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六章
使徒行傳 第二十六章 經文

1亞基帕對保羅說:「准你為自己辯明。」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

2亞基帕王啊,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實為萬幸;

3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所以求你耐心聽我。

4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

5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着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

6現在我站在這裏受審,是因為指望上帝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

7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上帝],都指望得着。王啊,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

8上帝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

9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

10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

11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12「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士革去。

13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着我並與我同行的人。

14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15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16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

17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18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19「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20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21因此,猶太人在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

22然而我蒙上帝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着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

23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裏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

24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

25保羅說:「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癲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

26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裏做的。

27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

28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29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30於是,王和巡撫並百妮基與同坐的人都起來,

31退到裏面,彼此談論說:「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

32亞基帕又對非斯都說:「這人若沒有上告於凱撒,就可以釋放了。」

第二十六章
【第1節】

保羅伸手——正如我們在徒21:40已經看過的,這個動作僅僅是為了引起注意;它不是修辭上的花招,也不是為了修辭效果而設計的。從部分描述和部分古代雕像中,我們知道演說家和其他向人群講話的人是如何站立的,我們很容易想像聖保羅的姿態。當右手伸出時,左手仍藏在斗篷下,斗篷從右肩甩開,以便手臂有更大的自由,然後左手搭在左肩上:在這種情況下,手可以優雅地伸出,但不受限於任何一種姿勢,儘管第三和第四根手指通常是握緊的。

【第2節】

我以為自己是萬幸的——彷彿他說:「這對我來說是一個特別幸運的機會,因為我被召喚在一位如此明智、如此熟悉我們國家法律和習俗的審判官面前為自己辯護。」或許有必要指出,這位亞基帕是特拉科尼提斯(Trachonitis)的王,該地區位於巴勒斯坦北部,約旦河東岸,大馬士革以南。關於他的領地,請參閱徒25:13(注)。

【第4節】

我從幼年以來的為人,等等——使徒的意思是,雖然他出生在大數,但他接受了正規的猶太教育,為此被送到耶路撒冷;但具體年齡不詳;可能約十二歲,因為在這個年齡,男孩子可能被帶去參加年度的節期。參閱路2:41(注)。

【第5節】

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即法利賽人;他們被認為是當時猶太人所有教派中,在教義和道德實踐上最嚴謹的。當時的教派有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愛色尼人。

【第6節】

為著那應許的指望——這似乎不是指彌賽亞的指望,如有些人所想像的,而是指死人復活的指望,使徒在徒23:6(注)中曾提及,他在那裡對猶太公會(羅馬總督將他從公會中帶走)說:「我今日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指望。」請參閱該處的注釋。他在此處說:「我站著受審,是為著那應許的指望,等等」,並且在徒26:7中說,十二支派都指望達到這指望。彌賽亞已經來過,又已經離開,保羅深知此事;這裡所指的是猶太人所指望達到或獲得的某事,而不是將要臨到他們的事;這個獨特的觀察排除了彌賽亞的含義。保羅的話語所指的是所有人的死人復活;而這正是猶太人從舊約許多經文中被教導去指望的。我只想補充一點,當在下一節中提到這應許的指望是猶太人當時所指望「達到」(**καταντήσαι**,katantēsai)的,這正是保羅在腓3:11中用來表達同一件事的詞:「如果我能以任何方式(**καταντήσω**,katantēsō)達到死人復活。」——皮爾斯主教(Bp. Pearce)。

【第8節】

神叫死人復活?——既然亞基帕相信真神,並且知道全能是祂的屬性之一,他不可能相信死人復活是不可能的事;使徒正是訴諸於他的這種信念;尤其因為撒都該人否認復活的教義,儘管他們聲稱相信同一位神。神的兩個屬性被承諾要成就這復活:祂的真理,是祂應許的基礎;以及祂的能力,藉此這事可以輕易成就,因為那能力是無限的。一些最好的評論家認為這節經文應讀作:「什麼!你們認為神叫死人復活是不可信的事嗎?」

【第10節】

許多聖徒——從這節經文所說的,似乎保羅在歸信之前被賦予了很大的權力:他囚禁基督徒;在各會堂懲罰許多人;強迫他們褻瀆——放棄,甚至可能咒罵基督,以保全性命;並且他「投票」(**ἔδωκα ψῆφον**,edōka psēphon),即盡其影響力和權威,反對他們,以便他們被處死;從這點看來,除了司提反之外,似乎還有其他人被處死,儘管他們的名字沒有被提及。

【第11節】

我極力逼迫他們,甚至到外邦的城邑——只有瘋子才會因為別人在宗教信仰上與自己不同而逼迫他們;而最兇猛的逼迫者,應被視為最狂暴的瘋子。到外邦的城邑——指不在猶太人管轄範圍內的地區,例如他隨後提到的大馬士革。

【第12節】

那時我往大馬士革去——關於大數的掃羅歸信的完整記載,請參閱徒9:2(注)等處的詳細解釋。

【第16節】

你起來站著——這裡和接下來兩節所提到的細節,在徒9:1-9和徒22:6-11中都沒有提及,保羅在那裡講述了他的歸信。他根據需要詳細說明了那件重要事件的不同情況;或許當時還有其他一些事情發生,但他沒有機會提及,因為後來的事件沒有必要將它們提出。要立你作執事——**Ὑπηρέτην**(hyperetēn),一個划船的下屬;也就是說,一個在他人引導和權威之下的人;一個助手或僕人。因此,保羅要完全在耶穌基督的權威下行事;並努力划槳,以便將船隻,穿越狂風暴雨的海洋,帶到安全的港灣。參閱約翰福音第6章的結尾觀察(注)。並作見證——**Μάρτυρα**(martyra),一個殉道者。雖然這個詞字面意思是見證人,但我們只將它應用於那些冒著生命危險為神的真理作見證的人。從這個意義上說,古代歷史也記載聖保羅是一位見證人;因為據說他是在羅馬被尼祿下令斬首的。我將要顯現的事——基督在此讓他明白,他將會從祂那裡得到進一步的啟示;這可能指神護理的介入,使他多次從毀滅中獲救,或者指他在夢中、異象中、魂遊象外時所得到的鼓勵,或者指他所受到的普遍啟示,使他能夠領悟並揭示神的奧秘,以造就教會。所有這些都可以加上他那驚人的能力,使他多次能夠行神蹟以證實真理。

【第17節】

我要救你脫離百姓——脫離猶太人——以及脫離外邦人,這裡與猶太人相對;兩者都指普世人類,無論神的護理可能將他派往何處。但他要從猶太人的惡意中被拯救出來,以便他可以帶著救恩被派往外邦人。

【第18節】

開他們的眼睛——成為啟發他們理解神之事物的工具。使他們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異教和迷信歸向真神的知識和敬拜。從撒但權下歸向神——**τῆς ἐξουσίας τοῦ Σατανᾶ**(tēs exousias tou Satana),從撒但的權柄和統治之下;因為黑暗的國度是牠的國度,所以那些生活在黑暗中的人都在牠的統治之下;牠對他們擁有權柄和權利。基督的蒙福福音是將靈魂從這種屬靈的黑暗和悲慘狀態帶入神兒女的光明和自由的途徑;因此他們從撒但的權柄和權下被帶到神的權柄和權下。叫他們因信我,得蒙赦罪——使他們所有的罪都得赦免,他們的靈魂得以成聖;因為**ἄφεσις ἁμαρτιῶν**(aphesis hamartiōn)這個詞組所暗示的,正是罪的除去或消除。並得著產業——藉著罪的赦免,即罪咎和罪污的除去,他們成為神的兒女;如果是兒女,那麼就是後嗣;因為天家中的兒女才能擁有天上的產業。既然產業被說成是在那些「成聖」的人中間,這進一步證明**ἄφεσις ἁμαρτιῶν**不僅指罪的赦免,也指心靈的潔淨。因信我——藉著相信耶穌基督為他們的過犯而死,又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因此我們看到,這救恩不僅是藉著基督而來,而且是要藉著信心來領受的;因此,既不是藉著行為的功德,也不是藉著受苦的功德。

【第19節】

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亞基帕啊,這就是我從對基督教義的偏見和惡行中歸信的原因。這異象是從天上來的;我將它視為如此,並開始傳揚我以前所逼迫的信仰。

【第20節】

先向大馬士革的人——他似乎在大馬士革和阿拉伯沙漠鄰近地區傳道約三年;之後他才上耶路撒冷。參閱加1:17,加1:18;並參閱徒9:23的注釋。叫他們悔改——為他們過去的罪孽深感謙卑,轉向神,視祂為他們的審判者和救主,避免一切偶像崇拜和一切罪惡;並因此行出與悔改相稱的行為;也就是說,藉著他們的行為表明他們有痛悔的心,並且他們真誠地單單尋求神的救恩。關於「悔改」一詞的含義,請參閱太3:2的注釋。

【第21節】

為這些緣故,猶太人……想要殺我——這些緣故可以歸納為四點:1. 他堅持死人復活。2. 基督的復活,而他們曾將祂釘死。3. 這位耶穌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4. 他向外邦人以及猶太人提供了救恩。他沒有提及被控污穢聖殿,也沒有提及對羅馬政府不忠;可能是因為他的對手在他之前在腓力斯面前的審判中已經放棄了這些指控:參閱徒25:8;並參閱加爾梅(Calmet)。

【第22節】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按照祂向他所作的恩典應許:參閱徒26:17。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尊貴卑賤的作見證——在君王、官長、祭司和農民面前傳道;雖常被邪惡環繞,卻不懼怕邪惡;儘管遭到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反對,卻不懈怠我的職責。而神這些持續的介入向我表明,我沒有誤解我的呼召,並鼓勵我繼續我的工作。

【第23節】

就是基督必須受害——就是基督,或彌賽亞,必須受苦。這雖然在先知書中已完全啟示,但猶太人的偏見不允許他們接受:他們期望他們的彌賽亞是一位榮耀的世俗君王;為了使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與他們的體系相符,他們形成了幼稚的兩個彌賽亞的觀念——大衛之子彌賽亞,他將統治、征服和得勝;以及以法蓮之子彌賽亞,他將受苦並被處死。這種區分在整本聖經中沒有絲毫根據。既然使徒說他所傳的,無非是摩西和眾先知所說將來必有的事,因此他明白摩西和眾先知都談到死人復活,以及基督的受難和復活。如果真是如此,那麼一位博學主教的受歡迎理論就不能成立了;即:靈魂不朽的教義對古代猶太人來說是未知的。又因他從死裡首先復活——也就是說,他將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不再死亡的人;並以他自己的身體,證明人類身體的復活,不再回到死亡的權勢之下。除了這個意義,耶穌基督不能被稱為第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因為以利沙曾使書念婦人的兒子復活。一個死人被放入先知以利沙的墳墓,一碰到先知的骨頭就恢復了生命。基督自己曾使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他也曾使拉撒路和好幾個人復活。所有這些人都再次死亡;但我們主的屬人本性從死裡復活,不能再死。因此,他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不再回到死亡權勢之下的人。並且要將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將律法和先知的真知識傳給猶太人;因為這裡的「百姓」是指猶太人,如徒26:17。並傳給外邦人,他們沒有啟示,坐在死蔭的幽谷中:這些人也將藉著基督被帶到真理的知識中,並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類似的東西。彌賽亞將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光,先知們已經清楚預言:參閱賽60:1:「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發出照耀你。」又參閱賽49:6:「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亞基帕因其猶太教育,對這些話語非常熟悉。

【第24節】

保羅,你癲狂了——「保羅,你瘋了!」「你學問太大,以致於癲狂了。」就像我們有時說,你腦子壞了,你瘋了。費斯都所說的**τὰ πολλὰ γράμματα**(ta polla grammata)很可能只是這個意思:保羅擁有了如此廣泛的知識,以致於他的腦子負荷過重了:因為在這篇講話中,保羅並沒有特別展現我們所謂的學問;他沒有引用他們任何著名的作者,就像他在其他場合所做的那樣;參閱徒17:28。但他這裡談論的是屬靈的事,費斯都作為一個羅馬異教徒,對此毫無概念;這會使他得出結論,保羅確實精神失常了。這在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身上並不少見;當一個人談論經驗性的宗教,談論神在人靈魂中的生命——藉著罪得赦免而得救的知識——聖靈的見證等等,這些對靈魂得救的基督教至關重要的事,他們就準備大喊:「你瘋了!他是個狂熱分子!」也就是說,一個宗教上的瘋子;一個不值得被理會的人;然而,奇怪的是,這些大喊大叫的人卻對費斯都竟然認為保羅癲狂了感到驚訝!

【第25節】

我不是癲狂,尊貴的腓力斯——這個最明智、最恰當、最謙遜的回答,是他能給予自己健全理智和判斷力的最充分證明。他給腓力斯的稱謂**Κράτιστε**(Kratiste),「最尊貴的」或「最優秀的」,立刻表明他遠遠沒有對腓力斯產生任何憤怒或不悅的情緒,儘管腓力斯稱他為瘋子;這也進一步表明,即使是使徒,在最嚴格的良心下,也可以給予有權勢的人尊稱,這些稱謂若按字面理解,其含義遠超被稱呼者所應得。**Κράτιστε**(Kratiste),意為「最優秀的」,僅僅是腓力斯職位所屬的稱謂。聖保羅藉此承認他是總督;而任何形式的道德優越性,或許都不能恰當地歸於他。我說的乃是真實清醒的話——**ἀληθείας καὶ σωφροσύνης**(alētheias kai sōphrosynēs),真實和心智健全的話。使徒所用的詞語會立刻讓腓力斯相信他錯了。使徒的**σωφροσύνη**(sōphrosynē,心智健全)優雅地與總督的**μανία**(mania,癲狂)相對:前者指心智正常,後者指心智失常。在緊急情況下,從未有過如此巧妙的回答。

【第26節】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他放膽直言——這是他為自己和他的講話所作的進一步明智的辯護。彷彿他說:「我深知王對這些主題都非常了解,對律法和先知書都非常精通,所以我盡情地自由發言,並用恰當的術語闡述了我的宗教教義。這事並不是在隱密處做的——耶穌基督的傳道、神蹟、受難、死亡和復活,都是極其公開和眾所周知的;亞基帕不可能不知道這些事;事實上,從他自己的回答來看,他確實知道,而且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確信真理,幾乎要歸信基督教了。」

【第27節】

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在向腓力斯作了優雅的稱讚和辯護之後,他轉向亞基帕;並以這種強烈的訴諸於他的宗教情感的方式說:「你信先知嗎?」他立刻預料到亞基帕的回答,並以高超的技巧替他回答:「我知道你信。」從這個信念必然得出的推論是:「既然你相信先知,而我已經證明先知們談論了基督,祂受苦並戰勝死亡,並且他們所說關於彌賽亞的一切都已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應驗,那麼你必須承認我的教義是真的。」

【第28節】

你這樣勸我,幾乎叫我作基督徒了——**Ἐν ὀλίγῳ με πείθεις Χριστιανὸν γενέσθαι**(En oligō me peitheis Christianon genesthai)。這個宣告幾乎是使徒推理和亞基帕信仰的必然結果。如果他相信先知,參閱徒26:22,徒26:23,並且相信保羅將先知的話應用於耶穌基督是正確的,他就必須承認基督教的真理;但他可以選擇是否要接受並承認這個真理。然而,對他宗教信仰的突然訴諸,使他不得不宣告:「你幾乎說服我歸信基督教了。」對於任何仔細考慮過當時情況的人來說,竟然會有人認為亞基帕的這些話是諷刺,這對我來說是不可理解的。當時的每一個情況都證明這些話是真心流露,表明他確信真理;只是因為世俗的考量才未能完全承認。

【第29節】

我向神所求的,等等——**Εὐξαίμην ἂν τῷ Θεῷ, καὶ ἐν ὀλίγῳ καὶ ἐν πολλῷ**(Euxaimēn an tō Theō, kai en oligō kai en pollō)——我對基督教的無限卓越深信不疑,並且擁有它讓我感到無比幸福,所以我最熱切地希望,不僅是你,而且整個公會,不僅是「幾乎」,而是「完全」像我一樣,除了這些鎖鏈。因此,當他的心為他們的最佳利益而燃燒時,他希望他們能享受他所有的祝福,如果可能的話,不必為此背負任何十字架。他舉起他的鎖鏈,這鎖鏈可能已經從士兵的手臂上解開,纏繞在他自己的手臂上,這一定給他的聽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實上,他們似乎再也無法忍受這個場面了;國王被壓倒了,立刻站起來,公會的其他人也一樣,立刻走到一旁;在他們之間進行了非常簡短的討論後,他們一致宣佈他無罪;而他最後一個詞**δεσμῶν**(desmōn,鎖鏈)以及伴隨的動作,在他們心中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至於他們以這個完全相同的詞**δεσμῶν**結束了他們的判斷。使徒說:「我向神所求的,就是今天所有聽我講話的人,都完全像我一樣,除了這些鎖鏈!」整個公會說:「這個人沒有做什麼該死該綁的事!」**Δεσμῶν**(desmōn,鎖鏈)是他們從使徒最後的話語中呼應出來的;我們清楚地看到,看到這樣一個無辜而傑出的人遭受如此侮辱,在他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唉!為什麼這樣一個人會被綁在鎖鏈中呢!

【第32節】

亞基帕就對腓力斯說,等等——國王本人,在這次事件中感受到了最強烈的情緒,他覺得自己被促使希望使徒立即獲釋;但這現在已無法實現,因為他已經上訴凱撒;上訴無疑已被登記,事情現在必須進行全面聽證。皮爾斯主教(Bp. Pearce)很有可能地推測,亞基帕返回羅馬後,向皇帝或他的國務大臣有利地陳述了保羅的案件,以致保羅很快在那裡獲釋,這可以從徒28:30得出結論,他住在自己租的房子裡兩年;同樣的原因似乎也導致了負責看管保羅的百夫長猶流在船上善待他;參閱徒27:3,徒27:43。同樣的結論也可以從徒28:14,徒28:16得出。因此,使徒在亞基帕、百妮基、腓力斯等人面前的這次辯護,最終對他重要的事業有所助益。1. 掃羅的歸信是神聖靈奇妙的工作;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這是基督教真理的有力證明;使徒本人也經常以此為證。2. 他向外邦人的使命,與外邦人蒙召本身一樣非凡。在恩典的工作中,一切都是超自然的;因為自然無法產生這些效果,神的恩典,其中包含祂的全知、全能和無盡憐憫的合作,承擔了這項原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務。3. 從聖保羅的使命中,我們看到外邦世界在福音傳揚之前所處的狀態。1. 他們的眼睛被描繪成閉著的;他們的理解力是黑暗的;他們對屬靈或永恆的事物沒有正確的領悟。2. 他們處於黑暗的狀態;生活在對真神一無所知的境地,一個只有無知盛行的地區。3. 他們處於撒但的統治和權下;他們是牠的奴僕,牠聲稱他們是牠的權利。4. 他們處於有罪的狀態;幾乎在所有方面都生活在與自然本身的要求相悖的情況下。5. 他們被玷污了;不僅生活不規律和可憎,而且內心不潔不聖。這就是他們的狀態。看哪,福音的恩典要為這些外邦人做什麼,以將他們從這種狀態中救贖出來:1. 它開他們的眼睛;給他們理解力,使他們能夠辨別真理;沒有這種來自上方的啟迪,神的真理永遠無法被正確領悟。2. 它使他們從黑暗轉向光明;這是一個美妙的比喻,取自盲人的行為,他不斷地將眼睛轉向光,向上轉動眼睛望向太陽,並向各個方向轉動,以便盡可能多地收集分散的光線,以形成清晰的視覺。外邦人似乎就是這樣徒勞地尋找光明,直到福音來臨,將他們的眼睛轉向公義的日頭。3. 他們從罪和撒但的捆綁和奴役中被帶出來,置於耶穌基督的順服之下。因此,基督和祂的恩典真實而完全地統治和管理他們,就像罪和撒但以前所做的那樣。這證明這種改變不是靠勢力,不是靠才能,乃是靠耶和華的靈。4. 祂赦免他們的罪,使他們不再受永恆滅亡的威脅。5. 祂潔淨他們的本性,使他們能夠以純潔的心熱切地愛祂和事奉祂;因此他們得以配享在光明中聖徒的產業。基督的福音向外邦人——向一個失喪的世界——提供了這樣一種從這種捆綁中得救的救恩。任何人都很難被說服,他需要與外邦人歸信所需的恩典工作相似的工作在他的心中。我們可以確信,沒有人僅僅因為出生或教育就是基督徒。如果基督教意味著神在人靈魂中的生命——罪的赦免——心靈的徹底潔淨,產生那沒有聖潔就無人能見主的聖潔,那麼顯然只有神才能做這項工作,而且出生和教育都不能賜予它。按出生,每個人都是有罪的;按行為,每個人都是犯法者;因為人人都犯了罪。只有神,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才能將罪人從他的罪中拯救出來。讀者,神是否已將你從這種悲慘的狀態中拯救出來,並將你帶入「祂兒女榮耀的自由」中?讓你的良心自己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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