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章
以斯帖記 第三章 經文

1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2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3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4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5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

6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7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8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9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

10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11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

13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14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

15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第三章

【導論】
或許「**ויתלו על עץ**」(vaiyittalu al ets,他們被掛在木頭或樹上)這句話指的是他們被處以穿刺刑。這種刑罰是將一根尖銳的木樁直立插入地面,然後將犯人放在尖端上,再拉扯其雙腿,直到木樁從肛門穿過身體,從頸側穿出。這是一種極其可怕的刑罰,足以讓復仇與殘酷的惡意達到極致。犯人會在極度痛苦中存活相當長一段時間。

有人指出,上帝的名字在這本書中從未出現。這對於希伯來原文及其所有譯本來說確實如此;但在《七十士譯本》中,我們在《以斯帖記》2:20,在「以斯帖沒有將她的宗族告訴人」之後,發現了以下詞句:「**Οὑτως γαρ ενετειλατο αυτῃ Μαρδοχαιος, φοβεισθαι τον Θεον, και ποιειν τα προσταγματα αυτου, καθως ην μετ' αυτου**」(因為末底改曾這樣吩咐她要敬畏上帝,並遵守祂的誡命,就像她與他同住時所做的一樣)。就《七十士譯本》而言,這句話消除了這本書所受到的奇怪指責。必須承認,並非沒有許多絕佳的機會可以引入這個神聖的名字。

亞哈隨魯王擢升亞甲族哈曼,並命令所有官員向他致敬,但末底改拒絕了(《以斯帖記》3:1-3)。哈曼得知末底改的拒絕後,密謀毀滅他以及所有猶太人(《以斯帖記》3:4-6)。他們擲籤以找出合適的時機(《以斯帖記》3:7)。哈曼向亞哈隨魯王控告猶太人,建議他將他們滅絕,並提出一萬他連得銀子,以彌補因他們被毀滅而可能造成的稅收損失(《以斯帖記》3:8-9)。國王拒絕了這筆錢,但賦予哈曼完全的權力去毀滅他們(《以斯帖記》3:10-11)。於是,信件被寫成並發送給全國各地的總督,並指定亞達月十三日為大屠殺之日(《以斯帖記》3:12-15)。

【第1節】

哈曼——亞甲族人——他或許是亞瑪力王亞甲的後裔,就是那個被掃羅王饒恕,卻被撒母耳所殺的亞甲;因此,他可能對猶太人懷有敵意。
將他的座位高過所有臣宰——使他成為宰相,並將所有國家官員置於他的管轄之下。

【第2節】

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這裡的「臣僕」顯然指的是比守門人更高階的官員;末底改就是其中一位官員,他與其他通常在朝門等候國王命令的官員一同來到朝門。
末底改不跪——「**לאיכרע**」(lo yichra,他不跪拜);也不向他下拜——「**ולא ישתחוה**」(velo yishtachaveh,他也不俯伏)。我認為從這兩個詞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哈曼所期望的以及末底改所拒絕的,並非僅僅是世俗的敬意;這種敬意體現在「**כרע**」(cara,跪拜)這個詞中。末底改若拒絕這種敬意,將犯下不可原諒的頑固罪,而且猶太律法中也沒有任何部分禁止這種行為。但哈曼所期望的,是波斯國王經常接受的一種神性崇拜;這暗示在「**שחה**」(shachah)這個詞中,它指的是那種最高程度的敬意,可以獻給上帝或人類,即平躺在地上,手腳伸展,口鼻伏地。
《他爾根》說,哈曼為自己立了一座雕像,每個人都必須向它跪拜,並崇拜哈曼本人。猶太人普遍認為末底改拒絕這種俯伏,是因為它暗示著偶像崇拜。因此,在《以斯帖記》的次經增補部分中,末底改被描繪成這樣禱告:「祢知道,我若沒有崇拜哈曼,並非出於驕傲、輕蔑或對榮耀的隱秘渴望;因為我樂意親吻他腳下的塵土,為以色列的救贖;但我害怕將那唯獨屬於我的上帝的榮耀歸給一個人。」

【第7節】

正月——即猶太人的民曆正月。
尼散月——相當於我們三月和四月的一部分。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根據我們聖經的年代表,約在基督降生前五百一十年。
他們掣普珥,就是掣籤——這似乎是純粹波斯語「pari」的希伯來語訛傳,意指任何偶然發生的事。
這裡在希臘文本中有一段增補,可能原先就存在於原文中,這使得此處的意義非常清晰。我將列出整節經文,並將希臘文置於括號中,以便與希伯來文部分連貫閱讀:「正月,就是尼散月,亞哈隨魯王十二年,他們在哈曼面前,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地掣普珥,就是掣籤。」(**ὡστε απολεσαι εν μιᾳ ἡμερᾳ το γενος Μαρδοχαιου, και επεσεν ὁ κληρος εις την τεσερακαιδεκατην του μηνος ὁς εστιν Αδαρ**,「為要在一日之間滅絕末底改的宗族;籤落在亞達月十四日。」)
我們從希伯來文本中清楚地看到,他們掣籤,或使用一種占卜方式,以找出十二個月中哪一個月最有利於哈曼計畫的執行;找到所需的月份後,他們再掣籤,或使用占卜方式,以找出該月份的哪一天是完成此事的吉日。但希伯來文本並未告訴我們占卜的結果;我們只能猜測;然而希臘文彌補了這個不足,使一切清晰。從中我們得知,當他們為月份掣籤時,掣中了亞達月;當他們為日期掣籤時,掣中了該月的十四日(希伯來文為十三日)。
有些人質疑「普珥」是否也指某種機會遊戲,他們日復一日地在哈曼面前玩,或與他一起玩,以分散他的憂鬱,直到吉時來臨,他就能滿足地殺戮所有他所憎恨的人;或者他們掣籤,或玩遊戲,看誰能得到某某富裕家庭的財產。
我們的一位古代歷史學家霍林謝德(Holinshed)告訴我們,在阿金庫爾戰役之前,亨利五世麾下的英國軍隊因疾病而兵力稀少且虛弱,而法國軍隊則人數眾多,以至於「法國人,在此期間,彷彿他們已經穩操勝券,大肆慶祝,因為將軍們早已決定如何瓜分戰利品;士兵們在前一夜,已經用骰子玩弄英國人。」莎士比亞的合唱隊對此有所暗示:
「為其人數自豪,靈魂安穩,
自信而過於強壯的法國人
用骰子玩弄被低估的英國人。——
可憐的被判死刑的英國人,
像祭品般在他們警惕的火光旁,
耐心坐著,內心沉思
早晨的危險;他們悲傷的姿態,
披著瘦削的臉頰和飽經戰火的衣裳,
向凝視的月亮呈現
如此眾多的恐怖幽靈。」
——《亨利五世》
蒙斯特雷(Monstrelet)這位公正的作家並未提及此事。哈曼和他的奉承者是否打算以這種方式瓜分那些預定被屠殺的猶太人的戰利品呢?

【第8節】

他們的律法與萬民的律法不同——他們確實如此;因為他們按照上帝自己的律法敬拜真神;當時地上沒有任何其他民族這樣做。

【第9節】

願王下旨滅絕他們——願王頒布法令,將他們全部處死。藉此,他將所有惡名從自己身上推開,轉嫁給國王和他的謀士;因為他希望此事成為法律,這樣他所承擔的責任將微乎其微。
我必將一萬他連得銀子奉入庫中——他之前曾說,容許他們存在對國王無益;但這裡他不得不承認,稅收將會蒙受損失,但他願意從自己的財產中彌補這筆損失。
一萬他連得銀子確實是一筆巨款;若按巴比倫他連得計算,約為二百一十九萬英鎊;但若按猶太他連得計算,則超過此數的兩倍。
那些對聖經吹毛求疵的人,無疑會將此稱為他們所說的聖經中眾多荒謬之處之一,認為一個人幾乎不可能擁有如此巨額的財富。但儘管他們不相信聖經,他們卻毫不猶豫地相信希羅多德(Herodotus)在《歷史》第七卷中所說,當薛西斯(Xerxes)進攻希臘時,呂底亞人皮提烏斯(Pythius)擁有兩千他連得銀子和四百萬金達利克,這些總和接近五百五十萬英鎊。普魯塔克(Plutarch)在他的《克拉蘇傳》中告訴我們,這位羅馬將軍將他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獻給赫拉克勒斯之後,宴請羅馬人民一萬桌,並分發給每位公民足夠三個月的糧食;在所有這些開支之後,他還剩下七千一百羅馬他連得,這超過一百五十萬英鎊。
在那些日子裡,金銀比現在更為豐富,正如我們從所羅門的年收入中可以看到的,他一次從俄斐爾運回四百五十他連得黃金,這相當於三百二十四萬英鎊;他的年收入是六百六十六他連得銀子,這相當於四百七十九萬五千二百英鎊。
除了上述之外,我忍不住補充以下細節:
克拉蘇(Crassus),前面提到過,擁有一筆價值一百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的土地財產。
C. 科西利烏斯·里多魯斯(C. Coecilius Ridorus)在內戰中損失慘重後,遺留的財產總額達一百零四萬七千一百六十英鎊。
據說奧古爾·倫圖盧斯(Lentullus, the augur)擁有不少於三百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
阿皮修斯(Apicius)的財富超過九十一萬六千六百七十一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他在廚房花費了八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之後,發現自己只剩下八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八便士,他認為這點錢不足以維持生計,於是決定服毒自殺!
M. 斯考魯斯(M. Scaurus)在圖斯庫盧姆(Tusculum)被燒毀的奢侈家具,價值不少於八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二英鎊十三先令四便士。
安東尼(Anthony)在三月十五日欠下三十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鎊六先令六便士,他在四月一日之前償還了這筆債務。
這些人沒有一個是從事貿易的,無法解釋如此巨額的資金如何在他們手中流通。參見迪克森(Dickson)的《古代的丈夫》(Husband. of the Anc.)。

【第10節】

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這戒指無疑包含他的御璽,他將其交給哈曼,以便哈曼在制定他認為合適的諭旨後,可以用這戒指蓋印,這將使諭旨在各省總督中具有應有的效力和影響力。
我們許多君主的御璽似乎都鑲嵌在他們的戒指中;東方君主的印章則戴在手指上的戒指中。我面前就有一枚這樣的印章,曾屬於已故的蒂普蘇丹(Tippoo Sultan);銘文深深地刻在銀上,鑲嵌在一個厚重的金座中。他可能一直將這枚適合手指的印章戴在手上,以便隨時蓋印公文等;或者它可能由一位心腹官員攜帶,用於同樣的目的,因為它似乎指的是一位主要的卡切里(cutcheries)或軍官。

【第12節】

給王的總督——「**אחשדרפני**」(achashdarpeney)。這很可能又是另一個波斯詞,因為希伯來語中沒有類似的詞,也無法從該語言的任何詞根中合理推導出來。《拉丁通行本》譯為「ad omnes satrapas regis」(給王所有的總督)。這很可能是這個詞的真實含義,而「**אחשדרפני**」(achsadrapani),正如其發音,是波斯詞「satraban」的迦勒底語或希伯來語訛傳,而「satraban」是「satrab」的複數,意指波斯貴族,儘管這個詞在波斯語中現在幾乎已廢棄;因為自從波斯被伊斯蘭教征服以來,官員的名稱發生了實質性變化,因為伊斯蘭教的某些元素通常與民事、軍事和宗教官員的頭銜相關聯。

【第13節】

將他們滅絕,殺戮,使他們滅亡——以任何方式,或通過一切途徑和手段,將他們全部處死。
奪取他們的財物為掠物——這樣,凡殺死猶太人者,便可獲得其財產作為報酬!因此,每個人的手都武裝起來,對付這個悲慘的民族。
在希臘文譯本和拉丁文譯本中,這道命令的副本都完整地引入,表達了「國王希望他的所有領土都享有安寧和繁榮;但他被告知,只要有一個可憎的民族散佈在他所有的省份中,這種期望就無法實現,他們不僅不服從法律,反而試圖改變法律;因此,只有將他們徹底滅絕,才能確保帝國的和平與繁榮;因此,他命令將他們全部毀滅,無論男女老少」等等。

【第15節】

驛卒——字面意思是信使,即「hircarrahs」,那些傳遞公文的人;這是一種公職人員,自古以來在世界各國都曾使用。
這諭旨是在書珊城頒布的——它發自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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