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七章
但以理書 第七章 經文

1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但以理在床上做夢,見了腦中的異象,就記錄這夢,述說其中的大意。

2但以理說: 我夜裏見異象,看見天的四風陡起,颳在大海之上。

3有四個大獸從海中上來,[形狀]各有不同:

4頭一個像獅子,有鷹的翅膀;我正觀看的時候,獸的翅膀被拔去,獸從地上得立起來,用兩腳站立,像人一樣,又得了人心。

5又有一獸如熊,就是第二獸,旁跨而坐,口齒內啣着三根肋骨。有吩咐這獸的說:「起來吞吃多肉。」

6此後我觀看,又有一獸如豹,背上有鳥的四個翅膀;這獸有四個頭,又得了權柄。

7其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第四獸甚是可怕,極其強壯,大有力量,有大鐵牙,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這獸與前三獸大不相同,頭有十角。

8我正觀看這些角,見其中又長起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這角前,連根被牠拔出來。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說誇大的話。

9我觀看, 見有寶座設立, 上頭坐着亙古常在者。 他的衣服潔白如雪, 頭髮如純淨的羊毛。 寶座乃火焰, 其輪乃烈火。

10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 事奉他的有千千, 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 他坐着要行審判, 案卷都展開了。

11那時我觀看,見那獸因小角說誇大話的聲音被殺,身體損壞,扔在火中焚燒。

12其餘的獸,權柄都被奪去,生命卻仍存留,直到所定的時候和日期。

13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 見有一位像人子的, 駕着天雲而來, 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14得了權柄、榮耀、國度, 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 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 他的國必不敗壞。

15至於我-但以理,我的靈在我裏面愁煩,我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

16我就近一位侍立者,問他這一切的真情。他就告訴我,將那事的講解給我說明:

17這四個大獸就是四王將要在世上興起。

18然而,至高者的聖民,必要得國享受,直到永永遠遠。

19那時我願知道第四獸的真情,牠為何與那三獸的真情大不相同,甚是可怕,有鐵牙銅爪,吞吃嚼碎,所剩下的用腳踐踏;

20頭有十角和那另長的一角,在這角前有三角被牠打落。這角有眼,有說誇大話的口,形狀強橫,過於牠的同類。

21我觀看,見這角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

22直到亙古常在者來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聖民得國的時候就到了。

23那侍立者這樣說: 第四獸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 與一切國大不相同, 必吞吃全地, 並且踐踏嚼碎。

24至於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 後來又興起一王, 與先前的不同; 他必制伏三王。

25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 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 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 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

26然而,審判者必坐着行審判; 他的權柄必被奪去, 毀壞,滅絕,一直到底。

27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 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 他的國是永遠的; 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

28那事至此完畢。至於我-但以理,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卻將那事存記在心。

第七章

但以理書 第7章

【第3節】

【第36節】我的理智恢復了——夢境及其解釋所呈現的一切都已應驗。這位不幸的君王很可能將自己隱藏起來,以致他的藏身之處未被發現;而神的護理也看顧著一切,以致當他返回宮殿時,發現他的謀士和貴族們都欣然迎接他,並像從前一樣忠心事奉他。

【第4節】

【第37節】現在我讚美、尊崇——很可能尼布甲尼撒王是個真正歸主的人;他不再重蹈拜偶像的覆轍,並在以色列神的信仰中離世。據推測,他在復位後又活了十七年。但《欽定本聖經》及其旁註所載,此諭旨的日期為公元前563年,即尼布甲尼撒王去世的前一年。

【第6節】

【本章引言】本章開頭記載了尼布甲尼撒王的孫子伯沙撒王,如何在宮中狂歡作樂,褻瀆聖殿中分別為聖的器皿(但5:1-4),卻突然被一隻人手的手指顯現所驚嚇,那手指在他面前的牆上寫下幾個字(但5:5-6)。智者和占星家立刻被召來,為王解釋這字跡;但他們連讀都讀不出來,因為(正如侯比根和其他學者所推測的)儘管這些字是迦勒底語,卻是用撒馬利亞文或古希伯來文寫的,而巴比倫的智者們很可能不熟悉這些文字,因為當時猶太人是受鄙視的民族,學習他們的語言並非時髦之事(但5:7-9)。但以理曾因其卓越智慧而深受尼布甲尼撒王器重,但對伯沙撒王而言,他似乎完全是個陌生人,直到王后(根據普遍觀點,她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妻子;根據其他觀點,她是王后配偶)告知伯沙撒王(但5:10-12)。在王后的推薦下,但以理被召來(但5:13-16);他大膽地告訴這位專制君王,他並未從祖父所受的審判中汲取教訓,反而沉溺於驕傲和褻瀆,並在其他罪惡之上,又以從耶和華聖殿的聖器中飲酒來尊崇偶像,徹底藐視猶太人的神(但5:17-23);因此,至高者,天地的主宰,已用「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三個字寫下了對他的定罪(但5:24-25);其中第一個字在包含迦勒底原文的抄本中重複出現;但除了敘利亞譯本外,所有古譯本都沒有這個重複。但以理隨後向王和他的貴族們解釋了這字跡的可怕含義,即迦勒底帝國的預定年限已滿(參耶25:12-14),王國即將轉移給瑪代人和波斯人(但5:26-28)。儘管這樣的解釋對伯沙撒王來說必定不受歡迎,但這位君王被其清晰和確定性所壓倒,命令尊榮這位先知(但5:29)。就在當晚,預言應驗了,因為王被殺(但5:30),城也被瑪代人和波斯人攻取(但5:31)。這件大事也曾被以賽亞和耶利米預言;其成就方式則由希羅多德和色諾芬記載。

【第1節】

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本章的順序有誤,應置於第七章和第八章之後。在年代學上存在一些困難。尼布甲尼撒王去世後,他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繼承了巴比倫的王位。他統治約兩年後,被他的妹夫尼里格利撒所殺。尼里格利撒統治四年,由他的兒子拉波羅索阿爾科德繼位,後者僅統治九個月。他去世後,以未米羅達的兒子伯沙撒被立為王,統治十七年,並如我們在此所讀,在這次宴會之夜被古列所殺,古列突襲並攻取了這座城市。這是烏雪大主教和其他博學的年代學家所認同的年代順序;但聖經只提到了尼布甲尼撒、以未米羅達和伯沙撒的名字;耶利米書27:7明確說:「列國都必事奉他(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兒子(以未米羅達),以及他兒子的兒子(伯沙撒),直到他本國的日期來到。」即直到帝國被古列奪取之時。這裡沒有提到尼里格利撒和拉波羅索阿爾科德;但由於他們是篡位者,可能被刻意略過。然而,仍有一個困難:伯沙撒被王太后明確稱為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但5:11):「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裡面有聖神的靈;在你父的日子,他裡面有亮光、聰明和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一樣;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你父王,曾立他為術士的首領。」這個困難的解決方法是,在聖經中,「兒子」這個稱謂可以不加區分地用於兒子、孫子,甚至曾孫。或許上述經文的重複可能暗示這一點:「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你父王。」即你父王的父親,因此是你的祖父。如果沒有這樣的含義,那這就必須被視為無意義的重複。至於約瑟夫和貝羅蘇斯提到的另外兩位君王尼里格利撒和拉波羅索阿爾科德,他們使年代學變得如此困惑,他們可能是一些小王、總督或總督,他們覬覦王位,製造了動亂,一個持續四年,另一個持續九個月;因此,他們不會被巴比倫的年代學或聖經作者所承認,就像最終失敗的叛亂者不會被列入他們所擾亂的國家的君王名單一樣。我相信我們在此只能承認以下幾位君主:1. 拿波帕拉薩;2. 尼布甲尼撒;3. 以未米羅達;4. 伯沙撒;迦勒底帝國隨著最後一位君王而終結。

【第1節】

為他的一千大臣——這或許是指那些各管一千人的大臣或總督。但我們從古代文獻中得知,波斯君王在宴會上極其奢華;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迦勒底人也如此。此外,一千位大臣及其隨從在夜間的聚會中會非常不便。然而,經文支持普遍的翻譯。字面意思是:「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筵席;他對著那一千人飲酒。」有人說,這表示他是一個非常嗜酒的人。

【第7節】

【第2節】他飲酒之間——他品嚐著酒,被酒所熱,當酒意完全上來時,智慧就完全消失了;結果,他做出了我們隨後讀到的褻瀆之事。

【第9節】

【第4節】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他們有各種各樣的神,各種金屬的神;此外還有木頭神和石頭神!

【第10節】

【第5節】人手的手指——手指像寫字時一樣,聚攏在筆或筆桿周圍。

【第11節】

【第6節】王的臉色就變了——這裡對恐懼和驚駭的描述非常自然。1. 臉色變得蒼白;2. 心靈極度不安;3. 腰部和腎臟感到劇痛;4. 全身顫抖,以致雙膝彼此相碰;5. 最後,要麼昏厥,要麼發出求救的呼喊(但5:7):「王就大聲喊叫。」

【第12節】

【第7節】凡能讀這文字的——他知道這必定是某種可怕的預兆,並希望知道是什麼。

【第13節】

【第8節】他們卻不能讀那文字——因為那是純粹的希伯來文,而非迦勒底文字。詳見下文。

【第15節】

【第10節】王太后就進了宴會廳——這通常被認為是尼布甲尼撒王的遺孀;如果是這樣,她就是亞斯提亞基斯的女兒亞米提王后,瑪代人大利烏的姊妹,古列的姑母,根據塞德雷努斯引用的波利希斯托的說法。參見卡爾梅特。另一些人認為尼托克里斯是古列攻城時的王后;據說她是一位卓越智慧和謹慎的女士,並主要負責公共事務。她是拉比尼圖斯的母親;如果這與伯沙撒是同一個人,那麼她就是這裡所介紹的人物。

【第16節】

【第11節】你父尼布甲尼撒——參見但5:1的註釋。

【第21節】

【第16節】能解開疑惑——解開結——解開被綁住的。這是東方用來形容一位具有卓越智慧和技巧的法官的表達。

【第22節】

【第17節】你的賞賜歸你自己吧——這些賞賜對任何人來說都沒什麼用處,因為這座城市在幾個小時內就要被攻取和劫掠了。

【第23節】

【第18節】你父尼布甲尼撒——或祖父,如旁註但5:2所讀。參見但5:1的註釋。

【第24節】

【第19節】他要殺誰就殺誰——這是專制君主的真實寫照,他的意志是他行為的唯一準則。

【第25節】

【第20節】他被廢黜,離開王位——變得瘋狂;政府的權柄從他手中被奪走。

【第27節】

【第22節】你卻不謙卑你的心——這些審判和憐憫對你沒有產生任何好的影響。

【第28節】

【第23節】竟向天上的主自高——而這種悖逆的最高證據,就是褻瀆主殿中的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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