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
2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
3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上帝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
4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
5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
6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
7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帶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8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
9伯沙撒王就甚驚惶,臉色改變,他的大臣也都驚奇。
10太后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
11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裏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
12在他裏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
13但以理就被領到王前。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就是我父王從猶大擄來的嗎?
14我聽說你裏頭有神的靈,心中光明,又有聰明和美好的智慧。
15現在哲士和用法術的都領到我面前,為叫他們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無奈他們都不能把講解說出來。
16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
18王啊,至高的上帝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
19因上帝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
20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
21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上帝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
22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上帝。
24因此從上帝那裏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
25「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26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上帝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
27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裏,顯出你的虧欠。
28毗勒斯,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米底亞人和波斯人。」
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鍊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30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31米底亞人大流士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
但以理書 第5章
【第1節】【第4節】「那時,傳令的(**כרוזא קרא בחיל**,caroza kara bechayil,傳令者大聲呼喊)大聲喊著說」——古老手稿聖經譯為:「傳令者大聲呼喊。」
【第2節】【第5節】「號角的聲音」——要確定這些樂器的確切含義,其困難程度不亞於但以理書3:2中那些職位的含義。**קרנא**(karna),這裡譯為「號角」,是指常見的吹奏號角,它既能發出低沉空洞的聲音,也能發出尖銳刺耳的聲音。「笛」——**משרוקיתא**(mashrokitha),源自**שרק**(sharak),意為吹口哨、尖叫。這是一種能發出響亮刺耳聲音的管樂器,如雙簧管或單簧管。「豎琴」——**קיתרס**(kithros),cytharus;**κιθαρα**(kithara)。某種弦樂器。它似乎源自希臘詞。「薩布克琴」——**סבכא**(sabbecha)。希臘文作**σαμβυκη**(sambyke),我們的「薩布克琴」(sackbut)一詞即源於此,它來自**סבך**(sabach),意為交織;可能因其弦數眾多,它似乎是一種豎琴。「瑟」——**פסנתרין**(pesanterin);希臘文**ψαλτηριον**(psalterion)。一種用撥子彈奏的弦樂器;埃及的santeer琴可能與之相同。羅素博士說:「它是一個大三角形,有兩個底部,相距兩英寸,約有二十根不同大小的羊腸弦。」它是古代的psalterium,很可能與大衛的豎琴相同。「簫」——**סומפניה**(sumponeyah);希臘文**συμφωνεια**(symphonia)。可能是一種手鼓、鈴鼓或湯姆鼓。它不意味著與希臘文**συμφωνεια**(symphonia)相同的「合奏」或「多種樂器的和諧」,因為這裡只指一種樂器。「各樣樂器」——**כל זני זמרא**(col zeney zemara),指所有種類的音樂或樂隊;前面所列舉的是主要、最常見、聲音最響亮的樂器。我的古老手稿聖經譯為:「號筒、笛、豎琴:薩布克琴、瑟、簫,以及各樣音樂。」
【第3節】【第6節】「就在那時」——這是舊約中首次出現將時間劃分為「小時」的記載。希臘人說阿那克西曼德是其發明者。他可能從迦勒底人那裡學來,因為在阿那克西曼德出生之前,迦勒底人就已經使用這種時間劃分了。「被扔在烈火的窯中」——這是迦勒底人古代的一種懲罰方式,如果我們相信亞伯蘭因不肯敬拜偶像而被這拜偶像的民族扔進火中這個傳統的話。
【第5節】【第8節】「控告猶大人」——即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其他猶大人未被提及;此時但以理可能地位太高,無法被觸及;但我們可以確信他沒有與這些拜偶像的人為伍,參但以理書3:12。
【第13節】【第16節】「我們不必為這事掛慮」——我們無需再給你添麻煩;我們已就此事作出決定,並已準備好答案:王啊,請你明白,我們絕不事奉你的神。這既誠實又果斷。
【第14節】【第17節】「即便是這樣」——你儘管把我們扔進火窯;它的恐懼絲毫不能動搖我們改變已下決心的意志,火也不能改變我們的宗旨。我們事奉的神有能力拯救我們。即使祂不拯救,我們也同樣堅定;但我們確信,祂會以某種方式將我們從你手中拯救出來。你的權力無法影響我們在我們神國度中的地位,即使祂允許火在我們身上燃燒,我們也將從你的火窯中升入祂的國度。「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是耶穌基督的一條格言;但當凱撒僭越了屬於主的物時,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權威就必須被抵制。神不渴望凱撒的物;凱撒也絕不能擁有神的物。
【第16節】【第19節】「那時尼布甲尼撒滿心憤怒」——這多麼奇怪,在經歷了這麼多耶和華至高主權的證明之後!他曾親眼看見神如何輕蔑他的權威,在三位希伯來人身上彰顯,然而他還要再次嘗試自己的力量!人是多麼的愚昧!「比尋常燒熱七倍」——盡可能地燒熱。七倍表達了熱度的極大強度。
【第17節】【第20節】「王吩咐軍中的幾個壯士」——指他軍隊中的將軍或高級軍官;並非指強壯的士兵,因為不需要那樣的人。
【第18節】【第21節】「他們的帽子」——「帽子」(hat)這個詞在舊約中只出現在這裡。**סרבל**(sarbal)這個詞本義是指外衣。希羅多德,比但以理晚約一百年,說:「巴比倫人的服裝包括一件長及腳踝的亞麻長袍;外面是一件羊毛長袍;最外面是一件白色短斗篷或披風,**χλανιδιον**(chlanidion);頭上戴著頭巾,**μιτρησι**(mitresi)。」循此,帕克赫斯特先生將此節譯為:「於是這三個人被綁在他們的斗篷(**בסרבליהון**,besarbaleyhon)、他們的頭巾(**פמישיהון**,patesheyhon)、他們的上層(羊毛)長袍(**וכרבלתהון**,vecharbelathehon)和他們的下層(亞麻)長袍(**ולבושיהון**,ulebushehon)中。」根據這種解釋,他們的**סרבלי**(sarbaley)是他們最外層的衣服,我們因此明白但以理書3:27中提到這些衣服沒有被火改變的恰當性。
【第20節】【第23節】「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這一節與下一節之間顯然缺乏連貫性;而聖耶柔米和其他人所插入的、所謂的《三童之歌》偽經,就位於這兩節之間;但附有此註:「**Quae sequuntur in Hebraeis voluminibus non reperi**」(我在希伯來書卷中未發現以下內容)。然後開始:「他們在火焰中行走,讚美神,稱頌主。」《七十士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將第24節讀作:「那時尼布甲尼撒聽見他們歌唱讚美,就驚訝了。」為連接這兩節,侯比根(Houbigant)補充了《拉丁通行本》中的兩節,即第49節和第23節:「但主的一位天使與亞撒利雅和他的同伴一同下到火窯中,將火窯中的火焰驅散;他們就在火窯中行走。」這節(第49節)的添加是為了說明尼布甲尼撒驚訝的原因,也為了解釋第25節中第四個人的出現。
【第22節】【第25節】「相貌好像神子」——這是一個極不恰當的翻譯。這位拜偶像的君王對主耶穌基督能有什麼概念呢?因為成千上萬的人都這樣理解這個地方。**בר אלהין**(bar elahin)意為「眾神之子」,即一位神聖的人物或天使;王在但以理書3:28中也這樣稱呼他:「神差遣祂的使者,救了祂的僕人。」儘管即使從這裡,有些人仍然堅持那是恩典之約的天使,但這位巴比倫王對兩者的了解程度是相同的。不需要其他事奉;一位來自天堂的天使就足以達成此目的,就像阻止獅子開口吞噬但以理時一樣。
【第24節】【第27節】「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異教徒曾誇耀他們的祭司能在燃燒的炭火上行走而不受傷害;維吉爾也提到索拉克特阿波羅的祭司有此能力:
「**Summe Deum, sancti custos Soractis Apollo!**
**Quem primi colimus, cui pineus ardor acervo**
**Pascitur; et medium, freti pietate, per ignem**
**Cultores multa premimus vestigia pruna.**」
——維吉爾,《埃涅阿斯紀》11:785
「哦,福玻斯,索拉克特森林和陰暗山丘的守護者!
眾神之上的神;我們首先敬拜你,
堆積如山的松木為你燃燒;
我們憑著虔誠,在火中行走,
你的信徒們踏過許多燃燒的炭火,
毫髮無損,未被燒焦,聖潔免於火焰。」
——皮茨譯
但瓦羅告訴我們,他們在腳底塗抹一種藥膏,以保護他們不被燒傷。最近,一位女性展示了許多此類特技,將燒紅的鐵放在她的手臂、胸部等處,並在她的頭髮上滑過,卻絲毫沒有不適;但在三位希伯來人的情況中,一切都是超自然的,國王和他的官員們都清楚這一點。
【第28節】「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這是一位異教徒發出的崇高見證。是什麼促成了它呢?是這三位高貴猶太人無畏虔誠的行為。如果他們是趨炎附勢之徒,真神的名就不會在巴比倫被知曉。主何等尊榮那些在信心上堅定不移的人!
【第26節】【第29節】「說一句謗瀆的話」——儘管王的諭旨並未強迫百姓敬拜真神,但他卻要求他們以敬畏之心對待祂。
【第27節】【第30節】「於是王使但以理亨通」——他恢復了他們在被指控不服從和叛國之前的職位。在這節的末尾,《七十士譯本》補充道:「他提升他們作他國中所有猶太人的總督。」這可能是後一節的含義。他們更有可能被任命管理猶太人,而非迦勒底人。
【第29節】【引言】尼布甲尼撒在征服了所有鄰近國家,並極大地豐富和裝飾了自己的國家之後,因其繁榮而變得極度自滿,以至於招致了非常顯著的審判,本章以巴比倫君王復位後頒布的諭旨或公告的原話,詳細記載了這一事件。這份國家文件始於尼布甲尼撒承認神在他最近的病痛中的作為(但以理書4:1-3)。接著,它記載了尼布甲尼撒的夢,預示他將因驕傲和傲慢而失去王國和理智七年(但以理書4:4-18)。但以理解釋了這個夢(但以理書4:19-27),事件也證實了它的真實性(但以理書4:28-33)。然後,它敘述了在天上的神所定的病痛期限結束時,這位迦勒底君王如何意識到他對至高者的依賴,並舉目望天,虔誠地承認萬王之王的至高主權,這位統治全地的君王,其統治唯獨普世、不變且永恆(但以理書4:34-37)。
【第1節】「尼布甲尼撒王,致地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這是一份正式的諭旨,也是現存最古老的諭旨之一;無疑是從巴比倫的國家文件中抄錄而來。但以理以原文保存了它。
【第30節】【第2節】「我樂意將」——諭旨的一部分是敘述真神在他的國度和他個人身上所行的奇事。
【第31節】【第3節】「祂的奇事何其大!」——沒有任何超自然的奇事能與祂相比!祂的奇事——神蹟般的干預,是強大的——它們超越一切人類的力量。祂是所有君王的至高主宰,祂的統治是永恆的;每一代都證明了祂無所不治的影響力。這些都是非常美好的情感,顯示出他的心靈對神的威嚴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