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2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3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4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5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6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
7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
8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
9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10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1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
12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甚麼,也必[為你]成就。」
13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14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15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6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17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18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19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送禮物。
20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21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22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
23於是,猶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
24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
25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
26照着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
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
28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29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30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31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32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祭司以利亞實——這人或許與大祭司以利亞實不同;但也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不是同一人。如果他真是大祭司,那麼他對所領受的崇高職責極不忠誠,是祭司職分的一大恥辱。他將自己的孫子嫁給參巴拉的女兒:這導致他與參巴拉的摯友多比雅建立了聯繫;為了討好多比雅,他玷污了神的殿,將其中一間原為存放獻給神之什一奉獻、供物等所用的屋子,給多比雅作日常居所。
【第2節】我豈不在耶路撒冷?——尼希米在亞達薛西王二十年來到耶路撒冷,並在那裡停留了十二年,直到三十二年:然後他返回巴比倫,停留了一年;獲准再次探訪他的弟兄們;結果發現情況正如本章所述。
【第4節】我將多比雅的一切家具都扔到外面——他的行為正如耶穌基督發現主殿的院子被褻瀆時所做的:他推翻了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第6節】利未人的份沒有給他們——因此我們發現他們被迫放棄聖職,轉而耕種土地以維持生計。這是統治者的過失,他們容許所有這些弊端。
【第7節】神的殿為何被撇棄?——他們都曾在《尼希米記》10:39莊嚴應許,永不離棄他們神的殿;但唉,這一切多麼快就被遺忘了!尼希米在此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責備他們。
【第9節】他們被視為忠信的——他們被告知是值得我信賴的人;當其他人疏忽懈怠時,他們卻在神的道路和工作中堅定不移。
【第10節】求你不要塗抹我的善行——如果你嚴格記下所犯的過錯,即使我的善行也必被塗抹;但主啊,求你在你的憐憫中記念我,願我正直的行為蒙你悅納!
【第11節】踹酒榨——安息日似乎完全被忽視了。
【第13節】我與貴冑爭辯——這些惡事是因他們的疏忽而發生的;我當著他們的面證明了這一點。
【第15節】當城門……開始昏暗時——在星期五日落之後,他命人關閉城門,並在整個安息日期間保持關閉;由於他無法信任普通的官員,他便派自己的一些僕人看守城門,以免任何人為交易目的進入。
【第16節】於是商販……宿在耶路撒冷城外——他們在城牆外擺設貨物出售。
【第17節】我必下手拿住你們——我必將你們每個人都囚禁起來。這產生了預期的效果;他們不再來了。
【第18節】求你照你豐盛的憐憫顧惜我——有些人認為尼希米對待神過於基於功德原則。他希望神記念他的善行,這一點顯而易見;誰不希望如此呢?但他期望因自己的善行而進入天堂,這一點並不明顯。事實上,本節的結尾證明了相反的情況,表明他除了神的豐盛憐憫之外,不期望從神那裡得到任何東西。那些在這些證據面前,仍將這位好人冠以「功德主義者」之名的人,真該感到羞恥!尼希米在內在聖潔、外在益處以及對神和對人的真誠愛方面,勝過二十個自稱的信徒。
【第20節】一半說亞實突話——在同一個家庭中,有猶太母親和非利士母親所生的孩子。由於猶太母親總是對她的孩子說希伯來語或迦勒底語,所以他們學會了這些語言;而亞實突母親總是對她的孩子說亞實突語,所以他們學會了那種語言。因此,在同一個家庭中,有孩子彼此不理解;一半,或一部分,說一種語言,另一部分說另一種語言。不同妻子的孩子通常不會混在一起;妻子們有獨立的住所。這比那種暗示同一個孩子說一種半亞實突語半希伯來語的混雜語言的解釋更好。
【第21節】我與他們爭辯——在一個合法的集會上,證明了這些不義的父親的罪行。並咒詛他們——宣告神的審判和律法的判決臨到他們。擊打他們中間的幾個人——讓他們受鞭打的懲罰。並拔下他們的頭髮——讓他們剃髮,作為最大的羞辱標誌。又使他們指著神起誓說,你們不可將——使他們以起誓的方式約束自己,不與非以色列後裔的人通婚。
【22節】所羅門豈不是——你們豈沒有一個可怕的例子擺在眼前嗎?所羅門的行為,與你們的行為一樣,給他自己和百姓帶來了多麼沉重的咒詛?
【23節】難道我們就聽從你們嗎?——如果神不顧惜他如此深愛的所羅門,我們豈能顧惜你們這些因自己的行為而將神的審判帶到以色列的人呢?
【第24節】約雅大的兒子之一——這人是瑪拿西,約雅大的兒子,耶杜亞的兄弟,也是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我把他從我這裡趕走——將他從祭司名單中除名,並認為他完全不配與真正敬虔的人有任何聯繫和交往。
【第25節】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職分——因此,神必記念他們的罪孽,並懲罰他們的過犯。尼希米的這些話應理解為宣告性的。
【第27節】為木柴的供物——這是一項極其必要的規定:沒有它,聖殿的敬拜就無法進行;因此尼希米將此列為他為國家所做的最重要貢獻之一。參見《尼希米記》10:34。我的神啊,求你為我的好處記念我——這與「我的神啊,求你憐憫我!」的意思完全相同;也應當如此理解。猶太人稱尼希米為他們民族中最偉大的人物之一。他對國家的關懷,以如此明確的標誌表現出來,使他配得上「有史以來第一位愛國者」的稱號。在神的護理之下,他曾是巴比倫的俘虜;但在那裡,他的卓越之處如此明顯,以至於他被波斯王選中,擔任整個朝廷中最受尊敬和最受信任的職位。他在那裡過著安逸富裕的生活;他一無所缺;他本可以繼續過著同樣富裕和同樣受信任的生活:但他無法享受這一切,只要他的百姓受苦,他列祖的墳墓被踐踏,他神的祭壇被推翻,他的敬拜要麼完全被忽視,要麼被腐敗。他尋求耶路撒冷的平安;他為此向神禱告;他願意犧牲財富、安逸、安全,甚至生命本身,如果他能成為恢復以色列荒涼的工具。而神,看見他心中的渴望,並知道他所賦予他的卓越品質,就應允了他的請求,賜予他恢復他祖先荒涼之城和他們神純潔敬拜的崇高榮譽。因此,他被一些人視為耶穌基督的明確預表,他們的生活和行為中有許多相似之處。我已在多處注釋中為他辯護,駁斥了所有貪財和自私的觀點,以及所有基於人的功德的錯誤宗教觀念。就無私、博愛、愛國、謹慎、勇氣、熱忱、人道以及構成偉大心靈並證明靈魂與神有深切相交的一切美德而言,尼希米將永遠在猶太民族最偉大的人物中脫穎而出,成為天上每個國家第一批愛國者值得效法的榜樣。前面已經提到,在猶太正典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只算一本書;兩者都被歸於同一作者,但這是沒有理由的:因此敘利亞譯本以這個結尾語結束——《文士以斯拉書》完,其中包含二千三百六十一節。
【第30節】**《以斯帖記》導論**
著名的波斯國王薛西斯(Xerxes)的兒子兼繼承人是亞達薛西(Artaxerxes),他被稱為「長手王」(Longimanus),在波斯語中是「Ardsheer Diraz dest」,意為「長手的亞達薛西」。這位王子登基時,面臨著強大的對手和競爭者,包括薛西斯叔叔亞達班努斯(Artabanus)的子女,以及他自己的兄弟希斯塔斯佩斯(Hystaspes)。他在一場血腥的戰役中擊敗了前者及其追隨者;次年,他徹底戰勝了他的兄弟,並完全征服了支持他兄弟的巴克特里亞人(Bactrians):從而成為波斯帝國無可爭議的統治者。大約在他登基的第三年,即公元前462年,以斯帖的故事開始了。普萊多博士(Dr. Prideaux)將其與波斯歷史的關聯巧妙地介紹如下:
「亞達薛西取得這些成功,並因此穩固地掌握了整個波斯帝國的和平統治後(以斯帖記1章),他為此舉行了一場盛大的慶祝活動:並在書珊城(Shushan,或稱蘇薩Susa)舉行了為期一百八十天的宴會和表演;結束後,他為當時在書珊的所有王子和百姓舉行了為期七天的大宴會;同時,王后瓦實提(Vashti)也在她的寢宮為婦女們舉行了類似的宴會。第七天,國王因酒興大發,便吩咐七位太監將瓦實提王后頭戴王冠帶到他面前,好向王子和百姓展示她的美貌。但王后在這樣的場合露面,有違波斯人的習俗,在她看來,這確實非常不雅,極不符合一位女士的端莊,也損害了她尊貴的地位,因此她拒絕遵從,不肯前來;國王為此大為惱怒,召集他的七位謀士商議此事,他們擔心這會成為整個帝國的壞榜樣,鼓勵婦女輕視和違抗她們的丈夫,於是建議國王永遠廢黜瓦實提,將她的王后之位賜給一位比她更好的人;並頒布御旨,通告全國,所有妻子都應尊敬和順從她們的丈夫,並且每個男人都應在家中擁有絕對的權柄。國王對此建議甚為滿意,便下令照此執行;從此瓦實提再也沒有來到國王面前:因為廢黜她的諭旨已登記在瑪代和波斯人的法律中,因此永遠不能更改。此後,全國頒布命令,將各省所有美貌的處女都召集到書珊宮殿,以便從中選出一位國王最喜歡的,來取代瓦實提成為王后。在這次召集處女的時候(以斯帖記2章),書珊住著一位名叫末底改(Mordecai)的猶太人,他是與猶大王耶哥尼雅(Jeconiah)一同被擄到巴比倫的人的後裔,他因在王宮門口供職,似乎是王宮的守門人之一。他沒有子女,便撫養了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Hadassah),並收養她為自己的女兒。這位年輕女子容貌秀麗,在此次選拔中被選中;她被帶到王宮,交由國王太監希該(Hege)照管,希該負責看守這些處女;她因舉止得體,深得希該喜愛,以致希該在她所照管的所有處女中特別優待她;因此,希該為她安排了最好的寢宮,並首先為她提供了淨身所需之物:因為習俗是,凡被選入宮中供國王使用的處女,都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淨身過程,使用香油和香料;因此,哈大沙因太監的優待,最早獲得這些物品,成為最早準備好侍奉國王的人之一,因此也是最早被召見的人之一。於是,她的淨身期滿,輪到她去見國王;國王對她非常滿意,常常直呼其名,這通常只對他極其喜愛的妃嬪才會如此。以斯帖在國王面前日益蒙恩,比所有其他婦女更得他的寵愛(以斯帖記2章),國王便提升她到更高的榮譽;在十月十日,大約是我們年末的時候,國王將王冠戴在她頭上,宣告她取代瓦實提成為王后;隨後,為她的王子和臣僕舉行了盛大的宴會,稱為以斯帖宴會;並為尊榮她,同時免除了各省的稅收,並按照他王室的宏偉和尊貴,向所有侍奉他的人贈送禮物。
亞瑪力人哈曼(Haman),是掃羅時代亞瑪力王亞甲(Agag)的後裔,他逐漸成為亞達薛西王最受寵信的大臣,國王所有的臣僕都被命令向他致敬並跪拜;他們都遵從了國王的命令,唯獨猶太人末底改,他按職位坐在王宮門口,每當哈曼經過宮殿時,他既不向哈曼致敬,也不向他跪拜;哈曼得知此事後,極為不悅:但他不屑於只對付一個人,又得知末底改是猶太人,便決心為報此辱,不僅要毀滅他,還要將他整個民族一同毀滅;促使他採取此行動的,不僅是這件事,還有他們與哈曼所屬民族之間由來已久的仇恨;因此,為達成此目的,在正月一日,即尼散月(Nisan),他召集了他的占卜師,以找出哪一天最適合執行此計畫:他們按照當時東方民族慣用的占卜方式,首先對每個月份擲籤,從而確定了次年十二月十三日,即亞達月(Adar),作為他們認為最吉利的日子來完成他的計畫:於是哈曼立刻去見國王;他向國王暗示,帝國各地散居著一個民族,他們不遵守國王的法律,卻遵循自己的法律,與所有其他民族的法律不同,擾亂了王國的良好秩序,破壞了王國應有的統一;因此,國王不應再容忍他們;他提議並建議將他們全部從整個波斯帝國中消滅和根除;並強調這是建立政府和平與良好秩序所必需的:獲得國王的同意後,國王下令在次年亞達月十三日,按照擲籤占卜的結果執行此計畫,哈曼便召集國王的書記員撰寫諭旨;諭旨按照他所提議的草擬完成後,在同一個尼散月十三日,諭旨的副本被抄寫出來,並送往帝國所有省份,命令國王的總督、省長和所有其他官員,在同一天,即次年亞達月十三日,毀滅、殺戮並使所有猶太人,無論老少、孩童婦女,全部滅亡;並將他們的財物擄掠為戰利品:這一天距離諭旨頒布之日整整十一個月。這個似乎指出那天的籤,似乎是由神的**護理**特別引導的,以便有足夠長的時間採取適當措施來阻止預謀的禍害。
很難找到末底改拒絕向哈曼致敬的理由,足以為他將自己和整個民族置於毀滅邊緣的行為開脫。通常的說法是,那是一種對波斯國王所行的**崇拜**,包括屈膝和全身俯伏於地,末底改因認為這是**偶像崇拜**而避免行此禮:但這既然是所有獲准覲見波斯國王的人所行的普遍禮節,那麼以斯拉和尼希米覲見國王時,無疑也曾向這位國王行此禮,後來末底改本人也曾行此禮;否則他不可能獲得覲見國王的機會,也不可能在宮中獲得後來賜予他的晉升;如果向國王行此**崇拜**不是**偶像崇拜**,那麼向哈曼行此禮也不是**偶像崇拜**。希臘人出於驕傲,不願向波斯國王行此禮;除了提米斯托克利(Themistocles)和兩三個其他人,沒有人能被說服行此禮。我不會說末底改對哈曼的情況也是如此:最有可能的是,這是出於哈曼個人的原因。或許是因為哈曼是亞瑪力人的後裔,末底改認為他受制於神對那個民族所宣告的咒詛;因此認為自己有義務不向他致敬。如果所有其他猶太人也這麼想,這對哈曼來說,似乎足以成為他將怒氣擴展到整個民族,並策劃毀滅他們所有人的報復理由。但無論是什麼原因促使末底改拒絕向國王的寵臣行此禮,這都激怒了這位寵臣,促使他頒布了上述諭旨,以徹底滅絕整個猶太民族作為報復。
末底改聽到這諭旨後,大聲哀號,書珊所有的猶太人也與他一同哀號;於是,他穿上麻衣,以這種悲傷的裝束坐在王宮門外(因為他穿著這種衣服不被允許進入宮內),這事傳到以斯帖耳中,她便派人去問他發生了什麼事。於是末底改將事情的始末告訴了她;並送給她一份諭旨的副本,讓她完全了解對她民族所預謀的禍害;即要徹底毀滅他們,將他們從地上根除:因此命令她立刻去見國王,為他們懇求。起初她推辭,因為法律規定,無論男女,凡未蒙召而擅自進入內院見國王者,必被處死,除非國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她害怕為此冒生命危險。於是末底改再次派人告訴她,諭旨普遍適用於她民族的所有人,無一例外,如果諭旨執行,她不能指望比她民族的任何其他人更能倖免;**護理**似乎特意提升她來完成這項工作;但如果她拒絕扮演她的角色,那麼拯救將以其他方式來到,而她和她父家將滅亡;因為他完全相信神不會允許他的子民如此徹底地被毀滅。
「於是以斯帖決心為她民族的安全冒生命危險,她請求末底改和當時在書珊的所有猶太人為她禁食三天,並獻上禱告和謙卑的懇求,願神使她在這項事業中亨通:照此執行後,第三天以斯帖穿上她的王后禮服,去見國王,當時國王正坐在他宮殿內部的寶座上。他一見她站在院中,就向她施恩,伸出金杖;以斯帖走近,觸摸杖頭,她的生命因此得以保全:當國王問她有何請求時,她起初只請求國王和哈曼來參加她為他預備的宴會。
「當哈曼被召來,國王和他都在宴會上時,國王再次問她的請求,並承諾將賜予她半個國土:但她當時只請求國王和哈曼第二天再次來參加類似的宴會,暗示她屆時會向他提出她的請求。她之所以要求兩次款待國王,然後才提出她的請求,是為了藉此更討國王歡心,使他更樂意答應她將提出的請求。
「哈曼因獨自與國王一同被允許參加王后的宴會而感到驕傲,他回家時趾高氣揚:但當他回到家時,看見末底改坐在宮門口,仍然拒絕向他跪拜;這激起了他極大的憤怒,以致他回到家後,召集他的朋友,向他們講述國王和王后給予他的巨大榮譽,以及他在王國中獲得的高位,他卻忍不住抱怨末底改對他的不敬和侮辱。於是他們建議他建造一個五十肘高的絞架,第二天早上請求國王將末底改吊死在上面:他便立刻下令建造絞架;第二天一大早便前往宮殿,請求國王批准將末底改吊死在上面。但那天早上國王比平常醒得早,無法再次入睡,他便吩咐人拿來王國的記錄和編年史,讓人讀給他聽;其中記載了辟探(Bigthan)和提列(Teresh)的陰謀,以及這陰謀是由猶太人末底改發現的,國王便詢問為此給予了他什麼榮譽。當被告知什麼也沒有給他時,他詢問誰在院中;被告知哈曼正站在那裡時,他便吩咐人召他進來,問他應當如何對待國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哈曼以為這榮譽是為他自己預備的,便建議將國王常穿的王袍,以及他自己騎的馬,和常戴在頭上的王冠帶來;並將這王袍和馬交給國王最尊貴的王子之一,讓他將國王所喜悅尊榮的人穿上王袍,騎上馬,遊行全城,並在他面前宣告:『國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就當如此待他。』於是國王吩咐他立刻拿著王袍和馬,照此對待坐在王宮門口的猶太人末底改,以獎勵他揭發兩位太監的叛國罪:哈曼被迫遵從國王的命令做了這一切後,他帶著極大的悲傷回到家中,哀嘆他所遭遇的失望和極大的羞辱,因為他被迫向他本打算吊死在他為他預備的絞架上的敵人致以如此顯著的榮譽。當他將此事告訴他的朋友時,他們都告訴他,如果這個末底改是猶太人的後裔,這個不祥之兆預示他將無法勝過他們,而必將在他面前跌倒。他們正在談話時,王后的一位太監來到哈曼家中催促他去赴宴:他看見前一晚豎起的絞架,便完全了解了它預備的目的。
「國王和哈曼入席赴宴時,國王再次問以斯帖有何請求,並同樣承諾將賜予她半個國土:於是她謙卑地懇求國王,願她的性命因她的請求而得保全,她的民族因她的懇求而得保全;因為有人策劃要毀滅她和她所有的親屬和民族。國王聽後大怒,問是誰膽敢做這件事,她便告訴他,當時在場的哈曼就是這個邪惡陰謀的策劃者;並將整個陰謀向國王揭露。於是國王大怒,從宴席上起身,走到毗鄰的花園;哈曼見狀,便俯伏在王后所坐的床上,懇求保全他的性命;國王回來時發現他處於這個姿勢,便大聲怒吼:『什麼,他竟敢在我面前在屋裡強暴王后嗎?』聽到這些話,在場的僕人立刻蒙上他的臉,這是當時對被判刑者的慣例;而那天召哈曼赴宴的太監,將他在哈曼家中看到的為末底改預備的絞架告訴了國王,末底改曾因揭發兩位太監的叛國罪而救了國王的性命,國王便下令立刻將他吊死在上面,照此執行了;哈曼所有的房屋、財物和財富都賜給了以斯帖王后;她任命末底改為她的管家來管理這些。
「同一天,王后將末底改與她的關係告知國王;於是國王便恩待他,並提升他在帝國中獲得巨大的權力、財富和尊榮;並使他掌管他的印戒,就像哈曼之前一樣。但毀滅猶太人的諭旨仍然完全有效,王后第二次請求國王將這禍害從他們身上除去;但根據瑪代和波斯人的法律,凡以國王名義頒布並蓋上國王印章的諭旨,都不能撤銷,而哈曼所取得的針對猶太人的諭旨已經這樣寫好並蓋章,所以不能撤回。因此,國王所能做的,為了滿足她的請求,就是通過一道新諭旨,賦予猶太人權力,讓他們能夠自衛,抵抗那些攻擊他們的人,從而使先前的諭旨失效:為此,他吩咐以斯帖和末底改起草一道措辭盡可能強硬的諭旨,以便阻止先前的諭旨被執行,儘管它不能被廢除。因此,在三月二十三日,國王的書記員再次被召來,起草了一道新諭旨,距離前一道諭旨正好兩個月零十天;其中國王准許波斯帝國各城中的猶太人,完全自由地聚集起來,為自己的性命而戰;並毀滅、殺戮並使所有攻擊他們的民族和省份的力量,連同他們的孩童和婦女,全部滅亡,並將他們的財物擄掠為戰利品。這道諭旨以國王的名義寫成,並蓋上他的印章,副本被抄寫出來,並由特使送往帝國所有省份。
「亞達月十三日臨近,哈曼所取得的毀滅猶太人的諭旨即將執行,他們的敵人到處準備按照諭旨的內容對付他們:另一方面,猶太人憑藉以斯帖和末底改為他們取得的第二道諭旨,在亞達薛西王所有省份的各城中聚集起來,為自己的安全做準備:因此,在上述亞達月十三日,通過這兩道不同且相互矛盾的諭旨,一場猶太人與他們敵人在整個波斯帝國之間的戰爭爆發了。但各省的統治者、總督、副官和國王的其他官員,知道以斯帖和末底改當時所擁有的權力,因懼怕他們而偏袒猶太人,以致猶太人在各地都戰勝了那些起來攻擊他們的人;那天,在整個帝國中,他們殺死了七千五百名敵人;在書珊城,那天和第二天,又殺死了八百名敵人;其中包括哈曼的十個兒子,國王特別下令將他們全部吊死;或許是在哈曼他們父親之前被吊死的同一個絞架上。這些事件發生在亞達薛西登基的第十三年,大約在公元前四百五十二年。」
請讀者參閱所有這些段落的注釋。
「猶太人因此從這個危險的陰謀中被解救出來,這個陰謀威脅著他們徹底滅絕,他們在接下來的兩天,即亞達月十四日和十五日,為此舉行了盛大的慶祝活動:並根據以斯帖和末底改的命令,這兩天,以及之前的十三日,被分別出來,並被奉獻為每年永遠遵守的紀念日;十三日作為禁食日,因為那天預謀要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毀滅,而另外兩天作為節期,因為他們從中得蒙拯救;他們每年在這些日子裡,甚至直到今天,都恆常遵守這個禁食和節期。他們稱禁食為以斯帖禁食;稱節期為普珥節(Purim),源自波斯語**Purim**,意為『籤』;因為哈曼是通過擲籤來確定毀滅他們的時間。這個節期是猶太人的酒神節,他們以各種歡樂、喜悅和狂歡來慶祝;並沉溺於各種奢侈放縱,特別是飲酒,甚至醉酒;他們認為這是節期職責的一部分,因為他們說,是以斯帖通過酒宴使國王心裡快樂,使他心情愉快,從而傾向於答應她為他們得蒙拯救所提出的請求;因此他們認為,當他們慶祝這個紀念日時,他們也應該使自己的心快樂。在這個節期期間,**《以斯帖記》**在他們所有的會堂中從頭到尾莊嚴地誦讀;所有的人,男人、女人、孩童和僕人,都必須在場,因為所有這些人都在以斯帖為他們取得的拯救中有一份。每當讀到哈曼的名字時,他們的習俗是所有人都拍手、跺腳,並大聲喊叫:『願他的名滅亡!』
「這是他們一年中的最後一個節期,因為接下來的是逾越節,它總是落在猶太新年開始的月份中間。」
亞哈隨魯王為他的貴族和百姓舉行盛大宴會,以斯帖記1:1-9。瓦實提被王召喚,但拒絕前來,以斯帖記1:10-12。瓦實提被廢黜;並頒布了一條關於婦女順服的法律,以斯帖記1:13-22。本書的完整歷史,按其連貫順序,以及當時波斯帝國發生的事件,將在導論中找到:讀者可參閱。
關於本書的作者,有幾種不同的意見:有些人將此書歸於以斯拉;有些人歸於一位名叫約雅敬(Joachim)的大祭司;另一些人歸於大會堂的成員;還有一些人歸於末底改。後者是最有可能的意見:也不應忽視將以斯拉本人視為末底改合作夥伴的說法;儘管從以斯帖記9:23到本書結尾的部分,很可能是由另一位作者在較晚的時候插入的。
儘管有些基督徒曾猶豫是否將**《以斯帖記》**納入聖經正典;但它一直被猶太人接受,不僅被認為是完全真實的,而且是他們最優秀的聖書之一。他們稱它為**מגילה**(megillah,卷軸),以示其卓越;並對它給予最高的評價。普珥節的慶祝活動至今仍在進行,這足以證明它記錄的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事實上,這是任何事件所能擁有的最強有力證據之一,即:為了紀念它,在當時設立了某種儀式、遊行、節期或類似活動,並且不間斷地每年傳承下來,歷經每一代人,無論他們或他們的一部分人可能居住在何處,直到今天。這就是這裡提到的普珥節的事實;猶太人在他們散居的各地,從他們從哈曼預謀的大屠殺中得蒙拯救之時起,直到現在,都從未間斷地慶祝著,並且仍在繼續慶祝。
本書的副本,在希伯來文、迦勒底文、敘利亞文、希臘文和拉丁文中存在著廣泛的差異。所有這些都與希伯來文本大相徑庭,特別是希臘文和迦勒底文:前者有許多額外的段落;後者,如倫敦多語種聖經(London Polyglot)所示,其內容是希伯來文本的五倍。要列出上述副本中所有不同的異讀、增補和**釋義**,將需要一本相當大的卷冊。好奇的讀者可以查閱上述多語種聖經。
本書似乎沒有阿拉伯文或其他**東方語言**的版本,除了希伯來文和敘利亞文。
一個問題自然會產生:本書的原文是什麼?或者,它是用什麼語言寫成的?儘管學者們普遍傾向於希伯來文原文,但也有許多理由可以支持波斯文。一些專有名詞顯然源自波斯語;毫無疑問,所有其他詞也是如此;但它們經過希伯來語的轉化,已不再容易辨認。希伯來語甚至保留了一些波斯語詞彙,只是改變了字形,例如:以斯帖(Esther)、米戶幔(Mehuman)、米沙(Mishak)、米勒撒(Melzar)、瓦實提(Vashti)、書珊(Shushan)、普珥(Pur)、大利烏(Darius)、樂園(Paradise)等,其中一些將在適當的地方加以說明。
倫敦多語種聖經中的**他爾根**與康普魯頓(Complutum)、安特衛普(Antwerp)和巴黎(Paris)版本中的**他爾根**大相徑庭。希臘文中的主要增補在倫敦多語種聖經中都仔細標明,但因過長和過多而無法在此處插入。
一個獨特的現象是,在希伯來文版本的整本書中,神的名稱一次也沒有出現。
【第1節】**那時**——羅馬人的亞哈隨魯(Ahasuerus)、希臘人的亞達薛西(Artaxerxes)和波斯人的阿爾德希爾(Ardsheer)是同一個人。有些人認為這個亞哈隨魯是希斯塔斯佩斯(Hystaspes)的兒子大利烏(Darius);但普萊多(Prideaux)和其他人則堅持認為他是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Artaxerxes Longimanus)。
**從印度直到古實**——這與色諾芬(Xenophon)的記載幾乎相同。居魯士(Cyrus)的王國如何超越所有亞洲王國的偉大和榮耀,從以下描述中可見一斑:**Ὡρισθῃ μεν πρως ἑῳ τῃ Ερυθρᾳ θαλαττῃ· προς αρκτον δε τῳ Ευξεινῳ ποντῳ· προς ἑσπεραν δε Κυπρῳ και Αιγυπτῳ· προς μεσημβριαν δε Αιθιοπιᾳ.**(Horisthe men pros heo te Erythra Thalatte; pros arkton de to Euxeino ponto; pros hesperan de Kypro kai Aigypto; pros mesembrian de Aithiopia.)「它東臨紅海;北接歐克辛海(Euxine Sea);西至塞浦路斯和埃及;南達衣索比亞。」——《居魯士的教育》(Cyrop.)第八卷,第241頁,史蒂芬版,1581年。
【第31節】【第2節】
**坐他的國位**——他已征服所有敵人,為他的帝國帶來了普世的和平。參見導論的開頭。
**書珊城**——古老的蘇薩城(Susa),現在波斯人稱之為舒什特(Shuster)。這裡與埃克巴塔那(Ecbatana)和巴比倫(Babylon)一樣,是波斯國王的居所。我們翻譯為「宮殿」的詞**הבירה**(habbirah),應翻譯為「城市」,如**七十士譯本**(LXX)中的**εν Σουσοις τῃ πολει**(en Sousois te polei,在書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