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2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3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4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
5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6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7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8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9彼得說:「你們為甚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10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13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15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
16還有許多人帶着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17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該教門的人,都起來,滿心忌恨,
18就下手拿住使徒,收在外監。
19但主的使者夜間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
20說:「你們去站在殿裏,把這生命的道都講給百姓聽。」
21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殿裏去教訓人。大祭司和他的同人來了,叫齊公會的人和以色列族的眾長老,就差人到監裏去,要把使徒提出來。
22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裏,就回來稟報說:
23「我們看見監牢關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裏面一個人都不見。」
24守殿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裏犯難,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25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收在監裏的人,現在站在殿裏教訓百姓。」
26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強暴,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27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
31上帝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從前杜達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37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38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
40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引言】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撒非喇的偽善,以及他們可怕的死亡(徒5:1-11)。使徒們行了許多神蹟,上帝的教會也因此增長(徒5:12-16)。大祭司和撒都該人對使徒們心懷憤恨,將他們逮捕並投入監獄(徒5:17-18)。上帝的天使將他們從監獄中釋放出來,並吩咐他們到聖殿去宣講福音(徒5:19-20)。大祭司在早晨召集了公會,派人到監獄去提使徒們來(徒5:21)。差役們回來報告說,他們發現監獄門關著,守衛也都在崗,但那些人卻已經出去了(徒5:22-23)。與此同時,一個信使趕來報告說,使徒們正在聖殿裡講道(徒5:24-25)。隊長和差役們去把他們帶來,在公會面前與他們辯論(徒5:26-28)。使徒們為自己辯護,並指責公會謀殺基督;他們堅稱基督從死裡復活,並升到上帝的右邊(徒5:29-32)。公會感到困惑,並打算殺害使徒們(徒5:33)。迦瑪列給了他們及時而明智的建議(徒5:34-39)。公會同意他的建議,但在釋放使徒們之前,鞭打了他們,並命令他們不可再奉耶穌的名教導(徒5:40)。使徒們因受迫害而歡喜,並繼續傳講耶穌基督(徒5:41-42)。
【第1節】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關於這對不幸的夫婦,我們除了這裡所記載的,沒有更多的記載。就其出身、人際關係等而言,他們的名字已湮沒無聞。他的名字**חנניה**(chananiyah,主的恩典或憐憫)與他的行為極不相符。
【第2節】私自留下幾分價銀——亞拿尼亞和撒非喇顯然是與其他門徒一樣,聲稱相信基督的人。當所有人都為當前的需要而犧牲時,他們也站出來,假裝把他們賣掉一塊**κτημα**(ktēma,產業,我們不知道是什麼種類)所得的全部錢財都帶來。然而,他們卻私自留下了一部分價銀,不願像其他人那樣完全信賴上帝的護理;他們可能認為,既然這一切都是他們自己的,他們有權隨心所欲地處理。他們確實有這個權利:他們沒有必要賣掉他們的產業;但他們賣掉產業的行為,其表面目的是為了將其納入公共基金,這就使他們對此不再有任何控制權或所有權;而他們聲稱所帶來的錢是全部售價的說法,本身就是一個直接的謊言,也是企圖欺騙聖靈,因為他們聲稱是在聖靈的感動下行事。這構成了他們罪惡的本質。
【第3節】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動詞**πληροειν**(plēroin),我們翻譯為「充滿」,凱普克(Kypke)已用許多例子證明其意為「煽動、激發、驅使」等;而且,無論是異教徒、猶太人還是基督徒,普遍相信當一個人作惡時,他是受到邪靈的影響和惡意所驅使。奇怪的是,人類普遍認為,對上帝犯罪是如此完全不自然,本身是如此邪惡,以以至於除非受到魔鬼的驅使,否則沒有人會犯罪。聖彼得這裡的話證明了這種驅使並非虛構:如果沒有魔鬼,正如有些人希望並可能覺得相信對他們有利,或者如果這個魔鬼對人的靈魂沒有影響,那麼彼得在聖靈的感動下就不會這樣表達自己;因為,如果事情不是這樣,那將是引導門徒形成錯誤觀念,或證實他們舊有荒謬偏見的最直接方式。欺哄聖靈——**Ψευσασθαι το Πνευμα το Ἁγιον**(Pseusasthai to Pneuma to Hagion),欺騙聖靈。每一個謊言都是為了欺騙而說的;他們想欺騙使徒,實際上是欺騙他們聲稱在其影響下行事的聖靈。在下一節中,對聖靈說謊被稱為對上帝說謊;因此,聖靈就是上帝。私自留下幾分價銀——**Νοσφισασθαι απο της τιμης**(Nosphisasthai apo tēs timēs)。希臘作家使用動詞**νοσφιζειν**(nosphizein),**νοσφιζεσθαι**(nosphizesthai),來表示盜用部分公款,即貪污。這裡使用這個詞非常恰當,因為出售產業所得的錢是公共財產;因為出售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這個。
【第4節】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參閱徒5:2的注釋,以及徒2:44的注釋。
【第5節】仆倒,氣就斷了——**Πεσων εξεψυξε**(Pesōn exepsyxe),仆倒,他斷氣了,嚥下最後一口氣:「氣就斷了」在這裡是一個非常不恰當的翻譯。參閱創25:8和太27:50的注釋。這裡可以注意兩件事:1. 這個人的罪惡非同尋常,否則上帝不會以如此顯著的懲罰來對待它。2. 彼得必定有辨別人心的能力,否則他不會知道亞拿尼亞的背信棄義。這種能力,通常稱為辨別諸靈,使徒們作為一種特殊的恩賜擁有,可能不是一直都有,而是在上帝認為對教會的益處有必要時,在特定的時間擁有。
【第6節】少年人起來——當時在場的一些強壯的年輕門徒,他們最適合承擔這類需要相當體力勞動的工作。把他埋葬了——這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很明顯他已經死了,而且是死於上帝的審判,這審判不會被撤銷。因此,既然不是假死的情況,就沒有理由延遲埋葬。
【第9節】試探主的靈嗎?——所以聖靈、上帝和主的靈是同一位。
【第10節】氣就斷了——參閱徒5:5。這對有罪的夫婦並非因彼得的話語、彼得的禱告、羞恥或悔恨而死,而是因上帝的直接審判。關於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救恩問題,爭論不休;大多數人似乎傾向於希望,儘管他們的罪因上帝審判的可怕彰顯而受到懲罰,但他們的靈魂卻蒙受了憐憫。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他們的罪就是使徒在約壹5:16所稱的「至於死的罪」;一種必須以暫時的死亡,即身體的死亡來懲罰的罪,而靈魂則蒙受憐憫。在教會的嬰兒期,彰顯上帝對欺騙、詐欺和偽善的不悅是正確的:如果這對有罪的夫婦在犯下這惡行之後被允許活著,這種寬容將不可避免地被其他人濫用;而且,非但不能引導那些犯罪的人悔改,反而可能因使他們妄圖依賴上帝的憐憫而導致他們心硬。為了讓偽善不敢露面,上帝使這兩個人成為他公義的榜樣;但因為他們沒有得到通常的寬限,我們可以推測上帝對他們施予了憐憫,儘管他們幾乎在犯罪的同時就被剪除了。然而,他們的情況不能成為先例,即使他們確實得到了憐憫;因為那些在此事件中看到上帝嚴厲的人,如果他們在這樣的榜樣面前,仍然妄圖依賴造物主的憐憫,就必須預期更嚴厲的懲罰:這將是行惡以求善,而這樣的人的滅亡將是公義的。
【第11節】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這審判達到了其目的;一種深刻的敬畏充滿了每個人的心,偽善和欺騙從這個聖潔的聚會中被驅逐出去。關於「教會」一詞,請參閱馬太福音16章末尾的注釋。有人恰當地指出,我們在這裡看到了一個新約教會的原始樣本:1. 被福音呼召;2. 藉著洗禮歸入基督;3. 被愛所激勵;4. 藉著各種團契聯合;5. 並藉著對偽善者的懲罰而受到管教。參閱多德(Dodd)。
【第12節】藉著使徒的手——這節經文應與第15節一起閱讀,它屬於第15節。所羅門的廊下——參閱約10:23的注釋。
【第13節】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與他們為伍——這些被稱為「其餘的人」(**των λοιπων**,tōn loipōn)是誰?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認為是指那120人,他認為亞拿尼亞是其中之一;他們都看到使徒們行了如此多的神蹟,害怕以任何平等的身份與他們為伍,因為他們看到上帝賜予使徒們特殊的榮耀。加爾梅(Calmet)更合理地指出,當時猶太民族分為許多不同的教派,他們對各種教義持有截然不同的觀點。使徒們不採納這些相互衝突的觀點,也沒有任何一個不同的教派敢與他們為伍;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或希律黨人,就其本身而言,都沒有在這個簡單、聖潔的教會中找到。人們感受到了使徒教義的力量和權柄,並尊崇他們,不再聽從其他人的教導:使徒們教導他們,如同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這激怒了大祭司和他的撒都該公會,導致他們採取了下面徒5:17所提到的措施。
【第14節】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信徒:1. 那些相信基督神聖使命的人。2. 相信他是彌賽亞。3. 相信他為他們的罪而死。4. 相信他復活了。5. 相信他升天了。6. 相信他賜下了聖靈的恩賜。7. 相信他永遠在上帝面前為他們代求。8. 相信是他賜予悔改和罪的赦免。9. 相信他將審判世界。這些都是簡單的信條,他們對其真實性有最充分的證據。
【第15節】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這節經文是第12節開始的主題的延續。從第11節到第15節,所有這些經文應按以下順序閱讀:徒5:11。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13。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與他們為伍;但百姓卻尊崇他們。徒5: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徒5:12(末句)。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徒5:12(首句)。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徒5:15。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和褥子上,等等。這些不同的經文和經文的子句,是如何在我們現在的通用文本中如此混雜和混淆的,我無法得知;但上述順序將立即顯現為它們應有的自然順序。甚至彼得經過,他的影子——我無法在這裡看到其他人聲稱看到的所有神蹟影響。那些見過使徒行神蹟的人,帶著他們的病人蜂擁而至,希望得到醫治的益處:由於病人眾多,使徒們通常會對這些人講話、禱告並按手,他們不可能像病人的朋友所希望的那樣,迅速地接觸到所有被帶來的人。因此,由於他們無法讓彼得或其他使徒親自接觸到所有病人,他們認為如果將病人放在影子投射的那一邊(太陽可能正在西斜,因此影子變長),他們就會被這位擁有如此神蹟能力的人的影子所醫治。但似乎這些如此思考和行動的人,並非已經歸信基督的信徒;也似乎沒有人以這種方式被醫治。神聖的作者只是簡單地敘述了人們心中的印象,以及他們因此印象而採取的行動。一位天主教作家,假設彼得的影子確實醫治了所有被其覆蓋的人,從這個不確定的原則出發,為聖物的奇妙功效辯護!因為,他說:「如果聖徒的影子能做這麼多,那麼他的骨頭,或任何與他身體接觸過的東西,又能做多少呢!」現在,在得出這個結論之前,必須證明:1. 彼得的影子確實醫治了病人;2. 這是所有使徒都擁有的美德;3. 所有傑出的聖徒都擁有相同的能力;4. 死者的骨頭等,擁有與活人影子相同的能力;5. 他們所稱的聖徒確實是聖徒;6. 奇蹟般的醫治是藉著他們的聖物而行的;7. 觸摸這些聖物必然會產生奇蹟般的醫治,就像他們假設彼得的影子所做的那樣。我認為這裡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彼得的影子醫治了任何人,儘管人們認為它可以;但即使它確實醫治了,也無法從中得出任何證據表明,無論是聲稱的還是真正的聖徒的聖物中,存在任何可以傳遞神蹟影響的能力。上帝甚至只在極少數情況下才使使徒能夠行神蹟。在「可以遮蓋他們」之後,拉丁通行本(Vulgate)補充說:**et liberarentur ab infirmitatibus suis**(他們就從他們的疾病中得釋放);一份希臘文抄本(E)有幾乎相同的詞:**και ῥυσθωσιν απο πασης ασθενειας ἡς ειχον**(kai rysthōsin apo pasēs astheneias hēs eichon),「他們就從他們所有的疾病中得釋放」:其他一些抄本也大致同意這個讀法。
【第16節】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這裡顯然將病人與被污鬼纏磨的人區分開來;因此,它們不是一回事。同樣的區分也見於太4:24;太10:1;可1:32,可1:34;可16:17,可16:18;以及路4:40,路4:41;路7:21。
【第17節】大祭司和撒都該教派的人——**Αἱρεσις των Σαδδουκαιων**(Hairesis tōn Saddoukaiōn),撒都該人的異端。在這裡,以及在其他幾個地方,「異端」(**αἱρεσις**,hairesis)這個詞本身並沒有惡意;它是一個區分詞,可以根據它所指稱的人或觀點而帶有好的或壞的色彩。它表示一個教派或黨派,無論好壞,與其他教派區分開來。**Αἱρεσις**(hairesis),異端,來自**αἱρεω**(haireō),我選擇,在古代用於指稱異教哲學的不同學派,每個學派的成員都選擇自己的學說,而不是其他所有學說。它在教會作家中也以同樣的方式應用——當一個人選擇一個基督徒團體,而不是其他團體,作為他在救恩之路上的同伴時;他選擇他們和他們的信條以及基督徒紀律,因為他相信整體上比其他任何團體都更符合上帝的聖言。羅馬教會認為有必要給這個無辜的詞賦予一個非常惡劣的含義,然後將其應用於所有那些既不相信其變質說,也不依賴其煉獄,也不崇拜其聖物的人。在她看來,異端就是非天主教徒,而且因為不是天主教徒,所以完全偏離了道路,不可能得救。這些人應該記住,當時迫害聖保羅的兄弟,所有使徒,以及整個基督教會,都被稱為**Ναζωραιων αἱρεσις**(Nazōraiōn hairesis),拿撒勒人的異端(徒24:5);而且聖保羅和其餘使徒是按照迫害猶太人所稱的異端方式敬拜他們祖宗的上帝(徒24:14);我們發現,在徒28:22中,整個基督教會被稱為這個異端(**ταυτης αἱρεσεως**,tautēs haireseōs),而且這是由那些無意侮辱,而只是想將基督徒與文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等區分開來的人所稱的。因此,異端在其最初的含義中,僅僅表示一種選擇:後來它被用來指稱所有做出相同選擇的人;因此「教派」一詞與之同義:隨著時間的推移,它被應用於那些聲稱信奉基督教的人,他們在某些情況下,對某些信仰條款或敬拜形式做出了與他們之前所屬的教會部分不同的選擇。大多數人,他們因此而分離出來,對他們說壞話,並惡待他們,因為他們敢於在聖經的基礎上為自己選擇;而且因為他們不接受任何未經天上認可的上帝真理。因此,當現在被稱為新教徒的人開始根據聖經檢視他們的信條,並因此檢視而放棄了耳聞告解、贖罪券、祭司赦罪的權柄、對聖徒、天使和聖物的崇拜、煉獄和變質說,因為他們在上帝的話語中找不到這些,天主教徒稱他們為異端,他們的意思是,與這個詞的含義相反,是持有可咒詛錯誤的人;因此,他們在有權力的地方迫害、焚燒和毀滅他們。現在讓這些迫害者知道,新教徒仍然選擇拒絕他們知道是不符合聖經、荒謬和迷信的觀點和做法;而且他們已經千百次證明了這些是如此:在這種基礎上,願他們仍然是異端!滿心嫉妒——**Ζηλου**(Zēlou),滿心熱情。**Ζηλος**(Zēlos),來自**ζεω**(zeō),意為「熱切」,和**λα**(la)或**λιαν**(lian),意為「非常」,表示一種強烈的情感或心態,根據其對象,可以是好的或壞的,值得稱讚的或應受責備的。它在這裡的含義很容易理解;在我們的譯本中翻譯為「憤恨」並不為過。我們不必驚訝撒都該人滿心憤恨,因為使徒們宣揚基督的復活,並藉此宣揚普遍的復活,這與他們的教義完全相反;因為他們否認復活的可能性,不相信天使或靈魂的存在;他們也不承認靈界的存在。參閱徒4:2的注釋。
【第18節】把他們下在監裡——因為天色已晚,無法將他們提審。此節經文的《貝撒抄本》(Codex Bezae)補充道:**και επορευθη εἱς ἑκαστος εις τα ιδια**(kai eporeuthē heis hekastos eis ta idia),「他們各人就回自己的家去了」。
【第19節】但主的使者——開了監門——這樣做是為了:1. 增加使徒們的信心,向他們表明他們在上帝持續的護理之下;2. 向猶太統治者表明,他們在迫害上帝的跟隨者,並試圖阻止他們傳講福音時,其實是在與上帝作對。這是仁慈的上帝再次給予他們的警告,讓他們可以悔改,從而逃避即將來臨的憤怒。
【第20節】這生命的道——所有永生之道,建立在基督耶穌的話語、死亡和復活之上。這是福音的另一種委婉說法。去聖殿——最公開的地方,對百姓講——那些按照律法來敬拜的人,這生命的道——救贖罪惡和死亡的全部教義;並表明律法在耶穌的犧牲中得以成全,並且藉著他的復活,他將生命和不朽帶到光明之中。
【第21節】召齊公會——**Συνεδριον**(Synedrion),公會,所有的議會;**την γερουσιαν**(tēn gerousian),長老,或我們所稱的市議員。這些與**πρεσβυτεριον**(presbyterion),長老團,有何不同,如果確實有不同,現在已不得而知。
【第23節】監牢關得極妥——所有的門都妥善上鎖,看守的人也都在崗;但當我們打開時,因為他們似乎獨自擁有鑰匙;當他們發現門沒有被破壞,守衛妥善就位,一切都和他們離開時一樣時,他們的驚訝程度該有多大,因為他們自己曾將使徒們投入監獄;但是,當他們打開時,裡面卻沒有人!
【第24節】心裡正在猜疑,不知這事將會如何——他們不知道該如何看待使徒們,他們是藉著魔法自救,還是藉著真正的神蹟被釋放;他們不知道這些事情的結果會如何。
【第25節】那時,有一個人來告訴他們——當他們處於上述困惑之中時,一個信使突然帶來消息,說他們前一晚關押的人,竟然站在聖殿裡教導百姓!
【第26節】沒有用強暴——接到上述消息後,差役們被派去逮捕他們,並將他們帶到公會面前。差役們到達聖殿時,發現眾人欣然接受使徒們的教導,並且專心聽這生命的道,以至於他們不敢對使徒們表現出任何敵意,以免百姓用石頭打他們;因此我們可以推斷,差役們懇求他們陪同他們去公會;而使徒們認為為主緣故,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是他們的責任,所以他們欣然與他們同去,信賴他們的主上帝。
【第28節】我們不是嚴嚴地吩咐你們嗎——**Ου παραγγελιᾳ παρηγγειλαμεν**(Ou parangelia parēngeilamen),我們不是以命令吩咐你們嗎;這是一個希伯來語法——聖路加準確和忠實的另一個證明,他似乎總是按照每個人說話的方式記錄下來;不是內容,而是原話。參閱徒4:17。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也就是說,不可奉耶穌為基督或彌賽亞的名。他救贖的名,以及與之相關的教義,是他們講道唯一的主題和實質。想要把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你們對百姓講論他的方式,是想說服他們,我們釘死了一個無辜的人;因此我們必須因此成為上帝報應的犧牲品,或者成為百姓的憤怒對象,因為你們的教導正在煽動他們起來反對我們。
【第29節】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他們之前也給出了同樣的回答(徒4:19),基於同樣的理由,這個理由仍然成立。我們從上帝那裡領受了使命;我們不敢因人的要求或命令而放棄。參閱徒4:19的注釋。
【第30節】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耶穌復活了——引入這一點是好的,這樣公會可以立即看到他們所傳的不是陌生的上帝;而且那位如此尊榮列祖、摩西和先知的人,卻更尊榮耶穌基督,使他從死裡復活,坐在他的右邊,並宣告他是唯一賜予救恩和引導悔改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了——他們再次指控他們謀殺基督,就像他們之前所做的那樣(徒4:10-12),請參閱那裡的注釋。
【第31節】上帝已將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藉著他全能力量的超凡彰顯,因為上帝的右手常常意味著這個;他使他從死裡復活,並將他的人性提升到他榮耀的寶座。**δεξιᾳ**(dexia),右手,在《貝撒抄本》(Codex Bezae)中作**δοξῃ**(doxē),榮耀。作君王——道路的領袖或引導者。參閱徒3:15,徒3:19的注釋。作救主——**Σωτηρα**(Sōtēra),一位拯救者或保守者。**σωτηρ**(sōtēr)一詞來自**σωω**(sōō),意為拯救、解救、保守、脫離死亡或危險、帶入安全或穩妥的狀態。耶穌和救主的意思幾乎相同。參閱約1:17的注釋。唯有他能從罪、死亡和地獄中拯救;唯有藉著他,我們才能逃脫所面臨的網羅和危險;而且是藉著他、在他裡面、並與他聯合,我們才能被保守無可指責、無可指摘,並成為上帝無可指摘的兒女。唯有他能將靈魂從罪中拯救出來,並將其保守在救恩的狀態中。叫人悔改——參閱太3:2的注釋。赦免罪過——**Αφεσιν των ἁμαρτιων**(Aphesin tōn hamartiōn),罪的除去。這不應僅限於稱義的行為;它意味著罪的除去,無論是其權勢、罪咎還是不潔。藉著耶穌,我們有罪的權勢被摧毀,罪的罪咎被赦免,罪的污穢被潔淨。耶穌基督被高舉為君王和救主,是為了賜予以色列悔改和罪的赦免嗎?那麼就沒有人需要絕望了。如果像現在在使徒面前的那些人都能得救,那麼最惡劣的罪犯,任何或所有在滅亡邊緣的人,其救恩都是極其可能的。是的,因為他為每個人嘗了死味;他為他的謀殺者禱告,與其中一些人相比,猶大自己都是聖徒。這段經文中的兩個斜體字「to be」是多餘的;沒有它們讀起來更好。
【第32節】我們為這事作見證——**αυτου**(autou),「他的」這個詞,被AD和其他一些重要的抄本省略了;敘利亞語譯本、所有阿拉伯語譯本、衣索比亞語譯本和拉丁通行本也省略了。它似乎不是必需的。這些事——**Των ῥηματων τουτων**(Tōn rhēmatōn toutōn),這些事件:即基督的生平與神蹟,以及你們對他所行的謀殺行為。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藉著最近賜下的方言恩賜;並藉著他的能力和對我們靈魂的影響,使我們能夠對我們主的復活作無可抗拒的見證。順從他的人——我們順從上帝,而不是你們;因此上帝賜給我們這聖靈,這聖靈在我們裡面是光、生命、愛和能力的泉源。上帝的靈賜給順從的人:一個人若已領受聖靈的初步影響(因為沒有這個,他無法在屬靈生命中行動),他越順從這些影響,聖靈的恩賜和恩典、光、生命和能力就越在他的靈魂中增長。
【第33節】他們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Διεπριοντο**(Dieprionto),字面意思是「他們被鋸開了」,來自**δια**(dia),「穿過」,和**πριω**(priō),「鋸」。他們心如刀絞,不是出於悔悟或懊悔,而是出於惡意、怨恨和報復:因為基督的謀殺被如此直接地帶到他們的良心面前,在他們惡意和報復的最初感受中,他們想毀滅那些見證他們邪惡行為的人。
【第34節】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個教法師——「這位,」萊特富特博士說,「是第一位拉班迦瑪列;通常為了區別,被稱為老拉班迦瑪列。他在他父親拉班西緬(希列的兒子)去世後擔任公會主席。他是聖保羅的老師,也是第三十五位傳統的接受者,因此被稱為**νομοδιδασκαλος**(nomodidaskalos),教法師,是恰當的,因為他是保守並傳承從西奈山領受的卡巴拉(Cabala)的人。他在耶路撒冷被毀前十八年去世,他的兒子西緬繼任主席,並在城毀時喪生。」儘管他可能不贊成基督教,但作為一個法利賽人,他似乎比大多數他的弟兄們擁有更開明的思想;以下的建議既人道、明智、公正,又富有啟發性。
【第35節】你們所要辦的事——**Τι μελλετε πρασσειν**(Ti mellete prassein),你們正要辦的事:他們已經打算毀滅他們;他們現在正要這樣做。
【第36節】【第36節】**提烏達斯**(Theudas)興起——《猶太古史》第20卷第4章第1節記載了一位名叫提烏達斯的人,他曾發動叛亂。關於他是否就是迦瑪列在此處提及之人,一直存在許多爭議。約瑟夫所描述的每一個細節,除了年代之外,都與此處所指之事吻合。因為約瑟夫所提及的提烏達斯是在法杜斯擔任猶太總督時發動叛亂的,那至少是在使徒們被帶到公會面前十年之後。許多努力都白費了,未能成功調和這位歷史學家與福音書作者的記載,因為他們很可能談論的是不同的事件。皮爾斯主教(Bp. Pearce)認為,「如果我們採納烏雪大主教(Abp. Usher)的觀點,所有困難都將迎刃而解。烏雪大主教認為路加所說的提烏達斯,就是約瑟夫在《猶太古史》第17卷第12章第5節和《猶太戰記》第2卷第4章第1節中記載的那個猶大:『在大希律王去世後不久,他在加利利發動叛亂,意圖奪取猶太的統治權』,並且他被擊敗並處死,如同同章第10節所暗示的。皮爾斯主教認為,提烏達斯和猶大可能是同一個人的名字,這很可能,因為在約翰福音14:22和路加福音6:16中被稱為猶大的使徒,在猶大書1:1中被稱為猶大,但在馬可福音3:18中被稱為達太,在馬太福音10:3中也被稱為利百烏。這位使徒有猶大、達太和利百烏這些名字,其中兩個必定是相同的;因為除非給予父系名字,例如約瑟被稱為巴撒巴(即撒巴之子),否則沒有猶太人會有兩個以上的名字。因此,假設達太和提烏達斯是同一個名字,並且路加所稱的提烏達斯很可能就是約瑟夫在上述引文中稱為猶大的人,這並非不合理。」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認為「約瑟夫在年代學上犯了錯誤」,他更傾向於認為《猶太古史》第20卷第4章第1節中提及的提烏達斯就是經文中所指之人。我承認這件事對我來說並不那麼重要;迦瑪列只是隨意提及,而聖路加,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嚴謹地記錄了每位發言者的話語。這個故事無疑是眾所周知的,猶太公會對此也沒有產生任何疑問。我們清楚地看到它被提出的目的;我們也看到它非常充分地達成了這個目的;當然,我們與迦瑪列或他的故事再無瓜葛。**自誇為大人物**(Λεγων ειναι τινα ἑαυτον,說他自己是個大人物),即根據皮爾斯主教的假設,他自立為猶太人的王:參見前一注釋。在**ἑαυτον**(他自己)之後,有幾份非常受人尊敬的抄本和譯本添加了**μεγαν**(偉大的)。
【第37節】【第37節】**加利利的猶大**——關於加利利的猶大,拉比亞伯拉罕在《尤卡辛》(Jucasin)第139頁寫道:「當時有三個教派:除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外,加利利的猶大創立了另一個教派,稱為愛色尼派。他們煽動猶太人反抗羅馬人,聲稱他們不應服從外邦人;除了至聖蒙福的上帝之外,不應稱任何人為主(或總督)。」拉比亞伯拉罕在此處犯了錯誤:愛色尼派在加利利的猶大時代之前就已存在很久;但他很可能屬於那個教派。約瑟夫在《猶太古史》第18卷第1章中提及加利利的猶大所發動的叛亂,並說那是在居里紐擔任敘利亞總督時發生的:參見路加福音2:2的注釋。皮爾斯主教假設有兩次**ἀπογραφαί**(登記或普查);此處提及的普查發生在路加福音2:1-5提及的普查十年之後。他也根據前一節的注釋指出,此處提及的猶大不僅與之前所說的猶大或提烏達斯不同,而且他叛亂的藉口也不同;前者希望擁有猶太的帝國統治權;後者僅主張服從異教總督是卑鄙和有罪的。
【第38節】【第38節】**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不要騷擾他們,把他們交給上帝;因為如果這計謀和這工作是出於人,它就會歸於無有,就像提烏達斯和加利利的猶大的叛亂一樣:因為凡假借上帝之名行事,卻非出於上帝的,必會招致祂的咒詛而非祝福。祂的名被褻瀆,祂必會維護祂受損的榮耀,並為自己伸冤。
【第39節】【第39節】**倘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推翻他們**——因為祂的旨意不會失敗;祂的工作也無法被阻撓。如果祂決意讓這教義盛行,我們試圖壓制它也是徒勞的。**恐怕你們倒是與上帝作對了**(Μηποτε και θεομαχοι εὑρεθητε)。有些人認為這些話與狄俄墨得斯(Diomede)的演說有相似之處,當時他看到戰神馬爾斯(Mars)與赫克托耳(Hector)聯手對抗希臘人,他認為進一步的抵抗是徒勞的,便要求他的部隊撤退。
**Τῳ δ' αιει παρα εἱς γε θεων, ὁς λοιγον αμυνει·**
**Και νυν οἱ παρα κεινος Αρης, βροτῳ ανδρι εοικως.**
**Αλλα προς Τρωας τετραμμενοι αιεν οπισσω**
**Εικετε, μηδε Θεοις μενεαινεμεν ιφι μαχεσθαι.**
《伊利亞特》第5卷603行。
「總有神明護佑他,驅散災禍;
如今戰神馬爾斯亦在他身旁,形似凡人。
你們當轉身向著特洛伊人,
始終後退,切勿與諸神奮力爭戰。」
——考珀(Cowper)譯。
【第40節】**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也就是說,不殺害使徒,也不再試圖監禁他們;但他們的惡意並非如此容易滿足;因此他們**鞭打了他們**——可能每人鞭打了三十九下;並命令他們不可再奉耶穌的名講道,然後才釋放他們。他們害怕的是耶穌:而不是使徒。他們清楚地看到,如果基督的教義被傳講,它必然會盛行;如果它盛行,他們就必然會歸於無有。瑪麗女王時代的天主教主教們曾有一句明智的話:「如果我們不壓制印刷術,印刷術就會壓制我們。」他們努力壓制印刷術,但未能成功;在上帝的護理下,印刷術藉由揭露他們教義和行為的邪惡,特別是藉由大量複製新約聖經,最有效地壓制了他們。
【第41節】【第41節】**他們歡歡喜喜地離開公會,因為他們算得配為這名受辱**——整節經文可讀作:他們歡歡喜喜地離開公會,因為他們被認為配為這名受辱。**αυτου**(他的)一詞被ABCD等幾個抄本、厄本的敘利亞譯本和科普特譯本省略了。**這名**,此時可能已指明了救恩的創始者以及使徒們所傳講的神聖教義體系。在逼迫中歡喜,在痛苦、羞辱、恥辱和各種死亡威脅中得勝,這是新約的特權。據我所知,舊約時代即使是最蒙揀選的聖徒,也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他們有些人煩躁、哀傷,有時甚至抱怨;有些人只是耐心忍受;基督徒則在他們救恩的上帝中歡呼雀躍。這無疑是新約時代所提供的額外亮光和證據的有力證明。
【第42節】【第42節】**每日在殿裡**——即在早晚禱告的時間;因為他們認為在公共場合敬拜上帝,並幫助他人善用這種做法是他們的職責。每個自稱基督徒的人,在這方面也應效法他們的行為:任何不參加公共敬拜造物主的人,無論其信仰如何,都不能被視為有任何宗教信仰。**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他們非但沒有停止,反而更加熱心,甚至不間斷地工作。他們利用聖殿的公共聚會,以及所有私下機會,教導他們聖潔宗教的所有真理;並傳講、宣告耶穌是唯一的彌賽亞,祂被釘十字架後從死裡復活,並被高舉在上帝的右邊作君王和救主。這些人對自己的生命是何等輕視,在如此危險之中,竟能採取一種在所有人類看來必然導致他們毀滅的行為。他們愛他們的主,他們愛祂的工作,他們愛他們那些不知感恩的同胞,他們愛他們目前的報酬——逼迫和鞭打,除了自己的生命,他們什麼都不恨!這些人是適合被差遣去轉化世界的人。福音的傳道者啊,看看這些人,立刻學習你們的職責、你們的使命和你們的益處。像使徒一樣生活和傳道,上帝必會以同樣的成功來加冕你們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