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九章
申命記 第九章 經文

1「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旦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着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

2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着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3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4「耶和華-你的上帝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5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6「你當知道,耶和華-你上帝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着頸項的百姓。

7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上帝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8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

9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0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11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

12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

13「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着頸項的百姓。

14你且由着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

15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着,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

16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

17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

18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9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

20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

21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22「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

23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

24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25「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

26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

27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

28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

29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第九章

申命記 第9章

導言:摩西繼續講述他們如何繞行西珥山(申命記 2:1),以及他們所領受的命令,不可干涉以掃的後裔(申命記 2:2-8),也不可騷擾摩押人(申命記 2:9)。關於以米人(申命記 2:10-11)、何利人(申命記 2:12)。他們經過撒烈溪(申命記 2:13)。他們在加低斯巴尼亞和撒烈之間所花費的時間(申命記 2:14);在此期間,所有從埃及出來的戰士都已滅盡(申命記 2:15-16)。不可騷擾亞捫人的命令(申命記 2:17-19)。關於散送憫人(申命記 2:20)、亞衲人(申命記 2:21)、何利人(申命記 2:22)、亞衛人與迦斐託人,他們都被亞捫人所滅(申命記 2:23)。他們奉命渡過亞嫩河,並蒙應許得亞摩利王西宏之地(申命記 2:24-25)。關於派使者去見西宏,請求借道經過他的領土(申命記 2:26-29)。他的拒絕(申命記 2:30)。隨之而來的戰爭(申命記 2:31-32)。他徹底的敗亡(申命記 2:33);以及他百姓的滅絕(申命記 2:34)。所奪取的戰利品(申命記 2:35)。以及以色列人從亞羅珥到亞嫩河佔領了他的土地(申命記 2:36);他們謹遵神的命令,沒有侵犯亞捫人領土的任何部分(申命記 2:37)。

【第3節】

你們要轉向北方——從西珥山轉向北方,以便進入迦南。這不是他們之前所走的路,即經過加低斯巴尼亞,而是他們必須在以東(一邊)與摩押和亞捫(另一邊)之間前進,以便通過亞摩利人的土地進入迦南。

【第5節】

不可與他們爭戰——即以東人。參閱民數記 20:14-21 的注釋。

【第7節】

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等等——神已賜給他們許多財產,因此他們不需要掠奪;他們有金銀可以購買所需的糧食,因此神不允許他們以暴力奪取任何東西。

【第10節】

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加爾梅(Calmet)認為這些人是在基大老瑪及其盟友對他們發動的戰爭中被毀滅的(創世記 14:5)。羅得在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毀滅後佔據了他們的國家。他們通常被視為巨人;他們可能是一個強悍、兇猛、可怕的民族,像流浪的阿拉伯人一樣,靠掠奪他人為生。這足以讓他們獲得「巨人」或「身材魁梧之人」的稱號。參閱下一節,申命記 2:11 的注釋。

【第11節】

他們也像亞衲人一樣,被算為巨人——這不是一個恰當的譯法。這個詞不是「巨人」(giants),而是**רְפָאִים**(Rephaim,利乏音人),一個民族的名稱。看來以米人、亞衲人和利乏音人可能就是同一批人,在他們所居住的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稱呼;因為他們最初似乎是一種流浪的自由掠奪者,靠掠奪為生。(參閱申命記 2:10 的注釋)。然而,必須承認,這個民族中有幾個人的身材確實異常高大。因此,所有身材高大的人都被稱為利乏音人。(參閱創世記 6:4 和創世記 14:5 的注釋)。但我們很清楚,恐懼和公眾傳聞常常會給人的身高增加好幾肘。探子們正是受這種影響,才帶來了民數記 13:33 所提到的令人沮喪的報告。

【第12節】

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整節經文很可能由約書亞或以斯拉增補。

【第20節】

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那地被算為利乏音人的土地或領土。散送憫人——被認為與創世記 14:5 的蘇西人是同一批人。關於這些古老民族,我們知之甚少;他們可能是不起眼的小部落或氏族,「互相追逐,互為獵物」,直到最終一個更強大的部落徹底摧毀或征服了他們,他們的名字要麼滅絕,要麼被征服者的名字所吸收。從第10節到第12節,以及從第20節到第23節(申命記 2:10-12,申命記 2:20-23),我們看到一些歷史性的評論,這些評論似乎不是摩西所作,而是約書亞或以斯拉所作。這些經文的插入使敘事的主線受到相當大的干擾。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認為這兩段都是插補的。它們最初不可能是摩西講話的一部分,這幾乎不需要證明。

【第29節】

正如住在西珥的以掃子孫一樣——參閱民數記 20:21 的注釋。

【第30節】

耶和華你的神使他的心剛硬——參閱出埃及記 4:21 和出埃及記 9:15 等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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