我們是同一家族的人,以同樣的方式敬拜同一位上帝,擁有同樣的應許,並期盼同樣的結局。那麼,為何要有爭執呢?如果從我們目前的處境來看,爭執似乎不可避免,那麼就讓這種處境立刻改變吧,因為任何世俗的利益都無法彌補失去和睦的損失。
【第9節】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作為家族的族長或首領,亞伯蘭本可以憑著既定的權利,先選擇自己的份,再為羅得指定他的份;但他一心求和,對他的侄兒懷有純粹的父愛,所以他允許羅得先作選擇。
【第10節】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又像埃及地,直到瑣珥——這節經文有些晦澀,侯比根(Houbigant)透過以下譯文消除了這種晦澀:「**Ea autem, priusquam Sodomam Gornorrhamque Do minus delerit, erat, qua itur Segor, tota irrigua, quasi hortus Domini, et quasi terra Aegypti.**」(然而,在耶和華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之前,那地直到瑣珥,都完全被灌溉,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又像埃及地。)正如伊甸園被四條鄰近的河流灌溉,正如埃及每年因尼羅河氾濫而得到灌溉;約旦平原以及通往瑣珥的所有土地,也因約旦河的氾濫而得到良好的灌溉和肥沃。
【第11節】羅得選擇了約旦河的全平原——一點點禮貌或教養在人生事務中至關重要。羅得要麼沒有,要麼沒有從中受益。他當然應該把選擇權留給族長,並應當聽從他的建議;但他卻獨行其是,只憑自己的判斷,只憑眼見:他看見約旦河全平原,那裡水源充足等等;於是他就選擇了那地,卻沒有考慮到居民的品格,也沒有考慮到那地在屬靈方面可能帶給他的優勢或劣勢。正如我們在後續將看到的,這個選擇幾乎毀了他的身體、靈魂和家庭。
【第13節】所多瑪人罪大惡極——**רָעִים**(raim),源自**רַע**(ra),意為「破碎、毀滅、苦害」;指那些破壞既定秩序、毀壞並混淆是非界限、以及苦害和折磨自己與他人的人。而罪人,**חַטָּאִים**(chattaim),源自**חָטָא**(chata),意為「射不中目標、走錯路、失敗」;這與希臘文的**ἁμαρτάνω**(hamartano)相同,後者由否定詞**α**和「擊中目標」的**μάρπτω**組成;因此,罪人就是一個不斷追求幸福卻始終射不中目標的人;因為他內心邪惡——從根本上說就是邪惡的,每一種情感和激情都敗壞失序,他在世俗的榮譽、財富和感官享樂中尋求幸福,而這些的結局卻是失望、苦惱、煩躁和毀滅。這就是羅得在他所選擇的肥沃之地必須與之為伍的同伴。然而,這不過是罪人的普遍特徵;但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他們不是普通的罪人;他們在不義上超越眾人,很快就填滿了他們的罪惡之量。參見創世記第19章。
【第14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很可能立約的天使在光天化日之下向亞伯蘭顯現,使他能清楚地看到這片美地的長度和寬度。創15:5所作的啟示顯然是在夜間發出的;因為那時他被召去數點星星,這只有在夜間才能看見:這裡他被召去數點地上的塵土(創13:16),這只有在白天才能看見。
【第15節】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這地賜給亞伯蘭,是為了讓它能按血統和法律傳給他的後裔;雖然亞伯蘭本人不能說他擁有這地(徒7:5),但這是上帝為他的後裔賜給他的禮物;這一直是上帝的旨意,不是讓亞伯蘭本人擁有它,而是讓他的後裔擁有它,直到基督道成肉身顯現。這主要是「直到永遠」**עַד עוֹלָם**(ad olam)這些詞所要表達的意思,即直到現今時代的結束和新時代的開始。**עוֹלָם**(olam)的意思要麼是永恆,這意味著所有時間或持續時間的終結,如同由天體光體所測量的時間;要麼是一個隱藏的、未知的時期,其中包含一個特定時代、恩典之約等的完成或最終終結;因此,前者是其本義,後者是其引申義。參見創17:7的注釋。參見創21:33的注釋。
【第18節】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他繼續旅行並在不同地方搭帳篷,直到最後他在幔利平原,或幔利橡樹旁搭帳篷(參見創12:6),這地方在希伯崙;也就是說,幔利所在的地區被稱為希伯崙。幔利是一位當時活著的亞摩利人,亞伯蘭與他立了約(創14:13);那棵橡樹可能以他的名字命名,因為他是那塊地的擁有者。希伯崙被稱為基列亞巴(創23:2);但很可能希伯崙是它的原始名稱,而之所以有上述稱謂,是因為它是四位巨人或強大亞衲族人的居所,因為基列亞巴字面意思是「四城」;參見創23:2的注釋。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他在上面獻祭,正如**מִזְבֵּחַ**(mizbach),源自**זָבַח**(zabach,宰殺)這個詞所暗示的。在許多人看來,亞伯蘭家族財富的增長必然是他們幸福的源泉。如果世俗的財產能帶來幸福,那麼必須承認他們現在手中擁有相當多的幸福。但幸福必須根植於心靈,並像心靈一樣具有屬靈的性質;因此,世俗的財物無法給予幸福;它們不僅不能產生或獲得幸福,反而總是滋生憂慮和焦慮,並常常引發爭執和紛爭。這個可愛家庭的和睦幾乎因其龐大的財產而被破壞。為了避免最嚴重的誤解,亞伯蘭和他的侄兒被迫分開。擁有許多的人通常希望擁有更多,因為眼目永不滿足。羅得為了更好地安置他的羊群和家人,選擇了那地最肥沃的地區,甚至為了世俗的利益而犧牲了敬意和孝心;但結果證明,一個美好的世俗前景可能並非最有利的,即使對我們的世俗事務而言也是如此。亞伯蘭在相對貧瘠的土地上大大興旺,而羅得卻在那塊在他看來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如同第二個樂園的土地上,失去了所有財產,甚至幾乎失去了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富饒肥沃的國家通常有奢侈、柔弱和放蕩的居民;此處亦然。所多瑪的居民是罪人,且罪大惡極,他們的放蕩是奢侈所產生的那種;他們無所顧忌地吃喝,無恥地行事。然而,羅得藉著上帝的憐憫,得以免受這種傳染:他持守了他的信仰;這支撐了他的靈魂並拯救了他的生命,儘管他的財物和妻子都滅亡了。讓我們從中學習,要警惕自己的意志和願望;要不信任那些誘人的前景,並尋求和確保一份屬天的產業。「人所需甚少;且那甚少亦不長久。」一個人的生命——其舒適和幸福——並不在於他所擁有的事物之多寡。「一間房子,一天的食物,一套衣服,」阿拉伯諺語說,「對你來說就足夠了;如果你在中午之前死去,你還多了一半。」亞伯蘭無論定居何處都築壇的榜樣,值得我們認真思考;他知道盡職的道路就是安全的道路,而且,如果他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認定上帝,他就可以期望上帝引導他的一切腳步:他感受到自己對上帝的依賴,他透過一位中保呼求上帝,並憑著對即將來臨的救主的信心獻上祭物;他在這項工作中找到了福氣——這不是一項空洞的服事;他歡喜看見基督的日子——他看見了就歡喜。參見創12:8的注釋。讀者,你的家中是否有上帝的祭壇?你是否向祂獻祭?你是否每天憑著信心,為你和你家人的靈魂獻上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基督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這不僅從道成肉身開始是真實的,而且從創世之初就是真實的。對此,還可以加上另一個同樣令人安慰的真理:「凡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