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章
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章 經文

1在那裏恰巧有一個匪徒,名叫示巴,是便雅憫人比基利的兒子。他吹角,說:「我們與大衛無分,與耶西的兒子無涉。以色列人哪,你們各回各家去吧!」

2於是以色列人都離開大衛,跟隨比基利的兒子示巴。但猶大人從約旦河直到耶路撒冷,都緊緊跟隨他們的王。

3大衛王來到耶路撒冷,進了宮殿,就把從前留下看守宮殿的十個妃嬪禁閉在[冷宮],養活她們,不與她們親近。她們如同寡婦被禁,直到死的日子。

4王對亞瑪撒說:「你要在三日之內將猶大人招聚了來,你也回到這裏來。」

5亞瑪撒就去招聚猶大人,卻耽延過了王所限的日期。

6大衛對亞比篩說:「現在恐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加害於我們比押沙龍更甚。你要帶領你主的僕人追趕他,免得他得了堅固城,躲避我們。」

7約押的人和基利提人、比利提人,並所有的勇士,都跟着亞比篩,從耶路撒冷出去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8他們到了基遍的大磐石那裏,亞瑪撒來迎接他們。那時約押穿着戰衣,腰束佩刀的帶子,刀在鞘內;約押前行,刀從鞘內掉出來。

9約押[左手拾起刀來],對亞瑪撒說:「我兄弟,你好啊!」就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嘴。

10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手裏所拿的刀;約押用刀刺入他的肚腹,他的腸子流在地上,沒有再刺他,就死了。 約押和他兄弟亞比篩往前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11有約押的一個少年人站在亞瑪撒屍身旁邊,[對眾人]說:「誰喜悅約押,誰歸順大衛,就當跟隨約押去。」

12亞瑪撒在道路上滾在自己的血裏。那人見眾民[經過]都站住,就把亞瑪撒的屍身從路上挪到田間,用衣服遮蓋。

13屍身從路上挪移之後,眾民就都跟隨約押去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14他走遍以色列各支派,直到伯‧瑪迦的亞比拉,並比利人的全地;那些地方的人也都聚集跟隨他。

15約押和跟隨的人到了伯‧瑪迦的亞比拉,圍困示巴,就對着城築壘;跟隨約押的眾民[用錘]撞城,要使城塌陷。

16有一個聰明婦人從城上呼叫說:「聽啊,聽啊,請約押近前來,我好與他說話。」

17約押就近前來,婦人問他說:「你是約押不是?」他說:「我是。」婦人說:「求你聽婢女的話。」約押說:「我聽。」

18婦人說:「古時有話說,當先在亞比拉求問,然後事就定妥。

19我們這城的人在以色列人中是和平、忠厚的。你為何要毀壞以色列中的大城,吞滅耶和華的產業呢?」

20約押回答說:「我決不吞滅毀壞,

21乃因以法蓮山地的一個人-比基利的兒子示巴-舉手攻擊大衛王,你們若將他一人交出來,我便離城而去。」婦人對約押說:「那人的首級必從城牆上丟給你。」

22婦人就憑她的智慧去勸眾人。他們便割下比基利的兒子示巴的首級,丟給約押。約押吹角,眾人就離城而散,各歸各家去了。約押回耶路撒冷,到王那裏。

23約押作以色列全軍的元帥;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

24亞多蘭掌管服苦的人;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

25示法作書記;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

26睚珥人以拉作大衛的宰相。

第二十章
【第2節】

【第21節】但大衛王聽見——《七十士譯本》在此節後增添了以下詞句:「**Και ουκ ελυπησε το πνευμα Αμνων του υἱου αυτου, ὁτι ηγαπα αυτον, ὁτι πρωτοτοκος αυτου ην**」(kai ouk elupese to pneuma Amnon tou huiou autou, hoti egapa auton, hoti prototokos autou en),意為:「但他不願使他兒子暗嫩的靈魂憂傷,因為他愛他,因為他是他的長子。」《拉丁通行本》和約瑟夫的著作中也有相同的增補,這很可能曾是希伯來原文的一部分。

【第4節】

【第23節】押沙龍有剪羊毛的人——這些是設宴款待的時節,鄰居和親戚都會受邀參加。

【第7節】

【第26節】讓我兄弟暗嫩去吧——他提出這個要求更具說服力,因為暗嫩是長子,也是王位的推定繼承人;而且他之前將自己的怨恨隱藏得很好,沒有引起懷疑。

【第11節】

【第30節】押沙龍殺了王的眾子——謠言從不減弱,只會誇大事實。流言蜚語,與萬物之本性相反,越傳越廣,力量越強。維吉爾以他最精湛的筆法,對「名聲」或「惡名」進行了精彩的擬人化描寫——《埃涅阿斯紀》第四卷,173行:**Extemplo Libyae magnas it Fama per urbes; Fama, malum qua non aliud velocius ullum, Mobilitate viget, viresque adquirit eundo, etc.**(extemplo Libyae magnas it Fama per urbes; Fama, malum qua non aliud velocius ullum, mobilitate viget, viresque adquirit eundo, etc.),意為:「此刻,可怕的惡魔『名聲』,毫不遲延,迅速穿梭於利比亞各大城市;名聲,沒有比它更快的禍害,它因其流動性而充滿活力,越傳越廣,力量越強。」

【第13節】

【第32節】約拿達說——只有暗嫩死了——這是個非常惡毒的人,他在此冷靜地談論一場由他自己策劃的血腥悲劇。

【第18節】

【第37節】押沙龍逃跑了——由於他犯了蓄意謀殺罪,他無法利用逃城,因此被迫離開以色列地,投奔他的外祖父基述王達買那裡尋求庇護。參見撒母耳記下3:3。

【第20節】

【第39節】大衛渴望出去見押沙龍——我們發現他對這個年輕人有著非常強烈的父愛,而這個年輕人除了容貌俊美之外,似乎沒有什麼值得稱讚的。大衛希望要麼去見他,要麼把他帶回來;因為時間之手已經抹去了他為兒子暗嫩之死所流的眼淚。約押注意到了這種傾向,並設法利用它,以促成押沙龍的歸來。如果押沙龍在基述結束他的生命,對各方來說都會是好事。他的歸來給他不幸的父親帶來了日益增長的痛苦。一般來說,這種不當、不合理的父愛往往會得到這樣的報應。

【第22節】

【引言】一個提哥亞婦人,在約押的建議下,來到王面前;她用一個虛構的故事說服王召回押沙龍(第1-20節)。約押獲准前往基述,將押沙龍從那裡帶回(撒母耳記下14:21-23)。押沙龍回到耶路撒冷自己的家中,但被禁止見王的面(撒母耳記下14:24)。關於押沙龍的美貌和他頭髮的驚人重量的記載(撒母耳記下14:25, 14:26)。他的孩子們(撒母耳記下14:27)。他努力重新獲得王的恩寵,並請約押作中保(撒母耳記下14:28-32)。大衛與他和好(撒母耳記下14:33)。

【第23節】

【第2節】約押打發人往提哥亞去——根據聖耶柔米的說法,提哥亞是猶大支派的一個小城,距離耶路撒冷約十二英里。關於這個婦人和她的案件,有幾點值得注意:
1. 她是個寡婦,因此她的生活狀況更容易引起同情。
2. 她住在離耶路撒冷有段距離的地方,這使得案件難以迅速查證;因此,被識破的危險較小。
3. 據約瑟夫說,她年事已高,這樣她的請求會更有分量。
4. 她穿上喪服,以加強悲痛的印象。
5. 她編造了一個與大衛所處情況相似的案件,以說服他赦免押沙龍的合理性。
6. 她沒有讓這個比喻過於明顯和清晰,以免國王在她獲得赦免之前看穿她的意圖。
因此,她的處境、她悲傷的故事、她寡婦的困境、她年邁的身體以及她感人的舉止,所有這些都結合起來,對國王的心產生了統一的影響。我們不必驚訝於她的成功。參見派翠克主教(Bishop Patrick)。

【第26節】

【第5節】我實在是個寡婦——很有可能這裡提到的大部分事實都是真實的,約押找到了一位情況與他希望呈現的案例非常相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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