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五章
申命記 第十五章 經文

1「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6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7「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9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

10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

11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13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14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上帝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

15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你救贖;因此,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

16他若對你說:『我不願意離開你』,是因他愛你和你的家,且因在你那裏很好,

17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18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以為難事,因他服事你六年,較比雇工的工價多加一倍了。耶和華-你的上帝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19「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上帝。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

20這頭生的,你和你的家屬,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吃。

21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22可以在你城裏吃;潔淨人與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23只是不可吃牠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第十五章
【第17節】

你們要殷勤遵守,等等。——關於本節及下一節,請參閱申命記6:3的注釋。

【第3節】

【第20節】當你兒子問你,等等。——正如艾因斯沃思先生(Mr. Ainsworth)所言:「這裡接著是一個簡短的教理問答,包含宗教的基礎。」「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希伯來語沒有表達「意思」或「意指」的詞,因此只簡單使用實義動詞「是什麼」,即「是什麼意思」或「意指什麼」等等。例如:「那七個瘦弱的麥穗」是,即「意指」七個饑荒年。這種表達方式經常出現。

【第8節】

【第25節】這就是我們的義。——這是我們受敬畏和愛神影響的證據。摩西並非說這義可以在沒有神憐憫影響下產生,也非說他們能藉此買得天堂:而是,神要求他們在凡事上順從祂的旨意,使他們在心裡聖潔,在道德行為的各方面都公義。

1. 關於本章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或許有必要再作一些闡述。最近,有少數人提出了一種極其有害和具破壞性的主張,希望這不是他們所屬基督徒群體所認同的,儘管這些作者自詡為基督徒,而且是理性的基督徒;這主張的要旨是:「不應教導孩子宗教,以免他們的心被某種特定教義所偏頗,而應讓他們自行發展,直到他們有能力選擇並願意選擇為止。」這主張與神的命令完全對立,那些教導它的人顯示出他們對自己所宣稱的宗教影響甚微。如果他們覺得宗教有任何益處,他們肯定會希望自己的孩子擁有它;但他們不教導孩子宗教,因為他們覺得宗教對自己毫無用處。然而,正確實踐的基督教能拯救靈魂,並使人心充滿對神和對人的愛;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真信徒的聖靈,澆灌在他們心裡。這些人沒有這樣的愛,因為他們沒有激發這種愛的宗教;而上述主張所容許的虛假宗教,並非神的宗教,因此不教導比教導更好。但對於那些擁有更好信仰,卻同樣忽視在神的事上教導孩子的父母,我們能說什麼呢?他們罪孽深重;如果他們的孩子因疏忽而滅亡(這很有可能),他們在大審判之日將如何交賬!父母們!請聽主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殷勤教導你們的孩子,有一位主,耶和華,伊羅欣;即聖父、聖子、聖靈:他們必須盡心、盡性、盡力愛祂。由於孩子們粗心大意,容易忘記,容易被感官事物吸引,所以要反覆教導,加上這點那點,這條誡命那條誡命,這裡一點那裡一點,仔細考量時間、地點和環境,使你們的勞苦不致徒然:要展現它的可愛之處,藉由激發興趣來引起注意;展現它是何等美好、何等有用、何等蒙福、何等高貴、何等榮耀。將這些事磨礪在他們心上,直到最強烈的渴望被磨出最銳利的鋒芒,直到他們能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請參閱申命記4:9的注釋,以及創世記18章(注釋)和創世記29章(注釋)末尾。

2. 希望在不冒犯任何人的情況下,我能就誓言的性質再多說幾句,作為申命記6:13(注釋)的補充。這件事很重要,或許許多人並未完全理解。向至高者發出呼籲,並呼求祂作見證和記錄,構成了誓言的精神和本質。這種呼籲以何種形式作出並不重要,無論是像列祖那樣將手放在大腿下;像印度教徒那樣以恆河水為誓;像穆斯林那樣以《古蘭經》的章節為誓;像猶太人那樣以希伯來文《摩西五經》為誓;像天主教徒那樣以十字架形式為誓;像一般新教徒那樣親吻《新約聖經》;或是像被稱為貴格會的人那樣舉手並作肯定陳述;誓言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因為都是向神發出呼籲。基於此(這才是真正的基礎),在法庭上舉手,與親吻《新約聖經》一樣,是完全、實質且正式的誓言。那麼,當神被呼召作見證和記錄時,儘管形式不同,但精神、本質和實質上所做的是同一件事,為何對在法庭上以任何特定形式宣誓有如此多的異議呢?當神說:「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奉祂的名起誓」,祂實際上是說:「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你要視我為真理的源泉,公義的賞賜者,以及背信和邪惡的懲罰者。奉我的名起誓——將你自己與我連結;以我為你一切行為的見證;在凡事上行事,如同我常在你眼前,並知道你將為你的一切行為和言語,在審判之日向我交賬。」我們主耶穌的命令「總不可起誓」,絕不能指上述定義的民事訴訟中的誓言:褻瀆和普通的起誓,以及所有輕率、不敬的誓言和咒罵,以及所有非民事官員在主被視為見證的情況下所要求的誓言,肯定才是我們蒙福的主所禁止的。請參閱申命記4:26(注釋)。

【第10節】

【引言】關於神將趕出的七個民族(申命記7:1),以色列人不可與他們立約(申命記7:2),也不可與他們通婚(申命記7:3);免得他們被引誘去拜偶像(申命記7:4)。所有偶像的紀念物都要被毀滅(申命記7:5)。以色列人要視自己為聖潔的子民(申命記7:6);主使他們如此,並非因他們的功德,而是因祂自己的憐憫(申命記7:7,申命記7:8)。因此,他們要愛祂,並遵守祂的誡命(申命記7:9-11)。順從者的巨大特權(申命記7:12-24)。所有偶像崇拜都要避免(申命記7:25,申命記7:26)。

【第1節】

七個比你更大更強的民族。——在希伯來文聖經的幾個地方,這七個民族並未全部列舉,總會遺漏其中一個或幾個,而《七十士譯本》通常會補齊。關於這些民族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前是如何分佈的,讀者可參閱約書亞記3:10(注釋)的注釋。

【第11節】

【第2節】你要擊殺他們,等等。——這些拜偶像的民族要被徹底毀滅,所有與應許之地邊界接壤的其他民族也是如此,前提是他們不放棄偶像崇拜並接受真信仰:因為如果他們不這樣做,那麼就不能與他們建立任何世俗或政治上的盟約;也不能對他們施憐憫,因為他們罪孽的杯也已滿盈;他們必須真心實意地接受真宗教,否則就會被剪除。

【第12節】

【第3節】也不可與他們結親,等等。——人心本性傾向於邪惡,偶像崇拜的妻子更有可能引誘信主的丈夫偏離正道,而不是信主的丈夫能夠使他偶像崇拜的妻子歸信真信仰。

【第15節】

【第6節】你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子民。——因此,不應與作惡者有任何瓜葛。「特選的子民」——**סגלה**(segullah),——《七十士譯本》作**λαον περιουσιον**(laon periousion),——一個特別的子民,私有的產業。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2:9引用了《七十士譯本》中的這些詞。

【第17節】

【第8節】只因耶和華愛你們。——並非他們有什麼好處促使神此時揀選他們作祂特選的子民:祂有祂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源於祂無限的良善。祂意圖向世界完全彰顯祂的良善,這必須在某個特定地點和某個民族中開始。祂選擇了那個時間,祂選擇了猶太民族;但並非因為他們的良善或聖潔。

【第21節】

【第12節】耶和華……必向你守約。——因此,我們看到他們能否持續蒙恩,取決於他們對神恩典的忠誠。如果他們悖逆,儘管神因祂的愛揀選了他們,祂仍會因祂的公義棄絕他們。我們看到,蒙揀選的人可能會變得不忠,從而成為被棄絕的人。這就發生在兩萬四千人身上,他們的屍體倒斃在曠野,因為他們犯了罪;然而這些人是從埃及出來的蒙揀選者。所以,站立得穩的,要小心,免得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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