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
2你們過約旦河,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
3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你過了河,可以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流奶與蜜之地,正如耶和華-你列祖之上帝所應許你的。
4你們過了約旦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將這些石頭立起來,墁上石灰。
5在那裏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
6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7又要獻平安祭,且在那裏吃,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
8你要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地寫在石頭上。」
9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上帝的百姓了。
10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遵行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11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
12「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
13呂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
14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
15「『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16「『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7「『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8「『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19「『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0「『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21「『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2「『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3「『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4「『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5「『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6「『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兩個見證人——一個人可能受騙,或心懷偏見、惡意;因此,上帝要求有兩位實質的見證人來支持指控。
【第8節】若有案件,你難以判斷——這些指示是給予普通地方官員的,他們可能無法在所有提交的案件中判斷或應用律法。祭司和利未人,他們生來就是律法專家,並透過持續的實踐,被合理地認為是最有資格裁決疑難案件的人。
【第12節】那擅敢行事的人——拒絕服從這最終裁決的人將喪失生命,因為他處於反抗最高權威的狀態,因此公眾無法保證他的行為。
【第15節】你要從你的弟兄中立一人為王——正是基於這條誡命,猶太人向我們的主提出那個陰險的問題:「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太 22:17) 因為他們當時正處於外邦權力的統治之下。如果基督說「可以」,他們就會根據這條律法定他的罪;如果他說「不可以」,他們就會向凱撒控告他。關於這個主題的詳細討論,請參閱馬太福音 22:16 等處的注釋。
【第16節】他不可為自己多添馬匹——由於馬匹似乎通常由埃及供應,上帝禁止這些,原因有三:
1. 恐怕與埃及的商業往來會導致偶像崇拜。
2. 恐怕百姓會依賴裝備精良的騎兵作為安全保障,從而停止信靠上帝的力量和護理。
3. 恐怕他們會被誘惑藉由騎兵擴張領土,從而分散到周圍的偶像崇拜國家中,久而久之,就無法成為上帝所期望的那個獨特而分離的民族,而若非如此,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就無法被確知其應有的完全應驗。
他也不可多立妃嬪——因為這必然會導致與外邦結盟,並成為引進其他國家風俗習慣及其偶像崇拜的途徑。所羅門就違背了這條誡命,並因此給自己和國家帶來了毀滅;參閱列王紀上 11:4。
【第18節】他要為自己抄錄這律法書——**מִשְׁנֵה הַתּוֹרָה הַזֹּאת**(mishneh hattorah hazzoth,這律法的重複或副本);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 **τὸ δευτερονομιον τοῦτο**(to deuteronomion touto,這第二律法)。從這個譯本,拉丁通行本和所有現代譯本都取了這本書的名稱;而從原文,猶太人稱之為《米示拿》(Mishneh)。請參閱本書序言。從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很可能意味著,國王要抄錄的副本應取自會幕中存放在耶和華面前的原始手稿,所有副本都以此為標準,無疑也與之核對;而且祭司和利未人很可能負責審閱所有抄錄的副本,以防止錯誤滲入神聖文本。
【第19節】這律法書要常在他那裡,等等——讓國王熟悉神聖律法最確定的方法,就是強迫他親手抄錄一份清晰的副本,並每天閱讀。這至關重要,因為這些上帝的律法都是永久性的,任何以色列君王都不能制定新律法,這個民族的君王始終被視為僅僅是耶和華的代理人。
【第20節】使他與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國位長久——從這節經文可以推斷,以色列的王位被設計為世襲的,這很可能;因為長期的經驗已向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證明,君主制中的世襲繼承總體而言是最安全的,也最能確保公共安寧。
【導言】祭司和利未人沒有產業(申 18:1-2)。祭司應得的份(申 18:3-5)。從其他城市來的利未人(申 18:6-8)。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前居民的可憎之物(申 18:9)。無人可使兒女經火,或使用任何形式的占卜或巫術,如同前居民所行(申 18:10-14)。上帝應許興起的那位大先知(申 18:15-19)。假先知(申 18:20);以及如何辨別他們(申 18:21-22)。
【第1節】祭司利未人——沒有產業——拉比邁蒙尼德說,這意味著他們在從敵人那裡奪取的戰利品中沒有份。
【第2節】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祂是他們靈魂的份;至於他們的身體,他們將靠耶和華用火獻上的祭物為生,即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凡是耶和華在這些或其他祭物中應得的權利,祂都賜給了祭司。
【第3節】獻祭——**זֹבְחֵי הַזֶּבַח**(zobechey hazzebach)。**זֶבַח**(zebach)這個詞不僅指獻給耶和華的祭牲,也指為日常食用而宰殺的動物。參閱創世記 46:1;箴言 17:1;以西結書 39:17。在此處,它可能應理解為後者;因此,這節經文的誡命與百姓應從日常宰殺的動物中分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有關。要分給祭司的部位是:
1. 肩膀,可能連皮從牲畜身上切下;邁蒙尼德如是說。
2. 兩頰,可能包括整個頭部。
3. 胃——通常用於食用的所有內臟。
你初熟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等等——所有這些初熟之物和頭生之物都是耶和華的份,祂將這些賜給了祭司。
【第8節】變賣他祖業的——因此我們發現,儘管利未人不能透過抽籤分得土地,但他們被允許購買房屋、貨物和牲畜,甚至田地。參閱亞比亞他(列王紀上 2:26)和耶利米(耶利米書 32:7-8)的案例。
【第10節】使兒女經火——可能是在獻給摩洛或其他神祇的奉獻儀式中。這裡不太可能指將他們燒死。參閱利未記 18:21 的注釋。
占卜的——**קֹסֵם קְסָמִים**(kosem kesamim),指透過占卜、使用籤文等方式試圖預知未來的人。
觀兆的——**מְעוֹנֵן**(meonen),指聲稱透過當前事件預言未來,並從行星相位、日蝕、雲層運動等預測重大政治或物理變化的人。參閱創世記 41:8 的注釋。
行邪術的——**מְנַחֵשׁ**(menachesh),源自 **נָחַשׁ**(nichesh),意為仔細觀察;指檢查動物內臟、觀察鳥類飛行等,並從中抽取預兆的人。有些人認為是指透過蛇進行占卜,這在異教徒中很常見。
行巫術的——**מְכַשֵּׁף**(mechashsheph),可能指那些透過藥物、草藥、香料等,聲稱能引來某些天體影響以助其事的人。參閱利未記 19:26 的注釋。
用符咒的——**חֹבֵר חָבֶר**(chober chaber),指使用咒語的人;如該詞所暗示的,指為占卜目的而將詞語或事物進行特殊結合,打結等。這在異教徒中是一種習俗,我們從以下詩句中得知:
Necte Tribus Nodis ternos, Amarylli, colores:
Necte, Amarylli, modo; et Veneris, dic, vincula necto.
維吉爾,《牧歌》第八首,第77行。
「阿瑪麗莉絲,用三結繫上三色絲帶;
阿瑪麗莉絲,現在繫上,說:我繫上愛情的鎖鏈。」
——德萊頓譯。
求問交鬼的——**שֹׁאֵל אוֹב**(shoel ob),指女巫,透過一個靈魂求問,以從另一個更高層次的靈魂獲得神諭式答案的人。參閱利未記 19:31 的注釋。
行巫術的——**יִדְּעֹנִי**(yiddeoni),指有智慧的人,有知識的人。巫師(wizard)以前被認為是女巫(witch)的男性形式,兩者都透過類似的方式進行占卜。參閱出埃及記 22:13 和利未記 19:31 的注釋。
或求問死人的——**דֹּרֵשׁ אֶל הַמֵּתִים**(doresh el hammethim),指從死人那裡尋求或求問的人。例如隱多珥的女巫,她聲稱能召喚死人,以讓他們揭示靈界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