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六章
使徒行傳 第十六章 經文

1保羅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裏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臘人。

2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

3保羅要帶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父親是希臘人,就給他行了割禮。

4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

5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

6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

7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

8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

9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

10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上帝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

11於是從特羅亞開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亞坡里。

12從那裏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這城裏住了幾天。

13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

14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上帝。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15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請到我家裏來住」;於是強留我們。

16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着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17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着說:「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19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

20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

21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

22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

23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

24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裏,兩腳上了木狗。

25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上帝,眾囚犯也側耳而聽。

26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27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

28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

29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

30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31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32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

33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34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上帝,都很喜樂。

35到了天亮,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那兩個人吧。」

36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

37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裏,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

38差役把這話回稟官長。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

39於是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

40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裏去, 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

第十六章

使徒行傳 第16章

【第1節】

保羅來到特庇和路司得,遇見提摩太,他是一個信主的猶太婦人的兒子,父親卻是希臘人。保羅為他行了割禮,並帶他一同參與事工(徒16:1-3)。他們經過各城,將使徒們的諭令傳給眾教會;教會在信心上得以堅固,人數也天天增加(徒16:4-5)。他們經過弗呂家、加拉太、每西亞,來到特羅亞(徒16:6-8)。保羅在那裡看見異象,關乎他在馬其頓的傳道事工(徒16:9-10)。離開特羅亞,他航行到撒摩特喇和尼亞波利,來到馬其頓的腓立比(徒16:11-12)。一個賣紫色布的婦人呂底亞,接受了使徒的教導;她和她的全家都受了洗(徒16:13-16)。一個被占卜之靈附身的年輕女子,被聖保羅趕出邪靈(徒16:16-18)。她的主人們發現藉著她的占卜所獲的利益沒有了,就攻擊保羅和西拉,把他們拉到官長面前,官長命令鞭打他們,把他們關進最嚴密的監獄,並用腳鐐鎖住他們的腳(徒16:19-24)。保羅和西拉在半夜歌頌讚美,監獄的門奇蹟般地打開,所有囚犯的鎖鏈都鬆開了(徒16:25-26)。獄卒驚慌失措,以為囚犯都逃走了,正要自殺,卻被保羅阻止(徒16:27-28)。他詢問得救之道,相信了,他和他的全家都受了洗(徒16:29-34)。第二天早上,官長命令釋放使徒(徒16:35-36)。保羅援引他作為羅馬公民的特權,並指責官長不公,官長們驚慌失措,親自來到監獄,釋放了他們,並請求他們離開那城(徒16:37-39)。他們離開監獄,進入呂底亞的家,安慰弟兄們,然後離開(徒16:40)。

某個門徒——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認為本節後半部分和下一節開頭應讀作:「一個名叫提摩太的門徒(他是一個信主的猶太婦人的兒子,父親卻是希臘人),在弟兄中享有美譽,等等。」這位提摩太就是聖保羅寫下那兩封至今仍存的尊貴書信的對象。我們從《提摩太後書》1:5得知,他母親名叫友尼基。我們不知道他父親的名字;他要麼是個純粹的異教徒,要麼最多只是一個「門徒」(proselyte of the gate),從未接受割禮:如果他接受了這個禮儀,他無疑會為兒子行割禮;但兒子沒有受割禮,證明父親也沒有。有些抄本記載提摩太的母親當時是寡婦;但這似乎沒有充分根據。

【第2節】

享有美譽——這些話是針對提摩太說的,而不是針對他父親。此時提摩太一定非常年輕;因為幾年後,當他被指派監督革哩底的教會時,他似乎仍然如此年輕,以至於這可能會對他的事工造成不利影響:《提摩太前書》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他從敬虔的母親友尼基和同樣虔誠的外祖母羅以那裡,很早就接受了宗教教育;憑藉這些宗教教導,他為上帝現在呼召他去從事的工作做好了充分準備。

【第3節】

帶他行了割禮——原因很簡單,如果他沒有受割禮,猶太人就不會聽他講道,也不會與他有任何往來。此外,如果猶太人知道聖保羅與一個未受割禮的人交往,他自己也無法在任何地方接觸猶太人:他們會認為兩者都不潔淨。提摩太的割禮純粹是一種審慎的規定;是當時他們所處環境下絕對必要的措施;而且,由於這只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行,提摩太沒有義務遵守摩西律法,也不會損害他的屬靈狀態,因為他這樣做並不是為了藉著律法尋求稱義,因為他早已藉著基督的信心獲得了稱義。在《加拉太書》2:3-5中,我們讀到保羅拒絕為提多行割禮,提多是希臘人,他的父母是外邦人,儘管一些熱心的猶太化基督徒懇求,因為他們的目的就是要使他服在律法的軛下:在這裡,情況截然不同,這項措施的必要性是無可爭議的。

【第4節】

將使徒們的諭令傳給他們遵守——**τὰ δόγματα, τὰ κεκριμένα ὑπὸ τῶν Ἀποστόλων**(ta dogmata, ta kekrimena hypo ton Apostolon)。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認為**τὰ δόγματα**(ta dogmata,諭令)是原文中沒有的註解;而**τὰ κεκριμένα**(ta kekrimena,使徒們的判斷或決定)才是原文最初所寫的。他支持他的觀點,引用了雅各在《使徒行傳》15:19中使用的**κρίνω**(krino,我判斷)一詞,因此整個決定,就其而言——1. 關於為外邦人行割禮的不合宜性;2. 關於遵守所規定的四條誡命的必要性,被稱為**τὰ κεκριμένα**(ta kekrimena),即所判斷或決定的事;使徒會議的判斷。敘利亞譯本(Syrian)的**κεκριμένα**(kekrimena)一詞,與**γεγραμμένα**(gegrammena,所寫的諭令)相對應。**δόγμα**(dogma)一詞,源自**δοκέω**(dokeo,認為合適,決定,頒布),意指一項關於任何重要事項,經過適當和深思熟慮而制定的條例或諭令,並且就該事項而言,具有法律效力。我們的術語「教條」(dogma),我們常濫用,是希臘詞的英文拼寫。

【第5節】

於是眾教會在信心上得以堅固——安提阿關於割禮的爭論無疑已廣泛傳播到其他教會,並使許多人動搖。使徒們的諭令及時到來,阻止了進一步的危害:人們擺脫了不確定性,在信心上得以堅固;教會每天都有歸信的靈魂加入。

【第6節】

聖靈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這裡提到的亞細亞不可能是指整個小亞細亞,因為加拉太、弗呂家、彼西底、呂高尼和旁非利亞都是小亞細亞的省份,使徒們曾在這些地方講道;而是指當時所稱的「亞細亞省」(Proconsular Asia),它只包括愛奧尼亞、愛奧利亞和呂底亞。使徒們當時不被允許訪問這些地方;但他們後來去了那裡,並成功地傳講了福音;因為七個教會就位於這個亞細亞省。上帝選擇將他的僕人派到另一個地方,他看到那裡的人會欣然接受他的話語;而亞細亞省的人可能當時還沒有充分準備好接受並從中受益。

【第7節】

他們到了每西亞——他們經過弗呂家進入每西亞,每西亞位於北方的庇推尼、東方的弗呂家、南方的愛奧利亞和西方的地中海之間。但聖靈不許——上帝認為那不是在庇推尼傳道最合適的時機;因為他要他們立即前往馬其頓,那裡的人民已經準備好接受生命之道。這裡的**τὸ πνεῦμα**(to pneuma,聖靈)僅指聖靈,而**τὸ πνεῦμα Ἰησοῦ**(to pneuma Iesou,耶穌的靈)是抄本ABCDE、其他幾個抄本,以及敘利亞譯本(both the Syriac)、科普特譯本(Coptic)、衣索比亞譯本(Ethiopic)、亞美尼亞譯本(Armenian)、拉丁通行本(Vulgate)、古拉丁譯本(Itala)和幾位教父的讀法。這個讀法無疑是真實的,應該立即恢復到經文中。

【第8節】

來到特羅亞——特羅亞(Troad),或小弗呂家的一部分,著名的特洛伊城曾位於此。這座城市最初由達爾達努斯(Dardanus)建造,他是其國王,因此被稱為達爾達尼亞(Dardania);因其孫子特羅斯(Tros),被稱為特洛亞(Troja)或特洛伊(Troy);因其子伊路斯(Ilus),被稱為伊利昂(Ilium)。它早已被徹底摧毀,以至於沒有可確定的遺跡留下;甚至有人懷疑它的存在。那些主張特洛伊歷史真實性的人認為它位於現代村莊布納巴希(Bounarbachi)的遺址上,距離大海約十二英里,坐落在一個廣闊平原盡頭的高地上。

【第9節】

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這是在夢中,還是使徒感官所見的景象,我們不得而知。一個馬其頓人向他顯現,並傳達了這個簡單的信息:「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有些人認為是馬其頓的守護天使以人形向聖保羅顯現;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上帝在夢中向他想像力所做的啟示。

【第10節】

我們就想辦法往馬其頓去——這是歷史學家聖路加第一次提到自己:「我們就想辦法去,等等。」從這裡,人們推測他是在特羅亞首次加入保羅的隊伍。深信——**συμβιβάζοντες**(symbibazontes),從所顯現的異象中得出結論。主召我們去傳福音——也就是說,他們從異象所說的「過來幫助我們」推斷出他們被召去馬其頓傳福音;「幫助」的意思就是向他們傳講福音。這裡的**ὁ Κύριος**(ho Kyrios,主),指耶穌,而抄本ABCE、其他幾個抄本,以及科普特譯本(Coptic)、拉丁通行本(Vulgate)、提奧非拉(Theophylact)和耶柔米(Jerome)則讀作**ὁ Θεός**(ho Theos,上帝)。雖然這有很可靠的權威支持,但前者似乎是更好的讀法;因為是耶穌的靈(徒16:7)不許他們去庇推尼,因為他已定意要他們立即在馬其頓傳福音。

【第11節】

從特羅亞開船——從這個地方啟航。直航撒摩特喇——這是愛琴海的一個島嶼,毗鄰色雷斯,因此稱為撒摩特喇(Samothracia),或色雷斯撒摩斯。它周長約二十英里,現在被其現任統治者土耳其人稱為薩曼德拉奇(Samandrachi)。第二天到尼亞波利——有許多城市叫這個名字;但這是一個馬其頓的海港城鎮,位於腓立比以東幾英里處。尼亞波利(Neapolis)意為「新城」。

【第12節】

從那裡到腓立比——這是馬其頓的一個城鎮,位於伊多尼亞(Edones)境內,靠近色雷斯邊界,坐落在陡峭的山坡上。它得名於馬其頓國王腓力二世。它以兩場戰役而聞名,一場是奧古斯都(後來的奧古斯都)和馬克·安東尼指揮的帝國軍隊與布魯圖斯和卡西烏斯指揮的共和軍隊之間的戰役,共和軍隊獲勝;第二場是奧古斯都和安東尼一方與布魯圖斯另一方之間的戰役。在這場戰役中,共和軍隊被殲滅,之後布魯圖斯自殺。聖保羅寫給這個城市教會的書信至今仍以他們的名字命名。這個地方雖然已經衰敗,但仍然存在,並且是一個大主教的教區。馬其頓那一部分的首要城市——這段經文讓評論家和解經家都大為困惑。眾所周知,當保羅·埃米利烏斯(Paulus Aemilius)征服馬其頓後,他將其分為四個部分(**μέρη**),並將斯特里蒙河(Strymon)和涅索斯河(Nessus)之間的地區稱為第一部分,並將安非波利(Amphipolis)定為其首要城市或都會。因此,腓立比並非其首要城市。但皮爾斯主教(Bishop Pearce)以充分的理由論證,儘管安非波利被保羅·埃米利烏斯定為首要城市,但腓立比在聖保羅時代可能已是首要城市,這是在保羅·埃米利烏斯劃分之後的兩百二十年。此外,由於奧古斯都在此地取得了勝利,使他掌握了整個羅馬帝國,他是否可能賦予它先前由安非波利享有的尊榮呢?這是解決這個難題最合理的方式;因此,我將不再用各種修改和修正希臘文本的建議來煩擾讀者。一個羅馬的殖民地——也就是說,一個羅馬的殖民地;因為朱利葉斯·凱撒似乎在此地建立了一個殖民地,後來由奧古斯都擴大;因此,這裡的人民被視為羅馬的自由民,並因此自稱羅馬人(徒16:21)。猶太人對**קלניא**(kolonia,他們用希伯來字母拼寫拉丁詞,就像聖路加在這裡用希臘字母拼寫**κολωνία**)的定義是:一個不納稅的自由城市。

【第13節】

在河邊,我們以為有禱告的地方——**οὗ ἐνομίζετο προσευχὴ εἶναι**(hou enomizeto proseuche einai),那裡據說有一個**προσευχή**(proseucha)。**προσευχή**(proseucha)是一個禱告的地方,或用於敬拜的地方,那裡沒有會堂。它是一個大型的無頂建築,設有座位,如同圓形劇場。猶太人在海邊和河邊都有這類建築。關於這個主題的詳細討論,請參閱《路加福音》6:12的註釋。看來使徒們從一些外邦人,或從一些猶太人那裡聽說河邊有一個禱告的地方;他們就出去尋找,知道那天是安息日,他們會在那裡找到一些猶太人。對婦女講道——這可能是在他們公開敬拜之前,當他們等待一般民眾聚集的時候;保羅利用這個機會向那些到那裡去的婦女講述基督和救恩。

【第14節】

呂底亞,一個賣紫色布的婦人——她的名字可能來自呂底亞省,推雅推拉城就位於該省。呂底亞婦女以其美麗的紫色織物而聞名。敬拜上帝的——也就是說,她是猶太教的歸信者;所有到這裡來的婦女可能都是如此。主開導她的心——由於她是一個真誠敬拜上帝的人,她已準備好接受保羅和他的同伴所講述的天國真理;而且,由於她忠於她所領受的恩典,所以上帝賜予她更多的恩典,現在給她一個神聖的確信,保羅所說的是真實的;因此她留心聽了這些事——她相信並接受它們為上帝的教義;她的全家也與她一同相信,並都受了洗。

【第15節】

你們若以為我是忠於主的——這句話的意思似乎是:如果我現在接受基督的福音,對你們來說是一個證明,證明我對先前所賜的亮光是忠於主的,並且我對這新的恩典也可能像我對已領受的恩典一樣忠實,因此,不會因輕浮或變幻無常的行為而給這神聖的工作帶來任何不光彩,那麼請到我家裡來住下。認為這個婦人在此之前沒有領受過上帝的亮光,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她就強留我們——她用懇求和說服,最終使他們同意住在她家。

【第16節】

我們往禱告的地方去——**εἰς προσευχήν**(eis proseuchen),到**προσευχή**(proseucha)去:參見《使徒行傳》16:13和《路加福音》6:12的註釋。這裡的定冠詞**τὴν**(ten)由抄本ABCE、其他幾個抄本、俄利根(Origen)和提奧非拉(Theophylact)添加:這使得這個地方更具強調性,似乎確定了**προσευχήν**(proseuchen)的上述含義是正確的——不是指禱告的行為或向上帝禱告,而是指地方,即這些歸信者聚集禱告、讀律法和先知書以及其他敬虔活動的禮拜堂。看來使徒們在這裡待了一段時間;從本節和接下來的經文可以明顯看出,他們經常到這個地方傳福音。被占卜的靈附身——**ἔχουσαν πνεῦμα πύθωνος**(echousan pneuma pythonos),有一個皮同(Python)或阿波羅(Apollo)的靈。根據神話,皮同是一條巨大的蛇,在帕那索斯山(Mount Parnassus)有一個神諭,以預測未來事件而聞名;阿波羅殺死了這條蛇,因此他被稱為皮同神(Pythius),並以預言未來事件而聞名;所有那些能夠或聲稱能夠預測未來事件的人,都受到阿波羅皮同神的靈的影響。由於這位神的祭司們常常變得極度激動,並在嘴巴緊閉的情況下,似乎從腹部發出回答,所以**πύθων**(python)被應用於**ἐγγαστρίμυθοι**(engastrimythoi),即腹語者。赫西基烏斯(Hesychius)將**πύθων**(python)定義為**δαιμόνιον μαντικόν**(daimonion mantikon),一個占卜的邪靈;顯然就是這樣一個邪靈附身在這個年輕女子身上,保羅將其趕出(徒16:18)。關於這個主題,請參閱《利未記》19:31和《申命記》18:11的註釋。藉著占卜,使她的主人們大得財利——**μαντευομένη**(manteuomenē),藉著占卜,或我們所說的算命。我們的術語「soothsaying」來自古英語「truth」(真理)和「to say」(說),即「說真理」或「說實話」。因為在異教徒中,人們認為這樣的人是受他們的神啟示而說話的,因此他們所說的必然是真實的。然而,我們的譯者在這裡可能使用了對這個皮同女巫來說不那麼可信的術語;因為除了她對使徒們所說的話之外,她當然不能被認為是說真話,因為她的啟示來自說謊之父。但撒旦有時會以真理的面貌來掩飾自己,以便更有效地欺騙。見下文。

【第17節】

這些人是至高上帝的僕人,對你們傳講救世之道——在這種情況下,竟然能發出如此的見證,真是令人驚訝;每一個字都真實,同時又完整、清晰、明確。但請注意這個邪靈的深層設計和詭計:1. 他深知猶太律法憎惡一切巫術、符咒、魔法儀式和與邪靈打交道;因此他對使徒們作出了本身真實的見證,以便藉此破壞他們的信譽,毀壞他們的效用。猶太人會因此見證而立刻相信使徒們與這些邪靈有勾結,他們所行的神蹟是藉著這些邪惡靈魂的力量完成的,而這一切都是魔法的結果;這當然會使他們的心硬化,不接受福音的傳講。2. 外邦人發現他們自己的邪靈為使徒們作見證,自然會認為這一切都是一個體系;他們沒有什麼需要學習,沒有什麼需要糾正;因此使徒們的傳講對他們來說將是無用的。在這種困境中,除了使徒們以最無可爭辯的方式將這個婦人身上的邪靈趕出去之外,沒有什麼能挽救使徒們的信譽;因為當埃及術士將他們的杖變成蛇時,如果亞倫的杖沒有吞噬他們的杖,什麼能挽救摩西和亞倫的信譽呢?如果沒有趕出這個占卜的靈,猶太人和外邦人本來都會相信使徒們與之有勾結,那麼什麼能挽救這些使徒的信譽呢?

【第18節】

保羅心裡愁煩——可能是因為上述原因。轉身對那靈說——不是對那婦人說;她只是那靈行動的工具。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出來——耶穌是救主;撒旦是亞巴頓(Abaddon)和亞玻倫(Apollyon),是毀滅者。至高無上的救主對毀滅者說:「從她身上出來!」那靈就在那時出來了。這件事的每一個細節都證明這是一個真實的附身。我們已經有幾次機會注意到聖路加在描述被鬼附者時的極其準確:他作為醫生的教育使他有能力在存在這種欺騙的情況下識破它;但在這個案例中他沒有看到任何欺騙。他將那靈和那少女視為不同的個體。那少女有一個占卜的靈。保羅轉身對那靈說:「我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靈就在那時出來了。如果聖路加不認為這是一個真實的魔鬼附身案例,那麼他所使用的語言就是他能選擇的最不恰當的語言;這種語言和表達方式旨在欺騙所有讀者,並使他們相信謊言。但這位聖使徒不可能這樣做,因為他是一個好人;而且他不太可能被一群江湖騙子所欺騙,因為他是一個聰明人;而且假設他在聖靈的影響下,會被魔鬼自己的狡猾所欺騙,那將是荒謬的。

【第19節】

她的主人們看見——看來她是由一些人供養的,這些人從每個算命或揭露失竊物品等的人那裡收取一定的費用。他們發財的指望沒有了——**ἡ ἐλπίς**(he elpis),這個指望;即指那靈。這個靈被徹底趕出,以至於這個女孩再也不能占卜了;然而她仍然是個異教徒,因為我們沒有聽到她歸信的隻字片語。如果她歸信了,受了洗,並與使徒、呂底亞的家人等交往,那麼就有一些理由相信這件事中沒有附身,而占卜的靈從她身上出來,只不過是她出於良心上的顧慮,放棄了她的欺騙伎倆,不再假裝做她知道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但她仍然和她的主人們在一起,儘管現在完全無法透露任何關於未來的事情!把他們拉到市中心——這是公共聚集的地方,把他們帶到這裡,他們可能希望激起對他們普遍的喧囂;而這裡所稱的**τοὺς ἄρχοντας**(tous archontas,官長),可能是民事官員,他們在這些公共場所設有辦公室,以維護城市的治安。但有些評論家懷疑「官長」這些詞是插補的:我認為沒有充分的理由。

【第20節】

帶到官長面前——**στρατηγοῖς**(strategos),軍隊的指揮官,很可能,由於這個城市是羅馬殖民地,他們擁有最高權力。因此,民事官員在聽取了案件後,正如我們很快會發現的,其中聲稱涉及國家安全,自然會將此事提交給擁有最高指揮權的人裁決。大大擾亂我們的城——他們正在破壞公共和平,危及公共安全。

【第21節】

傳授規矩——**ἔθη**(ethe),宗教觀點和宗教儀式。是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的——羅馬人對他們的國家崇拜非常嫉妒。塞爾維烏斯(Servius)在維吉爾(Virgil)的以下詩句中,為我們提供了關於這一點的正確信息;並證實了其他幾位作家所提出的觀點:——
Rex Evandrus ait: Non haec solemnia nobis
Vana superstitio, veterumque ignara deorum,
Imposuit. Aen. viii. v. 185, etc.
伊凡德王說:——這些莊嚴的儀式,並非虛妄的迷信,
亦非對古老諸神一無所知,強加於我們。
塞爾維烏斯說:「他講了兩件事:我們崇拜赫拉克勒斯,並非因為我們認為所有宗教都是真實的;也不是因為我們不認識古老的神祇。因為雅典人和羅馬人都有規定,不許任何人引進新的宗教:因此蘇格拉底被判刑:迦勒底人和猶太人也被逐出羅馬。」西塞羅(Cicero)在《論法律》(De Legibus)第二卷第八章中說:「任何人不得私自擁有神祇;也不得有新的神祇;除非是公開認可的,否則不得私自崇拜外來的神祇。」整個章節都很有趣。腓立比人就是根據這些法律來控告使徒們的。這些人帶來了新的神祇、新的崇拜、新的儀式;我們是羅馬人,法律禁止我們崇拜任何新的或陌生的神祇,除非是公開允許的。

【第22節】

眾人就一同起來——眾人對他們發出普遍的喊叫;官長們撕下他們的衣服,把他們交給暴民,命令差役或執事用棍子鞭打他們,**ῥαβδίζειν**(rhabdizein)。正如格羅提烏斯(Grotius)所言,這是羅馬人對待罪犯的慣例。

【第23節】

打了許多棍——猶太人從不對任何罪犯施加超過三十九下鞭打;但羅馬人對此沒有法律規定:他們隨意鞭打,使徒們無疑受到了最嚴厲的懲罰。聖保羅可能在《哥林多後書》11:23中提到這一點:「**ἐν πληγαῖς ὑπερβαλλόντως**」(en plēgais hyperballontōs),意為「受鞭打過度」或「超出限度」。

【第24節】

內監——可能就是我們所說的地牢;最黑暗、最安全的牢房。用腳鐐鎖住他們的腳——這裡我們翻譯為「腳鐐」的**τὸ ξύλον**(to xylon),據說是指兩塊大木頭,像我們的腳鐐一樣鑽有孔,彼此契合,當腿放進去後就無法抽出。孔洞鑽在不同的距離,腿可以被大大分開或張開,這必然會產生極度的疼痛。據說普魯登提烏斯(Prudentius)在談到聖文森特(St. Vincent)的折磨時,就是指這種情況:——
Lignoque plantas inserit,
Divaricatis cruribus.
「他們將他的腳放入腳鐐,他的腿大大張開!」如果使徒們受到這樣的對待,躺在光禿禿的地上,背部被鞭打得皮開肉綻,他們該遭受多大的痛苦啊!然而,他們仍然能夠歌頌讚美。

【第25節】

半夜,保羅和西拉——歌頌讚美——儘管這些聖潔的人感受良多,並有理由害怕更多,但他們卻毫不畏懼,甚至在苦難中感到快樂:他們如此確信自己是正確的,並且盡了本分,以至於沒有後悔或自責的餘地。同時,他們從上帝那裡得到了如此的安慰,以至於任何情況不僅可以忍受,而且令人愉悅。他們首先禱告,祈求恩典支持他們,並為迫害他們的人祈求赦免和救恩;然後,其次,歌頌讚美上帝,上帝呼召他們進入如此的救恩狀態,並認為他們配為耶穌的見證受羞辱。儘管他們身處內監,他們卻唱得如此響亮和真心,以至於囚犯們都聽見了。

【第26節】

忽然,地大震動——於是上帝奇蹟般地為他的僕人作了認可的見證;藉著地震和鬆開囚犯的鎖鏈,以象徵性的方式顯示了他們所傳講的宗教的本質:它震動並恐嚇有罪的人,同時向被擄的宣告釋放,向被捆綁的打開監獄的門;並釋放那些受壓制的人。各人的鎖鏈都鬆開了——然而,上帝的護理如此卓越地引導一切,以至於沒有一個囚犯逃脫,儘管門是開著的,他們的鎖鏈也鬆開了!

【第27節】

獄卒——正要自殺——每個獄卒都必須為他的囚犯負責,並承擔與囚犯本人相同的刑罰。獄卒醒來,發現監獄的門都開了,便斷定所有囚犯都已逃走,自己必因此喪命,於是寧願自殺,也不願死於他人之手。因為在異教徒中,當他們發現死亡不可避免時,習慣於自殺。這種習俗受到他們的哲學家讚揚,並得到一些最偉大人物的認可。

【第28節】

不要傷害自己——由於當時是半夜,天色已黑,聖保羅必定是得到了神聖的啟示,知道獄卒正要怎麼做;為了阻止他,便大聲喊道:「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

【第29節】

他叫人拿燈來——好讓他看清情況,以及保羅的話是否屬實;因為他的個人安全就取決於此。戰戰兢兢——被地震嚇壞了,並感受到自己生命所面臨的危險。俯伏在保羅和西拉面前——這兩個人,幾個小時前他還按照職責,對他們如此嚴厲,甚至有人認為是殘酷對待;不過,順帶一提,他對使徒們的對待似乎並沒有超出他的命令。

【第30節】

將他們帶出來——從他們被囚禁的地牢中。我當做甚麼才可以得救?——無論這問題關乎個人安危還是永恆救恩,它都是對人類而言最為重要的問題。然而,獄卒在此處所指的,不太可能是他個人的安危。他已看見,儘管監獄的門奇蹟般地敞開,所有囚犯的鎖鏈都已鬆脫,卻沒有一人逃脫:因此,他不會覺得自己會因此而有性命之憂;所以,他所詢問的也不可能是他個人的安危。他不可能不知道這些使徒一直在人群中宣講他們所謂的救恩之道;他也知道他們因驅逐惡魔而被交由他看管:上帝的靈此刻已使他的心確信自己是失喪的,需要救恩;因此,他迫切地詢問如何才能獲得救恩。使徒們對獄卒的回答表明,他所詢問的並非他個人的安危;因為在當時的情境下,他相信耶穌基督對他個人的安危不會有任何影響。那些反對這種解釋的人沒有意識到,上帝的靈可以教導人心一些事物,而這些事物是人的頭腦先前未曾學過的。因此,他們說一個外邦人不可能詢問關於他永恆狀態的問題,因為他對此一無所知。基於此,使徒們的回答將會是多麼不合時宜:「信靠主耶穌基督,你和你的家人就必得著個人的安危!」我堅持認為,只要沒有一個囚犯逃脫,他和他家人就沒有任何危險;因此,他從這方面來說沒有什麼可懼怕的;而且,基於我所反對的觀點,他自己的問題將會像使徒的回答一樣不合時宜。

【第31節】

信靠主耶穌——接受我們所傳講的基督信仰,也讓你的家人接受,你們就都必被安置在通往最終救恩的確切道路上。

【第32節】

他們就對他和他全家講論主的道——因此,藉著教導他和他家中所有的人主的教義,他們清楚地向他們指明了救恩之道。看來,他和他全家凡能領受教導的,都接受了這教義,並藉著立即受洗來表明他們信心的真誠。順帶一提,如果他和他全家都立刻(**παραχρημα**,parachrēma,立即、即刻、就在那時,**dum ipsa res agitur**,當事情正在發生時)受洗,那麼浸禮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事實上,所有情況,包括深夜、普遍的騷動、急迫的需要,以及經文的字句,都反駁了浸禮的說法。因此,使徒們除了浸禮之外,還有另一種施行洗禮的方式,如果按照猶太人的儀式進行,那將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並且不乏公開性。正如猶太人習慣於藉著洗禮接納外邦人的全家,無論老少,作為歸信者,使徒們在此也藉著同樣的禮儀接納了呂底亞和獄卒的全家。因此,很明顯,我們在本章中有非常確鑿的證據:1. 洗禮是在沒有浸禮的情況下施行的,如獄卒和他的家人;2. 兒童也以這種方式被接納進入教會;因為我們很難想像呂底亞和獄卒的全家都沒有孩子;如果他們有孩子,他們就不太可能被遺漏;因為猶太人的慣例是始終與歸信的父母一同接納外邦兒童。

【第33節】

洗去他們的傷痕——**Ελουσεν απο των πληγων**(elousen apo tōn plēgōn),他洗去傷痕:即他洗去傷口上的血;這並不需要將他們放入水池或浴缸中,正如有些人荒謬地想像的那樣。

【第34節】

擺上飯食給他們吃——他們已筋疲力盡,需要補充體力;使徒們也沒有任何內在的神奇能力可以阻止他們因飢餓而受苦,或使他們能夠治癒自己的傷口。正如他們是將健康帶給獄卒靈魂的工具,獄卒也成為將健康帶給他們身體的工具。對基督的真信心,必將永遠伴隨著仁愛與人道,以及這些性情所能產生的一切果實。獄卒相信了——將他們帶進家中——洗去他們的傷痕——並擺上飯食給他們吃。

【第35節】

官長打發差役來——原文**ῥαβδουχους**(rhabdoukhous)是指執杖吏,他們是羅馬執政官的隨從,手持束棒,束棒是一把斧頭,斧柄周圍捆綁著一束棍棒。至於官長為何要下令釋放他們前一晚如此殘酷對待的使徒,我們無從得知,除非我們接受《貝撒抄本》(Codex Bezae)的讀法為真,即:「**Ἡμερας δε γενομενης, συνηλθον οἱ Ϛρατηγοι επι το αυτο εις την αγοραν, και αναμνησθεντες τον σεισμον τον γεγοντα, εφοβηθησαν, και απεϚειλαν τους ῥαβδουχους κ. τ. λ.**」(Hēmeras de genomenēs, synēlthon hoi stratēgoi epi to auto eis tēn agoran, kai anamnesthentes ton seismos ton gegonota, ephobēthēsan, kai apesteilan tous rhabdoukhous k. t. l.),意為:「天亮的時候,官長們一同來到市集,回想起所發生的地震,他們就懼怕了,於是打發差役來,等等。」這同一份手稿的《古拉丁譯本》(Itala version)也有相同的讀法;後來的《敘利亞譯本》(Syriac)的旁註也有。如果這份手稿是正確的,那麼使徒們被釋放的原因就一目了然了:地震驚動了官長們;他們認為這是上帝對他們不義對待這些好人的不悅之兆,於是他們希望盡可能安靜地處理此事,因此派人來釋放使徒。無論這個讀法是否真實,它很可能揭示了官長們行為的真正原因。

【第37節】

他們當眾鞭打我們,我們又是羅馬人——聖保羅深知羅馬法律;他正是針對官長們違反法律的行為提出抗議。《瓦勒里安法》(Valerian law)禁止捆綁任何羅馬公民。《波爾西亞法》(Porcian law)禁止用棍棒鞭打任何人。「**Porcia lex virgas ab omnium civium Romanorum corpore amovit.**」(波爾西亞法將鞭打從所有羅馬公民的身體上移除。)根據同一法律,羅馬公民的自由絕不能交由執杖吏處置。「**Porcia lex libertatem civium lictori eripuit.**」(波爾西亞法剝奪了執杖吏對公民自由的權力。)參見西塞羅《為拉比里烏斯辯護》(Orat. pro Rabirio)。因此,正如同一作者在《反維勒斯演說》(In Verrem, Orat. 5)中所說:「**Facinus est vinciri civem Romanum, scelus verberari.**」(捆綁羅馬公民是犯罪,鞭打他是邪惡。)這些官長們在未經審訊的情況下定罪並懲罰他們,這更進一步證明了其程序的非法性。這嚴重違反了羅馬法律的一條普遍原則:「**Causa cognita, possunt multi absolvi; incognita, nemo condemnari potest.**」(案情查明後,許多人可以被宣告無罪;案情未明,無人可以被定罪。)——西塞羅。這些聖徒所受到的待遇,完全是這城中無原則的官長們對自然法和國際法每一項原則的侵犯。讓他們自己來把我們領出去——使徒們決意要讓官長們為其非法行為感到羞辱;並且讓廣大民眾看到他們是被不公正地定罪,羅馬人民的尊嚴因他們所受的待遇而受到侮辱。

【第38節】

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都懼怕了——他們懼怕,因為羅馬法律規定,對公民的侮辱被視為對全體羅馬人民的侮辱。這裡在《貝撒抄本》的希臘文和拉丁文中都有一個顯著的補充。內容如下:「他們和許多朋友來到監獄,懇求他們出去,說:我們不知道你們的情況,你們是義人。於是,領他們出來,懇求他們說:請離開這城,免得他們再次煽動叛亂,並對你們喧嚷。」

【第40節】

進了呂底亞的家——這是他們在腓立比時的住處:見徒16:15。他們安慰了弟兄們,就走了——官長們已受到足夠的羞辱,而廣大民眾聽到這件事,也必對使徒們的清白感到滿意。因此,他們在呂底亞家停留了一段合理的時間,並勸勉了弟兄們之後,就離開了;他們還要繼續深入馬其頓,並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城市——雅典——傳講福音。請參閱下一章。這次腓立比之行帶來了巨大而持久的益處:在那裡建立了一個教會,其成員也為他們的信仰增光。對他們來說,這位為他們受了許多苦的使徒是極其寶貴的;他們藉著在使徒有需要時為他捐款來證明這一點。他們曾兩次送錢給他到帖撒羅尼迦(腓4:16),一次到哥林多(林後11:9),以及很久以後,當他在羅馬被囚時(腓4:9, 腓4:14, 腓4:18)。大約五六年後,聖保羅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再次訪問腓立比,而他在第一次前往那裡大約十年後寫了《腓立比書》。這個地方基督教會的第一批成員是呂底亞和她的家人;其次很可能就是獄卒和他的家人。這些人無疑成為帶領更多人歸信的工具;因為使徒們被非法監禁和官長們公開宣告無罪,必然使他們的事業受到歡迎;因此,那些用來阻止生命種子在這城播撒的手段,反而成為播撒和建立這生命種子的手段。如此,人的忿怒讚美上帝;其餘的忿怒,祂也加以抑制。這些話從未像這次一樣得到如此精確的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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