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裏是甚麼?」他說:「是杖。」
3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
4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牠的尾巴,牠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
5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是向你顯現了。」
6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裏。」他就把手放在懷裏,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痲瘋,有雪[那樣]白。
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裏。」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裏,及至從懷裏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周身的肉一樣;
8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蹟,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蹟。
9這兩個神蹟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裏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裏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
10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
11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
12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
13摩西說:「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
14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裏就歡喜。
15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
16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上帝。
17你手裏要拿這杖,好行神蹟。」
18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忒羅那裏,對他說:「求你容我回去見我在埃及的弟兄,看他們還在不在。」葉忒羅對摩西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去吧!」
19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20摩西就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叫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裏拿着上帝的杖。
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
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23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
24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
25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26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
27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他就去,在上帝的山遇見摩西,和他親嘴。
28摩西將耶和華打發他所說的言語和囑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29摩西、亞倫就去招聚以色列的眾長老。
30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31百姓就信了。以色列人聽見耶和華眷顧他們,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下拜。
## 出埃及記 第4章
**引言**
摩西繼續表達他對以色列人不會相信他神聖使命的恐懼(出4:1)。上帝為了堅固他的信心,並向他保證他的同胞會相信他,於是將他的杖變為蛇,又將蛇變為杖(出4:2-5);使他的手長大痲瘋,然後又復原(出4:6-7);這暗示上帝已賦予他行這些神蹟的能力,而以色列人也會相信(出4:8);上帝進一步向他保證,他將有能力將水變為血(出4:9)。摩西以自己不善言辭為由推辭(出4:10),上帝則斥責他的不信,並應許賜予他超自然的幫助(出4:11-12)。摩西表達他無論如何都不願前往,上帝因此發怒,然後應許將他的哥哥亞倫賜給他作發言人(出4:13-16),並指定他的杖為行神蹟的工具(出4:17)。摩西回到他的岳父葉忒羅那裡,請求允許他去埃及探望他的弟兄,並獲得允許(出4:18)。上帝在米甸向他顯現,並向他保證那些尋索他性命的埃及人都已死了(出4:19)。摩西帶著他的妻子和兒子們動身前往埃及(出4:20)。上帝指示他要對法老說什麼(出4:21-23)。他因未給兒子行割禮而面臨生命危險(出4:24)。西坡拉立即給孩子行了割禮,摩西因此倖免於難(出4:25-26)。亞倫奉命去迎接他的哥哥摩西;他去了,並在何烈山與他相遇(出4:27)。摩西將他從上帝那裡領受的使命告知亞倫(出4:28)。他們兩人一同去見他們的弟兄,傳達信息,並行了神蹟(出4:29-30)。百姓相信並敬拜上帝(出4:31)。
【第1節】他們必不信我——彷彿他說:「除非我能行神蹟,並藉著超凡的作為和言語向他們證明,否則他們不會相信祢差遣了我。」
【第2節】杖——**מַטֶּה**(matteh,杖),可能是他牧羊的杖;參利27:32。由於它成為行許多神蹟的工具,後來被稱為「神的杖」;參出4:20。
【第3節】蛇——我們不知道是哪一種,因為**נָחָשׁ**(nachash)是蛇的通稱,也指其他幾種事物,參創3:1:但它要麼是他以前從未見過的種類,要麼是他知道是危險的種類;因為經文說他「就跑開躲避它」。有些人認為這杖變成了鱷魚;參《克拉克注釋》出7:10(注)。
【第4節】他伸手抓住它——考慮到摩西看待這條蛇的方式,這需要相當大的信心才能促使他如此完全地順服上帝的命令;但他順服了,那條有害的蛇立刻在他手中變成了奇妙的杖!完全的信心和順服能戰勝一切困難;凡相信上帝並在一切事上順服祂的人,實在無所畏懼。
【第5節】使他們相信——這是一個不完全或未完成的語句的例子,聖經中出現過幾次。它可以這樣補充:「在他們面前行這事,使他們相信耶和華已向你顯現。」
【第6節】他的手長了大痲瘋,像雪那樣白——也就是說,大痲瘋以薄薄的白色鱗片蔓延全身;從這種外觀,它在希臘文中有**λεπρα**(lepra)之名,源自**λεπις**(lepis,鱗片)。米德博士(Dr. Mead)說:「我曾見過一個鄉下人身上有這種顯著的病例,他的全身被這種病症嚴重侵襲,以至於他的皮膚閃閃發光,彷彿被雪覆蓋;當那些鱗狀的皮屑每天脫落時,下面的肉就顯得鮮紅或生肉。」大痲瘋,至少在猶太人中,是一種最頑固和傳染性的疾病,被他們認為是無法治癒的。在外邦人中,它被認為是他們的眾神所降下的,並且認為只有他們才能除去它。可以肯定的是,以色列人中也普遍存在類似的信仰;因此,當亞蘭王差遣他的將軍乃縵去見以色列王,要他醫治乃縵的大痲瘋時,以色列王就撕裂衣服說:「我豈是上帝,能使人死,使人活呢?這人竟打發人來,叫我醫治他的大痲瘋!」(王下5:7)。因此,這似乎是上帝選擇這個神蹟的原因,因為這種疾病的瞬間降下和除去,是所有人都會承認的上帝至高主權的明證。因此,我們無需為這個神蹟尋找其他原因:唯一的原因已經足夠明顯。
【第8節】他們若不信……第一個神蹟的聲音——這可能暗示有些人比其他人更難被說服:有些人會屈服於第一個神蹟的證據;另一些人會猶豫,直到他們看到第二個神蹟;還有些人則要等到看到尼羅河的水倒在旱地上變成血,才會相信(出4:9)。
【第10節】我不善言辭——**לֹא אִישׁ דְּבָרִים**(lo ish debarim),我不是一個「言語之人」;這是聖經中常見的轉喻。因此,約伯記11:2的**אִישׁ שְׂפָתַיִם**(ish sephathayim),「嘴唇之人」,指多話的人。詩篇140:11的**אִישׁ לָשׁוֹן**(ish lashon),「舌頭之人」,指饒舌者。但聖司提反在使徒行傳7:22中斷言摩西「說話行事都有能力」,怎麼能說摩西不善言辭呢?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這個難題:1. 摩西可能有一些天生的缺陷,是後來才有的,當時使他無法流利地說話,但他後來克服了;所以,雖然他當時不是一個「言語之人」,但他後來可能在言語和行為上都很有能力。2. 他可能不熟悉希伯來語,以至於無法清晰流利地表達。他生命的前四十年是在埃及度過的,主要在宮廷中;雖然兩種語言很可能有關聯,但它們肯定不完全相同。後四十年他是在米甸度過的,純粹的希伯來語不太可能在那裡盛行,儘管那裡可能說的是一種方言。由於這些原因,摩西可能覺得難以用他認為在如此重要場合必不可少的流利和有說服力的語言來表達自己;因為他會經常需要回憶適當的表達方式,這必然會導致頻繁的猶豫和普遍的語速緩慢,他可能認為這不適合一位上帝的使者。3. 雖然摩西說話遲鈍,但當他作為上帝的使者時,他的話語帶著能力,因為在他的命令下,災禍降臨,災禍也止息;因此他在言語和行為上都很有能力:這可能就是聖司提反的意思。藉著「從前不是,自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不是」這句話,他可能意味著他所感受到的天生不善言辭的缺陷,即使在上帝開始向他顯現之後,他仍然感受到;因為儘管上帝為他行了幾個神蹟,但祂並沒有醫治這個缺陷。參《克拉克注釋》出6:12(注)。
【第11節】誰造人的口呢?——難道那創造口、整個言語器官並賜予言語恩賜的,不能賜予口才嗎?上帝可以收回這些恩賜,也可以再次恢復它們。不要激怒祂:那創造眼睛、耳朵和口的,也造了瞎子、聾子和啞巴。
【第12節】我必與你的口同在——《他爾根》譯為:「我的**話語**(**מֵימְרִי**,meimeri)必與你的口同在。」約拿單·本·烏西爾(Jonathan ben Uzziel)則意譯為:「我與我的**話語**必與你口中的言語同在。」參《克拉克注釋》創15:1(注)和利25:10(注)。
【第13節】求你打發你所要打發的人去吧——許多古今注釋家都認為摩西在此祈求彌賽亞的立即降臨;彷彿他說:「主啊,祢已定意在某個時候差遣這位榮耀的人物,我懇求祢現在就差遣祂,因為除了祂自己,誰能足以拯救和治理這百姓呢?」希伯來文**שְׁלַח נָא בְּיַד תִּשְׁלַח**(shelach na beyad tishlach)直譯是「現在差遣(或,我懇求祢)藉著祢將要差遣的手」;這似乎暗示:「差遣一個比我更適合這工作的人。」《七十士譯本》亦作:「**Προχειρισαι δυναμενον αλλον, ὃν αποστελεις**」(Procheirisai dunamenon allon, hon aposteleis),「選派另一位有能力的人,就是祢將要差遣的人。」在舊約中,凡提及彌賽亞之處,找出祂是正確的;但若將沒有明顯傾向的經文強行解釋為此,則既不恰當又危險。我堅信摩西說這些話時並未提及彌賽亞。
【第14節】耶和華向摩西發怒——如果他只是謙遜地,並出於對自己不配的深刻認識,希望彌賽亞能被優先於他差遣,那麼上帝肯定不會發怒。但整個上下文表明這種解釋是沒有根據的。難道利未人亞倫不是你的哥哥嗎?——胡比根(Houbigant)試圖從這裡證明摩西在出4:13確實祈求彌賽亞的立即降臨,而上帝在此給他一個理由說明為何這不可能,因為利未祭司職分必須先於我們主的祭司職分。難道利未人亞倫不是你的哥哥嗎?亞倫的職事難道不是必須先建立,然後另一個才能發生嗎?那麼為何要求與神聖旨意相悖的事呢?對於胡比根這樣偉大的評論家的意見,除非必要,否則沒有人願意反對:然而,我必須說,在我看來,他對這些經文的看法是異想天開的,他用來支持其觀點的論據不足以確立其論點。我知道他善於言談——**יָדַעְתִּי כִּי דַבֵּר יְדַבֵּר הוּא**(yadati ki dabber yedabber hu),我知道他「說話必說」。也就是說,他善於言談,口才流利。他出來迎接你——他將在我的山上迎接你(出4:27),他將為你的使命歡喜,並在一切事上衷心與你合作。這是一個必要的保證,以防止摩西懷疑亞倫,他的哥哥,會嫉妒他更優越的呼召和職位。
【第15節】我必與你的口同在,也與他的口同在——你們兩位,在我指定你們在這件事上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將持續受到至高者的默示。
【第16節】他要替你說話——字面意思是,他要替你(或代替你)對百姓說話。他要作你的口——他要將每一條信息傳達給百姓;你則要作他的上帝——你要將我傳達給你的話語傳達給他。
【第17節】你手裡要拿這杖——從摩西的杖的故事中,異教徒們編造了酒神巴克斯的酒神杖(thyrsus)和墨丘利(Mercury)的雙蛇杖(caduceus)的寓言。西塞羅(Cicero)列舉了五位巴克斯,其中一位,根據奧菲斯(Orpheus)的說法,是從尼羅河誕生的;但根據普遍的看法,他是在那條河的岸邊誕生的。巴克斯被明確地說是在尼羅河上被拋棄的,因此他被狄奧多羅斯(Diodorus)和馬克羅比烏斯(Macrobius)都稱為尼羅斯(Nilus);在奧菲斯的讚美詩中,他被稱為摩西斯(Myses),因為他被從水中拉出來。詩人們將他描繪成非常美麗,是一位傑出的戰士;他們報導他曾率領一支由男女組成的龐大軍隊橫掃阿拉伯。據說他也是一位傑出的立法者,並將他的法律寫在兩塊石版上。他總是手持酒神杖,那是一根纏繞著蛇的杖,據說他藉此行了許多神蹟。任何熟悉詩歌中巴克斯的誕生和事蹟的人,都會立刻發現它們都是從《摩西五經》中記載的摩西生平事蹟借鑒而來的;引用《出埃及記》的段落來展示其平行之處,將是浪費時間。墨丘利的雙蛇杖或杖在詩歌寓言中廣為人知。它是摩西之杖的另一個翻版。據說他也藉著這杖行了許多神蹟;特別是據說他能使人死而復生,將靈魂送往看不見的世界,並將它們從那裡帶回來。荷馬(Homer)描寫墨丘利拿起他的杖行神蹟的方式,與上帝命令摩西拿起他的杖的方式完全相同。
**Ἑρμῆς δὲ ψυχὰς Κυλλήνιος ἐξεκαλεῖτο**
**Ἀνδρῶν μνηστήρων· ἔχε δὲ ῬΑΒΔΟΝ μετὰ χερσὶν**
**Καλὴν, χρυσείην, τῇ τ᾽ ἀνδρῶν ὄμματα θέλγει,**
**Ὧν ἐθέλει, τοὺς δ᾽ αὖτε καὶ ὑπνώοντας ἐγείρει.**
《奧德賽》第24卷,第1節。
庫珀(Cowper)譯:
「基利尼的赫耳墨斯召喚求婚者的靈魂;
他手持美麗的金杖,
能使他所願之人的眼睛入睡,
也能喚醒沉睡之人。」
維吉爾(Virgil)模仿荷馬,但將平行之處延伸得更遠,傳統可能為他提供了更多細節;但在兩者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對神聖歷史的偽裝模仿,希臘和羅馬詩人確實從中借鑒了他們大部分的美麗。
**Tum Virgam Capit: hac animas ille evocat Orco**
**Pallentes, alias sub tristia Tartara mittit;**
**Dat somnos, adimitque, et lumina morte resignat**
**Illa fretus agit, ventos, et turbida tranat.**
《埃涅阿斯紀》第4卷,第242節。
德萊頓(Dryden)譯:
「他首先緊握手中那威嚴的權杖,
那魔杖;藉此他從幽冥深淵召喚蒼白的鬼魂,
藉此他將它們驅入悲慘的塔爾塔羅斯;
他賜予睡眠,也奪走睡眠,並從死亡中喚醒眼睛。
憑藉此杖,他驅動風,穿越混濁的空間。」
摩西的杖與詩人筆下的杖之間還有許多其他相似之處,博學的讀者會很容易回憶起來。這些例子可能已足夠。
【第18節】求你容我回去,到我在埃及的弟兄那裡去——摩西從上帝那裡領受了使命和執行使命的指示後,回到他的岳父那裡,請求允許他去埃及探望他的家人和弟兄,但沒有向他透露他將要執行的大任務。他保守這個秘密被歸因於他非凡的謙遜:但無論摩西確實是一個真正謙卑和謙遜的人,他的謹慎本身就足以促使他對此事保持沉默;因為,一旦告訴了他的岳父一家,消息可能在他到達埃及之前就傳到那裡,而埃及人普遍的警報很可能會隨之而來;因為謠言會不遺餘力地將摩西描繪成來煽動叛亂和反抗,整個國家很可能會武裝起來對付他們。因此,保守這個秘密是絕對必要的。在《七十士譯本》和科普特語譯本中,本節增加了以下內容:「**Μετὰ δὲ τὰς ἡμέρας τὰς πολλὰς ἐκείνας ἐτελεύτησεν ὁ βασιλεὺς Αἰγύπτου**」(Meta de tas hemeras tas pollas ekeinas eteleutesen ho basileus Aigyptou),「在那些許多日子之後,埃及王死了。」這可能是一個古老的旁注或邊緣註釋,隨著時間的推移滲入文本,因為它似乎為下一節提供了線索。
【第19節】在米甸——這是一個新的啟示,似乎發生在摩西回到他岳父那裡,準備前往埃及之前。
【第20節】他的妻子和他的兒子們——革順和以利以謝,儘管後者的出生在希伯來文本中尚未提及。參《克拉克注釋》出2:22。把他們放在驢上——《七十士譯本》將這個詞讀作複數,**ἐπὶ τὰ ὑποζύγια**(epi ta hypozugia),「在驢上」,因為西坡拉、革順和以利以謝肯定需要不止一頭驢來馱載。神的杖——至高主權的標誌,他將藉此行所有的神蹟;它曾是他牧羊職分的徽章,現在則是藉此牧養、治理和保護他以色列百姓的工具。
【第21節】但我必使他的心剛硬——法老的事例引發了許多激烈的爭論,以及一些奇怪而相互矛盾的觀點。如果人們不帶各自信仰的偏見來看待整個記載,他們會發現理解真相沒有什麼困難。如果我們從神學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所有清醒的基督徒都會承認聖奧古斯丁這句話的真理,當所討論的主題是一個人因頻繁抗拒上帝的恩典和聖靈而使自己的心剛硬時:「**Non obdurate Deus impertiendo malitiam, sed non impertiendo misericordiam**」(Epist. 194, ad Sixtum),「上帝並非藉著施予惡意來使人剛硬,而是藉著不施予憐憫。」而這另一句話也會同樣容易被相信:「**Non operatur Deus in homine ipsam duritiam cordis; sed indurare eum dicitur quem mollire noluerit, sic etiam excaecare quem illuminare noluerit, et repellere eum quem noluerit vocare.**」 「上帝並不在人心中造成這種心硬;但祂被稱為使人剛硬,是因為祂不願軟化他,同樣地,祂被稱為使人眼瞎,是因為祂不願光照他,並被稱為拒絕他,是因為祂不願呼召他。」祂收回祂曾屢次提供而罪人卻輕視和拒絕的恩典,這是公正且正確的。關於一般原則就說這麼多。動詞**חָזַק**(chazak),我們譯為「剛硬」,字面意思是「加強、堅固、使大膽或勇敢」;在聖經中常用來激勵人盡職、堅持等,猶太人將其置於聖經大多數書卷的末尾,作為對讀者的勸勉,要他們鼓起勇氣,繼續閱讀並遵行其要求。它構成了上帝對約書亞勸勉的重要部分,書1:7:「只要你**剛強**(**רַק חֲזַק**,rak chazak)。」以及約書亞臨終對百姓的勸勉,書23:6:「所以你們要**大大壯膽**(**וַחֲזַקְתֶּם**,vachazaktem),謹守遵行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現在,在這些地方將這個詞譯為「剛硬」會非常奇怪:「只要你剛硬,所以你們要大大剛硬」;然而,如果我們使用「堅韌」這個詞,它將完全符合語義和上下文:「只要你堅韌;所以你們要非常堅韌。」現在假設我們以這種方式將這個詞應用於法老,意義將是好的,上帝的公義也同樣顯而易見。我將使他的心堅韌、大膽、魯莽;因為同樣的原則,當它違背上帝的命令時是傲慢,而當它順從上帝的命令時則是無畏的勇氣。的確,出7:3使用了動詞**קָשָׁה**(kashah),意為「使僵硬、堅韌或頑固」,但其含義與上述幾乎相同。所有仔細閱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聖經中經常將上帝描繪成做了祂只允許發生的事。因此,因為一個人使祂的聖靈憂傷並抗拒祂的恩典,祂就從他身上收回那聖靈和恩典,於是他就變得大膽和傲慢地犯罪。法老使自己的心對上帝頑固(出9:34);上帝將他交給了司法上的盲目,以至於他頑固地走向自己的毀滅。從法老的所有行為中我們得知他大膽、傲慢和殘酷;上帝選擇允許這些性情在他的心中完全發揮作用,不受神聖影響的約束:結果正如上帝所預期的,他沒有立即順從讓百姓離開的要求;這樣做是為了讓上帝有更充分的機會藉著增添神蹟奇事來彰顯祂的能力,從而使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的心都對祂的全能和公義有適當的認識。整個過程都仁慈地旨在為這兩個民族帶來無窮的好處。以色列人必須確信他們有真神作他們的保護者;因此他們的信心得到了加強。埃及人必須看到他們的眾神無法與以色列的上帝抗衡;因此他們對眾神的依賴必然動搖。如果法老立即同意讓百姓離開,這些偉大的目的就無法實現。單單這個考慮就解開了謎團,解釋了一切。請注意,這裡沒有提及埃及王的永恆狀態;在隨後的整個記載中,也沒有任何內容授權我們相信上帝使他的心剛硬,以抗拒祂自己恩典的影響,以便祂可以促使他犯罪,使祂的公義可以將他定罪下地獄。這將是一種如此公然的不公行為,我們幾乎無法歸咎於最壞的人。那引導他人犯罪,以便他有更充分的藉口懲罰他,或將他置於無法避免犯下死罪的境地,然後為此將他處死的人,無疑是人類中最可憎的。那麼,如果我們將一個其日期失落在永恆中的旨意歸咎於公義和憐憫的上帝,這個旨意決定將數百萬尚未出生的靈魂從救贖的可能性中剔除,並使他們處於犯罪的必然性之下,藉著實際使他們的心剛硬,以抗拒祂自己恩典和聖靈的影響,以便祂可以藉著公義的藉口,將他們判入無盡的滅亡,我們該如何看待祂呢?無論為這種不加限制的觀點辯護什麼,對所有沒有根深蒂固偏見的人來說,都必須清楚,上帝的公義和至高主權都無法藉此得到彰顯。參《克拉克注釋》出9:16(注)。
【第22節】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也就是說,希伯來民族對我來說是無比寶貴的。
【第23節】容我的兒子去,好服事我——他們在歌珊地無法做到這一點,這與埃及的政策和宗教崇拜不符;因為以色列人崇拜最基本的部分是獻祭,而他們獻給上帝的動物在埃及人中是神聖的。摩西在出8:26向法老說明了這個原因。我必殺你的兒子,你的長子——當法老完全拒絕讓百姓離開時,這事就照樣發生了;參出12:29。
【第24節】在路上住宿的地方——參《克拉克注釋》創42:27。本節和下一節的記載非常模糊。有些人認為出4:23不是對法老的信息的一部分,而是耶和華對摩西說的;整個內容可以這樣意譯:「我已對你(摩西)說,差遣(**שַׁלַּח**,shallach)我的兒子(革順,藉著給他行割禮),使他可以服事我(他必須藉著割禮進入聖約才能做到),但你拒絕差遣他;看哪,(因此),我必殺你的兒子,你的長子。事情發生在路上住宿的地方(當他前往埃及的旅途中),耶和華遇見他,並尋求(威脅)要殺他(革順)。於是西坡拉拿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陽皮,使它觸摸他的腳(耶和華的腳,祂可能以肉身顯現;《七十士譯本》稱祂為主的使者),並對他說:『你真是我的血新郎。』於是祂(耶和華)就離開他(革順)。然後她說:『你真是我的血新郎,因為這次割禮。』」也就是說,我這個外邦人藉著行這事,就如同我的兒子藉著這事所行的,完全進入了與你的聖約。整段經文的意思似乎是:摩西的兒子,革順或以利以謝(因為不清楚是哪一個),沒有受割禮,儘管上帝似乎已命令父親這樣做;但由於他忽略了這事,因此耶和華正要殺死這個孩子,因為他沒有藉著割禮與祂立約,因此祂打算藉著他兒子的自然死亡來懲罰父親的不順服。西坡拉了解了事情的性質和她長子所面臨的危險,於是拿了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陽皮。藉著這行為,耶和華的不悅轉離了,西坡拉認為自己現在因這次割禮而與上帝結盟。根據律法(創17:14),未受割禮的孩子要從他的百姓中剪除,這樣那個家族支派在以色列中就沒有產業了。因此,摩西因忽略給孩子行割禮,使他面臨這種剪除,而西坡拉的迅速順服才勉強阻止了這事。由於割禮是藉著基督而來的因信稱義的印記,摩西忽略它樹立了一個非常糟糕的榜樣,上帝正要以律法所要求的嚴厲來對付他。出4:25中提到的火石可能是一種燧石刀,因為古代即使有金屬刀,也常用這種刀進行人體各種手術,例如為防腐而取出內臟、割禮等。古代作者充滿了這些事實的證據。參《克拉克注釋》創50:2。西坡拉可能因這件事而驚慌,並擔心更糟的惡果,於是決定帶著她的兩個兒子回到她父親的家。參出18:1等。
【第27節】耶和華對亞倫說——參出4:14。藉著亞倫心中某種秘密而強大的感動,或藉著某種聲音或天使的服事,他現在被指示去迎接他的哥哥摩西;而且信息傳達給兩人是如此準確,以至於他們同時到達了聖山。
【第30節】亞倫就把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都說了——亞倫可能比他哥哥更熟悉希伯來語,因此他成了發言人。參《克拉克注釋》出4:14(注)。行了那些神蹟——將杖變為蛇,使手長大痲瘋,並將水變為血。參《克拉克注釋》出4:6(注)和出4:8(注)。
【第31節】百姓就信了——他們相信了關於上帝任命摩西和亞倫將他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的記載,當時所行的神蹟證實了亞倫所傳達的見證。他們就低頭下拜——參創24:26(注)中提及的類似行為,且用詞相同。這裡的低頭下拜等,可能指的是東方人將頭彎到膝蓋,然後跪下,額頭觸地的習俗。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姿勢,也是身體所能採取的最低下的姿勢。那些假裝藉著禱告或感恩來敬拜上帝,卻在執行這些莊嚴行為時保持完全安逸,或漫不經心地站著,或愚蠢地坐著的人,肯定沒有適當地認識到上帝的威嚴,以及他們自己的罪惡和不配。讓身體的感受提醒靈魂它對上帝所犯的罪。讓一個人採取一個姿勢(例如跪下),這通常被認為是罪犯來到他的君王和審判官面前,為自己的罪哀哭並請求寬恕時應採取的姿勢。根據拉比邁蒙(Rabbi Maymon)的說法,猶太人的習俗是彎曲身體,使脊柱的每個關節都彎曲,頭部彎向膝蓋,使身體像一張弓;而俯伏則意味著身體平躺在地上,手臂和腿盡可能伸展,口和額頭觸地。在太8:2中,痲瘋病人被說成是敬拜我們的主,**προσεκύνει αὐτῷ**(prosekunei auto);但在路5:12中,他被說成是俯伏在地,**πεσὼν ἐπὶ πρόσωπον**(peson epi prosopon)。這兩個記載表明他先是跪下,可能將臉俯到膝蓋,額頭觸地;然後俯伏在地,雙腿雙臂都伸展。參《克拉克注釋》創17:3(注)。摩西不願接受和執行拯救以色列子民的使命,其中包含著非常有教育意義的內容。他感受到了這項任務的重要性,他自己的不足,以及如果他接受這項任務將承擔的可怕責任。那麼,誰能責怪他的猶豫呢?如果他失敗了(在這種情況下,多麼難以不失敗!),他必須向一位嫉妒的上帝交帳,祂的公義要求祂懲罰每一個過失。那麼,福音的傳道人對這些事情應該有什麼感受呢?他們的職責難道不比摩西的更重要、更可怕嗎?很少有人考慮到這一點!在福音事工中是受人尊敬、光榮的,但誰能足以引導和餵養上帝的羊群呢?如果因牧師的不稱職或疏忽,任何靈魂迷失,或因缺乏適當的屬靈餵養,或因未能按時得到他的份而滅亡,那麼牧師的處境將是多麼可怕!上帝說,那個靈魂必死在自己的罪孽中,但我必向守望者追討他的血!如果這些事情只被那些福音事工的候選人考慮,誰還會被發現願意承擔這項工作呢?那麼我們確實會極度需要祈求莊稼的主,**ἐκβάλλειν**(ekballein),「催趕」工人進入祂的莊稼,因為沒有人,在適當地考慮這些事情後,會去,除非被上帝親自催趕。哦,聖所的僕人們!為你們自己的靈魂和那些託付給你們照管的靈魂戰兢吧,除非上帝與你們同去,否則不要進入這項工作。沒有祂的同在、恩膏和認可,你們什麼也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