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三章
使徒行傳 第二十三章 經文

1保羅定睛看着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着良心,直到今日。」

2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3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上帝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

4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上帝的大祭司嗎?」

5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着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6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7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8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9於是大大地喧嚷起來。有幾個法利賽黨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麼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說過話,怎麼樣呢?」

10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

11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

12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

13這樣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14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甚麼。

15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裏來,假作要詳細察考他的事;我們已經預備好了,不等他來到跟前就殺他。」

16保羅的外甥聽見他們設下埋伏,就來到營樓裏告訴保羅。

17保羅請一個百夫長來,說:「你領這少年人去見千夫長,他有事告訴他。」

18於是把他領去見千夫長,說:「被囚的保羅請我到他那裏,求我領這少年人來見你;他有事告訴你。」

19千夫長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問他說:「你有甚麼事告訴我呢?」

20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帶下保羅到公會裏去,假作要詳細查問他的事。

21你切不要隨從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經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現在預備好了,只等你應允。」

22於是千夫長打發少年人走,囑咐他說:「不要告訴人你將這事報給我了。」

23千夫長便叫了兩個百夫長來,說:「預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長槍手二百,今夜亥初往凱撒利亞去;

24也要預備牲口叫保羅騎上,護送到巡撫腓力斯那裏去。」

25千夫長又寫了文書,

26大略說:「克勞第‧呂西亞,請巡撫腓力斯大人安。

27這人被猶太人拿住,將要殺害,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

28因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緣故,我就帶他下到他們的公會去,

29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

30後來有人把要害他的計謀告訴我,我就立時解他到你那裏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

31於是,兵丁照所吩咐他們的,將保羅夜裏帶到安提帕底。

32第二天,讓馬兵護送,他們就回營樓去。

33馬兵來到凱撒利亞,把文書呈給巡撫,便叫保羅站在他面前。

34巡撫看了文書,問保羅是哪省的人,既曉得他是基利家人,

35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要細聽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裏。

第二十三章
【第1節】

我向來在上帝面前憑著良心行事為人——有些人似乎對這句話感到不必要的困惑。使徒這話是什麼意思呢?他的意思是:當他還是猶太人時,他是出於良心原則而為人;他作為猶太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同樣的原則;當上帝開啟他的眼睛,讓他看清基督教的本質時,他成為基督徒,因為上帝說服他的良心,讓他相信成為基督徒是正確的;簡而言之,他在整個宗教生涯中都是真誠的,他的行為也提供了最明確的證明。因此,使徒的意思是,他生命中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作為一個不誠實或虛偽的人行事;而且他現在堅定不移地持守基督教信仰,就像他以前在認識基督教之前堅定不移地持守猶太教信仰一樣。

【第2節】

大祭司亞拿尼亞——有一位名叫亞拿尼亞的大祭司,曾被敘利亞總督夸德拉圖斯(Quadratus)作為囚犯送往羅馬,以交代他在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爭執中所扮演的角色;參見《猶太古史》卷二十,第六章,第八節;但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說,他是否曾返回耶路撒冷,尚不確定;他是否曾恢復大祭司職位,更不確定;最不確定的是,保羅為自己辯護時,他是否仍擔任此職,那是在腓力斯(Felix)就任總督數年之後。但克雷布斯(Krebs)已證明,這位亞拿尼亞在羅馬受審後被判無罪,返回耶路撒冷,並恢復了大祭司職位;參見《猶太古史》卷二十,第九章,第二節;但關於他的死,我沒有找到確切的資料。參見克雷布斯對此處的注釋(《新約聖經約瑟夫觀察錄》),他成功地駁斥了本注釋開頭提到的萊特富特博士的觀點。據說,有一位亞拿尼亞在大約五年後因他兒子引發的騷亂中喪生;參見《猶太古史》卷十,第九章;《猶太戰記》卷二,第十七章。吩咐打他的嘴——因為他聲稱自己憑著良心行事,同時又相信耶穌基督並傳播祂的教義。

【第3節】

上帝要擊打你這粉飾的牆——你這偽君子!你坐在審判的位子上,假裝聽取並認真權衡被告的辯護,而被告在公正和公平的原則下,在被證明有罪之前應被推定為無辜;你卻不按律法行事,反而吩咐人違背律法擊打我,律法總是保護囚犯的人身安全;從不允許施加任何懲罰,除非是律法規定為罪行應得的公正懲罰。他彷彿在說:「你以為上帝會讓這種對祂的律法、對公義、對人道的侮辱逍遙法外嗎?」

【第5節】

弟兄們,我不知道他是大祭司——儘管在這個問題上已經花費了許多學術研究,但最簡單的解釋似乎是:聖保羅不知道亞拿尼亞是大祭司;他離開耶路撒冷已久;政治變革頻繁;大祭司職位不再是世襲的,而且經常被買賣;羅馬人根據政治需要罷免一位大祭司,又扶立另一位。由於亞拿尼亞這個人可能完全不為他所知,而且聽證會非常突然,幾乎沒有時間顧及司法程序,所以聖保羅即使曾經認識亞拿尼亞,也很可能已經忘記了他;而且在這種議會或會議中,大祭司的出席並非絕對必要,他不知道主持會議的人不是副大祭司(sagan),也不是臨時擔任此職的其他人。因此,我將上述話語理解為其最明顯和字面上的意思。他不知道那人是誰,而上帝的靈突然引導他宣告上帝對那人的不悅。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如果我知道他是大祭司,我就不會公開說出這句咒罵的話;因為為了他的職位,他的個人應受尊重。我不認為保羅暗示他有任何無心之失;他在此也沒有承認任何過錯;他陳述了兩個事實:1. 他不知道他是大祭司。2. 這樣的人,或任何百姓的官長,都應受尊敬。但他既沒有收回,也沒有為自己的話道歉:他沒有犯錯,也沒有承認錯誤。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在此事上將任何錯誤歸咎於他。

【第6節】

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在**Φαρισαιου**(Pharisaiou,法利賽人)一詞上,A、B、C等一些抄本,以及敘利亞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作**Φαρισαιων**(Pharisaiōn,法利賽人眾數);如果被認為是真確的讀法,那麼意思將改變為: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門徒,因為「子孫」一詞常作此解。關於復活的盼望——關於復活的盼望,**και**(kai,和)在此是多餘的;事實上,敘利亞譯本、所有阿拉伯譯本和衣索比亞譯本都省略了它。聖保羅曾以基督復活為基礎和證據,傳講死人復活的道理。為此,他和使徒們不久前曾被大祭司和長老們囚禁(徒4:1-3;徒5:17),因為他們傳講「藉著耶穌,死人復活」。這是他們無法忍受的;因為如果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那麼他們將祂處死的惡意和邪惡就無可辯駁地確立了。

【第7節】

眾人就分裂了——聖保羅察覺到議會由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組成,並且知道他無法從中獲得任何公正,於是認為最好藉此分裂議會,提出一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間存在爭議的問題。他這樣做了;法利賽人立刻支持他的立場,因為這與他們所憎惡的撒都該人(他們認為撒都該人是不敬虔的人)相對立。

【第8節】

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奇怪的是,既然他們否認來世,卻仍然遵守律法的條例;因為他們也相信摩西五經是上帝的啟示:然而他們只著眼於現世的利益;他們將律法中的應許理解為僅指這些事物。因此,為了獲得這些,他們警醒、禁食、禱告等等,所有這些都是為了在今生獲得幸福。參見馬太福音3:7;16:1中關於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記載。

【第9節】

文士就起來爭辯——**Διεμαχοντο**(diemachonto),他們激烈爭辯——他們與撒都該人公開決裂;為了支持自己的黨派對抗撒都該人,他們甚至承認聖保羅關於他奇妙歸信的敘述為真,因此他們說,如果是一個靈或一個天使對他說話,等等。他之前曾提到,當他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耶穌基督曾向他顯現;儘管他們可能不願承認基督復活的教義,但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原則,允許基督的靈向他顯現;他們立刻抓住這一點,作為反駁撒都該人教義的有力證據,因為撒都該人既不相信天使也不相信靈,而法利賽人則兩者都承認。我們不要與上帝爭戰——這些詞在A、B、C、E等幾個抄本中,以及科普特語、衣索比亞語、亞美尼亞語、後期的敘利亞語、拉丁通行本和一些教父著作中都缺失。

【第10節】

千夫長……吩咐兵丁下去——看來千夫長在這些事件發生時在場,並且在安東尼亞營樓裡有一隊預備好的兵丁;他就是從那裡吩咐他們下去,以營救和保護保羅。

【第11節】

保羅,你放心吧——聖保羅在所有這些試煉和困難中,心靈沮喪是不足為奇的;特別是他沒有從上帝那裡得到任何直接的啟示,說明這些試煉的結局會如何:為了安慰他並堅固他的信心,上帝給了他這個異象。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照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這對保羅來說是令人欣喜的消息,他渴望見到那個城市並在那裡傳講基督的福音已久。他似乎曾得到暗示他會見到它;但如何見到,他卻不知道;這個異象使他確信他將由上帝親自差遣到那裡。這將消除他對目前迫害結果的所有恐懼和疑慮。

【第12節】

他們不吃不喝,等等——這四十個猶太人無疑屬於之前提到的「匕首黨」(sicarii)一類(類似於後來被稱為刺客的人),他們是一群狂熱的狂熱分子,自行執行正義;他們認為自己有權處決所有根據他們的觀點在宗教原則上不夠正統的人。如果這些人以他們錯誤的方式是憑良心行事的人,那麼當上帝使他們無法實現誓言時,他們豈不是都會餓死嗎?不:因為祭司赦罪的教義在猶太人中和在天主教徒中一樣盛行:因此在《耶路撒冷他勒目·偶像崇拜篇》第40頁中說:「凡發誓不吃任何東西的人,他若吃了,就有禍了;他若不吃,也有禍了。他若吃了,就違背了他的誓言;他若不吃,就違背了他的生命。」這樣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呢?讓他去見智者,他們會解除他的誓言,正如箴言12:18所寫:「智慧人的舌頭卻是醫人的良藥。」當誓言如此容易被解除時,它們就可能輕易地增多。參見萊特富特。

【第15節】

我們趁他還沒有到,就預備殺他——我們將埋伏,在他到達千夫長那裡之前將他處決。這個計劃周密而深遠;若非上帝特別的護理,保羅不可能得救。

【第16節】

保羅的外甥——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保羅家族的全部。我們不知道這個年輕人是如何來到耶路撒冷的;他的家人無疑仍然住在大數。

【第17節】

把這少年人帶到千夫長那裡——儘管聖保羅從神聖權威那裡得到了最確鑿的保證,他將會被保守,但他知道神的護理是藉著合理和審慎的手段來運作的;如果他忽略使用他所能使用的手段,他就不能期望神的護理為他效力。凡不肯根據自己所擁有的手段和能力幫助自己的人,既沒有理性也沒有啟示來保證他會從上帝那裡得到任何幫助。

【23節】兩百名兵丁——**Στρατιωτας**(stratiōtas),步兵或步兵。七十名馬兵——步兵隊伍中總會附帶一定數量的騎兵。長槍手——**Δεξιολαβους**(dexiolabous),手持長矛或標槍的人;源自**εν τῃ δεξιᾳ λαβειν**(en tē dexia labein),意為「用右手拿或握住東西」。但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讀作**δεξιοβολους**(dexiobolous),源自**δεξια**(dexia,右手)和**βαλλειν**(ballein,投擲或射擊),指投擲標槍的人。但這兩個詞的意思似乎大致相同。夜裡第三更天——約晚上九點,為了更大的隱秘性,並躲避猶太人狡猾、活躍的惡意。

【第24節】

預備牲口——一匹給保羅,另一些給他的直接看守者。總督腓力斯——這位腓力斯是皇帝革老丟(Claudius)的自由民,也是皇帝首席寵臣帕拉斯(Pallas)的兄弟。塔西佗(Tacitus)稱他為安東尼烏斯·腓力斯(Antonius Felix);並讓我們明白他以國王的權威,以及昔日奴隸的卑鄙和傲慢來治理。**E libertis Antonius Felix per omnem saevitiam ac libidinem jus regium servili ingenio exercuit.**(他作為自由民安東尼烏斯·腓力斯,以奴隸的本性,透過一切殘暴和淫慾行使王權。)《歷史》卷五,第九章。根據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在《革老丟傳》第二十八章中的記載,他有三位女王為妻;也就是說,他結了三次婚,每次都娶了一位國王的女兒或侄女。亞基帕(Agrippa)的妹妹土西拉(Drusilla)當時是他的妻子;參見使徒行傳24:24。他是一位不義的總督;一個卑鄙、貪財、惡劣的人:參見使徒行傳24:2。

【第25節】

寫了一封信,大意如下——看來這不僅是信的內容,而且是信本身:整封信的格式非常正式,足以證明這一點;古代所有的信件都是以這種簡單的方式寫成的。在這方面,我們也得到了路加精確性的額外證明。

【第30節】

我就立刻打發他到你那裡去——作為最終應處理並裁決此事的適當人選。祝你平安——**Ερῥωσο**(errhōsō),願你身體健康。

【第31節】

安提帕底——根據約瑟夫《猶太古史》卷十三,第二十三章的記載,這個地方古時稱為迦法撒巴(Capharsaba),據信與《馬加比一書》7:31中提到的迦法撒拉瑪(Capharsalama)或卡法撒拉瑪(Carphasalama)是同一個地方。它由大希律王重建,並以其父安提帕特(Antipater)之名命名為安提帕底。它位於約帕和凱撒利亞之間,在從耶路撒冷到凱撒利亞的路上。約瑟夫說它距離約帕五十斯塔迪亞。耶路撒冷和凱撒利亞之間的距離約為七十英里。

【第32節】

第二天,他們讓馬兵回去——由於現在離耶路撒冷很遠,他們認為保羅已脫離猶太人的危險,七十名馬兵足以作為護衛;因此,四百名步兵返回耶路撒冷,而馬兵則繼續與保羅前往凱撒利亞。我們不必認為所有這些部隊都在離開耶路撒冷的同一晚到達安提帕底;因此,與其說「他們夜裡把保羅帶到安提帕底」,我們可以這樣理解經文——於是兵丁夜裡帶保羅到安提帕底。第三十二節也不必理解為步兵第二天就到達安東尼亞營樓(儘管這一切都是可能的),而是說,他們到達安提帕底並休息後,當天就開始向耶路撒冷進發;第二天他們返回,也就是說,他們開始返回營樓。參見使徒行傳24:1(注釋)。

【第33節】

他們——即上述七十名馬兵。

【第35節】

我要聽你的案子——**Διακουσομαι σου**(Diakousomai sou);當你的控告者來了,我會給你一個公正、完整、專心的聽證;在他們面前,你將被允許為自己辯護。在希律的衙門裡——**Εν τῳ πραιτωριῳ**(En tō praitoriō),在希律的總督府裡,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是由大希律王建造的。總督府是羅馬總督的住所;很可能在這個地方或附近,有一個警衛室,用來關押國家囚犯。保羅被安置在這裡,直到他的控告者到達。關於前一章,可以提出許多有益的觀察。1. 保羅在違背基督福音的行為中,聲稱良心是他的指引。良心通常被認為是人類行為的準則;但除非它得到充分的啟迪,否則它不可能是正確的準則。當它未受啟迪時,它可能會引導其信奉者走向滅亡,並導致他人的毀滅。只有當上帝的靈和上帝真理的光居住其中時,良心才能被信任。一個未受啟迪的良心甚至可能為了上帝的緣故焚燒聖徒!2. 無論一個人處於何種境地,都不能免除他對上帝在護理過程中為民事或宗教社會的利益所設立的權威表示尊重和敬意。所有這些權威最初都來自上帝,絕不會因被賦予權威的人而失去任何權利。邪惡永遠無益,而良善可能被濫用;但它不會因為這種濫用而失去其本質、基本品質或用處。3. 保羅利用了他的審判官們之間意見不合,他們已同意不給他任何公正,以便他能擺脫他們的手。利用聽眾的情緒和傾向,而不欺騙他們,並在真理的敵人之間製造不和,這是一種無力的策略,除非真理本身沒有被侵犯,並且錯誤因此暴露於公眾視野。4.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互相爭鬥。上帝經常在那些在實踐中是真理的堅定敵人的人中,興起真理原則的捍衛者。「雖然,」有人說,「我不喜歡真理,但我會捍衛它。」一個擁有至高權威、內心邪惡、生活不道德的人,卻培養了真理和公義的原則,藉此將錯誤從這些土地上驅逐出去,並在我們中間建立了純潔無瑕的宗教,歷經許多世代。5. 上帝的護理和祂對世界的管理在許多方面都是巨大的奧秘;但就我們個人而言,一切都是清楚的。保羅從基督自己口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保證,他將會見到羅馬;因此,他將擺脫目前所有的困難。那麼,當他的外甥告訴他有四十人密謀謀殺他時,他為什麼不靜靜地坐著呢?因為他知道上帝利用祂賦予人類的智慧作為代理人,在祂所支持的護理中發揮作用;而忽視上帝為我們提供的自然安全手段,就是試探和羞辱祂,並促使祂在審判中利用那些祂在憐憫中為我們的安慰和救贖所設計的手段來對付我們。審慎甚至與使徒的靈性緊密結合。上帝所創造的每一個存在,祂都設計它去完成祂賦予它所需能力的功能。6. 革老丟·呂西亞(Claudius Lysias)將保羅送往腓力斯。「在大多數人類事件中,」有人說,「我們通常無法區分上帝的旨意和人的旨意。呂西亞保護保羅免受猶太人憤怒的設計,是為了使自己的行為無可指摘:上帝的設計是,祂可以安全地將保羅帶到羅馬,以便他在最強大的堡壘中攻擊偶像崇拜,並在那裡建立基督教信仰。」上帝治理世界,並藉著適當的手段工作;祂反制邪惡或陰險的計謀,最終實現祂旨意的目的,並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7. 腓力斯行事審慎,他甚至不願聽聖保羅的案子,直到他的控告者面對面。如果人們總是採取這種合理的計劃,將會避免多少錯誤的判斷、惡意的猜測和不仁慈的指責啊!單獨聽取一方的抱怨,邪惡似乎非常巨大:兩方一起聽,邪惡通常會減少一半。**Audi et alteram partem**(聽取另一方),一位異教徒說:記住,如果你有耳朵聽第一位申訴者,你也有耳朵聽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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