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九章
出埃及記 第九章 經文

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

2你若不肯容他們去,仍舊強留他們,

3耶和華的手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必有重重的瘟疫。

4耶和華要分別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屬以色列人的,一樣都不死。』」

5耶和華就定了時候,說:「明天耶和華必在此地行這事。」

6第二天,耶和華就行這事。埃及的牲畜[幾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個都沒有死。

7法老打發人去[看],誰知以色列人的牲畜連一個都沒有死。法老的心卻是固執,不容百姓去。

8耶和華吩咐摩西、亞倫說:「你們取幾捧爐灰,摩西要在法老面前向天揚起來。

9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作塵土,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

10摩西、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向天揚起來,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

11行法術的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為在他們身上和一切埃及人身上都有這瘡。

12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聽他們,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

13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

14因為這一次我要叫一切的災殃臨到你和你臣僕並你百姓的身上,叫你知道在普天下沒有像我的。

15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從地上除滅了。

16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17你還向我的百姓自高,不容他們去嗎?

18到明天約在這時候,我必叫重大的冰雹降下,自從埃及開國以來,沒有這樣的冰雹。

19現在你要打發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催進來;凡在田間不收回家的,無論是人是牲畜,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

20法老的臣僕中,懼怕耶和華這話的,便叫他的奴僕和牲畜跑進家來。

21但那不把耶和華這話放在心上的,就將他的奴僕和牲畜留在田裏。

2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杖,使埃及遍地的人身上和牲畜身上,並田間各樣菜蔬上,都有冰雹。」

23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閃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24那時,雹與火攙雜,甚是厲害,自從埃及成國以來,遍地沒有這樣的。

25在埃及遍地,雹擊打了田間所有的人和牲畜,並一切的菜蔬,又打壞田間一切的樹木。

26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

27法老打發人召摩西、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

28這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請你們求耶和華,我就容你們去,不再留住你們。」

29摩西對他說:「我一出城,就要向耶和華舉手[禱告];雷必止住,也不再有冰雹,叫你知道全地都是屬耶和華的。

30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還是不懼怕耶和華上帝。」(

31那時,麻和大麥被[雹]擊打;因為大麥已經吐穗,麻也開了花。

32只是小麥和粗麥沒有被擊打,因為還沒有長成。)

33摩西離了法老出城,向耶和華舉手[禱告];雷和雹就止住,雨也不再澆在地上了。

34法老見雨和雹與雷止住,就越發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着心。

35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正如耶和華藉着摩西所說的。

第九章

**出埃及記 第9章**

**【章引言】**
【第1節】耶和華差遣摩西去見法老,告知他若不讓以色列人離開,一場毀滅性的瘟疫將降臨他的牲畜,【出9:1-3】;而以色列人的牲畜則將蒙保守,【出9:4】。次日,這場瘟疫,即第五災,降臨了,埃及所有的牲畜都死了,【出9:5-6】。儘管法老發現以色列人的牲畜無一死亡,但他因心硬,仍拒絕讓百姓離開,【出9:7】。摩西和亞倫奉命將爐灰揚在空中,使第六災,即瘡和皰,降在人畜身上,【出9:8-9】;他們照辦後,瘟疫就發生了,【出9:10】。術士們無法在這場瘟疫面前站立,他們既不能模仿,也不能消除,【出9:11】。法老的心再次剛硬,【出9:12】。上帝向法老發出可怕的信息,威脅將降下比以往更嚴重的災禍,【出9:13-17】。預告第七災,即雨、冰雹和火,【出9:18】。埃及人奉命將牲畜收回棚內,以免被毀滅,【出9:19】。那些敬畏耶和華話語的人將僕人和牲畜帶回家,而那些不理會這話語的人則將牲畜和僕人留在田間,【出9:20-21】。冰雹、雷電的風暴降臨了,【出9:22-24】。它幾乎摧毀了埃及全地,【出9:25】,而歌珊地卻倖免於難,【出9:26】。法老承認自己的罪,並懇求摩西和亞倫為他代求,【出9:27-28】。摩西應許為他代求,並在應許風暴將止息的同時,預言法老和他臣僕的頑固將持續,【出9:29-30】。亞麻和大麥因已成熟而被風暴摧毀,【出9:31】;而小麥和黑麥因尚未長成而得以保存,【出9:32】。摩西使風暴止息,【出9:33】。法老和他的臣僕見此,心又剛硬,拒絕讓百姓離開,【出9:34-35】。

**【第1節】**
**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耶和華」(**יויה**,Yehovah)這個詞很可能在此處特別指出祂永恆的權能與神性;而「上帝」(**אלהי**,Elohey)這個詞則意在理解為「扶持者」、「捍衛者」、「保護者」等含義。因此,這位自有永有、全能永恆的存有,希伯來人的扶持者與捍衛者如此說:「容我的百姓去,他們好事奉我。」

**【第3節】**
**【第3節】耶和華的手**——指上帝在審判中顯現的能力。**降在馬匹上**——**סוסים**(susim)。這是馬匹首次被提及;埃及和阿拉伯地區一直以盛產馬匹聞名。**סס**(sus)被認為與**שש**(sas)同義,後者意為「活躍」、「輕快」或「活潑」,這些都是馬匹,尤其是在阿拉伯和埃及地區的馬匹的恰當稱謂。由於牠們的活躍和速度,牠們曾被獻祭並奉獻給太陽,或許這正是上帝禁止以色列人使用牠們的主要原因。**極重的瘟疫**——瘟疫是一種在牲畜中極具傳染性的疾病,其症狀包括頭部下垂和腫脹、眼中大量分泌物、喉嚨發出嘎嘎聲、呼吸困難、心悸、步態不穩、呼吸灼熱以及舌頭發亮;這些症狀證明全身已發生炎症。原文**דבר**(deber)有各種翻譯。《七十士譯本》(LXX)譯為**θανατος**(thanatos),死亡;《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為**pestis**,瘟疫或傳染病;古撒克遜語版本譯為「死亡」,任何致命的疾病。我們的英文詞murrain(瘟疫)可能來自法語mourir(死亡),或希臘語**μαραινω**(maraino),意為「消瘦」、「衰竭」。就原文字義而言,「死亡率」(mortality)一詞最接近,因為希伯來語並未指明特定的疾病。

**【第4節】**
**【第4節】耶和華要將**——參閱克拉克對【出8:22】的注釋。

**【第5節】**
**【第5節】明天耶和華必行這事**——藉著預先告知這災禍,祂顯明了祂的預知與權能;由此,埃及人和希伯來人都必須明白,隨後發生的死亡並非偶然,而是神聖公義中預定旨意的結果。

**【第6節】**
**【第6節】埃及的牲畜都死了**——也就是說,所有死亡的牲畜都屬於埃及人,但以色列人的牲畜無一死亡,【出9:4, 6】。埃及人所有的牲畜並非全部死亡,我們有充分的證據,因為在隨後的災禍中,仍有牲畜可供宰殺和存活,【出9:19-25】。藉著這場審判,埃及人必須看清他們整個國家崇拜的虛妄,當他們發現那些他們不僅視為神聖甚至奉為神明的動物,被耶和華之手降下的瘟疫,不分貴賤地與普通牲畜一同被殺時。人們自然會認為,在此之後,埃及人的動物崇拜將再也無法立足。

**【第7節】**
**【第7節】法老打發人去看**——他發現自己和臣民的許多牲畜被殺,便打發人去查看死亡是否波及以色列人的牲畜,以便知道這是否是他們上帝降下的審判,並可能打算用以色列人的牲畜來彌補埃及人損失的牲畜。

**【第8節】**
**【第8節】爐灰**——由於以色列人受壓迫的一部分是他們在磚窯中的勞作,有些人觀察到罪行與懲罰之間存在一致性。他們壓迫希伯來人勞作的爐子,現在卻產生了懲罰他們的工具;因為那些因不義和壓迫性勞動而形成的灰燼的每一顆微粒,似乎都成了這位暴虐君王及其殘酷、心硬百姓身上的瘡和皰。

**【第9節】**
**【第9節】必生瘡**——**שחין**(shechin)。這個詞通常解釋為「發炎的腫脹」、「灼熱的瘡」,是人類身體表面可能遭受的最劇烈、但非立即致命的痛苦之一。如果身體任何部位的一個瘡就能使整個系統發燒,那麼同時在身體上出現多個瘡會造成多大的痛苦!**發出皰**——**אבעבעת**(ababuoth),據說源自**בעה**(baah),意為「腫脹」、「鼓起」;指身體任何部位,尤其是腺體部位(頸部、腋窩、腹股溝等)的任何發炎性腫脹、結節或膿皰。《七十士譯本》(LXX)將其翻譯為:**Και εσται ἑλκη φλυκτιδες αναζεουσαι**;「必有潰瘍和灼熱的膿皰」。這似乎是一種不尋常的疾病,因此被特別稱為「埃及的毒瘡」,【申28:27】,或許在此之前在埃及或任何其他國家都未曾出現過。奧羅修斯(Orosius)說,在第六災中,「所有人都起了水泡,水泡破裂時帶來劇痛,並有蟲子從中爬出。」《阿爾弗雷德的奧羅修斯》(Alfred's Oros.),第一卷,第七章。

**【第11節】**
**【第11節】瘡生在術士身上**——他們無法藉著揚灰在空中來製造類似的疾病;他們也無法從百姓身上,或從自己受折磨的肉體上除去這災禍。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在這場瘟疫中滅亡,但此後他們再也沒有被提及。如果他們沒有被這可怕的審判所毀滅,他們至少也退出了戰場,不再與這些上帝的使者爭鬥。上帝權能的勝利現在已完全實現,希伯來人和埃及人都必須明白,在耶和華面前,沒有任何權勢、智慧或謀略能與祂抗衡;而且,既然普世萬物都承認祂的權能,魔鬼和人類都必在祂面前失敗。

**【第15節】**
**【第15節】現在我若伸手**——在希伯來文中,動詞是過去式,而非未來式,我們的譯文不恰當地將其表達為未來式,導致經文出現矛盾:因為法老和他的百姓既沒有被瘟疫擊打,他本人也沒有因任何形式的死亡而被從地上剪除。的確,長子是被滅命的天使所殺,法老本人則淹死在紅海中;但這些審判似乎並非此處所指。如果這些詞語像應當那樣,翻譯成虛擬語氣,或過去式而非未來式,那麼這種與事實看似矛盾之處以及所有歧義都將避免:因為**現在我若曾伸手**(**שלהתי**,shalachti,曾伸出)**擊打你**(**ואך אותך**,vaach otheca)**和你的百姓,使你染上瘟疫,你必早已從地上剪除**(**תכחד**,ticcached)。

**【第16節】**
**【第16節】其實我叫你存留**——(**העמדחיך**,heemadticha),**特要向你顯我的能力**(**הראתך את כחי**,harotheca eth cochi),**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或,**בכל הארץ**,becol haarets,在這全地)。參閱艾因斯沃斯(Ainsworth)和胡比根(Houbigant)。因此,上帝讓這位邪惡的君王知道,正是由於祂特別的護理,他和他的百姓才沒有被過去的災禍所毀滅;但上帝保留他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使他有機會進一步顯明祂,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以便完全說服希伯來人和埃及人,前者可以跟隨祂,後者可以在祂面前敬畏。幾乎所有信仰的明智評論家都同意將原文翻譯如上,這不僅是原文可以承受的,也是其所要求的,並且與《七十士譯本》(LXX)和《他爾根》(Targum)嚴格一致。無論是希伯來文**העמדחיך**(heemadticha),「我使你站立」;還是使徒在【羅9:17】中的翻譯**εξηγειρα σε**,「我興起你」;抑或是《七十士譯本》(LXX)的**ἑνεκεν τουτου διετηρηθης**,「因此你得以存留」(即在過去的災禍中);都不能支持某些評論家對這些詞語所作的最令人反感的解釋,即:「上帝從永恆中預定或指定法老,藉著某些方式,達到這個目的;祂使他在時間中存在;祂將他提升到王位;使他獲得那樣崇高的榮譽和尊嚴;祂保守他,尚未將他剪除;祂堅固並剛硬他的心;激怒、挑釁並煽動他反對以色列百姓,並任憑他在頑固和悖逆中走得那麼遠;所有這些都是為了在紅海中毀滅他,以顯明祂的能力。總而言之,這個人是上帝在各方面興起的,以便上帝在他的毀滅中顯明祂的能力。」這是人的說法;上帝並非如此說。參閱亨利(Henry)對此處的注釋。

**【第17節】**
**【第17節】你還向我的百姓自高**——由此可見,此時他本可以順服,從而避免自己的毀滅。

**【第18節】**
**【第18節】明天約到這時候**——這場災禍的時間如此詳細地標明,是為了向法老表明耶和華是天地的主,水、火、地和空氣,這些都是埃及人偶像崇拜的對象,都是祂權能的受造物;並且都服從祂的旨意;而且,它們遠不能幫助埃及人,現在在上帝手中,卻成了毀滅他們的工具。**降下極大的冰雹**——「降冰雹」對某些膚淺的觀察者來說,可能顯得不合乎科學的表達方式,但沒有什麼比這更正確了。「雨滴穿過大氣層的寒冷區域時會結冰並轉化為冰雹」;因此冰雹是由雨產生的。當它開始落下時是雨;當它落下時它轉化為冰雹;因此,字面上說「降冰雹」是真實的。冰雹下落的距離越遠,通常就越大,因為在下落過程中它會遇到無數的水粒子,這些粒子附著在它上面也會結冰,因此它的體積不斷增大,直到到達地面。在所討論的情況中,如果使用了自然手段,我們可以假設大氣層中充滿水汽,處於高度帶電狀態,這些水汽凝結並結冰,並有相當大的空間下落,因此尺寸異常巨大。儘管這是一場超自然的風暴,但也有許多自然發生的風暴,其破壞力極其可怕。1795年,一場冰雹風暴降臨在蘭開夏郡利物浦附近,嚴重損害了植被,打破了窗戶等等。許多冰雹的周長達五英寸。哈雷博士(Dr. Halley)提到1697年4月29日,蘭開夏郡、柴郡等地也發生了一場類似的冰雹風暴,長達六十英里,寬兩英里,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劈裂樹木,殺死家禽和所有小動物,擊倒人和馬等等。梅澤雷(Mezeray)在他的《法國歷史》中說:「1510年,義大利曾有一段時間出現比夜晚更濃重的可怕黑暗,之後烏雲破裂,雷電交加,降下了一場冰雹,摧毀了該國所有的野獸、鳥類,甚至魚類。伴隨著濃烈的硫磺味,冰雹呈藍色,有些重達一百磅。」全能者對約伯說:「你曾進入雪庫,或見過雹倉嗎?這是我為降災的日子,為爭戰和打仗的日子所預備的。」【伯38:22-23】。當上帝擁有如此強大的「炮火」時,祂多快就能摧毀一個國家或一個世界!參閱【書10:11】中關於一場顯著冰雹風暴的記載。

**【第19節】**
**【第19節】所以你現在打發人去,把你的牲畜**——因此,在審判之中,上帝仍記念憐憫。行神蹟是為了讓他們知道祂是耶和華;但如果法老和他的臣僕聽從了這仁慈的警告,所有的人和牲畜的生命本都可以得救。雖然有些人不理會耶和華的話,但另一些人卻敬畏祂,他們的牲畜和僕人因此得救,參閱【出9:20-21】。

**【第23節】**
**【第23節】耶和華就打雷**——**קלת**(koloth),聲音;但這裡指的是響亮、重複的雷聲。**火在地上運行**——**ותהלך אש ארצה**(vattihalac esh aretsah),火在地上行走。這不是一道突然的閃電,而是吞噬一切的火,在各處行走,毀滅動物和植物;它的進程是不可阻擋的。

**【第24節】**
**【第24節】有冰雹,與火攙雜在冰雹中**——普遍認為,電氣流對於冰雹的形成至關重要。在此次事件中,電氣流以超自然的豐盛供應;因為火流似乎伴隨著降下的冰雹,以致草木、樹木、牲畜和人類都被它們毀滅了。

**【第26節】**
**【第26節】惟獨在歌珊地**——沒有冰雹。這是多麼顯著的特別護理的證明!希伯來人和埃及人肯定都從上帝的良善和嚴厲的這番顯現中獲益。

**【第27節】**
**【第27節】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原文非常強調:耶和華是**那公義者**(**הצדיק**,hatstaddik),而我和我的百姓是**那罪人**(**הרשעים**,hareshaim);即,祂獨自公義,而我們獨自是悖逆者。誰能想到,在這樣一番承認和告白之後,法老竟然再次心硬呢?

**【第28節】**
**【第28節】夠了**——不再需要任何進一步的災禍;我順服耶和華的權柄,不再悖逆。**大雷**——**כלת אלהים**(koloth Elohim),上帝的聲音;——即,極其響亮的雷聲。因此,「上帝的山」(【詩36:6】)意為極高的山。因此,「上帝的王子」(【創23:6】)意為大有能力的王子。參閱【詩29:3-8】對雷聲的描述:「耶和華的聲音發在水上;榮耀的上帝打雷,耶和華在大水之上。耶和華的聲音有能力;耶和華的聲音滿有威嚴。耶和華的聲音震斷香柏樹。耶和華的聲音使火焰分岔。耶和華的聲音震動曠野」等等。藉著電火花產生雨水,在【耶10:13】中以非常優美的方式暗示:「祂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參閱克拉克對【創7:11】和【創8:1】的注釋。

**【第29節】**
**【第29節】我必向耶和華舉手**——也就是說,我將向上帝懇求,求祂除去這災禍。這或許是個恰當的時機,對古人向神明禱告的方式作一些觀察。跪下、伸開雙手並舉向天空,在希伯來人的宗教崇拜中頻繁使用。所羅門「雙膝跪下,向天舉手」;【代下6:13】。大衛也是如此,【詩143:6】:「我向你伸出雙手。」以斯拉也是如此:「我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上帝舉手」;【拉9:5】。另參閱【伯11: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大多數聲稱有任何形式崇拜的民族,在接近他們所崇拜的對象時,都使用相同的方式,即跪下並伸出雙手;這種習俗很可能他們是從上帝的百姓那裡借鑒來的。跪下一直被認為是懇求的恰當姿勢,因為它表達了謙卑、悔罪和順服。如果懇求的對象在觸手可及之處,懇求者會抓住他的膝蓋;因為在古人中,額頭獻給智慧,耳朵獻給記憶,右手獻給信仰,所以膝蓋獻給憐憫。因此,那些懇求恩惠的人會跪下並抓住他們所懇求之人的膝蓋。這種懇求方式在荷馬的以下段落中特別提及:
**Των νυν μνησασα παρεζεο, και λαβε γουνων.** 《伊利亞特》第一卷,第407行。
「現在,記住這些事,坐在他身邊,抓住他的膝蓋。」(考珀譯)
對此有以下回答:
**Και τοτ' επειτα τοι ειμι Διος ποτι χαλκοβατες δω, Και μιν γουνασομαι, και μιν πεισεσθαι οΐω.** 《伊利亞特》第一卷,第426行。
「那時我將前往宙斯那銅地板的居所,我將跪求他,我相信他會被說服。」(同上)
參閱《伊利亞特》第一卷,第500-502行和第511行等,關於這樣向宙斯懇求的結果。同樣,我們發現主耶穌也曾被這樣接近,【太17:14】:「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求他」(**γονυπετων αυτον**,跪在他膝前)。至於舉手或伸出手(常與跪下結合),我們已經看到幾個例子,本書【出17:11】中也有一個非常顯著的例子,摩西舉手或伸出手是以色列戰勝亞瑪力人的方式;我們在古代作者的作品中發現許多這兩者的例子。荷馬如此寫道:
**Εσθλον γαρ Δυ χειρας ανασχεμεν, αι κ' ελεησῃ.** 《伊利亞特》第二十四卷,第301行。
「向宙斯伸開雙手求憐憫是正當的。」
維吉爾(Virgil)也寫道:
**Corripio e stratis corpus, Tendoque supinas ad coelum cum voce manus, et munera libo** 《埃涅阿斯紀》第三卷,第176行。
「我從床上跳起,向天舉起雙手和聲音,並獻上祭品。」(皮特譯)
**Dixerat: et Genua Amplexus, genibusque volutans Haerebat.** 《埃涅阿斯紀》第三卷,第607行。
「那可憐的人跪下,懇求地抱住我的膝蓋,淚流滿面,匍匐在地。」(同上)
**- media inter numina divum Multa Jovem Manibus Supplex orasse SUPINIS.** 《埃涅阿斯紀》第四卷,第204行。
「他在眾神雕像之間,向宙斯伸開雙手懇求。」(同上)
**Et Duplices cum voce Manus ad sidera Tendit.** 《埃涅阿斯紀》第十卷,第667行。
「他舉起雙手和聲音向天。」
在某些情況下,請願者會上前,或坐於塵土中,或跪在地上,將左手放在他所期望恩惠之人的膝蓋上,同時用右手觸摸對方的下巴。我們在荷馬的作品中也有一個例子:
**Και ρα παροιθ' αυτοιο καθεζετο, και λαβε γουνων Σκαιῃ· δεξιτερῃ δ' αρ' ὑπ' ανθερεωνος ἑλουσα.** 《伊利亞特》第一卷,第500行。
「女神懇求地站著:一隻手放在他下巴下,另一隻手抱住他的膝蓋。」(蒲柏譯)
當懇求者無法接近他所禱告的對象時,例如當對象是神明時,他會洗手,獻上祭物,然後跪下,或向天伸出雙手,或將手放在祭物或祭牲上,或放在祭壇上。荷馬如此描寫阿波羅的祭司禱告:
**Χερνιψαντο δ' επειτα, και ουλοχυτας ανελοντο. Τοισιν δε Χρυσης μεγαλ' ευχετο, χειρας ανασχων.** 《伊利亞特》第一卷,第449行。
「他們用水潔淨雙手,並拿起撒鹽的祭餅,祭司如此,虔誠地舉起雙臂,以莊嚴的聲音引導他的禱告。」(蒲柏譯)
在律法之下,全身,尤其是雙手的潔淨,伴隨著獻祭和祭物是多麼必要,每個讀聖經的人都知道:特別參閱【出29:1-4】,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執行祭司職務之前被命令洗淨;以及【出30:19-21】,其中說:「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洗手——免得死亡。」另參閱【利17:15】。當猶太人的大祭司為百姓祝福時,他會舉手,【利9:22】。以色列人向神獻祭時,會舉手放在祭牲的頭上:「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從牛群羊群中——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利1:2-4】。使徒在【提前2:8】中暗示了這些情況:「我願男人在各處禱告,舉起聖潔的手,沒有忿怒,沒有爭論。」在使徒的詞**επαιροντας**(舉起)中,明顯是指伸出手將其放在祭壇上或祭牲的頭上。舉手有四層意義:1. 這是懇求的姿勢,表達了強烈的邀請——「來幫助我」;2. 它表達了懇求者渴望抓住他所需要的幫助,藉著將他所禱告的對象帶到他身邊來協助;3. 它顯示了懇求者渴望領受他所期望的祝福的熱切;4. 藉著這個動作,他指定並將他的供物或祭牲獻給他的上帝。從大量的證據和巧合來看,不無理由地可以得出結論,異教徒從古代上帝的百姓那裡借鑒了他們崇拜方式中所有純潔和理性的部分;而前面引用的內容就是證明。

**【第31節】**
**【第31節】亞麻和麥子被擊打了**——「亞麻」(**פשתה**,pishtah)這個詞,帕克赫斯特先生(Mr. Parkhurst)認為,源自詞根**פשט**(pashat),意為「剝去」,因為我們所稱的亞麻,實際上是植物的樹皮或外皮,從莖上剝離下來的。自古以來,埃及就以生產和製造亞麻而聞名:因此,古代作者經常提及埃及的細麻和精細亞麻。**大麥**——**שערה**(seorah),源自**שער**(saar),意為「豎立」、「粗糙」、「多毛」等;因此**שער**(sear)指頭髮,**שעיר**(sair)指公山羊,因為牠們毛髮蓬鬆;因此也指大麥,因為麥穗上覆蓋著粗糙多刺的芒。波科克博士(Dr. Pocock)觀察到,埃及有兩次播種和收穫:水稻、印度小麥和一種稱為大馬士革玉米(義大利語為surgo rosso)的穀物,其播種和收穫時間與小麥、大麥和亞麻大不相同。前者在三月尼羅河氾濫之前播種,約在十月收穫;而小麥和大麥則在十一月和十二月尼羅河水退去後立即播種,並在五月之前收穫。普林尼(Pliny)在《自然史》第十八卷第十章中指出,在埃及,大麥播種後六個月即可收穫,小麥七個月。**In Aegypto Hordeum sexto a satu mense, Feumenta septimo metuntur.** 亞麻**開花**——我想,這意味著它已經長成莖:原文是**גבעל**(gibol),結莢或在莢中。這個詞很好地表達了亞麻莖頂部那個球狀的莢,它在花朵之後形成並含有種子,被《七十士譯本》(LXX)非常恰當地翻譯為**το δε λινον σπερματιζον**,但亞麻正在結籽或正在開花結籽。

**【第32節】**
**【第32節】只是小麥和黑麥沒有被擊打**——**小麥**(**חטה**,chittah),帕克赫斯特先生(Mr. Parkhurst)認為應源自迦勒底語和撒馬利亞語的**חטי**(chati),意為「柔嫩」、「美味」、「精緻」,因為其風味等優於其他所有穀物。但這個詞在聖經中似乎指任何種類的糧食。**黑麥**(**כסמת**,cussemeth),源自**כסם**(casam),意為「有長毛」;因此,儘管具體種類不詳,這個詞必定指某種有芒的穀物。《七十士譯本》(LXX)稱之為**ολυρα**,《拉丁通行本》(Vulgate)稱之為**far**,亞居拉(Aquila)稱之為**ζεα**,這些都指斯佩爾特小麥(spelt);有些人則認為是指水稻。哈默先生(Mr. Harmer)提到波科克博士(Dr. Pocock)所說的埃及雙重收穫,他說小麥和黑麥**אפילת**(aphiloth),即「黑暗」或「隱藏」(如邊註所譯),(即它們已播種,但尚未長成)這一情況表明,逃過一劫的是【出9:31】中提到的印度小麥或surgo rosso,以及黑麥,而大麥和亞麻則因已成熟或接近成熟而被擊打。參閱哈默的《觀察》(Harmer's Obs.),第四卷,第11頁,1808年版。但希伯來文中的這些詞語究竟指什麼,我們無法確切地說,因為在這一問題上,各譯本和注釋家之間存在很大分歧。盎格魯-撒克遜譯者可能因不了解這些詞語的含義,而省略了整節經文。

**【第33節】**
**【第33節】向耶和華舉手**——可能手中拿著上帝的杖。參閱【出9:29】中關於禱告時舉手的論述。參閱克拉克對【出9:29】的注釋。

**【第34節】**
**【第34節】他卻越發犯罪,心又剛硬**——這些完全是他自己的行為;「因為誰能否認,」普薩爾馬納扎爾先生(Mr. Psalmanazar)說,「上帝在法老身上所行的,遠比使他心硬更能使他心軟;特別是值得注意的是,直到每次神蹟之後,以及每次災禍止息之後,才說他的心剛硬了?這裡使用的動詞是**pihel**和**hiphil**語態,通常表示單純的允許,由此可見,這些詞語應當讀作:上帝**允許**法老的心剛硬。」——《世界歷史》(Universal Hist.),第一卷,第494頁,注D。

【第35節】

法老的心剛硬——由於他罪上加罪,對神的審判和憐憫都硬著心,我們不必驚訝,在神賜予他軟化和悔改的機會,而他卻在每個環節都抗拒並濫用這些機會之後,最終他會被任憑在他自己頑固之心的剛硬與黑暗中,以致於罪惡滿盈,一頭栽進自己的毀滅。

在本章所描述的第五、第六和第七災中,我們有更多證據證明神的公義與憐憫,以及法老及其臣僕的愚昧、悖逆與邪惡。由於他們持續反抗與抵擋,神繼續降下他們罪孽所應得的懲罰是公義的。然而,在審判之中,祂仍不忘憐憫;因此,摩西和亞倫被差遣去告知埃及人,如果他們繼續頑固不化,這些災禍就會降臨。這就是憐憫;只有牲畜被毀,人民卻得保全!從所有這些信息,以及摩西和亞倫奉神的名和權柄一再的勸誡中,難道還不明顯嗎?法老並非受任何致命的預定所束縛,必須持續他的頑固;他本可以謙卑在神面前,從而避免降臨在這片土地上的災難,並拯救他自己和他的百姓免於毀滅?但他選擇犯罪,因此他必須受罰。

在第六災中,法老擁有他之前所沒有的優勢。魔術師們成功模仿摩西所行的神蹟,使埃及人懷疑摩西本人是否只是一個沒有任何神聖權柄的魔術師;但瘡災是他們無法模仿的,他們自己也受其折磨,並承認這是「神的指頭」,這件事就此塵埃落定。法老再也沒有任何藉口,他必須知道他現在所對抗的,不再是摩西和亞倫這些與他一樣的凡人,而是永活的真神。那麼,他竟然繼續抗拒,這多麼奇怪啊!許多人對此感到驚訝,認為這只能歸因於神至高無上的控制影響,使他不可能悔改或接受警告。但神的整個行為表明這種觀點的可能性極低:難道法老及其臣僕的行為,不也正被成千上萬從未被懷疑受任何此類必然性預定所支配的人所模仿和重演嗎?

天下每一個手持聖經的罪人,都在扮演同樣的角色。神對那些發誓和褻瀆的人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然而,在許多自稱基督徒,並妄想憑藉神的憐憫最終進入天國的人中,普遍的咒罵和褻瀆卻是極其可恥地常見!祂也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並以最可怕的刑罰來約束所有這些誡命:然而,儘管這些事都擺在他們面前,並且他們口頭上承認這些誡命來自神,但破壞安息日者、殺人者、姦淫者、行淫者、盜賊、不誠實者、作假見證者、說謊者、誹謗者、背後中傷者、貪婪者、愛世界勝過愛神者,卻成百上千地存在!與這些罪行相比,那位可憐的半盲埃及王的罪行算得了什麼!他所犯罪的對象是一位相對不為人知的神;而這些人卻是得罪他們列祖的神——得罪他們稱之為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他們手持聖經犯罪,心中卻確信聖經的神聖權柄。他們是逆著亮光和知識犯罪;逆著良心的責備、朋友的勸誡、神使者的警告;逆著律法中的摩西和亞倫;逆著所有先知的見證;逆著福音書作者、使徒、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全人類的審判者、以及世界的救主!法老的罪與這些人的罪相比,算得了什麼?相較之下,他那微不足道的道德敗壞,在他們那罪惡的世界中簡直微不足道。然而,誰會認為這些人是受任何必然性預定所支配,必須繼續犯罪並走向滅亡呢?他們不是;法老也不是。在所有事情上,神都證明了祂的公義和憐憫在這點上是清晰無誤的。

法老出於貪婪的原則,拒絕釋放以色列人,因為他發現他們的勞役對國家有利:而這些人則沉溺於愛世界、愛享樂、愛財利之中;即使在西奈山的雷聲面前,或在耶穌基督的痛苦、血汗、被釘十字架和死亡的景象中,他們也不願放棄任何一個私慾!唉!有多少人習慣於將法老視為人類中最邪惡的,因其罪孽而不可避免地被斷絕得救的可能性,然而他們在生活中的邪惡程度卻遠遠超過法老,以至於法老在十災面前硬著心,與那些在千萬次憐憫面前硬著心的人相比,簡直像個聖徒。讀者,你是否屬於這類人?請不要再往前走了!神的審判不會遲延。儘管你的處境絕望,你仍可以回轉;你,是的,就是你,可以藉著羔羊的血找到憐憫。請參閱下一章結尾的評論。參閱《克拉克聖經注釋》出埃及記 10:29(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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