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2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
3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4要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槓的用處,以便抬壇。
5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
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着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
7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做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
8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
9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
10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2「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
13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4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耶和華。
15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
16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生命。」
1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
19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裏洗手洗腳。
20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21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3「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
24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着聖所的平,又取橄欖油一欣,
25按做香之法調和做成聖膏油。
26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
27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並香壇、
28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29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挨着的都成為聖。
30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31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為聖膏油。
32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
33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3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大的分量。
35你要用這些加上鹽,按做香之法做成清淨聖潔的香。
36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37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耶和華。
38凡做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燒香的壇——《撒馬利亞五經》省略了本章的前十節,因為它將這些內容插入到出埃及記26章32節(注)之後。**皂莢木**(Shittim wood)——與前面所製物品的材料相同,因為這種木材在那些地區非常豐富,而且非常耐用;因此,在埃及編纂的《七十士譯本》中,隨處將原文翻譯為**ξυλον ασηπτον**(xylon asepton,不朽之木)。
【第2節】四方的——即其上表面或下表面呈四個等邊;但它的高度是寬度的兩倍,寬度為二十一英寸,高度為三英尺六英寸。它不僅被稱為香壇,也被稱為金壇(民數記4章11節)。關於冠冕、角、槓等,請參閱燔祭壇的注釋,出埃及記27章1節(注)等。
【第6節】在遮掩法櫃的施恩座前——原文中的這些詞被認為是前面子句的重複,可能是由於錯誤。**הפרכת**(happarocheth,幔子)這個詞,因兩個字母的互換而訛變為**הכפרת**(haccapporeth,施恩座);正如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所觀察到的,這將香壇置於施恩座之前,因此是在至聖所內!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香壇每天都要使用,而至聖所每年只進入一次。這五個看似重複的詞在肯尼科特和德羅西(De Rossi)的二十六份手稿以及《撒馬利亞五經》中缺失。沒有這些詞,這節經文讀起來更流暢,也與其餘的記載更為一致。
【第7節】當他整理燈的時候——預備燈芯,並為晚上添上新油。要在壇上燒香——在獻上如此多祭物的地方,必須有令人愉悅的香氣來抵消因宰殺如此多動物、灑上如此多血、焚燒如此多肉等所產生的難聞氣味。要在這壇上焚燒的香料在出埃及記30章34節有描述。除了每年一次的贖罪日之外,這壇上從未灑過血(出埃及記30章10節)。但香料在會幕及其周圍的每個部分都是必需的。
【第9節】不可獻上異香——不可用任何其他方式製成的香。也不可獻燔祭——這應當是香壇,不可作他用。
【第10節】一年一次為壇贖罪——在七月十日。請參閱利未記16章18節(注)等,以及那裡的注釋。請參閱克拉克對利未記16章21節(注)等的注釋。
【第12節】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獻上贖價——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條例,應當認真考慮。請參閱出埃及記30章13節(注)。
【第13節】半舍客勒——每個以色列人被命令為自己的靈魂(即為自己的生命)獻上贖價,半舍客勒,按聖所的舍客勒計算。從中我們可以學到:
1. 每個人的生命都被視為虧欠神聖公義的。
2. 所獻的贖價,無疑用於聖所的事奉,最終是為了獻祭者的使用和益處。
3. 衡量錢幣價值的標準保存在聖所中;因為這似乎是「按聖所的舍客勒」這句話的含義。
4. 這裡說一個舍客勒是二十季拉。根據邁蒙尼德(Maimonides)的說法,一個季拉重十六粒大麥,一個舍客勒重三百二十粒純銀。舍客勒通常被認為價值相當於三先令英鎊;因此,贖價約為一先令六便士。
5. 富人不可多給,窮人不可少給;這表明在神眼中,所有靈魂都同樣寶貴,外在環境的差異不能影響靈魂的狀態;所有人都犯了罪,所有人都必須以相同的代價被救贖。
6. 必須作出這代贖,免得他們中間有災殃,暗示著神必將災殃或咒詛降在那些未曾為其作出代贖的靈魂身上。
7. 這要作以色列人的紀念(出埃及記30章16節),使他們回憶過去的拯救,並展望將來的救贖。
8. 使徒彼得似乎暗示了這一點,並指出這種代贖方式本身是無效的,它只是指向了在時機成熟時為世人的罪所作的偉大犧牲。「你們知道,」他說,「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得前書1章18節、19節、20節)。
9. 因此,所有這些似乎都指向基督,以及祂寶血所成就的代贖;對於那些未曾參與這代贖的人,神的災殃必將降臨。讀者啊,現在就與神和好,得享平安,如此美善必臨到你。
一個銅洗濯盆——**כיור**(kiyor)有時指大鍋(撒母耳記上2章14節);但它似乎指任何用於洗手洗腳的大型圓形器皿或盆。其中無疑有水龍頭或塞子來放水,因為腳不太可能直接放入其中清洗。洗濯盆的座應當是指它所立的基座。
【第20節】他們要用水洗,免得死亡——這無疑是一種象徵性的洗濯;既然特別提到了手和腳,這必然是指他們整個行為的潔淨。他們的手——他們所有的工作,他們的腳——他們所有的行徑,都必須被洗淨——必須歸主為聖。而且每次他們進入會幕,或靠近祭壇事奉時,都必須重複這種洗濯。這種洗濯是必要的,因為祭司們都赤腳事奉;但同樣必要的是,因為他們可能已經沾染了罪孽,因為洗濯象徵著罪的除去,或使徒保羅所稱的「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3章5節),正如聖靈的影響必須頻繁地重複以潔淨靈魂,如同任何道德上的污穢被沾染一樣。
【第21節】這要作永遠的定例——就其字面意義而言,要持續到猶太教制度結束;就其屬靈意義而言,要持續到時間的盡頭。這給基督福音的傳道人帶來了多麼重要的教訓啊!每次他們在公開場合事奉,無論是傳講聖道還是施行聖禮,他們都應當留意,要重新領受基督的恩典和聖靈,以除去過去的過犯或不忠,並使他們能夠以更大的果效事奉,因為他們蒙神喜悅,因此有權期望神聖恩膏的一切必要幫助,使他們的服事成為百姓的靈和生命。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9章20節的注釋。
【第23節】取上等香料——從這節和下一節我們得知,聖膏油是由以下成分調製而成:
純沒藥,**מר דרור**(mar deror),500舍客勒。
香肉桂,**קנמן בשם**(kinnemon besem),250舍客勒。(可能來自阿拉伯)
香菖蒲,**קנה בשם**(keneh bosem),或香蘆,250舍客勒。(耶利米書6章20節)——香菖蒲。
桂皮,**קדה**(kiddah),(木桂),500舍客勒。(也來自阿拉伯)
橄欖油,**שמן זית**(shemen sayith),一欣,約5夸脫。
沒藥是一種東方樹木的產物,其來源不甚清楚,是通過在樹上劃開切口收集的。現在被稱為沒藥的,與古人所稱的完全相同。
第一種和最後一種各500舍客勒,共計48磅4盎司12本尼威特21又21/31格令。
肉桂和菖蒲各250舍客勒,共計24磅2盎司6本尼威特10又26/31格令。
橄欖油被認為是保存香氣的最佳物質。由於聖靈的恩賜和恩典被稱為聖靈的恩膏,因此這聖膏油似乎旨在象徵這些恩賜和恩典。請參閱使徒行傳1章5節;使徒行傳10章38節;哥林多後書1章21節;約翰一書2章20節,約翰一書2章27節。
按著作香之法——原文**רקח**(rokeach)指調配師或糖果師;任何調配藥物、香料等的人。
【第30節】你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關於這膏抹的原因,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9章7節的注釋。這膏油似乎是神聖教導的象徵,特別是那些引導基督教會在初期進入一切真理的影響;正如聖約翰對此的暗示所證明:「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一切的事。你們從祂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祂裡面」(約翰一書2章20節,約翰一書2章27節)。
【第34節】取馨香的香料——聖香是由以下成分調製而成:
蘇合香——**נטף**(nataph),據信與後來稱為耶利哥香膏的相同。蘇合香是產生沒藥的樹木自然流出的樹脂。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0章23節的注釋。
香螺——**שחלת**(shecheleth),被最佳評論家認為是倫普夫(Rumph)所描述的**unguis odoriferans**,即骨螺或紫螺貝殼的外殼,是東印度群島主要香料的基礎。
白松香——**חלבנה**(chelbenah),即膠質茴香或非洲阿魏;它長有木質莖,高八到十英尺,每個節點都長有葉子。莖頂端開有黃色傘形花序,隨後結出長橢圓形帶溝槽的種子,邊緣有薄膜或翅膀。當植物的任何部分折斷時,會流出少量乳白色稀薄乳汁。從這種植物中流出的膠質樹脂汁液通常被稱為白松香,源自希伯來文的**chelbenah**。
純乳香——**לבנה זקה**(lebonah zaccah)。乳香據說得名於「frank」(自由、慷慨),因為它能自由或迅速地散發香氣。它是一種乾燥的樹脂物質,呈淺黃白色塊狀或滴狀,氣味濃烈,味道苦澀辛辣。產生它的樹木不甚清楚。迪奧斯科里德斯(Dioscorides)提到它產於印度。這裡所稱的純乳香無疑與維吉爾(Virgil)的**mascula thura**相同,指從樹上首次獲得的——最強烈且最不含任何雜質的。請參閱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0章7節的注釋。
以色列人被最嚴格地禁止,並處以最嚴厲的懲罰,不得製作與本章所描述的膏油或香料相似的任何物品。凡調製此類物品,或將其中任何一種用於任何普通目的,甚至只是聞一聞(出埃及記30章38節),都將被剪除,即被逐出他的百姓,從而喪失在神的應許和以色列的救贖中的一切權利、資格和利益。從所有這些我們可以學到,神是多麼謹慎地保守祂自己的敬拜和祂自己的真理,以防止它們被人的發明所玷污;因為祂將以祂自己的方式,並按照祂自己的條件來拯救世人。在宗教事務中所謂的人的發明,不僅毫無價值,而且通常具有欺騙性和毀滅性。藝術和科學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稱為人的發明,因為人的靈知道人的事——在神的普遍影響下,能夠理解、規劃和執行與人類生活直接相關的一切;但宗教,既是神的恩賜,也是神的發明:它的教義和儀式都源於祂的智慧和良善,因為唯有祂才能設計出使人類恢復祂的恩寵和形象,並教導他們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的計劃。而祂自己所規定的敬拜,我們確信,必最蒙祂喜悅。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他們被耶和華的火所滅的記載,是給所有僭妄的敬拜者,以及所有試圖按照自己的心血來塑造祂的宗教,並在沒有來自祂自己的權柄下事奉聖事的人,一個持久的警告。無論是教皇、樞機主教還是主教的按手,在這裡都毫無作用。唯有神的呼召和恩膏才能使耶穌基督福音的傳道人具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