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五章
阿摩司書 第五章 經文

1以色列家啊,要聽我為你們所作的哀歌:

2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 躺在地上,無人攙扶。

3主耶和華如此說: 以色列家的城發出一千[兵]的,只剩一百; 發出一百的,只剩十個。

4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 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

5不要往伯特利尋求, 不要進入吉甲, 不要過到別是巴; 因為吉甲必被擄掠, 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

6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 免得他在約瑟家像火發出, 在伯特利焚燒,無人撲滅。

7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 將公義丟棄於地的,

8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 使死蔭變為晨光, 使白日變為黑夜, 命海水來澆在地上的- 耶和華是他的名;

9他使力強的忽遭滅亡, 以致保障遭遇毀壞。

10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 憎惡那說正直話的。

11你們踐踏貧民, 向他們勒索麥子; 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 卻不得住在其內; 栽種美好的葡萄園, 卻不得喝所出的酒。

12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 你們的罪惡何等大。 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

13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 因為時勢真惡。

14你們要求善, 不要求惡,就必存活。 這樣,耶和華-萬軍之上帝 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

15要惡惡好善, 在城門口秉公行義; 或者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16主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如此說: 在一切寬闊處必有哀號的聲音; 在各街市上必有人說: 哀哉!哀哉! 又必叫農夫來哭號, 叫善唱哀歌的來舉哀。

17在各葡萄園必有哀號的聲音, 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 這是耶和華說的。

18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 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

19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 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

20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 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

21我厭惡你們的節期, 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22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 我卻不悅納, 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

23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 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 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25「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26你們抬着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

27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上帝說的。

第五章

阿摩司書 第5章

【第20節】

但猶大必永遠居住——基督的真教會必蒙扶持,而一切虛假和逼迫人的教會都將被消滅。這應許也可能指向猶太人完全且最終的復興,屆時他們將作為一個獨特的民族,在耶路撒冷居住,並宣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仰。

【第21節】

因為我必潔淨他們的血——**נקיתי**(nikkeythi),我必為我百姓的屠殺和殉道伸冤,這是我尚未伸冤的。逼迫人的國家和逼迫人的教會,遲早都將落在報應性公義的打擊之下。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祂將永遠是祂教會的生命、靈魂、精神和防衛。這位先知,與以西結有許多相似之處,其預言的結尾也幾乎相同:以西結論到教會的榮耀時說,**יהוה שמה**(Yehovah shammah),耶和華在那裡。約珥說,**יהוה שכן בציון**(Yehovah shochen betsiyon),耶和華住在錫安。兩者都指出基督持續地住在祂的百姓中間。

【第1節】

因為,看哪,在那些日子——根據前述的預言,這些日子應指福音時代,或緊接福音時代之前的時期。但這段預言難以理解。所有解經家對此意見不一;有些人將其主要部分應用於岡比西斯(Cambyses);他不幸的埃及遠征;他派遣五萬軍隊穿越沙漠劫掠朱庇特·阿蒙(Jupiter Ammon)富麗堂皇的神廟,結果被流沙吞噬;他返回猶大,在騎馬時被自己的劍所傷,死於埃克巴塔那(Ecbatane),位於迦密山腳下。此後,他的軍隊由不同民族組成,群龍無首,互相爭鬥,直至全軍覆沒。這被認為是以西結所指的歌革和瑪各,以及前者的毀滅。參見以西結書38和39章。另一些人則將此應用於馬加比家族所取得的勝利,以及對他們國家敵人的毀滅;而有些人則將整段視為福音在地上萬國中成功的預表性預言。它可能指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豐盛一同歸回,並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重建的時代。或者,這段預言中可能有些部分指所有這些事件;還有一些事件尚未進入人類猜測的範圍,只有在應驗之時才會為人所知。在這種痛苦的不確定性中,由於許多智者和學者意見相左而變得更加複雜,我的職責似乎是,既然我沒有新的猜測可提供,就將自己限制在解釋本章的措辭上;然後讓讀者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應用。我必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這可能指從巴比倫之囚歸回;也延伸到以色列,即十個支派的復興。

【第4節】

先知阿摩司書導論
阿摩司,十二小先知中的第三位,據說來自猶大支派的小鎮提哥亞(Tekoa),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四里格。然而,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他是該地本地人;只是說他被逐出伯特利(位於十個支派的王國境內)後,退隱到那裡。他很可能出生在以色列的領土內,其使命主要針對這個王國。他在主前3217年左右,即耶穌基督誕生前783年,俗世紀元前787年,在耶羅波安二世統治時期,於伯特利(那裡有金牛犢)傳講預言時,伯特利的大祭司亞瑪謝(Amaziah)向耶羅波安王控告他,說:「阿摩司在以色列家中圖謀背叛你;這地擔當不起他的一切話。因為阿摩司如此說:耶羅波安必被刀殺,以色列民必被擄去離開本地。」亞瑪謝又對阿摩司說:「你這先見哪,去吧,逃往猶大地,在那裡吃飯,在那裡說預言;卻不要在伯特利再說預言,因為這裡是王的聖所,是王的宮殿。」阿摩司回答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原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再跟隨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現在你當聽耶和華的話: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也不要向以撒家發預言。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被丈量而分給人;你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必被擄去離開本地。」此後,先知退隱到猶大王國,住在提哥亞鎮,並在那裡繼續說預言。他在許多地方抱怨人們試圖強迫他沉默所施加的暴力,並嚴厲譴責以色列的混亂。他開始說預言是在烏西雅王統治時期地震發生前兩年;約瑟夫以及大多數古代和現代注釋家都將這次地震歸因於這位君王篡奪祭司職分,試圖向耶和華獻香。他最早的預言,按時間順序,是第七章的內容。其他預言則是在他退隱的提哥亞鎮宣講的。他的前兩章是針對大馬士革、非利士人、推羅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猶大王國和十個支派的王國。他所預言的災禍指向撒縵以色、提革拉毗列色、西拿基立和尼布甲尼撒的時代,這些君王對這些省份造成了極大的破壞,最終將以色列人擄去。他預言了當時仍在世的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以色列王國將陷入的災難。他預言了撒迦利亞王的死亡;亞述王普勒和提革拉毗列色入侵以色列的土地;並談到十個支派被擄以及他們歸回故土。他嚴厲譴責以色列的罪惡;譴責他們的柔弱和貪婪,他們對窮人的苛刻,他們建築的奢華,以及他們餐桌的精緻。他責備以色列民前往伯特利、但、吉甲和別是巴,這些是該國最著名的朝聖地;並責備他們指著這些地方的神起誓。他去世的時間和方式不詳。一些古老作者記載,我們前面提到的伯特利祭司亞瑪謝,被先知的言論激怒,打斷了他的牙齒以使其沉默。另一些人說,亞瑪謝的兒子何細亞(Hosea)或烏西雅(Uzziah)用木樁擊打他的太陽穴,將他擊倒,幾乎致死;他在此狀況下被抬到提哥亞,在那裡去世,並與他的列祖同葬。這是這些作者給我們的記載。相反,另一些人認為,他在與亞瑪謝發生衝突後,在提哥亞傳講了很長時間的預言:而先知沒有提及據說他從烏西雅那裡受到的惡劣待遇,他的沉默並不能證明他沒有遭受任何痛苦。聖耶羅米(St. Jerome)觀察到,阿摩司的文風沒有什麼偉大和崇高之處。他將聖保羅的話應用於阿摩司:「言語粗俗,卻不乏知識。」他進一步說,由於每個人都選擇談論自己的專業,阿摩司通常使用來自他所成長的鄉村生活的比喻。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指出,聖經作者有一種特殊的口才,由智慧之靈引導,並與他們所處理事物的性質相稱,以至於即使那些指責他們寫作方式粗俗和不雅的人,如果他們要就同一主題、對同一群人、在相同情況下發言,也無法選擇更合適的文風。洛特主教(Bishop Lowth)對聖耶羅米的判斷並不滿意。這位博學的主教說,聖耶羅米的權威導致許多注釋家將這位先知描繪成完全粗俗、缺乏口才、缺乏所有文體修飾的人;然而,任何仔細閱讀他的人都會發現,儘管他是一個牧人,但他絲毫不遜於最偉大的先知;在思想的崇高性上幾乎與最偉大的先知相等;在措辭的華麗和構思的優雅上也不遜於任何人。而且,人們很好地觀察到,啟發以賽亞和但以理在宮殿中的同一位天上的靈,也啟發了大衛和阿摩司在他們的牧羊帳篷中;祂總是選擇合適的解釋者來傳達祂的旨意,有時甚至從嬰孩的口中成就讚美:有時使用某些人的口才;有時則使其他人變得有口才來實現祂的偉大目的。參見卡爾梅(Calmet)和多德(Dodd)。紐康大主教(Archbishop Newcome)也公正地評價這位先知:「阿摩司從他所處的場景中借用了許多意象;但他巧妙地引入它們,並通過他言辭的雄辯和氣勢賦予它們語氣和尊嚴。我們將在他身上發現許多感人肺腑、優雅而崇高的段落。沒有哪位先知比他更宏偉地描述了神;也沒有哪位先知比他更嚴肅地斥責了奢華之人;或以更大的熱情和更慷慨的義憤譴責了不公和壓迫。他是一位先知,在奢華和墮落的時代,傳道人可以安全地以他的風格和方式來塑造自己。」本章宣告了對巴勒斯坦邊境地區、猶太人敵人的審判,即敘利亞人(摩1:1-5);非利士人(摩1:6-8);推羅人(摩1:1-9, 摩1:10);以東人(摩1:11, 摩1:12);和亞捫人(摩1:13-15)。同樣的審判也由其他先知預言,並部分由亞述諸王,部分由巴比倫諸王實現;儘管像許多其他預言一樣,它們是逐步在不同時期應驗的。對敘利亞(其首都是大馬士革)的預言由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實現;參見列王紀下16:9。對非利士人迦薩的預言由希西家實現(列王紀下18:8);由法老實現(耶利米書47:1);以及由亞歷山大大帝實現;參見昆圖斯·庫爾提烏斯(Quintius Curtius),《歷史》第4卷第6章。對亞實突的預言由烏西雅實現(歷代志下26:6);對亞實基倫的預言由法老實現(耶利米書47:5)。整個敘利亞也被法老尼哥征服;後來又被尼布甲尼撒征服,尼布甲尼撒也攻取了推羅,後來亞歷山大也攻取了推羅。尼布甲尼撒也征服了以東人(耶利米書25:9, 耶利米書25:21;耶利米書27:3, 耶利米書27:6)。猶大·馬加比(Judas Maccabeus)擊潰了他們的殘餘勢力(《馬加比一書》5:3);希爾卡努斯(Hyrcanus)使他們完全臣服。亞捫人也被尼布甲尼撒征服。先知將地震作為其時代標誌,可能在撒迦利亞書14:5和以賽亞書5:25中有所提及。約瑟夫將其歸因於烏西雅侵犯祭司職分;參見歷代志下26:16。

【第1節】

阿摩司的話——這個人和以賽亞的父親,雖然在我們的譯本中名字相似,但他們的名字和人本身都不同。以賽亞的父親是**אמוץ**(Amots);我們面前的這位先知是**עמוס**(Amos)。前者是aleph, mem, vau, tsaddi;後者是ain, mem, vau, samech。關於這位先知的一些介紹,請參見導論。在牧人中——他似乎屬於社會最底層,是一個牧人,一個在野外牧養他人羊群的人,也是一個修理桑樹的。無論這是哪種果實,是否是一種無花果,顯然它是野果;他可能採集它供自己食用,或為雇主服務,或增加微薄的工資。在地震之前——可能與撒迦利亞書14:5所指的地震相同,如果**הרעש**(haraash)不是指某種民眾騷亂的話。

【第5節】

【第2節】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可惜我們的譯者沒有遵循希伯來文的半詩句形式: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
從耶路撒冷發出祂的聲音;
牧人的美好居所必悲哀,
迦密山頂必枯乾。
迦密山是猶大支派中一座非常肥沃的山(約書亞記15:56;以賽亞書35:2)。這段引言出自一位熟悉獅子吼叫、公牛咆哮和母牛哞叫的牧人之口,是自然而然的。森林中獅子的吼叫是自然界中最可怕的聲音之一;當它靠近時,會使人獸心生恐懼。

【第6節】

【第3節】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本章中如此頻繁重複的「三番四次」這些表達,意指重複、豐富,以及任何走向過度的事物。非常、非常、極其;古希臘和拉丁詩人也如此使用。參見奧德賽(Odyss.),第5卷,第306行,尤利西斯在暴風雨中的激情呼喊:
**Τρις μακαρες Δαναοι και τετρακις, οἱ τοτ' ολοντο Τροιῃ εν ευρειῃ, χαριν Ατρειδῃσι φεροντες.**
「三次蒙福的希臘人!四次蒙福的希臘人!他們在廣闊的特洛伊城中為阿特柔斯之子而死。」
維吉爾(Virgil)將這些話翻譯過來,並在類似情況下讓他的英雄說出(《埃涅阿斯紀》1:93):
**Extemplo Aeneae solvuntur frigore membra: Ingemit; et, duplicis tendens ad sidera palmas, Talia voce refert: O terque quaterque beatif Queis ante ora patrum Trojae sub moenibus altis Contigit oppetere.**
「埃涅阿斯立刻因寒冷而四肢癱軟:他呻吟著;並向星空伸出雙手,如此說道:哦,三次四次蒙福的人啊,他們在特洛伊高牆下,在父輩眼前死去。」
——德萊頓(Dryden)
關於「**O terque quaterque**」(哦,三次四次),塞爾維烏斯(Servius)評論道:「**Hoc est saepias; finitus numerous pro infinito.**」(這就是「常常」;一個有限的數字代表無限。)其他詩人也使用相同的表達方式。例如塞內卡(Seneca)在《希波呂托斯》(Hippolyt.),第2幕,第694行:
**O ter quaterque prospero fato dati, Quos hausit, et peremit, et leto dedit Odium dolusque!**
「哦,三次四次蒙福的人啊,他們被仇恨吞噬、毀滅,並被詭計送入死亡!」
以及保薩尼亞斯(Pausanias)《亞該亞志》(Achaic.),第7卷,第6章引用的古老神諭:
**Τρις μακαρες κεινοι και τετρακις ανδρες εσνται;**
「那些人將三次四次蒙福。」
這些引文足以表明這種說話方式既不罕見也不失優雅,被古代最嚴謹的作家所採用。大馬士革是敘利亞的首都。

【第7節】

【第4節】便哈達——他是哈薛的兒子和繼承人。參見他們對以色列人施行的殘酷行為(列王紀下10:32;列王紀下13:7等),尤其參見列王紀下8:12,其中預言了這些殘酷行為。這裡所威脅的火,是指耶羅波安二世對敘利亞人成功發動的戰爭,他在這場戰爭中攻取了大馬士革和哈馬,並重新征服了以色列所有古老的領土。參見列王紀下14:25, 列王紀下14:26, 列王紀下14:28。

【第8節】

【第5節】大馬士革的門閂——城門,其長長的橫閂從牆壁延伸到牆壁,是它們的力量所在。我必將它打開;城門被攻破,城市被佔領,如上所述。亞文平原——伊甸之家——波查特(Bochart)說,這些是大馬士革山谷的名字。卡爾梅(Calmet)說,亞文平原,或稱比爾卡特-亞文(Birkath-Aven),是敘利亞的一座城市,現在稱為巴勒貝克(Baal-Bek),希臘人稱之為赫利奧波利斯(Heliopolis);它位於黎巴嫩山和安提黎巴嫩山之間,從南向北延伸的長谷的盡頭。敘利亞的百姓必被擄到吉珥——吉珥被認為是阿爾巴尼亞(Albania)的昔蘭尼(Cyrene)地區,位於流入裡海的庫拉河(Cyrus)畔。這預言的應驗可見於列王紀下16:1-9。

【第9節】

【第6節】他們擄掠了——迦薩眾所周知是非利士人的五個領地之一;它位於地中海沿岸,靠近埃及。以革倫、亞實突和亞實基倫是同一民族的其他領地,這裡與迦薩同樣受到威脅。這裡提到的被擄可能指非利士人在和平時期所進行的入侵和襲擊。參見歷代志下21:16。旁註寫著「完全的被擄」。他們將一切都帶走了;此後沒有人歸回。

【第12節】

【第9節】推羅——關於這個地方及其荒涼和最終毀滅的詳細描述,請參見以西結書26-28章的注釋(注)。弟兄之約——這可能指所羅門與推羅王希蘭之間非常友好的盟約(列王紀上5:12);但有些人認為弟兄之約是指猶太人與以東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推羅人對這些人施加殘酷行為,實際上是對猶太人施加的,他們與猶太人有著最親密的血緣關係;這兩個民族都源自雅各和以掃這兩兄弟。參見卡爾梅。

【第13節】

【第10節】我必降火在推羅的城牆上——尼布甲尼撒毀滅性的火攻或圍城,持續了十三年,最終導致這座古城毀滅;參見以西結書26:7-14的注釋(注),如上所述。它最終被亞歷山大毀滅,現在只是一個供少數貧窮漁民曬網的地方。

【第14節】

【第11節】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眾所周知,以東人(儘管卡爾梅在上面提到了弟兄之約)一直是猶太人不可和解的敵人;但先知最可能指的是他們在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圍困並最終攻陷時,參與了對猶太人的苦待。參見俄巴底亞書1:11-14;以西結書25:12;以西結書35:5;詩篇137:7。

【第15節】

【第12節】提幔——波斯拉——以東的主要城市。

【第16節】

【第13節】亞捫人——亞捫人的國家位於約旦河以東,靠近基列。拉巴是其首都。因為他們剖開——這指的是先知時代眾所周知的一些野蠻行為,但在聖經歷史中沒有明確記載。

【第17節】

【第14節】在爭戰的日子,必有吶喊——他們將被徹底征服。這由尼布甲尼撒完成。參見耶利米書27:3, 耶利米書27:6。

【第18節】

【第15節】他們的王必被擄去——可能**מלכם**(malcham)應為米勒公(Milcom),他是亞捫人的主要神祇;而接下來的「他和他的首領」可能指他的祭司團。參見列王紀上11:33的注釋(注)。所有這些國家都被尼布甲尼撒征服。

【第20節】

導論
先知繼續宣告上帝對摩押(摩2:1-3)、對猶大(摩2:4, 摩2:5)的審判;然後是對以色列的審判,這是他使命的特定對象。他列舉了他們的一些罪惡(摩2:6-8),這些罪惡因上帝對以色列的特別眷顧而加重(摩2:9-12);因此他們受到可怕懲罰的威脅(摩2:13-16)。參見列王紀下15:19;列王紀下17:6。

【第1節】

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參見摩1:2對這種形式的解釋。摩押人的土地位於死海以東。關於這個民族的起源,參見創世記19:37。他將以東王的骨頭焚燒成灰——可能指某種殘忍行為;例如打開一位以東王的墳墓,並將其骨頭煅燒。有些人認為這指的是列王紀下3:26所記載的事實,當時猶大、以色列和以東的諸王聯合起來毀滅摩押。摩押王絕望於無法保住他的城市,於是帶領七百人,向以東王所在的方向發動了一次絕望的突圍;雖然沒有成功,卻俘虜了以東王的兒子;他們返回城中後,將他作為燔祭獻在城牆上,以恐嚇圍城的軍隊,並使他們解除圍困。另一些人則認為被獻祭的兒子是摩押王自己的兒子。

【第21節】

【第2節】加略的宮殿——這是摩押人的主要城市之一。摩押必在喧嚷中滅亡——所有這些表達似乎都指這座城市被攻陷,隨後其居民遭到徹底屠殺。

【第22節】

【第3節】我必剪除審判官——它將被徹底毀滅,以至於不再有任何形式的政府。這裡的「審判官」**שופט**(shophet),可能指首席行政官。迦太基人的首席行政官被稱為「suffetes」;可能源自希伯來文的「審判官」**שופטים**(shophetim)。

【第23節】

【第4節】猶大三番四次地犯罪——這裡的「三番四次」我們可以理解為任何程度;因為從大衛時代到阿摩司說預言的烏西雅時代,這個民族一直與他們的上帝為敵。他們的罪惡歸納為三個主要方面:1. 他們藐視或拒絕耶和華的律法。2. 他們不遵守祂的律例。3. 他們隨從謊言,是偶像崇拜者,寧願跟隨假先知,也不願跟隨耶和華所差遣的先知。

【第24節】

【第5節】我必降火在猶大——這火是尼布甲尼撒對猶太人發動的戰爭,最終導致耶路撒冷及其宮殿聖殿被洗劫和焚燒。

【第25節】

【第6節】以色列三番四次地犯罪,等等——要確信這個民族的極度罪惡,我們只需打開歷史書和先知書的任何部分;因為以色列人的整個歷史就是一部不斷違背上帝的罪惡史。他們的罪行歸納為以下幾點:
1. 他們的審判官貪財腐敗。他們收受賄賂來定義人的罪;甚至為了衣物,例如一雙鞋,他們就定窮人的罪,將他交給他的對頭。
2. 他們普遍對窮人無情。他們渴望將地上的塵土撒在窮人頭上;或者,將其撒在窮人頭上;或者,他們將窮人的頭壓在地上。無論這句話如何理解,都表明他們普遍壓迫窮人,對他們既不公正也不憐憫。
3. 他們使謙卑人的道路偏離。他們特別壓迫軟弱和受苦的人。
4. 他們的淫亂達到了極點,令人憎惡;因為在他們的偶像宴會上,年輕女子公開賣淫以尊崇亞斯她錄(Astarte),父子竟與同一名女子發生不潔的關係。
5. 他們在壓迫窮人方面殘酷無情;因為窮人抵押的衣服或床鋪,他們違背律法(出埃及記22:7-26)而保留,律法要求這些東西應在日落前歸還。
6. 他們通過不公正和壓迫性的罰款來懲罰百姓,並用這些罰款購買的酒來擺設宴席。或者可以理解為他們將原本允許給死刑犯以減輕痛苦的酒據為己有;這是極度不人道和殘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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