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耶西的兒子大衛得居高位,是雅各上帝所膏的,作以色列的美歌者,說:
2耶和華的靈藉着我說: 他的話在我口中。
3以色列的上帝、 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 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 敬畏上帝執掌權柄,
4他必像日出的晨光, 如無雲的清晨, 雨後的晴光, 使地[發生]嫩草。
5我家在上帝面前並非如此; 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 這約凡事堅穩, 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 他豈不為我成就嗎?
6但匪類都必像荊棘被丟棄; 人不敢用手拿它;
7拿它的人必帶鐵器和槍桿, 終久它必被火焚燒。
8大衛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他革捫人約設‧巴設,又稱伊斯尼人亞底挪,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擊殺了八百人。
9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從前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以色列人迎着上去,有跟隨大衛的三個勇士向非利士人罵陣,其中有以利亞撒。
10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臂疲乏,手黏住刀把。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眾民在以利亞撒後頭專奪財物。
11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裏,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12沙瑪卻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
13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
14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
15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裏的水打來給我喝。」
16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裏打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
17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做的事。
18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裏得了名。
19他在這三個勇士裏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
20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裏去,殺了一個獅子,
21又殺了一個強壯的埃及人;埃及人手裏拿着槍,比拿雅只拿着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裏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殺死。
22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裏得了名。
23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24三十個勇士裏有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伯利恆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
25哈律人沙瑪,哈律人以利加,
26帕勒提人希利斯,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
27亞拿突人亞比以謝,戶沙人米本乃,
28亞合人撒們,尼陀法人瑪哈萊,
29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便雅憫族、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
30比拉頓人比拿雅,迦實溪人希太,
31伯亞拉巴人亞比亞本,巴魯米人押斯瑪弗,
32沙本人以利雅哈巴,雅善兒子中的約拿單,
33哈拉人沙瑪,哈拉人沙拉的兒子亞希暗,
34瑪迦人亞哈拜的兒子以利法列,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
35迦密人希斯萊,亞巴人帕萊,
36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甲,迦得人巴尼,
37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
38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
39赫人烏利亞,共有三十七人。
【第10節】因為耶和華曾對他說——**וכי**(vechi)這個詞應翻譯為「因為如果」,而非「因為」。因為如果耶和華曾對他說:「你咒罵大衛吧!」那麼誰能說:「你為何這樣做呢?」
【第2節】【第11節】任他咒罵吧!因為耶和華曾吩咐他——沒有人會認為上帝曾吩咐一個人去咒罵另一個人,更不會認為祂命令像示每這樣一個惡人去咒罵像大衛這樣一個人;但這是希伯來語的一個特點,它並不總是區分允許與命令。聖經常常將上帝僅僅允許發生的事,或在祂的護理中不加阻攔的事,歸因於上帝。然而,大衛將這一切視為上帝為懲戒和謙卑他而允許發生的。我不能不向讀者分享查爾斯·衛斯理牧師(Rev. Charles Wesley)——一位首屈一指的基督徒詩人——對這段經文的優雅詩意釋義:
「徒然洗淨掃羅之血,
他不敢回應指控:
烏利亞之血卻維持指控,
烏利亞之血向他呼喊!
任示每咒罵:他所承受的杖,
是為蒙恩典赦免的罪:
在人的錯誤中,他敬畏
上天可畏的公義。
主啊,我敬拜祢公義的旨意,
透過一切邪惡的工具,
我看見我父的良善;
接受示每之手與示每之舌
所造成的複雜錯誤,
視為祢溫和的責備。」
【第15節】以色列人——這些詞在《他爾根》、《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拉丁通行本》和《阿拉伯譯本》中缺失,在肯尼科特(Kennicott)和德羅西(De Rossi)的兩份手稿中也缺失。
【第9節】【第18節】耶和華和這百姓所揀選的——這裡存在一種雙關語;戶篩心裡的意思是上帝和所有以色列百姓都揀選了大衛;但他這樣說,是為了讓押沙龍相信他指的是押沙龍:因為無論這其中顯露出多少不真誠,戶篩都應獨自承擔責任。他之後所說的話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理解。
【第12節】【第21節】你進去與你父親的妃嬪親近——或許還記得,大衛留下十個妃嬪看守宮殿,見撒下15:16。亞希多弗建議採取這項邪惡的措施,是為了杜絕大衛與他兒子和好的可能性;這樣,拿單的預言就應驗了,撒下12:11。這很可能發生在大衛曾淫亂地窺視拔示巴的同一地點;見撒下11:2。被征服君王的妻子總是征服者的財產;佔有這些妻子,似乎就意味著擁有王國的權利。希羅多德告訴我們,斯梅爾迪斯在坎比西斯死後奪取波斯王位,娶了他前任的所有妻子,《歷史》第三卷,第68章。但兒子娶父親的妻子是極其可憎的罪行,按上帝的律法當處死,利20:11。這種罪行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極為罕見。押沙龍的每一項行為都顯示他是一個極其放蕩的年輕人;他驕傲、報復心強、淫亂、亂倫、弒父,總之,對一切美善的言語和行為都毫無悔意。然而,我們仍然記得大衛曾犯下嚴重的罪,我們也應當記得他為此承受了嚴重的苦難;而且他的謙卑、悔改和改過自新都極具決定性和榜樣性。讀者啊,上帝既公義又慈悲。
【第16節】【引言】亞希多弗建議押沙龍率領一萬二千人追擊他的父親,撒下17:1-4。戶篩提出不同的建議,並被採納,撒下17:5-14。戶篩通知撒督和亞比亞他;他們派人告知大衛,撒下17:15-21。大衛和他的手下渡過約旦河,撒下17:22。亞希多弗見自己的計謀被輕視,便回家,整理家務,然後上吊自殺,撒下17:23。大衛遷往瑪哈念;押沙龍也跟隨他渡過約旦河,撒下17:24-26。幾位朋友在瑪哈念與大衛會合,為他提供茶點和補給,撒下17:27-29。
【第1節】現在讓我挑選一萬二千人——如果這個建議被採納,大衛和他的小部隊很快就會被消滅;除了上帝的神蹟介入,沒有什麼能拯救他們。一萬二千名精銳部隊在他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前來攻擊,很快就會解決王國的問題。亞希多弗清楚地看到,如果這個建議被忽視,一切都將失去。
【第3節】你所尋找的人,就好像眾人歸回一樣——只要確保大衛,所有以色列人就會站在你這邊。他是整個群體的靈魂;除掉他,其餘的人都會順服。
【第23節】【第8節】如同失掉幼崽的母熊——所有野獸在幼崽被奪走時都非常兇猛;但我們有一些關於母熊在這種情況下表現出母愛的顯著例子;請參閱本章末尾的一個例子。
【第28節】【第13節】以色列眾人都要帶繩索到那城——原文**חבלים**(chabalim)意為繩索,我們的英文詞cable(纜繩)也源於此,這裡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含義;因為任何城市都不太可能用繩索拉倒。在這種情況下,應是最佳判斷者的《他爾根》將原文翻譯為**משרין**(mashreyan),即「塔樓」:這給出了一個容易理解的意義。
【第32節】【第17節】隱羅結——即漂布人的井;他們習慣用腳踩踏衣物的地方;因此得名**עין**(ein,井)和**רגל**(regel,腳),因為上述的踩踏動作。有一個婢女去告訴他們——「wench」(婢女)這個詞在聖經中其他地方都沒有出現:而且,它確實不應該出現在這裡;因為希伯來詞**שפחה**(shiphchah)應該翻譯為「女孩」、「少女」或「使女」。這個詞可能來自盎格魯-撒克遜語的「maid」(少女),或比利時語的「wunch」(渴望,被渴望之物):因為「multum enim ut plurimum Puellae a Juvenibus desiderantur, seu appetuntur」(因為少女們大多被年輕人渴望或追求)。明修(Minsheu)如是說。朱尼厄斯(Junius)似乎更傾向於將其追溯到「wince」(退縮,活潑好動等),原因顯而易見,他也有詳細說明。歸根結底,它也可能來自哥特語的「wens」或「weins」,這個詞在《銀字聖經》(Codex Argenteus)的福音書中經常被用作「妻子」。科弗代爾(Coverdale)的1535年版聖經譯為「damsell」(少女)。貝克(Becke)的1549年版聖經譯為「wenche」(婢女)。卡德馬登(Cardmarden)的1566年版聖經也是如此;但在巴克(Barker)的1615年版聖經中則是「maid」(少女)。「Wench」比「maid」或「damsel」更具蘇格蘭方言色彩;詹姆斯國王可能恢復了它,就像據說他在創21:12及其他地方恢復了「lad」(少年)一樣。在所有其他出現這個詞的地方,我們的譯者都將其翻譯為「handmaid」(使女)、「bondmaid」(婢女)、「maiden」(少女)、「womanservant」(女僕)和「servant」(僕人)。這就是他們在無數情況下翻譯同一個希伯來詞時所採用的廣泛自由度。
【第38節】【第23節】料理家務——這種自殺行為不能稱為精神錯亂,因為每一步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預見到押沙龍的毀滅;他不願目睹並分擔恥辱:而且他預料大衛不會對他施予憐憫。他是一個非常邪惡的人,死於一種毫無準備且被咒詛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