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於是大流士王降旨,要尋察典籍庫內,就是在巴比倫藏寶物之處;
2在米底亞省亞馬他城的宮內尋得一卷,其中記着說:
3「塞魯士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上帝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4用三層大石頭,一層新木頭,經費要出於王庫;
5並且上帝殿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倫的,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處放在上帝的殿裏。」
6「現在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你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你們當遠離他們。
7不要攔阻上帝殿的工作,任憑猶大人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建造上帝的這殿。
8我又降旨,吩咐你們向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上帝的殿當怎樣行,就是從河西的款項中,急速撥取貢銀作他們的經費,免得耽誤工作。
9他們與天上的上帝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並所用的麥子、鹽、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每日供給他們,不得有誤;
10好叫他們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上帝,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
11我再降旨,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樑來,把他舉起,懸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
12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上帝將他們滅絕。我-大流士降這旨意,當速速遵行。」
13於是,河西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因大流士王所發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14猶大長老因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所說勸勉的話就建造這殿,凡事亨通。他們遵着以色列上帝的命令和波斯王塞魯士、大流士、亞達薛西的旨意,建造完畢。
15大流士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修成了。
16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上帝殿的禮。
17行奉獻上帝殿的禮就獻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
18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上帝,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19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20原來,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
21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人都吃[這羊羔],
22歡歡喜喜地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
────────────────────────────────────────────────────────────
第六章
────────────────────────────────────────────────────────────
這是一個波斯詞,**gunji**,意指「寶庫」。這封信充滿了智慧與坦誠,沒有任何激情或偏見的痕跡。他們向國王呈報了一份公正的陳述,沒有試圖預先影響他的判斷,並給予他最有可能引導他走向真相、對這件無論結果如何都對國家至關重要的事務形成正確判斷的指示。上帝在這一切事工中掌權;祂此刻正再次證明祂對一個悖逆之民持續的眷顧,雖然祂曾以公義懲罰他們,卻也以憐憫寬恕了他們。
【導言】
大流士下令搜尋古列的諭旨,【第1節】。諭旨在亞馬他被尋獲,【第2節】。諭旨的副本,【第3-5節】。大流士確認諭旨,【第6-12節】。達乃鼓勵猶太人繼續建造;他們在大流士第六年完成聖殿,【第13-15節】。他們獻殿,【第16-18節】;守逾越節,【第19-21節】,並守無酵節,【第22節】。
在檔案庫中——**בֵּית סִפְרַיָא**(beith siphraiya),「書庫」,即國王的圖書館。這是我們首次聽聞「圖書館」一詞。
【第2節】在亞馬他——即印度的厄克巴他那(Ecbatana),古列的所有檔案很可能都被運到那裡。這是波斯諸王的一處避暑行宮。
【第3節】高六十肘——這比所羅門的聖殿大得多。這座聖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而所羅門的聖殿僅寬二十肘,高三十肘。
【第4節】三層巨石,一層新木——我們之前已提過這種建築方式:三層石頭,然後一層堅固的橫樑;如此持續到建築的方形部分。費用應當支付——古列曾下令在利巴嫩砍伐木材,並運至約帕,費用由他承擔;但似乎他並未提供建築的其他費用,因為我們已經看到猶太人為支付所有其他費用而捐獻。然而,他似乎自費提供了聖殿的祭物和供物。參閱【第9節】。
【第6節】你們當遠離那裡——不要阻撓猶太人建造;相反地,要盡你們所能地幫助他們。
【第10節】並為王和他眾子的性命禱告——甚至異教徒也相信,為他們向猶太人的上帝獻上的祭物會蒙悅納。這個原則在某些國家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即使那裡有法律設立的宗教形式,也促使他們容忍其他形式,以便國家能從他們的禱告中受益。
【第11節】木頭被拆下——這是否指絞刑、釘在柱子上鞭打,還是穿刺刑,尚不完全清楚。在中國,他們將犯人綁在柱子上,劊子手在犯人活著的時候將其剖開,取出內臟等。這裡似乎是指穿刺刑,即將一根尖銳的木樁穿過身體,直到從頸側穿出,或是絞刑。他的房屋變成糞堆——讓它淪為廢墟,除了最卑劣和不潔的用途外,永不再使用。
【第14節】照著以色列上帝的命令——祂首先發出命令,並激動後來的波斯諸王的心,使他們支持這命令。古列——這位君王約在主前3468年下令重建聖殿。大流士——大流士一世(Hystaspes)於主前3485年確認了上述命令。亞達薛西——亞達薛西一世(Longimanus)於主前3547年派遣以斯拉帶著新的特權前往猶大。在同一位國王的允許下,尼希米於主前3550年來到猶大。作者在此概述了巴比倫被擄後,所有恩待猶太人的君王。參閱加爾梅(Calmet)。
【第15節】這殿竣工——這裡提到的大流士第六年約在主前3489年,距離所羅巴伯在古列王統治下奠定根基已有二十年。
【第17節】十二隻公山羊——這是為每個支派獻上的贖罪祭。
【第18節】他們設立祭司——本章的迦勒底語或亞蘭語部分到此節結束。
【第20節】利未人一同潔淨——他們都同時準備好遵守適當的禮儀和儀式,無需守第二次逾越節,因為律法規定第二次逾越節是為那些偶然不潔或遠離會幕的人設立的。參閱《歷代志下》30:3。
【第21節】所有那些與他們分離的人——這些是歸信者,他們在被擄期間與猶太人混居,從而接受了猶太教。這證明那些貧困的被擄者按照他們的宗教原則行事,以至於異教徒看見了,並與他們一同行在主的亮光中。一個好的榜樣非常有說服力;特別是當它建立在純粹的原則之上時。
【第22節】轉變了亞述王的心——我同意加爾梅(Calmet)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