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八章
但以理書 第八章 經文

1伯沙撒王在位第三年,有異象現與我-但以理,是在先前所見的異象之後。

2我見了異象的時候,我[以為]在以攔省書珊城中;我見異象又如在烏萊河邊。

3我舉目觀看,見有雙角的公綿羊站在河邊,兩角都高。這角高過那角,更高的是後長的。

4我見那公綿羊往西、往北、往南牴觸。獸在牠面前都站立不住,也沒有能救護脫離牠手的;但牠任意而行,自高自大。

5我正思想的時候,見有一隻公山羊從西而來,遍行全地,[腳]不沾塵。這山羊兩眼當中有一非常的角。

6牠往我所看見、站在河邊有雙角的公綿羊那裏去,大發忿怒,向牠直闖。

7我見公山羊就近公綿羊,向牠發烈怒,牴觸牠,折斷牠的兩角。綿羊在牠面前站立不住;牠將綿羊觸倒在地,用腳踐踏,沒有能救綿羊脫離牠手的。

8這山羊極其自高自大,正強盛的時候,那大角折斷了,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方長出四個非常的角來。

9四角之中有一角長出一個小角,向南、向東、向榮美之[地],漸漸成為強大。

10牠漸漸強大,高及天象,將些天象和星宿拋落在地,用腳踐踏。

11並且牠自高自大,以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獻給君的[燔祭],毀壞君的聖所。

12因罪過的緣故,有軍旅和常獻的[燔祭]交付牠。牠將真理拋在地上,[任意]而行,無不順利。

13我聽見有一位聖者說話,又有一位聖者問那說話的聖者說:「這[除掉]常獻的[燔祭]和施行毀壞的罪過,將聖所與軍旅踐踏的異象,要到幾時才[應驗]呢?」

14他對我說:「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

15我-但以理見了這異象,願意明白其中的意思。忽有一位形狀像人的站在我面前。

16我又聽見烏萊河[兩岸]中有人聲呼叫說:「加百列啊,要使此人明白這異象。」

17他便來到我所站的地方。他一來,我就驚慌俯伏在地;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明白,因為這是關乎末後的異象。」

18他與我說話的時候,我面伏在地沉睡;他就摸我,扶我站起來,

19說:「我要指示你惱怒臨完必有的事,因為這是關乎末後的定期。

20你所看見雙角的公綿羊,就是米底亞和波斯王。

21那公山羊就是希臘王;兩眼當中的大角就是頭一王。

22至於那折斷了的角,在其根上又長出四角,這四角就是四國,必從這國裏興起來,只是權勢都不及他。

23這四國末時,犯法的人罪惡滿盈,必有一王興起,面貌凶惡,能用雙關的詐語。

24他的權柄必大,卻不是因自己的能力;他必行非常的毀滅,事情順利,[任意]而行;又必毀滅有能力的和聖民。

25他用權術成就手中的詭計,心裏自高自大,在人坦然無備的時候,毀滅多人;又要站起來攻擊萬君之君,至終卻非因人手而滅亡。

26所說二千三百日的異象是真的,但你要將這異象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

27於是我-但以理昏迷不醒,病了數日,然後起來辦理王的事務。我因這異象驚奇,卻無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第八章
【第24節】

那時,有手的一部分被差來——這正是你罪孽滿盈之時;這最後的行為使你成熟,足以毀滅。

【第25節】

這就是所寫的字——如果這些字是用迦勒底文字寫的,那麼在場的每個智者,每個能讀自己語言字母的人,都能讀懂並解釋它們。請注意:
1. 我們現在稱為希伯來文的字體,其實是迦勒底文字。
2. 真正的希伯來文字體,是我們稱為撒馬利亞文字的。
3. 但以理能輕易讀懂這些字,因為這是猶太人在巴比倫被擄前所使用的字體。
4. 看來迦勒底人之所以無法讀懂,僅僅是因為字體陌生。我將把這些字用兩種字體寫出來,即使是最不學無術的讀者也能看出,一種字體可能廣為人知,而另一種則可能難以理解。在古代,毫無疑問,這些字母彼此之間的差異比現在看起來更大;因為我們知道,古錢幣上的撒馬利亞文字,雖然根本上相同,但與現在印刷所用的字體大相徑庭。應當注意的是,每個字都代表一個短句:**מנא**(mene,數算);**תקל**(tekel,稱重);**פרש**(peres,分開)。阿拉伯文也將它們翻譯為:mokeeson(測量)、mewzonon(稱重)、mokesoomon(分開)。除了敘利亞譯本外,所有古譯本都只讀作Mene、Tekel、Phares,正如接下來的經文所解釋的,沒有重複Mene,也沒有在Peres中加入連詞**ו**(vau,和)和複數詞尾**ין**(in)。

【第29節】

用朱紅色衣服給但以理穿上——**ארגונא**(argevana),更可能是紫色。頸上的金鍊是官長權威的象徵。聖經中常有此提及。

【第30節】

就在那一夜,伯沙撒——被殺——色諾芬說,他被兩位貴族,加達塔斯和戈布里亞斯所殺,他們投奔古列,為報伯沙撒對他們所施的某些不公。我們已經看到,古列是通過幼發拉底河的河床進入城市的,他挖了一條水道,將河水引入沼澤地,使河床乾涸。

【第31節】

米底亞人大利烏取了國——這被認為是與亞斯提亞基的兒子居亞撒列斯(Cyaxares)同一個人,他是古列的舅舅,古列在攻下巴比倫城後,將王位賜給了他。但以理沒有提及巴比倫人與米底亞人之間爆發的戰爭;但以賽亞書(賽13、14、45、46:1-13、47:1-15)和耶利米書(耶50、51)都詳細提及了這場戰爭。我無需補充,世俗作者也大量記載了此事。米底亞人和波斯人是戰爭中的盟友;前者由大利烏領導,後者由古列領導。據推測,兩位君王都參與了這座城市的攻取。亞斯提亞基的女兒曼丹是古列的母親,也是居亞撒列斯的姐妹。

【第9節】

引言
米底亞人大利烏繼伯沙撒之後統治巴比倫王國,他聽聞但以理非凡的智慧和悟性,便立他為管理全國的三位總長之首,並打算立他為宰相或總督(但6:1-3)。國王對這位猶太裔的異鄉人,一個被擄到迦勒底的人,如此偏愛,引起了但以理許多敵人的不滿;於是總長和總督們甚至設計陷害他(但6:4-15);這計謀一度成功,但以理被投入獅子坑,卻奇蹟般地蒙拯救(但6:16-23)。大利烏因被各省總督所陷害,損害了他忠心的臣僕,對自己深感不悅,但對但以理的蒙拯救感到欣喜和驚訝;他用但以理的敵人原先為先知設計的死法懲罰了他們;並頒布諭旨,要求全國上下都應極其尊崇但以理的神(但6:24-28)。

【第1節】

一百二十個總督——在米底亞波斯帝國所屬的每個省份都有一位總督或總督長。後來,因著岡比西斯和大利烏·希斯塔斯比的勝利,省份擴大到一百二十七個。參見斯1:1。約瑟夫記載了三百六十個總督轄區或領地;但這很可能是一種誇大或錯誤。

【第2節】

三位總長——每位總長管理四十位總督,他們需向總長報告其行政事務。但以理位列第一——因為他被設立在政府所在地。他的職位得到了大利烏的確認。

【第3節】

王想立他管理全國——打算立他為大維齊爾或埃米爾·烏爾·阿姆林(emir ul amrim,總司令)。國王的這種偏愛使但以理成為其他總長和王國顯貴的眼中釘。

【第4節】

設法尋找但以理的把柄——但他們在他的行政管理中找不到任何過失,因為他對他的王忠心耿耿:這是一種美德。但他對他的神也忠心耿耿:他們希望將此解釋為一種罪行,並以此作為他毀滅的原因。

【第7節】

凡在三十日內,向王以外——他們能以什麼藉口提出如此愚蠢的法令呢?或許是為了奉承王的野心,他們假裝在三十天內將他奉為神;這樣,整個帝國都將向他禱告、懇求,並向他獻上神聖的尊榮!這是誘餌;但他們真正的目的是要毀滅但以理。

【第8節】

照米底亞和波斯人的例——我認為這不應理解為米底亞人和波斯人一旦頒布法律或條例,就永不更改。這將證明任何國家的立法者都極其愚蠢。這裡所指的,不過是該諭旨應按照米底亞和波斯人的法律形式頒布、書寫和登記;而這條諭旨將在三十天內具有絕對效力。這些民族的法律是,一旦按照慣例程序通過,國王就不能隨意更改。這就是「米底亞和波斯人的例,是不能更改的」所能表達的極限含義。

【第10節】

但以理知道這文書蓋了印——他看清了他們的意圖,也知道他所事奉的是誰。他的窗戶開著——他不會關上窗戶來隱藏自己,而是「面向耶路撒冷跪下,每天三次禱告,照常感謝神。」當猶太人在遙遠的國家時,他們禱告時會面向耶路撒冷;當他們在耶路撒冷時,他們會面向聖殿。所羅門在獻殿時的禱告(王上8:48)曾懇求神垂聽那些在異鄉或被擄之地的人的禱告,當他們面向神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以及他所選擇的城,和奉他名所建造的殿時。但以理禱告時面向耶路撒冷,正是為了回應這一點。

【第12節】

必被扔在獅子坑中——這要麼是皇家獸園,就像倫敦塔中為國王娛樂和公眾觀賞而飼養野獸的地方;要麼是為了吞噬某些罪犯而飼養的,法律可能會將他們判處這種死刑。從我們面前的案例來看,後者可能性最大。

【第14節】

王——甚是愁煩,自己責備自己——他確實應該如此,因為他過度的愚蠢通過了一項法律,其表面目的幾乎會讓一個白痴蒙羞。他一心想救但以理——他竭盡一切辦法試圖廢除這項法律。他無疑私下與幾位大臣談過,並從一個到另一個,直到日落。

【第15節】

那些人就聚集來見王——我們可以推測,他們從許多人那裡得到了有利的答覆後,召開了一次會議;但他們現在集體要求執行法律,而不是廢除法律。

【第16節】

於是王下令——他心情沉重,被迫批准這場謀殺陰謀。但在宣判時,他最後的話語令人感動:「你所常常事奉的神,他必拯救你。」他是你的神;你事奉他,不是偶爾,而是常常;因此「他必拯救你」。但以理現在有機會像他那三位希伯來同伴一樣,向神表明他的忠誠。獅子並不比火窯可怕。

【第17節】

人搬了一塊石頭來——所有這些預防措施都符合神的護理。這裡不可能有任何詭計或串通;如果但以理得蒙保守,那必定是藉著至高神的大能。猶太人在我們蒙福的主被埋葬時也採取了同樣的預防措施;而這件事本身已成為他復活的確定性以及他們純粹邪惡的最有力證據之一。

【第18節】

王禁食過夜——他既不吃也不喝,沒有音樂來慰藉,也沒有焚燒或呈獻香料,他徹夜未眠。所有這些都表明他極大的真誠;當考慮到大利烏當時至少六十二或六十三歲時,這更充分地顯示了他深切的關懷。

【第19節】

王清早起來——天剛破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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