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念押沙龍,
2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
3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
4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
5王問她說:「你有甚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
6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
7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
8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
9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
10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裏來,他必不再攪擾你。」
11婦人說:「願王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
12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
13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上帝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
14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上帝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
15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
16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上帝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
17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18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
19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
20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
21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
22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
23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
24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裏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裏去,沒有見王的面。
25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
26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
27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她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28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
29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託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
30所以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
31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裏,問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了我的田呢?」
32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託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裏。』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
33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於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
推羅王希蘭——他是一位非常友善的人,無疑是真神的信徒。他不僅是大衛的朋友,也是他兒子所羅門的朋友,在建造聖殿時,他提供了最重要的幫助。
【第13節】大衛又為自己娶了更多的妃嬪——他之前已經有足夠的了,總共有八位妻子和十位妃嬪。那時的律法允許一夫多妻制,但從起初並非如此;而且平均而言,每十三名女性出生約十四名男性,所以一夫多妻制是不自然的,絕不可能符合上帝最初的設計。
【第14節】這些是名字——希伯來文本中列舉了十一個孩子;但《七十士譯本》卻有二十四個。我將列出他們的名字,讀者若願意,可以與經文核對:撒慕斯、所巴、拿單、所羅門、以別、以利書、拿弗、耶斐斯、以利沙瑪、以利大、以利法拉、撒瑪、耶西巴、拿單、迦利瑪、耶巴、提修斯、以利法拉、拿吉、拿弗、約拿單、利亞撒慕斯、巴利瑪、以利法。這些名字無疑有些訛誤;有兩個叫拿單的,兩個叫以利法拉的,兩個叫拿弗的;撒慕斯和撒瑪可能也是同一個人。
【第17節】非利士人上來尋索大衛——自從以色列人戰敗、掃羅及其兒子陣亡以來,非利士人似乎一直不受干擾地佔據了以色列地主要的城邑;現在,他們發現大衛已被全國擁立為王,便認為最好在他軍隊人數過多、王國事務妥善安排之前攻擊他。
【第19節】大衛求問耶和華——他認為自己只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因此未經上級命令,他不會輕舉妄動。
【第20節】耶和華已衝破——他非常恰當地將勝利歸於耶和華,因為沒有上帝的力量和謀略,他將一事無成。巴力‧毘拉心——「衝破之平原」或「衝破之首」,因為上帝在非利士軍隊中造成了衝破;他以此紀念耶和華的介入。
【第21節】他們撇下偶像——大多數民族都有攜帶神像上戰場的習俗:以色列人曾效仿此習俗,將約櫃帶到戰場,卻在戰場上失去了它;參見撒母耳記上 4:10, 4:11。
【第23節】繞到他們後頭——當可以運用人的方法時,上帝不會不使用這些方法而行事。藉此,他教導大衛謹慎、明智,並倚賴神聖的力量。
【第24節】當你聽見桑樹梢上有腳步的聲音——如果沒有明顯的超自然介入,大衛可能會認為他所使用的計謀或戰術是勝利的原因。桑樹梢上的腳步聲,可能僅指樹葉間的沙沙聲。《他爾根》說是一種「聲音」;阿拉伯語則譯為「馬蹄聲」。
【第25節】大衛就照樣行了——他嚴格遵守了耶和華的指示,然後一切都如他所願地成功了。為何現在沒有這樣的超自然指示和幫助呢?因為人們沒有祈求;沒有祈求是因為沒有期待;沒有期待是因為人們沒有信心;沒有信心是因為他們處於一種精緻的無神論精神之下,與他們的造物主沒有屬靈的交通。誰相信上帝看見萬事、無所不在呢?誰認為他關心他受造物的事務呢?誰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承認他呢?誰不將自己的智慧、謹慎和力量,置於全能上帝之上呢?讀者,你對上帝有信心嗎?那麼就運用它、培養它,你就能移山。值得注意的是,大衛是奉上帝的旨意牧養百姓的。他以前曾照管一群羊,他要看守、保護、引導進出,並為牠們尋找草場;現在他要看守、保護、引導進出、餵養和保護以色列人。他要作百姓的牧者,而不是暴君或壓迫者。在古代希臘人中,君王被稱為**ποιμενες λαου**(poimenes laou,百姓的牧者);所有賢明的君王確實如此: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令人愉悅的稱號被改為**βασιλευς**(basileus,君王)和**τυραννος**(tyrannos,暴君);這兩個名稱中都沒有任何原始稱號的意義。地球上各國的政治體制如此不同,以至於除了英國之外,任何國家都不可能讓君王成為他百姓的牧者和父親。太陽底下所有其他的君主立憲制都允許君主專制,因此如果他願意,他可以壓迫和暴虐。唯獨英國不賦予君主這種權力;根據憲法,他是一位愛國的君王,並且在不斷呈現在他面前的國家原則的影響下,以及所有政府行為都依據這些原則形成,他習慣性地成為他百姓的父親,英國人民也唯獨從這個角度看待英國君王。大衛憑藉自己的權柄,無需任何法律形式,就能殺死聲稱殺了掃羅的亞瑪力人;也能砍下殺害伊施波設的利甲和巴拿的頭;但在英國政府中,被告必須有機會為自己辯護,證人必須接受盤問,事實必須由正直的法官根據法律來審視;然後,被指控的罪行將交由十二位誠實的陪審員(與被告地位相等)裁決,他們受莊嚴誓言約束,必須根據呈現在他們面前的證據作出裁決。以色列的憲法本質上是好的,但英國憲法要好得多。在前一種情況下,當君王按照憲法精神統治時,他不會犯錯,因為他只是全能者的代表;在後一種情況下,君王不會犯錯,因為他受法律的精神和文字約束,除了符合該法律所規定的永恆正義和公平原則之外,什麼都不能做;沒有什麼是留給純粹的王權或權威的,也沒有什麼是託付給人類的變幻無常或任性的。在他所有的行為中,他都受到他的貴族和庶民的指導;他們作為各階層人民的代表,總是被認為是表達人民的心聲。難怪有人說:「處於這種境地的人民是有福的!」
【導言】大衛帶領三萬人將約櫃從基列耶琳運到耶路撒冷(撒母耳記下 6:1-5)。牛失足時,烏撒(他駕著載有約櫃的車)伸手扶住約櫃,以免它跌落:耶和華不悅,擊殺了他,他就死了(撒母耳記下 6:6, 6:7)。大衛受驚,將約櫃運到俄別以東家中(撒母耳記下 6:8-10)。約櫃在那裡停留了三個月;上帝使約櫃所寄放的俄別以東家蒙福(撒母耳記下 6:11)。大衛聽聞此事,便帶著祭物和隆重的歡慶,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撒母耳記下 6:12-15)。米甲看見大衛在約櫃前跳舞,便輕視他(撒母耳記下 6:16)。大衛獻上燔祭和平安祭,並分給眾民(無論男女)每人一個餅、一塊肉和一瓶酒(撒母耳記下 6:17-19)。米甲出來迎接他,看見他在約櫃前過度狂舞,便責備他的行為:他為自己辯護,責備她,她就終身沒有兒女(撒母耳記下 6:20-23)。
【第1節】三萬人——這被認為是一次新的徵召;因此他增加了三萬名新兵,擴充了軍隊。《七十士譯本》記載為七萬人。
【第2節】從猶大的巴拉——這被認為是約書亞記 15:60 中所稱的基列巴力或基列耶琳(參見歷代志上 13:6);或約書亞記 15:9 中的巴拉。那裡稱為耶和華的名——也就是說,約櫃被稱為萬軍之耶和華的約櫃。但這不是字面翻譯;**שם**(shem,名)這個詞連續出現兩次;其中一個可能應該讀作**שם**(sham,那裡)。那裡曾呼求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等等。
【第3節】一輛新車——所有用於敬拜上帝的東西都被分別為聖,專用於該目的:使用一輛新車是出於敬意,因為它從未用於任何世俗或普通用途。但這還不夠,因為約櫃應該由祭司抬在肩上;而忽略這個儀式是烏撒死亡的原因。
【第5節】用各樣松木樂器——這個地方應該根據平行經文歷代志上 13:8 進行修正:「以色列眾人在上帝面前,用盡心力,唱歌、彈琴、鼓瑟」等等。這裡的**בכל עצי**(bechol atsey,用各樣木頭)應該是平行經文的**בכל עז**(bechol oz,用盡心力):這樣才有好的意義,前者則沒有。此處《七十士譯本》的經文讀作:**εν ισχυΐ**(en iskhui,用盡心力)。
【第6節】烏撒伸手——在民數記 4:15-20 中,利未人被禁止觸摸約櫃,違者處死,烏撒就因此觸犯此律法而受罰。
【第7節】上帝在那裡擊殺他,因為他的錯誤——烏撒因無知和倉促而犯罪;他沒有時間思考,牛突然失足;他擔心約櫃會掉落,便突然伸手去扶。如果他觸摸約櫃而未受懲罰,民眾可能會失去對約櫃及其神聖事奉的敬意,烏撒的例子必定使他們充滿恐懼和神聖的敬畏;至於烏撒,沒有人會懷疑他永恆的救恩。他犯了致死的罪,但上帝的憐憫無疑已臨到他的靈魂。
【第10節】大衛卻將約櫃轉到一旁——俄別以東的家似乎離他們正要進入的城很近,但因這意外而受阻,便將約櫃寄放在最近的朋友家。
【第11節】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為何?因為他家中有耶和華的約櫃。凡接待上帝的使者,或將自己的家奉獻給上帝事奉的人,必會無疑地領受上帝的賜福。
【第12節】大衛就將約櫃運上來——《拉丁通行本》在此節補充道:「大衛有七個詩班,並獻上一隻牛犢為祭。」《七十士譯本》則有更大的補充:「他有七個詩班抬著約櫃,獻上祭物、一隻牛犢和羊羔。大衛在耶和華面前彈奏和諧的樂器;大衛身穿華麗的細麻布外袍;大衛和以色列全家都歡樂地、吹著號角將耶和華的約櫃運上來。」這些內容在任何手稿中,或在《亞蘭譯本》、《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中,或在平行經文歷代志上 15:25 中,都找不到。
【第14節】大衛在耶和華面前跳舞——跳舞在印度教徒中是一種宗教儀式,他們認為這是對偶像的虔誠行為。顯然大衛也將其視為如此。跳舞與虔誠有何關聯,我無法說明。我只知道,非預謀、非自願的跳躍可能是突然精神振奮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