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九章
出埃及記 第二十九章 經文

1「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3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裏,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4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5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6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7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8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9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10「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11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

13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14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16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7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18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9「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20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21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2「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23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

24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5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26「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28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29「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聖職。

30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31「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32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33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34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36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37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着壇的都成為聖。」

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39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40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41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42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43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44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

46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第二十九章
【第1節】

**引言**
本章闡述了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受膏聖職的儀式:
1. **獻祭準備**:取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兩隻公綿羊,以及無酵餅、無酵油餅和無酵薄餅(出29:1-3)。
2. **潔淨與穿衣**:他們要用水洗身(出29:4)。亞倫要穿上聖衣(出29:5-6),並受膏(出29:7)。他的兒子們也要穿衣束帶(出29:8-9)。
3. **贖罪祭**:他們要獻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出29:10-14)。
4. **燔祭**:獻一隻公綿羊作燔祭(出29:15-18)。
5. **承接聖職祭**:獻第二隻公綿羊作承接聖職祭(出29:19-22)。
6. **搖祭**:獻一塊餅、一塊油餅和一塊薄餅作搖祭(出29:23-25)。
7. **祭司的份**: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要被分別為聖(出29:26-28)。
8. **聖衣傳承**: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兒子,由他繼承聖職(出29:29-30)。
9. **祭肉食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吃承接聖職祭的肉(出29:31-32)。
10. **食用限制**:外人不可吃這肉(出29:33)。
11. **祭肉處理**:不可留到早晨,剩下的要用火燒掉(出29:34)。
12. **承接聖職期**:七天用於承接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聖職(出29:35-37)。
13. **常獻祭**:每天早晚各獻一隻羊羔作常獻的燔祭(出29:38-42)。
14. **神的應許**:上帝應許要用祂的榮耀使以色列人成聖,並住在他們中間(出29:43-46)。

**取一隻公牛犢**——這承接聖職的儀式直到會幕建立之後才舉行。參見利未記8:9-14。

【第2節】

**無酵餅**——這裡提到了三種形狀的餅,但都是無酵的:
1. **מַצּוֹת**(matstsoth,無酵餅),不論形狀如何。參見出埃及記12:8。
2. **חַלּוֹת**(challoth,油餅),根據詞根的意思,是刺穿或打孔的餅。
3. **רְקִיקֵי**(rekikey,薄餅),來自**רַק**(rak,變薄),翻譯為「薄餅」或「威化餅」非常恰當。
這些餅的製作方式在經文中已足夠清楚,很可能這是他們在曠野期間,麵粉用於家庭烹飪的主要形式。這些餅都要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出29:24),以表明滋養身體的餅,以及拯救靈魂的憐憫,都唯獨來自上帝。

【第4節】

**你也要使他們用水洗身**——這是一種象徵性的行為,表示他們要除去肉體和靈魂的一切污穢,在敬畏上帝中成全聖潔(哥林多後書7:1)。

【第5節】

**你要拿衣服**——由於大多數屬靈和世俗的尊貴職位都有其特定的服裝和標誌,因此,當一個人被任命擔任某職位並為此穿上服裝時,就被稱為「受任」(invested)該職位。這個詞源於拉丁文的**in**(加強語氣)和**vestio**(我穿衣),因為他穿上了該職位特有的服裝。

【第7節】

**然後你要取膏油**——從以賽亞書61:1看來,用油膏抹一個人,使其承擔任何重要的職位,無論是民事還是宗教職位,都被視為傳達聖靈恩賜和恩典的象徵。這個儀式用於三種場合:先知、祭司和君王就任其職位。但為何這種膏抹被認為是必要的呢?因為人類的常識教導他們,所有美好的事物,無論是屬靈的還是世俗的,都必須來自上帝,祂是萬物的源頭和因由。因此,人們認為:
1. 沒有人能預言未來,除非受上帝的靈感動。因此,先知受膏,象徵著智慧和知識之靈的傳達。
2. 沒有人能為人的罪向上帝獻上蒙悅納的祭物,或在聖事上有效地事奉,除非受恩典和聖潔之靈的啟迪、影響和引導。因此,祭司受膏,象徵著他蒙神賦予資格,能妥善履行其神聖職責。
3. 沒有人能制定公正公平的法律,持續以社群的繁榮和個人的福祉為念,或能僅將所賦予的權力用於抑制邪惡和鼓勵美德,除非他時刻受全能者的感動。因此,君王藉著膏油受膏就職。
在所有文明國家中,只有兩種職位存在:祭司和君王;在某些國家,祭司和君王仍然藉著膏抹來承接聖職。在希伯來語中,**מָשַׁח**(mashach)意為「膏抹」,而**מָשִׁיחַ**(mashiach)意為「受膏者」。但由於沒有人曾同時身兼這三個職位,所以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人曾被稱為**מָשִׁיחַ**(mashiach),即「受膏者」。唯獨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是治理宇宙、統治跟隨者內心的君王;是教導世人當行之道的先知;也是為世人罪孽作**代贖**的大祭司。因此,祂被稱為彌賽亞(Messias),這是希伯來語**הַמָּשִׁיחַ**(hammashiach,那受膏者)的訛傳,而這又產生了希臘語的**ὁ Χριστός**(ho Christos),其含義完全相同。麥基洗德、亞伯拉罕、亞倫、大衛等人都是祂的傑出預表。但這些人中沒有一個擁有「彌賽亞」或「上帝的受膏者」的稱號。這個稱號過去、現在、將來都將專屬於耶穌基督。

【第10節】

**他們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藉著這個儀式,動物被分別為聖歸給上帝,然後才能作為祭物獻上。按手也表示他們獻上這動物的生命,作為他們罪孽的**代贖**,並救贖他們的生命脫離因罪惡而應得的死亡。在贖罪祭和贖愆祭的情況下,獻祭者將手按在動物兩角之間的頭上,並在贖罪祭上承認自己的罪,在贖愆祭上承認自己的過犯,說:「我犯了罪,我做了不義的事;我犯了過犯,做了這樣那樣的事;我現在藉著**悔改**回到祢面前,並以此作**代贖**。」然後,這動物就被視為**替代性地**承擔了獻祭者的罪孽。——出埃及記29:14。

【第14節】

**這是贖罪祭**——參見克拉克對創世記4:7、創世記13:13、利未記7:1等經文的注釋。

【第18節】

**這是燔祭**——參見克拉克對利未記7:1等經文的注釋。

【第19節】

**另一隻公綿羊**——這次獻祭帶來了兩隻公綿羊:一隻作燔祭,要完全燒盡;另一隻是承接聖職的綿羊(出29:22),希伯來文是**אֵיל מִלּוּאִים**(eil milluim),意為「充滿的綿羊」,因為當一個人被奉獻或**承接聖職**歸給上帝時,他的手會被填滿一些適合該場合的特定祭物,由他獻給上帝。因此,「承接聖職」(consecration)這個詞意指「填滿」或「填滿雙手」,因為祭物的一部分被放入這些人的手中,藉此表示他們現在有權向上帝獻祭和供物。這似乎是參考了這種古老的承接聖職方式,在英國聖公會中,當一個人被按立為祭司時,會將一本聖經放入他手中,並說:「你領受權柄傳講上帝的道,等等。」「填滿雙手」也指在東方國家,每當下級被帶到上級面前時,必須帶來的禮物。因此,祭物不僅被視為**代贖**罪孽,也被視為一種親近上帝的方式和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第20節】

**取牠的血**——將祭物的血抹在右耳垂、右手拇指和右腳大拇指上,無疑是為了表明他們應將所有的官能和能力奉獻給上帝的事奉:他們的耳朵用於聆聽和研讀祂的律法,他們的雙手用於在神聖事奉中的勤勉和一切順服的行為,他們的雙腳用於行走在上帝誡命的道路上。這種灑血似乎是為了教導他們,若沒有這祭物的血的應用,他們就無法在上帝眼中有效地、正直地、蒙悅納地聆聽、工作和行走。既然公綿羊、公牛和山羊的血永遠不能除罪,這豈不向我們證明,有無限更美好的事物被預表出來,並且我們若不藉著**代贖**的血,就無法在公義聖潔的上帝眼中做任何聖潔純潔的事嗎?參見克拉克對出埃及記30:20的注釋。

【第22節】

**脂油和肥尾巴**——一些東方綿羊的肥尾巴是動物最好的部分,被視為極大的美味。它們也很大,有些重達十二到四十磅。「因此,」魯道夫先生在他的《衣索比亞歷史》中說,「主人們不得不將一輛小車綁在它們後面,將綿羊的尾巴放在上面,既方便運輸,減輕可憐動物的負擔,也為了保護羊毛免受污垢,並防止尾巴在灌木叢和石頭中被撕裂。」這種綿羊、它的尾巴、小車等的雕刻圖可以在上述作品的第53頁看到。

【第23節】

**一塊餅**——這次獻祭中不同種類的餅(參見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9:2的注釋)似乎是作為**素祭**(minchah),即對**護理**恩典的感恩獻祭。敬拜的本質在於承認上帝:
1. 是萬物的創造者、統治者和維護者,以及一切美善恩賜的施予者。
2. 是人類的審判者,罪惡的懲罰者,以及唯獨能赦免罪惡者。
**素祭**、舉祭、搖祭和感恩祭都與第一點相關。燔祭、贖罪祭和一般的祭物都與第二點相關。

【第24節】

**作搖祭**——參見克拉克對利未記7:1等經文的注釋,其中詳細闡述了摩西律法下所有祭物、獻祭等的豐富內容,以及它們與基督所獻大祭的關聯。

【第25節】

**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這裡被視為僅僅是獻祭給上帝的普通人,尚未有權力自行獻祭,而是透過祭司的媒介。因此,摩西現在對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所做的,正是他們日後對以色列子民所做的;作為上帝的僕人,他現在將他們**承接聖職**歸於神聖職位,並將他們的祭物獻給耶和華。

【第27節】

**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由於搖祭是來回搖動,舉祭是上下舉起,有些人認為這兩種動作代表了十字架的形狀,上帝與人之間的大**平安祭**是藉著我們蒙福的救贖主親身獻祭而獻上的。如果我們有權威支持這個猜想,它無疑會為這些祭物的意義和意圖帶來許多啟示;當有見識的讀者得知這個猜想的作者是學術界中最明智的評論家之一,即胡比根(Houbigant),他將會以尊重待之。我在此引用他對這節經文的原話:
**Hic distinguuntur, תנופה et תרומה, ut ejusdem oblationis caeremoniae duae. In תנופה significatur, moveri oblatam victimam huc et illuc, ad dextram et ad sinistram. In תרומה sursum tolli, et sublatam rursus deprimi; nam pluribus vicibus id fiebat. Rem sic interpretantur Judaei; et Christianos docent, quanquam id non agentes, sic adumbrari eam crucem, in quam generis humani victima illa pacifica sublata est, quam veteres victimae omnes praenunciabant.**
「舉祭和搖祭,作為同一獻祭中的兩種儀式,在此被區分開來。搖祭意味著祭物被來回移動,向右向左;舉祭則被舉起又放下,而且這樣做了好幾次。猶太人如此解釋這些事,並教導基督徒,儘管他們沒有這樣做,但這些行為預示了十字架,人類的**平安祭**被舉起在上面,而所有古老的祭物都預示了它。」
胸和腿,這樣搖動和舉起,藉著這次**承接聖職**被指定為祭司永遠的份;正如艾因斯沃思(Mr. Ainsworth)虔誠地指出,這「教導祭司們如何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地在上帝的教會中事奉主。」摩西作為祭司,在此次場合中領受了胸和腿,這後來成為祭司的份;參見出埃及記29:28和利未記7:34。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摩西本人沒有受膏擔任祭司職位,但他在此卻扮演大祭司的角色,**承接聖職**一位大祭司,並領受了祭司的份——胸和腿!但摩西是一位特別的使者,他的權柄不是透過儀式或典禮,而是直接來自上帝本身。基督似乎也沒有為十二使徒施洗,也沒有藉按手禮按立他們;然而,祂憑藉自己無限的充足,賦予他們權柄,既可以施洗,也可以按手,任命他人從事神聖事奉的工作。出埃及記29:29。

【第29節】

**聖衣……要歸給他的兒子**——這些衣服要父傳子,不可製作新衣。

【第30節】

**七天**——祭司在**承接聖職**期間,要在會幕門口守候七天七夜,守耶和華的吩咐。參見利未記8:33等。數字「七」在希伯來人中被稱為「完全數」;它常用來表示事物的完成、成就、豐滿或完美,因為這個時期包含了上帝創造世界並指定安息日的整個過程。由於這次**承接聖職**的行為持續了七天,它象徵著完全的奉獻:並暗示祭司應將他的全身心、時間和才能奉獻給上帝和祂子民的事奉。數字「七」在希伯來人中是一個神聖的數字,透過埃及哲學傳給了希臘人,希臘人從中借鑒了他們大部分的奧秘;最有可能的是,希臘人所給出的觀點與最初構思這個概念的人的觀點相同。它被視為希伯來人的完美數,這顯然表明它帶有某種神秘的意義。斐羅(Philo)和約瑟夫(Josephus)說,猶太古老教派愛色尼人(Essenes)認為它神聖,「因為它是由一個正方形的邊加上一個三角形的邊組成的。」但這傳達了什麼意義呢?根據畢達哥拉斯學派(他們從埃及人那裡借鑒了他們的系統,而埃及人又從猶太人那裡借鑒)的說法,三角形或三元組是智慧的象徵,因為它包含開始(單元)、中間(二元)和結束(三元本身);因此智慧包含三個部分——對過去的經驗、對現在的關注和對未來的判斷。它也是所有形狀中最具穿透力的,因為它是楔形的形狀;而且它具有不可摧毀性,因為三角形永遠不會被摧毀。從這三個特性來看,它是靈魂的象徵。正方形、實體和四元組,根據同一系統,是可互換的符號。現在,正方形是實體或物質的代表,因此數字七本身包含了三角形或實體以及正方形或四元組的特性,即它是身體和靈魂的象徵;它包含了智力世界和自然世界;它包含了上帝(靈魂或本質之首)和所有自然(祂力量的結果)的觀念;因此,它是完美的非常恰當的象徵。也許我們必須以這種方式來解釋西塞羅(Cicero)在《圖斯庫倫辯論》(Tusc. Quest.,第一卷,第10章)中關於數字七的說法,他稱其為萬物的結和膠合劑;因為它是自然界和精神界被包含在一個觀念中的方式。古代哲學家就是這樣談論數字的,他們自己最能判斷自己的意思。

【第33節】

**但外人不可吃**——也就是說,任何不屬於亞倫家族的人——任何以色列人,甚至利未人,都不可吃。

【第34節】

**剩下的要用火燒掉**——普通的、自願的和平安祭,甚至可以在第二天吃(參見利未記7:16;利未記19:5-6)。但這是一個特殊的**承接聖職**,目的是使一個人有資格為罪獻祭,就像那預表基督**代贖**的大祭——逾越節的羊羔一樣,不可留到早晨,以免腐敗開始,這對於一個要為罪孽作**挽回祭**,並使靈魂進入與上帝的**聖潔**和**完全**狀態的祭物來說,是絕對不合適的。參見克拉克對出埃及記12:10的注釋。

【第36節】

**你要潔淨祭壇**——祭壇要被分別為聖七天;很可能每天在**承接聖職**儀式之前,祭壇都會被擦拭乾淨,並清除前一天的灰燼等。

【第37節】

**凡摸這壇的,都要成聖**——我們的主在馬太福音23:19中提到了這一點,祂說祭壇使禮物成聖;這可以理解為凡放在祭壇上的都成為主的所有物,必須完全用於神聖用途,因為除了這個意義之外,這些東西不可能因觸摸祭壇而**成聖**。

【第39節】

**一隻羊羔要在早晨獻上**——這兩隻羊羔,一隻在早晨,一隻在晚上,通常被稱為早晚常獻的祭,從他們定居應許之地到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一直獻上。根據猶太人的說法,這些祭物的用途是:「早晨的祭物為夜間所犯的罪作**代贖**,晚上的祭物為白天所犯的罪作**挽回祭**。」

【第40節】

**細麵伊法十分之一**——「Deal」意為「一份」,源自古英語單詞「to divide」(分割);因此,指從整體中取出的一部分。從民數記28:5我們得知,這十分之一是伊法(ephah)的十分之一,構成所謂的俄梅珥(omer)。參見出埃及記16:36;並參見克拉克對同章出埃及記16:16的注釋,其中解釋了希伯來人不同的容量單位。俄梅珥約含三夸脫英制容量。**欣的四分之一**——欣(hin)含一加侖兩品脫。其四分之一約為一夸脫半品脫。**奠祭**——在耶和華面前傾倒的祭酒。參見其意義,利未記7:1等。

【第43節】

**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參見克拉克對出埃及記25:22的注釋。

【第44節】

**我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成聖**——因此我們發現,摩西按照神聖制度所行的**成聖**只是象徵性的;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必須由上帝親自**成聖**,即變得**聖潔**,然後才能在聖事中供職。從這一點以及聖經中提到的許多其他事情,我們可以安全地推斷,單憑人的指定不足以使任何人有資格擔任聖所的職事。人的認可和**承接聖職**都有其恰當性和用途,但絕不能取代全能者的膏抹和感動。讓聖潔的人按立,但讓上帝**成聖**;這樣我們就可以期望祂的教會建立在最聖潔的**信心**之上。

【第45節】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這是上帝子民在舊約和新約之下的偉大憲章;參見出埃及記25:8;利未記26:11-12;哥林多後書6:16;啟示錄21:3。上帝住在他們中間:祂總是在祂的教會中,光照、激勵、安慰和支持它;藉著祂話語的傳講和祂聖靈的影響,為罪人帶來定罪和**歸正**,分施生命之光。祂也住在那些**相信**的人裡面;這正是上帝應許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新**聖約**的本質;參見耶利米書31:31-34;以西結書37:24-28;希伯來書8:7-12;以及哥林多後書6:16。因為上帝應許要住在所有祂真正的跟隨者裡面,因此新約中頻繁提及這個**聖約**及其特權。因此,聖經如此頻繁而有力地斷言,每個**信徒**都是上帝藉著聖靈的居所(以弗所書2:22)。上帝的靈與他們的靈同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羅馬書8:16)。基督的靈在他們心中使他們能稱上帝為他們的父(加拉太書4:6)。如果任何人沒有這靈,他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8:9等)。因此,聖保羅指出這是使徒傳道的總綱和實質,以及福音在外邦人中奧秘榮耀的豐盛,即「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他說:「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獻上」(歌羅西書1:27-28)。

【第46節】

**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也就是說,他們將承認上帝,以及他們對祂無限的義務。在聖經的許多地方,「知道」這個詞應作此理解。**使我住在他們中間**——因為若沒有這種承認以及隨之而來的對上帝的依賴、感恩和順服,他們就不能期望祂住在他們中間。上帝住在百姓中間,表明祂將持續居住在他們的家中和心中;祂將是他們的上帝——他們宗教敬拜的唯一對象,他們在一切困難和苦難中都應轉向祂並信靠祂;祂將對他們而言,是創造者對受造物所能做的一切。因此,他們將完全確信祂的同在和祝福,並意識到祂是他們的上帝,他們是祂的子民。因此,上帝住在人中間,是為了讓他們認識祂;而他們必須認識祂,祂才能繼續住在他們中間。那些沒有**經歷性地**認識上帝的人,不能擁有祂作為內住的救主;那些不繼續認識——承認、愛和順服祂的人,不能保有祂作為他們的保守者和**成聖者**。從世界之初,人類靈魂的**救贖**必然意味著上帝內住的影響。讀者,你擁有這**救贖**嗎?唯有這**救贖**能支持你走過這曠野中的一切旅程,在死亡中安慰你,並在審判日給你膽量。「他,」一位老作家說,「擁有赦免的人可以坦然面對他的審判者。」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