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容以色列人去,且把他們趕出他的地。」
2上帝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
3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
4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要把他們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
5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記念我的約。
6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地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
7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
8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們領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
9摩西將這話告訴以色列人,只是他們因苦工愁煩,不肯聽他的話。
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1「你進去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
12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以色列人尚且不聽我的話,法老怎肯聽我這拙口笨舌的人呢?」
13耶和華吩咐摩西、亞倫往以色列人和埃及王法老那裏去,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14以色列人家長的名字記在下面。以色列長子呂便的兒子是哈諾、法路、希斯倫、迦米;這是呂便的各家。
15西緬的兒子是耶母利、雅憫、阿轄、雅斤、瑣轄,和迦南女子的兒子掃羅;這是西緬的各家。
16利未眾子的名字按着他們的後代記在下面:就是革順、哥轄、米拉利。利未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
17革順的兒子按着家室是立尼、示每。
18哥轄的兒子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哥轄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三歲。
19米拉利的兒子是抹利和母示;這是利未的家,都按着他們的後代。
20暗蘭娶了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為妻,她給他生了亞倫和摩西。暗蘭一生的歲數是一百三十七歲。
21以斯哈的兒子是可拉、尼斐、細基利。
22烏薛的兒子是米沙利、以利撒反、西提利。
23亞倫娶了亞米拿達的女兒,拿順的妹妹,以利沙巴為妻,她給他生了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24可拉的兒子是亞惜、以利加拿、亞比亞撒;這是可拉的各家。
25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娶了普鐵的一個女兒為妻,她給他生了非尼哈。這是利未人的家長,都按着他們的家。
26耶和華說:「將以色列人按着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對那亞倫、摩西說的。
27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就是這摩西、亞倫。
28當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說話的日子,
29他向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對你說的一切話,你都要告訴埃及王法老。」
30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我是拙口笨舌的人,法老怎肯聽我呢?」
出埃及記 第6章
【第1節】上帝鼓勵摩西,並應許在法老身上顯出奇事,用大能的手將祂的百姓領出來(出6:1)。祂藉著祂的本質之名「耶和華」來堅定這應許(出6:2-3);藉著祂與列祖所立的聖約(出6:4-5)。祂差遣摩西帶著充滿最豐盛恩典應許的新信息去見希伯來人,並藉著祂那蘊含著祂永恆存在之名的呼籲來堅定這一切(出6:6-8)。摩西將信息傳達給以色列人,但他們因心靈愁苦而不相信(出6:9)。他領受新的使命去見法老(出6:10-11)。他以自己拙口笨舌為由推辭(出6:12)。主吩咐他與亞倫去見法老和以色列的兒女(出6:13)。流便的家譜(出6:14);西緬的家譜(出6:15);利未的家譜,從他生出革順、哥轄、米拉利(出6:16)。革順的兒子們(出6:17);哥轄的兒子們(出6:18);米拉利的兒子們(出6:19)。暗蘭與約基別的婚姻(出6:20)。以斯哈和烏薛(暗蘭的兄弟)的兒子們(出6:21-22)。亞倫與以利沙巴的婚姻,以及他們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的出生(出6:23)。可拉(亞倫的侄子)的兒子們(出6:24)。以利亞撒與普鐵的一個女兒的婚姻,以及非尼哈的出生(出6:25)。這些家譜的引入是為了顯示摩西和亞倫的世系(出6:26-27)。重述交付給摩西和亞倫的使命(出6:28-29),以及摩西先前所作推辭的重複(出6:30)。
【第1節】**用大能的手**(**יד חזקה**,yad chazakah)——這與我們翻譯為「使心剛硬」的動詞是同一個;請參閱出4:21的注釋。這裡的「大能的手」意指神的至高主權,突然而有力地施展。上帝旨意要在法老和埃及人眼前彰顯祂的至高主權;因此,法老將會以埃及君王的權柄和權力,遣散並驅逐以色列百姓。請參閱出12:31-33。
【第2節】**我是耶和華**——這裡應當是「我是耶和華」,若無此句,第3節所說的理由就不夠明顯。
【第3節】**以全能者的名**(**אל שדי**,EL-Shaddai)——全足的上帝;施恩者或傾倒恩賜的上帝。請參閱創17:1的注釋。**但我的名耶和華,他們並不知道**——這段經文一直是解經家的一大難題(crux criticorum),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可以確定的是,「耶和華」這個名字早在亞伯拉罕時代之前就已使用,請參閱創2:4,其中出現了「**יהוה אלהים**」(Jehovah Elohim)這個詞組,此後也頻繁出現;請參閱創15:2,亞伯拉罕明確地以「主耶和華」(Adonai Jehovah)稱呼祂;請參閱創15:7,上帝以這個名字向亞伯拉罕啟示自己:「祂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那麼,怎麼能說「我的名耶和華,他們並不知道」呢?對於這個問題,有幾種主要的回答:
1. 這句話應當讀作疑問句,因為否定詞**לא**(lo,不)在希伯來文中常有此作用。「我曾以全能者的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難道我的名耶和華,我也沒有讓他們知道嗎?」
2. 「耶和華」這個名字在本文所提的時間之前並未啟示。雖然它在《創世記》中頻繁出現,但由於《創世記》是在這個名字已普遍使用,並作為上帝主要特徵之後很久才寫成的,摩西在歷史敘述中使用了它,這是因為這種情況;因此,凡在此之前出現的,都是一種預敘(prolepsis)或預期(anticipation)的修辭手法。
3. 由於**יהוה**(Jehovah)這個名字意指「存在」,在所討論的經文中可以這樣理解:「我曾以我的名『全能的上帝』,或『全足的上帝』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即擁有所有能力行一切美善的上帝;我在這個特質中與他們立約,並以偉大榮耀的應許來支持;但由於這些應許是關於他們的後裔,所以無法在那些列祖身上實現:但現在,作為耶和華,我將要使所有關於你們的扶持、從為奴之地得釋放,以及隨後在應許之地定居的應許得以存在。」
4. 這些詞語可以被視為比較用法:儘管上帝確實以耶和華的身分向那些列祖顯現,他們也以這個名字承認祂,但他們對祂的認識只是相對的;與以色列人現在即將經歷的相比,他們對上帝的能力和良善一無所知。
我相信最簡單的解釋是:儘管從一開始「耶和華」這個名字就被視為至高者的名字之一,但它真正蘊含的意義,他們並不知道。**אל שדי**(El-Shaddai),全足的上帝,他們藉著祂不斷的供應和持續的保護而深知;但**יהוה**(Jehovah)這個名字特別是指實現已作出的應許;使這些應許得以存在,並將它們帶入現實,這在祂的護理安排中,不可能比這裡所指定的更早實現:因此,這個名字的能力和意義,他們並不知道;直到從埃及得釋放並在應許之地定居之後,他們的後裔才完全知道。
一個人當然可以在履行任何職能之前,就擁有某個職位或尊嚴的名稱。國王、市長、市議員、地方官、警員,這些名稱可以在他們合法擁有之前就由相關人員承擔,而無需執行這些職位特有的任何行為。國王在加冕時被承認為國王,但他的立法行為才使人知道他是國王;地方官藉著他分配正義和發出逮捕罪犯的逮捕令而為人所知;警員則藉著執行這些逮捕令而為人所知。所有這些人都知道他們各自的名稱,但只有他們權力的行使才能顯示出作為國王、地方官和警員所蘊含的意義。
以下是我親身經歷的一個相關案例。在一次地方法官的每週庭審中,審理了一起鄰里糾紛。一位為她那行為不端的鄰居作證的婦女,發現法官傾向於對她的麻煩同伴作出不利判決,便拉著她的手臂說:「走吧!我告訴過你,你在這裡得不到法律和正義。」一位對其職責和人性都同樣光榮的法官,立刻說:「警員!把這個婦女帶到感化院,讓她知道這裡有法律和正義。」這位值得尊敬的法官因此證明他擁有這個名字所蘊含的權力,藉著履行他的職責。同樣,上帝被稱為耶和華,是使應許成就並生效的存有,祂藉著使祂對列祖所作的應許成就並存在,而讓十二支派的後裔知道祂就是那位耶和華。
【第4節】**我也與他們堅定我的聖約**——我現在已完全定意,要立即實現我為你們的後裔與你們列祖所立的一切盟約。
【第6節】**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把你們從埃及人的重擔下領出來**——這證實了對出6:3的解釋,請參閱克拉克對出6:3的注釋。
【第7節】**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這正是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聖約。請參閱創17:7,並參閱克拉克對創17:7的注釋。**你們也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藉著成就我的應許,你們將知道我的名所蘊含的意義。請參閱克拉克對出6:3的注釋。
但上帝為何要揀選這樣一個極其愚昧、頑固、完全不配的民族作為祂的百姓呢?
1. 因為祂曾應許他們的尊貴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猶大等人如此行,這些人因普遍是上帝的朋友,忠於祂的旨意和人類的福祉,而值得一切讚美。
2. 「(正如華伯頓主教恰當地觀察到)這樣,他們所受的非凡護理就顯得更加明顯和輝煌;因為如果他們擁有更文明民族的傑出特質,那麼這種護理的效果可能就會歸因於他們自己的智慧。」
3. 為了讓上帝向後世所有世代顯示,祂樂於教導無知者,幫助軟弱者,拯救失喪者;因為如果祂長久忍耐以色列,向他們施予特別的憐憫,並在他們懇求祂保護時恩慈地接納他們,那麼就沒有人需要絕望。上帝似乎選擇了宇宙中最糟糕的民族,藉著他們向人類提供最高和最具說服力的證據,表明祂不願罪人死亡,寧願他轉離罪孽而活。
**我曾起誓**(**נשאתי את ידי**,nasathi eth yadi)——我曾舉手。這是向神呼求的慣常方式,因此被視為一種起誓的形式。以賽亞書62:8應當這樣理解:「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
【第9節】**他們不肯聽從**——他們的奴役變得極其壓迫,以至於他們對從中得贖失去了所有希望。在此節之後,《撒馬利亞五經》補充道:「讓我們獨自一人,好服事埃及人:因為我們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曠野更好。」這似乎是從出14:12借用而來。**心靈愁苦**(**קצר רוח**,kotzer ruach)——心靈或氣息短促。這些詞語表示他們的勞動如此持續,他們的奴役如此殘酷和壓迫,以至於他們幾乎沒有時間喘息。
【第12節】**未受割禮的嘴唇?**——我們翻譯為「未受割禮的」這個詞**ערל**(aral),似乎指任何過度或多餘的事物。如果摩西不是以其卓越的美貌而聞名,我會認為這段話可以翻譯為「嘴唇突出」;但由於上述原因,這個意思不能被接受,所以這個詞必須指他言語上的一些天生障礙;可能意味著發音不清晰或不流暢,這可能是由於發音器官的缺陷,或是離開埃及四十年後對埃及語的掌握有所退化。請參閱克拉克對出4:10的注釋。
【第14節】**這些是族長**(**ראשי**,rashey)——首領或隊長。以下的家譜只是為了表明摩西和亞倫是亞伯拉罕的直系後裔,並確定以色列人得蒙拯救的時間。從出6:14到26節的整個記載,都像是一個括號,不屬於敘事本身;而從出6:28開始的內容,則是對前面章節所說的重述。
【第16節】**利未一生的歲數**——「派翠克主教觀察到,利未被認為是雅各眾子中壽命最長的,聖經中只記載了他和約瑟的年齡,利未比約瑟多活了二十七年,儘管他是年長的哥哥。按照通常的計算,這將是二十三年:按照肯尼科特在《創世記》31章末尾的計算(參閱克拉克對創31:55的注釋),利未的出生比約瑟早二十四年;因此,他的去世只會晚三年。但這並不是古代編年史中唯一的困難。根據亞瑟大主教的說法,利未的第二個兒子哥轄在雅各來到埃及時三十歲,並在那裡活了一百零三年。他幾乎與利未同壽,活到一百三十三歲;而他的兒子暗蘭,摩西的父親,也與利未同壽。我們可以在這裡看到,上帝在創15:16中應許以色列人將在第四代從埃及出來,是如何應驗的;因為摩西是暗蘭的兒子,暗蘭是哥轄的兒子,哥轄是利未的兒子,利未是雅各的兒子。」——多德。
【第20節】**他父親的姊妹**(**דדתו**,dodatho)——這個詞的真正含義不確定。帕克赫斯特指出,**דוד**(dod)在撒上10:14、利10:4以及其他許多地方都指叔叔。它也指叔叔的兒子,即堂兄弟:比較耶32:8與出6:12,其中《拉丁通行本》將**דדי**(dodi)譯為patruelis mei,我的堂兄弟;在摩6:10中,對於**דודו**(dodo),《他爾根》譯為**קריביה**(karibiah),他的近親。同樣,《拉丁通行本》譯為propinquus ejus,他的親屬,而《七十士譯本》譯為**οἱ οικειοι αυτων**,他們家裡的人。最好的評論家認為約基別是暗蘭的堂姊妹,而不是他的姑姑。請參閱克拉克對出2:1的注釋。**生了亞倫和摩西**——《撒馬利亞五經》、《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一份希伯來文手稿補充道:「和他們的姊妹米利暗。」一些最好的評論家認為這些詞語最初存在於希伯來文文本中。
【第21節】**可拉**——儘管他後來背叛了上帝和摩西(參閱民16:1等),但摩西以其極大的公正,將他的名字列入其他祖先之中。
【第22節】**烏薛**——他在利10:4中被稱為亞倫的叔叔。
【第23節】**以利沙巴**——耶和華的誓言。這與伊莉莎白(Elizabeth)是同一個名字,在基督徒中非常普遍。她屬於猶大支派的王室,是拿順的姊妹,拿順是王子之一;請參閱民2:3。**以利亞撒**——他在父親亞倫去世後繼承了大祭司的職位,民20:25等。
【第25節】**非尼哈**——關於此人的著名事蹟,以及賜予他及其後裔的極其榮耀的恩典,請參閱民25:7-13。
【第26節】**按著他們的軍隊**(**צבאתם**,tsibotham)——他們的營隊——正規編排的部隊。由於上帝特別看顧和引導這些部隊,祂被稱為**יהוה צבאות**(Yehovah tsebaoth),萬軍之耶和華。多德博士說:「摩西在這裡以樸實無私的方式談論他的親屬,以及他公正地將那些後來受到主嚴厲懲罰的人列入名單中,這些都是他謙遜和真誠的顯著證據。他列入了流便和西緬的家譜,因為他們與利未是同一個母親所生;儘管他沒有提及自己,但他特別敘述了亞倫的事蹟(出6:23),亞倫娶了一個尊貴家族的女子,她是猶大支派一位王子的姊妹。」
【第28節】**那時**——這裡應該開始第七章,因為第六章在出6:27處已完全結束,而本章的出6:30與下一章的第1節有著密切的聯繫。本章的主要主題已在注釋中充分討論,因此沒有太多重要內容需要補充。關於聖約的性質(參閱克拉克對出6:4的注釋),可以參考創6:18和創15:9-18,讀者最好查閱這些地方以獲得充分信息。
假設摩西確實有言語上的缺陷,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上帝智慧的安排,作為他其他優點的一種平衡:至少這是神聖護理的常規程序;個人的成就被心智上的缺陷所平衡,而心智上的缺陷又常被個人的成就所平衡。因此,頭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上帝以極大的智慧做這一切,是為了使人免於驕傲,使任何人都不能在祂面前誇口。要滿足於我們的形體、天賦和外在環境,不僅需要對上帝的護理有極大的順服,也需要有基督的心。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因某些個人或心智上的成就而感到虛榮,我們只需審視我們的整體,就能找到足夠的謙卑理由;畢竟,在上帝眼中,只有溫柔謙卑的心靈才是極其寶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