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五章
出埃及記 第二十五章 經文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

3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

4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

5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

6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7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8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9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

10「要用皂莢木做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11要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12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13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

14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15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16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17要用精金做施恩座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18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19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20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着施恩座。

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22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24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25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着金牙邊。

26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

27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可以穿槓抬桌子。

28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29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

30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

3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32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4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35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臺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37要做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38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39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40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第二十五章

出埃及記 第25章

【引言】
主從神聖的榮耀中向摩西說話,吩咐他告訴以色列人,要他們獻上甘心樂意的禮物(出25:1-2)。禮物的種類包括金、銀、銅(出25:3);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和山羊毛(出25:4);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更確切地說是紫羅蘭色皮)和皂莢木(出25:5);燈油和香料(出25:6);紅瑪瑙和鑲嵌在以弗得與胸牌上的寶石(出25:7)。要照著會幕的樣式建造聖所(出25:8-9)。約櫃及其尺寸(出25:10);約櫃周圍的金邊(出25:11);約櫃的環(出25:12);約櫃的槓及其用途(出25:13-15)。法版要放在約櫃裡(出25:16)。施恩座及其尺寸(出25:17)。基路伯的製作與擺放(出25:18-20)。施恩座要放在約櫃上,法版要放在約櫃裡(出25:21)。主應許要從施恩座上與百姓說話(出25:22)。陳設餅的桌子及其尺寸(出25:23);桌子的金邊和金框(出25:24-25);桌子的環(出25:26-27);桌子的槓(出25:28);盤子、調羹和碗(出25:29);桌子的用途(出25:30)。金燈臺;其枝子、杯、球和花(出25:31-36);其七盞燈(出25:37);燈剪和滅燭器(出25:38)。燈臺及其一切器具的重量,一他連得金子(出25:39)。所有這些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摩西的樣式製作(出25:40)。

【第2節】

他們要給我獻禮物——這裡提到的禮物是**תרומה**(terumah),一種甘心樂意的奉獻,包含一切當時所需之物。它原意指任何被舉起之物,即舉祭,因為在獻給上帝時,它被舉起放在祭壇上;但請參閱出29:27的注釋。上帝要求他們為祂建造一個帳幕,在某種程度上符合祂的尊嚴和崇高,因為祂要作他們的君王,住在他們中間;而他們則要視自己為祂的子民,並以此身份向祂獻上禮物,這被視為每個臣民覲見君王時的職責。參閱出23:15。

【第3節】

這是所要收的禮物——這裡有三種金屬:
1. 金子,**זהב**(zahab),這可能特指精煉的金子;光亮閃耀,如該詞所暗示的。在伯28:15、16、17、19中,金子被提及五次,其中有四個詞在原文中是不同的。
1. **סגור**(Segor),源自**סגר**(sagar),意為「關閉」;指礦中的金子,或被封閉在礦石中的金子。
2. **כתם**(Kethem),源自**כתם**(catham),意為「簽名、蓋印或鑄造」;指被鑄造成貨幣的金子;標準金或純金,上面有表明其價值的印記。
3. **זהב**(Zahab),指精煉的金子,純淨、高度拋光的金子;可能用於鍍金或包金。
4. **פז**(Paz),表示堅實、緊密和強度;可能指製成各種器皿的金子,因為在上述章節的伯25:17中,它與**כלי**(keley,器皿)連用。這裡提到**זהב**(zahab),即純金,因為它處於一種狀態,使其能夠被多樣化地製作,用於聖所的服事。
2. 銀子,**כסף**(keseph),源自casaph,意為「蒼白、憔悴或白色」;因其眾所周知的顏色而得名。
3. 銅,**נחשת**(nechosheth),即紅銅;除非我們認為這裡指的是通常所說的黃銅:黃銅是由氧化鋅或鋅礦(稱為爐甘石)與紅銅結合而成的合成金屬。黃銅似乎在古代就已廣泛使用,我們在創4:22中就發現了它的記載;而將紅銅轉化為這種合成金屬的製備過程,似乎在伯28:2中得到了非常明確的提及:「鐵從地裡挖出,銅從石頭中熔煉。」**אבן יצוק נחושה**(eben yatsuk nechushah),拉丁通行本(Vulgate)翻譯為「Lapis, solutus calore, in aes vertitur」,意為「石頭經熱熔化,變成黃銅」。我們是否可以進一步說,這裡的「石頭」可能指爐甘石,它被用來將紅銅變成黃銅呢?因為黃銅能夠被拋光得非常光亮,並長時間保持其光澤,因此在古代民族中,它被用於所有戰爭武器和防禦性盔甲;而紅銅似乎除了用於製造黃銅之外,沒有其他聲譽。

【第4節】

藍色——**תכלת**(techeleth),通常被認為是指天藍色或天空的顏色;七十士譯本(LXX)譯為**ὑακινθον**,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為**hyacinthum**,即天藍色或深紫羅蘭色。
紫色——**ארגמן**(argaman),一種非常珍貴的顏色,從骨螺(purpura或murex)這種貝類中提取,據說著名的推羅紫(Tyrian purple)就源於此,它在古代非常昂貴且備受讚譽。關於此的詳細描述及其染色方法,請參閱老普林尼(Pliny)的《自然史》(Hist. Nat.),第九卷,第60-65章,Bipont版。
朱紅色——**תולעת**(tolaath),意為「蟲」,這種染料就是由它製成的;與**שני**(shani)連用,後者意為「重複」或「雙倍」,暗示為了染出這種顏色,羊毛或布料需要浸染兩次:因此拉丁通行本(Vulgate)將原文譯為**coccum bis tinctum**,「朱紅色染兩次」;賀拉斯(Horace)在《頌歌》(Odar.),第二卷,第16首,第35行中也提到了這一點:
- Te Bis Afro Murice Tinctae Vestiunt Lanae -
「你的長袍染著兩次浸染的非洲骨螺紫。」
這與阿拉伯人稱之為**al kermez**的顏色相同,法語的**cramoisi**和英語的**crimson**都源於此。關於這個主題,可以在波夏特(Bochart)、卡爾梅特(Calmet)和舍赫策爾(Scheuchzer)的著作中找到許多資料。
細麻——**שש**(shesh);解釋者對於這究竟是指麻、棉還是絲,意見不一。因為**שש**(shesh)意為「六」,拉比們認為它總是特指埃及的細麻,其中六股構成一根線;而當指單股時,則使用**בד**(bad)這個詞。請參閱創41:42的克拉克注釋。
山羊毛——**עזים**(izzim),山羊,但這裡省略地指山羊毛。在小亞細亞、敘利亞、西利西亞和弗里吉亞的不同地區,山羊有長而細、美麗的毛髮,有些情況下幾乎像絲綢一樣細,人們會在適當的時候剪下它們的毛,製成衣物。從維吉爾(Virgil)的《農事詩》(Georg.)第三卷,第305-311行,我們得知山羊毛製成的布料與羊毛製成的布料價值幾乎相等。
Hae quoque non cura nobis leviore tuendae
Nec minor usus erit: quamvis Milesia magno
Vellera mutentur, Tyrios incocta rubores.
Nec minus interea barbas incanaque menta
Cinyphii tondent hirci, setasque comantes,
Usum in castrorum, et miseris velamina nautis.
「這些山羊也應得到我們同樣的照護,
其用途不亞於羊毛;儘管米利都的羊毛
染上推羅紅,價值不菲。
同時,西尼菲亞的山羊,其灰白的鬍鬚和長毛
也被剪下,用於軍營,為可憐的水手遮風擋寒。」
——德萊頓(Dryden)

【第5節】

染紅的公羊皮——**ערת אילם מאדמים**(oroth eylim meoddamim),字面意思是「紅公羊的皮」。許多受人尊敬的旅行者證實,在黎凡特地區,經常能見到羊毛呈紅色或紫羅蘭色的綿羊。幾乎所有古代作家都提到過同樣的事情。荷馬(Homer)描述波呂斐摩斯(Polyphemus)的公羊有紫羅蘭色的羊毛。
Αρσενες οΐες ησαν εΰτρεφεες, δασυμαλλοι,
Καλοι τε, μεγαλοι τε, ιοδνεφες ειρος εχοντες.
《奧德賽》(Odyss.),第九卷,第425行。
「公羊強壯,天生紫紅,
肥壯,毛髮濃密,美麗而巨大。」
——蒲柏(Pope)
老普林尼(Pliny)、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等人也提到了同樣的事情。從這些事實來看,金羊毛的傳說很可能由此而來。在設得蘭群島(Zetland Isles),我曾見過羊毛顏色各異的綿羊,有些白色,有些黑色,有些黑白相間,有些則是極美的巧克力色。看到這些動物讓我想起了維吉爾(Virgil)的這些話:
- Ipse sed in pratis Aries jam suave rubenti
Murice, jam croceo mutabit vellera luto.
《牧歌》(Eclog.)第四卷,第43行。
「羊毛不再以偽裝的顏色閃耀;
而是羊群中奢華的公羊,
帶著天生的紫色或未借用的金色,
在其華麗的羊毛下驕傲地流汗,
小羊在推羅紅的長袍下咩咩叫。」
——德萊頓(Dryden)
海狗皮——**ערת תחשים**(oroth techashim)。很少有詞語像這個詞一樣讓評論家和注釋家感到困惑。波夏特(Bochart)已詳盡探討了這個主題,似乎證明這裡並非指任何動物,而是一種顏色。除了迦勒底譯本(Chaldee),沒有任何古譯本承認這裡指動物,迦勒底譯本似乎認為是指獾,我們的譯文就是從它借來的。七十士譯本(LXX)和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為「染成紫羅蘭色的皮」;敘利亞譯本譯為「天藍色」;阿拉伯譯本譯為「黑色」;科普特譯本譯為「紫羅蘭色」;現代波斯譯本譯為「公羊皮」等。波夏特所主張的顏色是**hysginus**,這是一種非常深的藍色。正如老普林尼(Pliny)所說:「Coccoque tinctum Tyrio tingere, ut fieret hysginum.」——「他們將深紅色浸染在紫色中,以製成稱為**hysginum**的顏色。」——《自然史》(Hist. Nat.),第九卷,第65章,Bipont版。
皂莢木——有些人認為是最好的雪松品種;另一些人則認為是尼羅河金合歡(acacia Nilotica),一種堅實、輕巧、非常美麗的荊棘樹。眾所周知,這種金合歡在埃及非常豐富,在摩西建造會幕時所在的阿拉伯曠野也大量存在;因此,合理推測他就是用這種木材建造會幕的,這種木材完全適合他的目的。

【第6節】

點燈的油——這一定是他們從埃及帶來的,因為在曠野沒有橄欖樹,他們無法獲得。但很可能這和其他一些指示更多地是指他們在固定居所時要做的事情,而不是在曠野漂流時。
香料——用於製作甜香的香料,在這些國家的不同地區都很豐富。

【第7節】

紅瑪瑙——我們在創2:12已經遇到過**שהם**(shoham)這種石頭,並承認確定其確切含義的困難。有些人認為是指紅瑪瑙(onyx),有些人認為是紅玉髓(sardine),還有些人認為是祖母綠(emerald)。我們無法精確地說它到底是什麼;它可能是一種精美的淺色卵石,稱為埃及卵石,我面前就有幾塊樣本,是我的一位特別朋友從紅海沿岸和埃及其他地區帶來的,專門用於我的礦物收藏。
鑲嵌在以弗得上的寶石——**אבני מלאים**(abney milluim),意為「填滿的石頭」。這些石頭經過切割,適合鑲嵌在胸牌的金工中。
以弗得——**אפד**(ephod)——很難說這究竟是什麼,或者它是以何種形式製成的。它是一種祭司特有的服裝,一直被認為是所有神聖崇拜的必需品,因為沒有它,任何人都不能嘗試求問上帝。由於這個詞本身來自詞根**אפד**(aphad),意為「他繫緊或綁緊」,卡爾梅特(Calmet)推測它是一種腰帶,從頸後和肩上垂下,然後在胸前交叉,再繞過腰部,形成束腰,將外袍束緊。在以弗得在胸前交叉的地方,有一個方形的飾物,稱為**חשן**(choshen),即胸牌,上面鑲嵌著十二塊寶石,每塊寶石上都刻有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以弗得有兩種,一種是普通祭司穿的素麻以弗得,另一種是為大祭司製作的精緻刺繡以弗得。由於普通以弗得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所以沒有詳細描述;但大祭司的以弗得在出28:6-8中描述得非常詳細。它與普通以弗得的區別在於,它由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撚成的細麻和巧匠的工藝製成,即裝飾華麗,刺繡精美。這以弗得用兩塊寶石固定在肩上,上面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每塊石頭上刻六個名字。這兩塊刻有名字的石頭與胸牌上的石頭不同,它們曾被混淆。根據卡爾梅特(Calmet)的描述,以弗得似乎是一系列繫在領子上的腰帶,旨在使祭司的衣服緊貼身體:但有理由相信它是一種類似於我們傳令官所穿的服裝;它覆蓋背部、胸部和腹部,兩側敞開。一塊與其本身相同材質的布料將其連接在肩上,那裡放置著前面提到的兩塊石頭,而且它可能沒有袖子。請參閱出28:2等的克拉克注釋。

【第8節】

他們當為我造聖所——**מקדש**(mikdash),一個聖潔的地方,上帝可以居住的地方;這是會幕中稱為至聖所的部分,大祭司每年只在大贖罪日進入一次。
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說:「這是所有事情的主要目的;所有細節都應歸結於此,並由此闡明。因為這個聖所,就像後來的所羅門聖殿一樣,是禱告和公開敬拜上帝的地方(利17:4-6;太21:13);它象徵著教會,教會是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地方(林後6:16;弗2:19-22;啟21:2-3);它是上帝同在和保護的明顯標誌(利26:11-12;結37:27-28;王上6:12-13);也是祂引導他們進入祂天上榮耀的標誌。因為正如大祭司進入會幕,穿過幔子進入上帝居住的至聖所一樣;基督也進入至聖所,我們也藉著幔子,也就是祂的肉身進入。請參閱使徒在希伯來書第9章和第10章中對此的運用。因此,聖所應被視為一種預表:1. 預表基督的位格(來8:2;9:11-12;約2:19-21)。2. 預表每個基督徒(林前6:19)。3. 預表教會;包括地方教會(來3:6;提前3:15)和普世教會(來10:21):正是因為這座建築的廣泛意義,摩西才詳細記載了關於這個聖所的不同事項,先知和使徒也對其進行了多樣化的應用。」——參閱艾因斯沃思。正如上帝居住在這個帳幕中是祂對以色列人恩典和憐憫的最高證明一樣,它也預表了基督藉著信心居住在信徒心中,從而給予他們與上帝和好、以及祂對他們的愛和恩惠的最高和最確鑿的證明;參閱弗1:22;3:17。

【第9節】

照著我所指示你帳幕的樣式——有人認為在摩西建造的帳幕之前,曾有過一個帳幕,儘管它現在可能已不存在;但摩西奉命建造的帳幕,必須完全按照這個古老帳幕的模型來建造,上帝在山上將其樣式指示給他(出25:40)。**משכן**(mishcan)這個詞字面意思是「居所」或「住處」;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是上帝的居所;也是祂在地上唯一顯現自己的地方。請參閱出25:40和出33:7-10的克拉克注釋。

【第10節】

他們要造一個約櫃——**ארון**(aron)意為約櫃、箱子、櫃子或棺材。它特別用來指存放法版或兩塊約版的那只箱子或櫃子,其頂部是施恩座或贖罪蓋(參閱出25:17),兩端是金基路伯(出25:18-20),至高上帝的同在可見的標誌就顯現於其間,如同坐在寶座上。約櫃是屬於摩西律法體系中所有聖物中最卓越的,會幕和聖殿都是為它而建造的(出26:33;40:18, 21)。它被認為無論固定在哪裡,都能賦予聖潔(代下8:11;撒下6:12)。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如果以一肘為21英寸計算,約櫃長約四英尺五英寸,寬和高各約兩英尺六英寸。由於這個約櫃主要用於存放上帝親手寫的兩塊石版,我們很合理地推測這些石版的長度不小於四英尺,寬度不小於兩英尺。至於它們的厚度,我們無法得知,因為約櫃的深度除了兩塊石版外,還用於存放其他物品,如亞倫的杖、嗎哪罐等,儘管這些物品可能放在約櫃旁邊,而不是裡面。

【第11節】

周圍作一金邊——一個邊框,或者如七十士譯本(LXX)所說,**κυματια χρυσα στεπτα κυκλω**,意為「金色的波浪環繞」。

【第15節】

槓——不可從櫃的環內抽出——因為它應當隨時準備好被搬動,上帝沒有告訴他們祂何時會命令他們拔營。如果槓永遠不應取出,那麼民4:6又怎麼說,當營地啟程時,他們應當把槓穿進去呢?這暗示著當他們安營時,他們會取出槓,這似乎與這裡所說的相悖。為了調和這兩處經文,人們以極大的可能性推測,除了穿過約櫃環的槓,用於抬約櫃之外,還有兩根類似於擔架或手推車的槓,用於在旅途中運送約櫃,當時約櫃及其自身的槓(仍留在環中)已被包裹在所謂的海狗皮和藍色布料的罩子裡。約櫃本身的槓,可以簡單地視為抬約櫃的把手,從未從環中取出;但作為擔架的槓或桿子,則在他們安營時從約櫃下方取出。

【第16節】

法版——尚未賜下的兩塊石版;這些石版被稱為**עדת**(eduth),源自**עד**(ad),意為「向前,繼續」,指為某人或某事作見證。不僅是石版,約櫃中的所有物品,亞倫的杖、嗎哪罐、聖膏油等,都為彌賽亞的先知、祭司和君王職分作見證。

【第17節】

施恩座——**כפרת**(capporeth),源自**כפר**(caphar),意為「遮蓋」或「覆蓋」;因為藉著赦免的行為,罪孽被描繪為被遮蓋,以致它們在神聖公義的眼中不再顯現,不再惹怒、激怒並要求懲罰;而犯罪者的本人則被遮蓋或保護,免受被破壞的律法的打擊。在七十士譯本(LXX)的希臘文譯本中,使用了**ιλαστηριον**(hilasterion)一詞,意為「挽回祭」,這也是使徒在來9:5中使用的名稱。這個施恩座或挽回祭是用純金製成的;它實際上是那個眾所周知的約櫃和約櫃的蓋子。在大贖罪日,大祭司要在其上和其前灑贖罪祭的血:上帝應許要在這個地方與百姓相會(參閱出25:22);因為祂在那裡居住,那裡是神聖同在的象徵。在這個挽回祭的兩端各有一個基路伯,神聖的榮耀就在他們之間顯現;因此聖經中常說祂居住在基路伯之間。由於**ιλαστηριον**(hilasterion),即挽回祭或施恩座,被應用於基督(羅3:25),上帝設立祂作挽回祭(**ιλαστηριον**),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心,為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因此我們得知,基督是真正的施恩座,是**capporeth**對古代信徒所預表的事物。我們進一步得知,正是藉著祂的血,才能為世人的罪孽作出代贖。正如上帝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間顯現自己一樣,聖經也說,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等)。請參閱利未記第7章的注釋。

【第18節】

你要作兩個基路伯——我們無法清楚地說明這些是什麼。一般認為基路伯是一種有四個頭和一個身體的生物:而構成這些象徵性形體的動物,是它們各自種類中最尊貴的;獅子是野獸之王,公牛是馴養動物之王,鷹是鳥類之王,而人則居於所有生物之首;因此,普利斯特利博士(Dr. Priestley)說,它們可能是所有自然的代表。關於它們的形狀和設計,神學家們意見分歧很大。很可能這個詞常常指任何一種形體,例如通常雕刻在石頭上、刻在金屬上、雕刻在木頭上或繡在布料上的形體。請參閱出35:8的注釋。可能只需要補充一點,**cherub**是單數;**cherubim**是複數,而不是**cherubims**。請參閱創3:24注釋中關於這個主題的論述。

【第22節】

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也就是在施恩座上,基路伯之間。在這個地方,上帝選擇最特別地顯現自己;在這裡,神聖的榮耀將被看見;摩西要來到這裡,以便就管理百姓的事諮詢耶和華。艾因斯沃思(Ainsworth)曾指出,拉比們說:「人的心可以比作上帝的聖所;因為在聖所中,舍吉拿(shechinah)或神聖的榮耀居住,因為那裡有約櫃、法版和基路伯;同樣,在人的心中,也應當為神聖的威嚴預備一個居所,並且它應當是至聖所。」這是一個使徒們最明確教導的教義;而人心必須藉著聖靈成為上帝的居所,這一絕對必要性在新約聖經中被強烈而頻繁地強調。請參閱出25:23的注釋。

【第23節】

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與約櫃的槓等物品所用的木材相同,即金合歡木。關於約櫃、陳設餅的桌子等,卡德沃思博士(Dr. Cudworth)在他關於主餐的學術精湛著作中,有以下評論:
「當上帝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後,決意以一種特殊的方式顯明祂在他們中間的同在,祂認為最好以一種可見的、外在的方式居住在他們中間;因此,當他們在曠野,住在帳棚裡時,祂也希望有一個帳棚或會幕與他們一同居住。會幕的這個奧秘被博學的納赫曼尼德斯(Nachmanides)完全理解,他用簡潔而深刻的語言表達了這個意思:『會幕的奧秘在於,它將成為舍吉拿(shechinah),即神性居所的固定之地;』這無疑是上帝將來居住在基督人性中的一個特殊預表,基督的人性是真正的舍吉拿:但當猶太人進入他們的土地,並在那裡建造房屋時,上帝也打算有一個固定的居所;因此,祂可移動的會幕將轉變為一座固定的聖殿。現在,會幕或聖殿既然是上帝可見的居所,為了使『居住』或『住處』的概念完整,就必須有所有適合房屋的物品;因此,在聖所中,必須有一張桌子和一個燈臺,因為這是房間的普通家具,正如前面所稱讚的納赫曼尼德斯所觀察到的。桌子必須有其盤子、調羹、碗和蓋子,儘管它們從未使用過;並且桌上必須始終擺放著餅。燈臺必須有其燈盞持續燃燒。因此,上帝的這座房子裡,祭壇上必須有持續燃燒的火,作為它的爐灶;我認為先知以賽亞在賽31:9中暗示了這個概念:『他的火在錫安,他的爐在耶路撒冷。』此外,為了進一步延伸這個概念,這座房子裡必須不斷有食物和供應品送進來;這就是藉著祭物完成的,祭物一部分被上帝自己的祭壇上的火燒盡,一部分被祭司吃掉,祭司是上帝的家人,因此由祂供養。在上帝祭壇上被燒盡的部分被視為上帝的食物,正如瑪1:12所顯示的,那裡祭壇被稱為上帝的桌子,其上的祭物被稱為上帝的食物:『你們說,主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果子,就是祂的食物,是可輕蔑的。』在律法中,祭物也常被稱為上帝的**לחם**(lechem),即祂的餅或食物。因此,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獻祭的牲畜肉之外,還有**minchah**,即素祭,或更確切地說是餅祭,由麵粉和油製成;還有**libamen**或奠祭,它總是與每日的祭物一同獻上,作為上帝食物的餅和酒。還嚴格命令,每個祭物和供物中都必須有鹽,因為沒有鹽,所有食物都無味,正如納赫曼尼德斯在這裡也很好地觀察到的:『因為上帝的食物沒有鹽是無味的,這是不光彩的。』最後,所有這些東西都只能由從天上降下的聖火在祭壇上燒盡,因為它們是上帝的份,因此要以一種非凡的方式由祂自己吃掉或消耗。」請參閱出25:22的克拉克注釋。

【第29節】

盤子——**קערתיו**(kearothaiv),可能指深碗,他們在其中揉麵團,製作陳設餅。
調羹——**כפתיו**(cappothaiu),可能指香爐,他們在上面放香;這從民7:14、20、26、32、38、44、50、56、62、68、74、80、86中看來相當明顯,那裡使用了相同的詞,而且無論是什麼器具,總是描繪為裝滿了香。
蓋子——**קשותיו**(kesothaiv),被認為是一個大杯或大酒壺,其中盛放純酒,與陳設餅一同放在桌上,用於每安息日獻奠祭,那時舊餅被移走,新餅被擺上桌。
碗——**מנקיתיו**(menakkiyothaiv),源自**נקה**(nakah),意為「清除、移走、倒空」等;卡爾梅特(Calmet)認為它可能指利未人篩麥子製作餅的篩子(因為據說製作陳設餅的穀物是由利未人自己播種、收割、磨碎、篩選、揉麵、烘烤等),或者指烘烤餅的烤爐。其他人則認為它們是他們用來從**kesoth**中取出酒以獻奠祭的器皿。

【第30節】

陳設餅——**לחם פנים**(lechem panim),字面意思是「面餅」;之所以這樣稱呼,要麼是因為它們被擺放在聖所中上帝的面前或臉前,要麼是因為它們被製成方形,正如猶太人所認為的。它們很可能呈立方體或六面體形狀,每一面都呈現相同的外觀;因此猶太人可能認為它們被稱為「面餅」或「面 loaves」:但希伯來文文本似乎暗示它們被稱為「面餅」,**פנים**(panim),因為,正如主所說,它們被擺放在**לפני**(lephanai),「在我面前」。這些餅或糕點有十二個,通常認為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它們分兩排,每排六個。每排頂部有一個金盤,裡面盛有乳香,在每週結束時,當舊餅被移走並換上新餅時,乳香會在主面前焚燒,作為紀念,祭司則將舊餅用於家庭食用。要確定這些餅的用途或它們所代表的意義,比猶太經濟中幾乎任何其他象徵都更困難。許多人推測過它們的意義,我不想再增加自己的推測。卡德沃思博士(Dr. Cudworth)在出25:23的注釋中提出的觀點,在我看來比我所見過的任何其他解釋都更為合理。會幕是上帝的家,其中有祂的桌子、餅、酒、燈臺等,以向他們表明祂已在他們中間居住。請參閱出25:23的克拉克注釋。

【第31節】

精金的燈臺——這燈臺或枝形吊燈通常被描述為有一根主幹或燈柱,從中伸出六個枝子,以等距裝飾著六朵像百合花一樣的花朵,並交替放置著同樣數量的碗和球狀物。每個枝子上都有一盞燈,主幹頂部也有一盞燈,位於中央;因此總共有七盞燈(出埃及記 25:37)。這七盞燈每晚點亮,每天早晨熄滅。對於會幕或聖殿中任何器皿或器具的精確形狀,我們沒有像對這金燈臺、金桌子和兩支銀號角那樣確定。提多在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攻陷後,將金燈臺、陳設餅的金桌子、銀號角和律法書從聖殿中取出,凱旋帶回羅馬;維斯帕先將它們安置在他為和平女神所奉獻的殿中。據說,遊行隊伍中還帶了一些耶利哥香膏的植物。在帕拉蒂尼山腳下,有一座拱門的遺跡,上面描繪了提多征服猶太人的凱旋,並雕刻了遊行隊伍中攜帶的各種紀念物,特別是金燈臺、陳設餅的桌子和兩支銀號角。我面前現在擺放著一個在現場製作的這座拱門的精確模型;聖殿的戰利品——燈臺、金桌子和兩支號角——以淺浮雕的形式呈現在拱門內部左側的鑲板上。這燈臺不像許多版畫中那樣華麗,但同時它看起來比蒙福孔(Montfaucon)在《古物闡釋》(Antiq. Expliq.,第四卷,第32版)中給出的這座拱門的雕刻要好得多。很可能在真實的拱門上,這燈臺的尺寸比原物小,因為它幾乎不到三英尺高。參見《義大利日記》(Diarium Italicum),第129頁。看到這些由那位親自指示按照他所展示的樣式製作的上帝所交出的神聖物品,竟然裝飾著一位異教皇帝的凱旋,最終被奉獻給偶像,這讓虔誠的心靈感到悲傷。然而,這些物品已經完成了它們設立的目的,現在已無他用。所有這些古老器具所預表的榮耀人物,大約在七十年前已經顯現。真光已經來到,聖靈已從高天澆灌下來;因此,預表這些的金燈臺就被交出了。永恆的糧食已從天上降下;因此,承載其代表——陳設餅——的金桌子現在已不再需要。永恆福音的喜樂之聲當時已在世上傳揚;因此,預表這福音的銀號角被擄走,它們的聲音不再被聽見。這是何等奇妙的護理,又是上帝何等難以言喻的憐憫!猶太人失去了記號和所預表的事物;而正是那個摧毀聖城、帶走聖殿戰利品並將其奉獻給他們偶像崇拜對象的民族,卻是宇宙中第一批接受福音傳揚、救恩之光和生命之糧的!這裡有一種巧合或關聯,值得最嚴肅的觀察。猶太人擁有這些有意義的象徵,引導他們並預備他們接受所預表的事物。他們信賴前者,卻拒絕了後者!因此,上帝剝奪了他們兩者,將他們的聖殿交給掠奪者,將他們的土地交給荒涼,將他們自己交給被擄和刀劍。異教徒隨後帶走了他們救恩的象徵,而上帝不久就將這些事物所預表的救恩賜給了那些異教徒!因此,由於他們的不信和悖逆,天國,正如我們蒙福的主所預言的,從猶太人手中奪去,賜給了一個結果子的民族(外邦人)(馬太福音 21:43)。看哪,上帝的恩慈和嚴厲!

【第39節】

他要用一他連得的精金,和一切器具一同製造——也就是說,一他連得重的金子被用來製作燈臺以及屬於它的各種器皿和器具。根據坎伯蘭主教(Bishop Cumberland)的說法,一他連得是三千舍客勒。由於以色列人每人獻出半舍客勒(出埃及記 38:26),因此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共獻出一百他連得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將以色列人的人數減半,他發現他們總共獻出三十萬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現在,我們發現這個舍客勒數構成了一百他連得零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如果我們從三十萬一千七百七十五中減去一千七百七十五這個零頭舍客勒,我們將剩下三十萬,這是一百他連得中的舍客勒數:如果這個餘數除以一百(他連得數),則得出三千,這是每個他連得中的舍客勒數。根據普賴多博士(Dr. Prideaux)的說法,一銀舍客勒的聖所重量等於三先令英鎊,那麼三千舍客勒將達到四百五十英鎊;如果金銀比率為十五比一,一他連得金子將達到六千七百五十英鎊:再加上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每舍客勒三先令)的二百六十三英鎊,總計七千零十三英鎊,這筆巨款花費在燈臺及其器具上。因此,如果第二聖殿中的燈臺價值與古會幕中的燈臺相等,那麼提多認為它足夠重要,可以與金桌子和銀號角一起,成為裝飾他凱旋的物品之一,這就不足為奇了。對於那位擁有金銀、大地及其豐盛的上帝來說,它們的內在價值並不重要;它們已經完成了它們的設計,在護理的國度或恩典的國度中都已無他用。參見克拉克對出埃及記 25:31 的注釋,以及克拉克對出埃及記 38:24 的注釋。

【第40節】

你要謹慎,照著……製造——這節經文應理解為在會幕等物向摩西描述之後,對他發出的命令;彷彿說:「當你製作我已經向你描述的所有事物,以及我將來要論及的其他事項時,務必按照你在山上所見的樣式製作一切。」《七十士譯本》作:**κατα τον τυτον τον δεδειγμενον σοι**(kata ton typon ton dedeigmenon soi,按照那向你顯示的樣式)。在我看來,使徒保羅在給他兒子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提摩太後書 1:13)中,特別考慮了這條命令:「**Ὑποτυπωσιν εχε ὑγιαινοντων λογων, ὡν παρ' εμου ηκουσας**(Hypotypōsin eche hygiainontōn logōn, hōn par' emou ēkousas),你要持守從我聽見的純正話語的模範。」會幕是上帝教會的預表;那教會是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根基上,基督耶穌是主要的房角石(以弗所書 2:20-22):因此,由先知、耶穌基督和他的使徒所傳講的教義,對於這教會的構成至關重要。因此,正如上帝給出了會幕必須按照其建造的計劃或樣式,他也給出了基督教會必須按照其塑造的教義;使徒和次級建造者必須持守並緊抓那純正話語的模範,並按照那藉由上帝明確啟示而來的樣式或模式建造這屬天的建築。在這部作品的不同部分,我們曾有機會指出,異教徒從神聖啟示中借用了他們最好的東西,無論是關於他們教義中的純粹之處,還是他們宗教儀式中的象徵意義。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他們似乎努力進行最接近的模仿,同時又將一切適應他們荒謬和偶像崇拜的敬拜。他們有他們的伊奧(Iao)或朱庇特(Jove),模仿真耶和華;他們從神性的不同屬性中形成了無數的神祇。他們也有他們的廟宇,模仿上帝的聖殿;在這些廟宇中,他們有他們的聖所和至聖所,模仿主殿的院子。異教徒的廟宇由幾個部分或區劃組成:1. 區域或門廊;2. **ναος**(naos,聖殿),類似於我們教堂的中殿;3. **adytum**(adytum,聖所)或**penetrale**(penetrale,內殿)和**sacrarium**(sacrarium,聖殿);以及4. **οπισθοδομος**(opisthodomos,內殿)或內殿,最隱秘的處所,他們在那裡舉行他們的**mysteria**(mysteria,奧秘),這與會幕中的至聖所相對應。由於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在會幕之前異教徒中有任何廟宇,因此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會幕是他們後來建造的所有廟宇的模型。他們甚至有他們的便攜式廟宇,以模仿會幕;使徒行傳 19:24 中提到的為亞底米女神製作的神龕就是這種類型。他們甚至有他們的約櫃或神聖的箱子,他們在其中存放他們最神聖的物品和他們宗教的神秘象徵;以及燈臺或燈,用來照亮他們窗戶很少的廟宇,以模仿摩西會幕中的金燈臺。他們甚至有他們的遊行,模仿在曠野中抬約櫃的儀式,伴隨著這樣的儀式,足以向沒有偏見的心靈表明,他們是從這個神聖的原始來源借用來的。多德博士(Dr. Dodd)對此主題有一段很好的注釋,我將冒昧地摘錄。談到約櫃時,他說:「我們在幾個異教民族中發現了對這個神聖設立的象徵的模仿。因此,塔西佗(Tacitus)在《日耳曼尼亞志》(De Moribus Germanorum),第40章中告訴我們,北日耳曼的居民,我們的撒克遜祖先,普遍崇拜赫爾圖姆(Herthum)或赫爾塔姆(Hertham),即大地之母:赫爾塔姆顯然源自**ארץ**(arets,大地)和**אם**(am,母親):他們相信她會干預人類事務,並造訪各國:在海洋某個島嶼的神聖樹林中,有一輛蓋著罩子的車輛被奉獻給她,只允許祭司觸摸(比較撒母耳記下 6:6-7;歷代志上 13:9-10),祭司們察覺到女神進入了她的隱秘之處(**penetrale**),並以深切的敬意伴隨著她的車輛,車輛由母牛拉動;參見撒母耳記上 6:7-10。當女神巡遊時,她所恩准造訪的每個地方都舉行歡慶日;他們不打仗,不持武器;只有和平與寧靜為人所知,為人所享受,直到同一位祭司將女神送回她的廟宇。然後車輛和罩子,如果你能相信的話,女神本人,都在一個神聖的湖中清洗。」阿普列尤斯(Apuleius)在《金驢記》(De Aur. Asin.),第二卷中,描述了一場按照埃及模式舉行的莊嚴偶像崇拜遊行,他說:「另一個人抬著一個箱子或約櫃,裡面裝著他們的秘密物品,完全隱藏著宗教的奧秘。」普魯塔克(Plutarch)在他的《論伊西斯》(De Iside)等著作中,描述了奧西里斯的儀式,他說:「在該月的第十天晚上,他們下到海邊;**stolists**(stolists,穿長袍者)和祭司一起抬出神聖的箱子,裡面有一艘小金船或金器。」保薩尼亞斯(Pausanias)也在第七卷,第19章中證明,古特洛伊人有一個神聖的約櫃,裡面有赫菲斯托斯(Vulcan)製作的酒神巴克斯(Bacchus)的雕像,這是宙斯(Jupiter)賜給達爾達努斯(Dardanus)的。正如約櫃存放在至聖所中一樣,異教徒在他們廟宇的最深處也有一個**adytum**(adytum,聖所)或**penetrale**(penetrale,內殿),除了祭司之外,無人可以進入。值得注意的是,在墨西哥人中,他們的最高神維齊利普特利(Vitzliputzli)被描繪成人類形狀,坐在一張寶座上,由一個他們稱為天堂的藍色地球儀支撐;四根杆子或棍子從地球儀的兩側伸出,末端雕刻著蛇頭,整個構成一個轎子,祭司們在偶像公開展示時將其扛在肩上——《宗教儀式》(Religious Ceremonies),第三卷,第146頁。卡爾梅特(Calmet)指出,古人習慣在他們神的廟宇中奉獻燈臺,上面有許多燈。普林尼(Pliny)在《自然史》(Hist. Nat.),第三十四卷,第三章中提到一個製成樹形的燈臺,上面有蘋果狀的燈,是亞歷山大大帝在阿波羅神廟中奉獻的。雅典娜烏斯(Athenaeus)在第十五卷,第19、20章中提到一個支撐著三百六十五盞燈的燈臺,是敘拉古國王小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the younger)在雅典的普里塔涅翁(Prytaneum)奉獻的。根據亞歷山大里亞的革利免(Clemens Alexandrinus)在《雜記》(Strom.),第一卷中的證詞,埃及人是第一個在他們的廟宇中使用燈的人,他們很可能從會幕和聖殿中的金燈臺借用了這種用法。從「你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作」這莊嚴而特別的命令來看,顯然上帝向摩西展示了會幕及其所有器具的模型;而接受與此相關的指示,是他在山上與上帝同在四十天期間的工作之一。由於上帝設計這座建築及其所有附屬物,作為將來美好事物的樣式或代表,因此摩西必須接受整個模型和規格,以便他可以指導不同的工匠建造這項工程,這是必不可少的。1. 我們可以觀察到,整個會幕及其器具類似於一所住宅及其家具。2. 這會幕是上帝的居所,不僅是為了舉行他的敬拜,也是為了他的居住。3. 上帝曾應許住在這百姓中間,而這就是他為他的榮耀所指定的居所。4. 會幕和聖殿一樣,都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預表。參見約翰福音 1:14 和約翰福音 2:19、21。5. 正如上帝的榮耀在會幕中,在施恩座上方的基路伯之間顯現一樣,上帝也在基督裡,在祂裡面有神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6. 正如在會幕中發現了餅、光等,所有這些可能都象徵著基督為人類靈魂的引導、支持和救恩所做的充足預備。關於這些以及律法和先知中的許多其他事物,當必死之身被生命吞噬時,我們將會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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