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
2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上帝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
10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11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
12上帝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13上帝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
14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地造,裏外抹上松香。
15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
16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
17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18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
19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
20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
21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牠們的食物。」
22挪亞就這樣行。凡上帝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導言】
起初,真宗教在神的兒女中得以保存,但他們卻與不敬虔的婦女通婚,敗壞了信仰(創6:1-2)。神對這些結合及其後果感到不悅,於是將舊世界的存續時間限制為一百二十年(創6:3)。這些不當結合的後代被稱為巨人(創6:4)。經文對世界的墮落作了令人痛心的描述(創6:5-6)。神威脅要毀滅一切有生命的受造物(創6:7)。挪亞和他的家人在神眼前蒙恩(創6:8)。挪亞的品格和家系(創6:9-10)。進一步描述人類的敗壞(創6:11-12)。挪亞被預先告知人類即將面臨的毀滅(創6:13);並奉命建造方舟,以保全自己和家人,方舟的形狀和尺寸都詳細描述(創6:14-16)。洪水被預告(創6:17)。神恩典的聖約將在祂與挪亞一家之間建立(創6:18)。所有不能在水中生存的各類動物,一公一母,都要被帶入方舟(創6:19-20)。挪亞奉命為牠們預備食物(創6:21);他忠實地遵行了所有這些指示(創6:22)。
當人開始在地上增多——並非此時人類才開始增多,而是受默示的作者現在談論一個早已發生的事實。由於這裡將「人」與被稱為「神的兒子」的群體區分開來,一般認為是指該隱的後裔和塞特的後裔。前者是單純的「人」,是墮落本性所能產生的,是墮落之父的墮落後代,受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所支配。後者是「神的兒子」,並非某些人所夢想的天使,而是按照我們主耶穌的教導,**重生**、從上而生的人(約3:3, 5, 6等),藉著聖靈的影響成為神的兒女(加5:6)。前者是真宗教的**背道**者,後者則是真宗教得以保存和培育的群體。沃爾博士(Dr. Wall)認為本章前幾節應當這樣釋義:「當人開始在地上增多時,那些顯赫之人隨意娶了所有美麗的貧窮婦女為妻。那時地上有暴君;在洪水前時代之後,強大之人也與地位較低的婦女有不法關係,而這種非法結合所生的孩子,就是古代著名的英雄,異教徒將他們奉為神明。」
【第3節】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唯有藉著神的靈的影響,肉體的心思才能被制服和毀滅;但那些故意抗拒和使聖靈擔憂的人,若不**悔改**歸向神,最終必被任憑在自己內心的剛硬和盲目中。神喜悅憐憫,因此賜下恩典的警告。即使在當時,大地已熟透可毀滅;但神應許給他們一百二十年的寬限期:若他們在此期間**悔改**,就蒙福;若不,他們將被洪水毀滅。參閱創6:5的注釋。
【第4節】那時候有巨人在地上——**נפלים**(nephilim),源自**נפל**(naphal),意為「他跌倒」。指那些**背道**或從真宗教中墮落的人。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翻譯為**γιγαντες**(gigantes),字面意思是「土生土長者」,我們沿用此譯法稱之為「巨人」,卻未顧及該詞的本義,我們通常認為它指身材巨大的人。但這個詞若理解得當,則能非常恰當地區分「人的兒子」和「神的兒子」;前者是**nephilim**,是墮落的土生土長之人,擁有動物性和魔鬼般的心思。後者是「神的兒子」,是從上而生的人;是天國的兒女,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女。由此我們可以推斷,罪人和聖徒的不同稱謂可能源於此;前者被稱為**γιγαντες**(土生土長者),後者被稱為**ἁγιοι**(hagioi),即「聖徒」,意指不屬世或與世俗分離的人。他們成了有大能的人——有名的人——**גברים**(gibborim),我們譯為「有大能的人」,其本義是「征服者、英雄」,源自**גבר**(gabar),意為「他得勝、他勝利」。而**אנשי השם**(anshey hashshem),「有名的人」,七十士譯本譯為**ανθρωποι ονομαστοι**(anthrōpoi onomastoi);與我們譯為「有名的人」相同,意指「聲名顯赫者」(renominati),如該詞所暗示的,有兩個名字,一個是從父親那裡繼承的,另一個是通過他們大膽的功績和事業所獲得的。這裡有必要指出,我們的譯者將七個不同的希伯來詞翻譯為一個詞「巨人」,即**nephilim**、**gibborim**、**enachim**、**rephaim**、**emim**和**zamzummim**;這些稱謂可能泛指那些擁有卓越知識、虔誠、勇氣、邪惡等特質的人,而非通常所猜測的身材巨大之人。
【第5節】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對洪水前世界居民的描述是何等可怕!
1. 他們是「肉體」(創6:3),完全沉溺於感官,心靈的慾望被肉體的慾望淹沒和吞噬,他們的靈魂不再辨識其崇高的命運,而是終日思想屬世之事,以致他們變得感官化、獸性化,成了「肉體」;他們**道成肉身**般地生活,卻不將神存留在他們的知識中,他們活著,只為今生尋求自己的份。
2. 他們處於邪惡的狀態。內在一切都敗壞,外在一切都不義;宗教的知識和實踐都不復存在。虔誠已逝,一切純正的言語形式都已消失。
3. 這邪惡是「大的」——**רבה**(rabbah),「增多」;它不斷地增長,倍增,以致全地在神面前都敗壞了,地上滿了強暴(創6:11);下層階級普遍放蕩,上層階級則普遍殘酷和壓迫。
4. 他們心裡所思想的,盡都是惡——每一個意念的最初胚胎,每一個思想的虛構,構成知覺、概念和思想的材料,盡都是惡;產生它們的源頭,連同每一個思想、目的、願望、慾望和動機,都已無可救藥地被毒害。
5. 這些都是惡,沒有任何善的摻雜——與他們相爭的神的靈不斷被抗拒,以致邪惡完全掌權。
6. 他們終日都是惡——沒有善的間隔,沒有片刻的嚴肅反思,沒有聖潔的目的,沒有公義的行為。這是一幅多麼完整的墮落靈魂的圖畫!只有那位鑒察人心、試驗人靈的神,才能描繪出這樣的圖畫。
7. 更甚者,神將自己描繪為因造了他們而**後悔**,並因他們的罪孽而心中憂傷!如果這些不是自願的過犯,不是他們本可避免的罪行,如果他們沒有使神的靈擔憂和熄滅,神怎會以這種方式談論他們呢?
8. 最聖潔、最慈悲的神如此憤怒,以致祂決意毀滅祂手所造的:耶和華說,我要將我所造的人從地上除滅(創6:7)。這邪惡必須是何等巨大,這些過犯必須是何等惹人發怒,竟迫使最慈悲的神,為了維護祂自己的榮耀,作出這個可怕的決定!愚昧人嘲笑罪,但除了愚昧人,沒有人會這樣做。
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為何?因為他:
1. 是個義人,**איש צדיק**(ish tsaddik),一個對所有人都盡其本分的人;因為這是這個希伯來詞的理想含義。
2. 在他那個世代是個完全人——他在所有事上都是一個始終如一的人,在原則和實踐上從不偏離真理。
3. 他與神同行——他不僅行為公義,而且虔誠,並與神有持續的**交通**。這裡使用的詞與以諾的情況相同。參閱創5:22。
地在神面前敗壞——參閱創6:5的注釋。
【第13節】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不僅人類要被毀滅,所有陸地動物,即那些不能在水中生存的動物,也要被毀滅。當整個地表被淹沒時,這些動物必然會被毀滅。但毀滅「地」可能意味著改變其構成。伍德沃德博士(Dr. Woodward)在他的《地球自然史》中,極力證明整個陸地物質與水混合,之後其組成的不同材料根據各自的比重沉積成層。然而,這個理論受到其他人的質疑。
【第14節】你要為自己造一隻方舟——**תבת**(tebath),這個詞只用來指這艘船,以及摩西被保存的那個箱子(出2:3, 5)。它不過是我們「船隻」這個詞的普遍含義——一個中空的容器,能夠容納人、貨物等,沒有特別指明形狀或形式。歌斐木——有些人認為是指香柏木;另一些人認為是柏木。波查特(Bochart)認為這很有可能:1. 從稱謂來看,他認為希臘詞**κυπαρισσος**(kyparissos,柏木)是從希伯來詞**גפר**(gopher)演變而來;因為去掉詞尾**ισσος**,那麼**gopher**和**κυπαρ**就會非常相似。2. 因為柏木不易腐爛,也不易受蟲害。3. 柏木在古代常用於造船。4. 這種木材在亞述地區很豐富,挪亞很可能在那裡建造方舟。儘管如此,這個詞的含義仍有疑問,在聖經中其他地方並未出現。七十士譯本將此處譯為**εκ ξυλων τετραγωνων**(ek xylōn tetragōnōn),「用方形木材」;拉丁通行本譯為**de lignis laevigatis**(de lignis laevigatis),「用刨光的木材」;因此顯然這些譯者不知道原文指的是哪種木材。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對此段經文輕率處理,將其譯為「柳條編織物」,彷彿方舟是一個大籃子!兩個他爾根都譯為「香柏木」;波斯譯本譯為「松木」或「杉木」。
【第15節】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如果一肘(從肘部到中指尖的長度)算作十八英寸,那麼方舟的長度將是四百五十英尺,寬度七十五英尺,高度四十五英尺。但格雷夫斯先生(Mr. Greaves)已經證明,古代的一肘長度超過十八英寸。他曾遊歷希臘、巴勒斯坦和埃及,以確定古代的重量、貨幣和度量衡。他測量了埃及的金字塔,並比較了希羅多德、斯特拉波等對其尺寸的記載,發現一肘的長度是二十一英寸又八百八十八千分之八百八十八,或接近二十二英寸。因此,一肘的立方體顯然是一萬零四百八十六立方英寸。由此可見,方舟三百肘的長度是五百四十七英尺;五十肘的寬度是九十一英尺二英寸;三十肘的高度是五十四英尺八英寸。當這些尺寸被檢視時,會發現方舟是一個容量綽綽有餘的船隻,足以容納所有據說在其中的人與動物,以及足夠十二個月以上的食物。阿布斯諾特博士(Dr. Arbuthnot)計算這艘船的載重為八萬一千零六十二噸。由於許多人認為方舟的容量對於其中所容納的物品來說太小,因此有必要徹底檢視這個問題,以便消除所有困難。方舟中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之外,還有一對所有不潔淨的動物,以及七對所有潔淨的動物,並為所有動物預備了足夠十二個月的食物。乍看之下,動物的數量可能顯得如此龐大,以至於除了森林之外,沒有任何空間足以容納牠們。然而,如果我們進行計算,不同屬或種類的動物數量將遠比一般想像的要少。問題是,在這個記載中,是否只應包括需要帶入方舟的不同屬的動物。博物學家將整個動物學系統分為綱和目,其中包含屬和種。有六個綱如此命名:1. 哺乳綱;2. 鳥綱;3. 兩棲綱;4. 魚綱;5. 昆蟲綱;6. 蠕蟲綱。對於後三者,即魚類、昆蟲和蠕蟲,這個問題關係不大。第一綱,哺乳綱,或有乳腺的動物,包含七個目,如果我們排除第七目鯨類(即所有鯨魚類),則只有四十三個屬,而鯨類顯然不需要納入此計算。排除鯨類後,此綱的不同物種數量為五百四十三種。第二綱,鳥綱,包含六個目,如果我們排除第三目雁形目,或蹼足鳥類,所有這些鳥類都能很好地在水中生活,則只有七十四個屬。排除雁形目後,此綱的不同物種數量為兩千三百七十二種。第三綱,兩棲綱,只包含兩個目,爬行動物和蛇類;這些包括十個屬和三百六十六個物種,但其中許多爬行動物可以在水中生活,例如烏龜、青蛙等。前者有三十三種,後者有十七種,排除這些後,數量減少到三百一十六種。所有這些在方舟中只會佔用很少的空間,因為船艙中一小部分泥土等就足以容納牠們。威爾金斯主教(Bishop Wilkins)對此主題進行了大量且一貫準確的寫作,他認為四足動物不超過一百種,不能在水中生活的鳥類不超過兩百種。他指出,只有七十二種四足動物需要在方舟中佔據一席之地,他將鳥類分為九個類別,總共包括一百九十五種,其中所有蹼足動物都應扣除,因為牠們可以在水中生活。他計算所有肉食動物的體積和食物量相當於二十七隻狼;其餘所有動物相當於一百八十頭牛。對於前者,他允許每年消耗一千八百二十五隻羊;對於後者,消耗十萬九千五百立方肘的乾草:這些動物和牠們的食物將很容易容納在頭兩層中,還有很多空間;至於第三層,沒有人會懷疑它足以容納鳥類,以及挪亞和他的家人。他判斷每天一隻羊足以供六隻狼食用;而一立方肘的乾草,如我們草堆中通常壓實的,重四十一磅,足以供一頭牛一天食用。當這些動物及其一年所需的食物量與方舟的容量進行比較時,我們將會與這位博學的主教得出結論:「兩者相比,要為方舟的容量分配足夠數量和體積的必需品,比為已知在其中的各種動物及其食物找到足夠的空間更困難。」他將此歸因於我們動物名單的不完善,特別是地球上未知地區的動物;並補充說:「當今最熟練的數學家」(他是歐洲頂尖的數學家之一)「也無法設計出比這裡所做的更適合此目的的船隻比例」;他總結道:「方舟的容量,曾被用作反對聖經的論據,應被視為其神聖權威的確證;因為在那些較為粗糙的時代,人們在藝術和哲學方面較不精通,比現在更容易受到普遍偏見的影響,所以如果這是一個人類的發明,它將會根據對事物模糊和籠統的看法所產生的狂野想像來設計,要麼太大,要麼太小。」參閱威爾金斯主教的《哲學品格與語言論文》。
【第16節】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這究竟是什麼,無法絕對確定。原文**צהר**(tsohar)意為「清晰」或「明亮」;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επωυναγων**(epōunagōn),「收集,你要造方舟」,這清楚表明他們不認為這個詞是指任何一種窗戶或光源。辛馬庫斯(Symmachus)將其譯為**διαφανες**(diaphanes),「透明物」;亞居拉(Aquila)譯為**μεσημβρινον**(mesēmbrinon),「正午」。約拿單·本·烏西爾(Jonathan ben Uzziel)認為這是一塊珍貴的發光石,挪亞奉神之命從比遜河帶來。這可能是一個應當從集合意義上理解的詞,指用於通風和採光的開口。方舟上邊要留一肘之地——可能意味著屋頂在頂點或最高處應留一肘寬,而不應以尖銳的脊線結束。但這個地方有各種不同的理解。
【第17節】看哪,我要使洪水臨到——**מבול**(mabbul);這個詞只用來指稱大洪水,從未用於指任何其他種類的洪水;聖靈是否藉此表明,從未有其他洪水像這次一樣,而且它將永遠是唯一的一次?在各國曾有許多局部洪水,但從未有過一次以上的大洪水;我們有神的應許(創9:15),將永不再有。
【第18節】我卻要與你立約——**ברית**(berith)這個詞,源自**בר**(bar),意為「潔淨」或「洗淨」,其本義是「潔淨」或「潔淨者」(參閱創15章注釋),因為在神與人之間所立的一切**聖約**中,罪和罪性總是被認為存在於人的一方,而神若沒有**潔淨者**,就無法與人立任何**聖約**或約定;因此,在所有**聖約**中,都獻上**祭物**以除去過犯,並使神與罪人**和好**;因此,**ברית**(berith)這個詞不僅指**聖約**,也指為此獻上的**祭物**(出24:8;詩50:5);而耶穌基督,這位偉大的**代贖**者和**潔淨者**,也以這個詞作為祂的稱號(賽42:6;賽49:8;亞9:11)。幾乎所有民族在結盟等事上,都以同樣的方式立約或訂立契約。他們預備**祭物**,割斷其喉嚨,將血傾倒在神面前;然後將整個屍體沿脊髓從頭到尾劈開,使其恰好分成兩等份;這些部分相對放置,立約雙方從中間經過,或從兩端進入,在中央會合,並在那裡立下**聖約**誓言。耶利米書特別提到這一點(耶34:18-20):「我必將那些違背我**聖約**、不履行在我面前所立**聖約**之話的人(交在他們仇敵手中,耶34:20),就是那些將牛犢劈為兩半,從其中經過的人,」等等。另參閱申29:12。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說,**聖約**是忠實宣告的美好事物之安排,神在此稱之為祂的**聖約**,因其源於祂對挪亞(創6:8)和所有人的**恩典**;但也暗示了人方面的條件,因此被稱為「我們的**聖約**」(亞9:11)。使徒們稱之為**διαθηκη**(diathēkē),即遺囑或安排;它兼具**聖約**和遺囑的性質,正如使徒所指出的(來9:16等),兩者皆可稱為遺囑**聖約**,藉此宣告神將恩惠和美好事物賜予我們的安排。與挪亞所立的**聖約**,就神而言,意味著祂將藉著方舟拯救挪亞和他的家人免於死亡。就挪亞而言,意味著他應當憑著**信心**和順服建造並進入方舟——「你和你的眾子、妻子,以及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如此將自己交託給神的**保守**(來11:7)。在此之下,藉著基督得永恆**救恩**的**聖約**或遺囑也隱含其中,使徒彼得作證(彼前3:21),那預表,**洗禮**,現在也拯救我們;因為**洗禮**是我們**救恩**的印記(可16:16)。預備一位**救主**和**救恩**的途徑是神的部分:接受這位**救主**,抓住擺在我們面前的盼望,是我們的部分。那些拒絕**救恩**之道和途徑的人必滅亡;那些接受偉大**聖約****祭物**的人不會滅亡,反而會得永生。參閱創15:10等注釋。
【第19節】好保全牠們的生命——神本可以毀滅所有動物界,並創造新的動物來佔據新世界,但祂選擇保存已創造的。宇宙的創造者和**保守者**所做的一切,都是本質上必須做的。任何事物都不應被任意浪費;能力或技能也不應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被揮霍;然而,保存舊的動物比創造新的動物需要更多的手段和經濟。神對祂手所造之物如此尊重,除了對祂的公義和聖潔的榮耀至關重要之外,任何事物都不能促使祂毀滅祂所造的任何東西。
【第21節】凡可吃的食物——即,適合各種動物的食物。
【第22節】挪亞就這樣行了——他預備了方舟;並在一百二十年間向那個罪惡的世代傳講**公義**(彼後2:5)。我們得知(彼前3:18, 19等),他是藉著基督的靈這樣做的;因為唯有藉著祂,**悔改**的教義才能成功地被傳講。挪亞時代的人被描繪為被囚禁——被神的公義逮捕和定罪,但蒙**恩典**允許有一百二十年的時間來**悔改**。這個寬限期是極大的**憐憫**;毫無疑問,在此期間死去的人中有成千上萬利用了它,並**相信**以致靈魂得救。但絕大多數人沒有,否則洪水就不會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