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4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裏;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5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6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7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9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0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1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12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14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15拿單就回家去了。 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16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上帝,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17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18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着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
19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
20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21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孩子活着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
22大衛說:「孩子還活着,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23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
24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25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26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27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28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
29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30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着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裏奪了許多財物,
31將城裏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第27節】約押說——本節的意思似乎是:如果押尼珥沒有挑起戰鬥(見撒下2:14),約押那天就不會攻擊以色列人;因為他的命令很可能只是防禦。因此,責任歸咎於以色列。
【第7節】【第29節】他們來到瑪哈念——於是他們回到了出發的地方。見撒下2:12。這是以色列和猶大之間內戰的開端,也正是兩個王國分裂的開端,這導致兩國都血流成河。
【第12節】【引言】記載大衛在希伯崙所生的孩子(撒下3:1-5)。押尼珥被伊施波設指控與掃羅的妃嬪利斯巴有染,他勃然大怒;他向大衛獻上效忠;他前往希伯崙,與大衛立約(第6-22節)。約押因對押尼珥的敵意,向大衛謊稱押尼珥是間諜,不應允許他回去(撒下3:23-25)。他追趕押尼珥,並奸詐地殺了他(撒下3:26-27)。大衛聽聞此事,對約押大為惱怒,並咒詛約押及其家族(撒下3:28-29)。他命令為押尼珥舉行全國哀悼,他自己也跟隨棺柩哭泣(撒下3:30-32)。大衛為押尼珥哀悼(撒下3:33-34)。百姓懇求大衛用餐;但他整天禁食,並向他們抱怨約押及其兄弟的傲慢和陰謀:百姓對他的行為感到滿意(撒下3:35-39)。
【第1節】有長久的戰爭——在大衛的追隨者和伊施波設的追隨者之間,在上述兩年之後,直到第五年結束,伊施波設被利甲和巴拿殺害之前,頻繁發生戰鬥和衝突。
【第6節】押尼珥使自己強盛——他使自己強盛,並與前王的妃嬪同房,這些都是他意圖奪取政權的最明顯證據。見王上2:21-22;王上12:8;王上16:21。
【第19節】【第8節】我豈是狗頭呢——你竟如此輕蔑一個曾是你搖搖欲墜王國的唯一支柱,也是唯一能與大衛家抗衡的人嗎?
【第20節】【第9節】除非照耶和華向大衛所起的誓——他為何不早些這樣做呢?他明明知道上帝已將國度賜給大衛。難道他現在,按照他自己的承認,不是在與上帝作戰嗎?
【第22節】【第11節】他一句話也不能回答押尼珥——一個受軍隊將領擺布的君王,其命運是何等悲慘!將領隨時可以剝奪他的權力與尊嚴!看看可憐的英格蘭查理一世和法國路易十六的命運吧。軍人,尤其不應被賦予任何民事權力,他們只應在戰場上顯赫。
【第24節】【第13節】除非你先將米甲帶來——大衛在希伯崙已有六位妻子;她們之中沒有人能像米甲那樣擁有合法的地位,她曾被從他身邊奪走,嫁給了帕鐵。儘管將她從一個深愛她的丈夫身邊帶走是多麼令人痛苦(見撒下3:16),但謹慎和策略要求他盡可能鞏固自己在王國中的利益;他也不應讓一位公主掌握在一個可能憑藉她的權利而對王位提出要求的人手中。此外,她是他的合法妻子,他有權隨時要求她。
【第25節】【第14節】將我的妻子交給我——據推測,他此舉是為了保護押尼珥;並防止押尼珥在帶走米甲時可能使用的暴力。
【第27節】【第16節】在她後面哭泣——如果大衛和米甲之間不再存在真摯的感情,那麼將她從帕鐵身邊帶走是令人惋惜的,帕鐵是經她父親和君王的共同權威而娶她為妻的。然而,大衛對她擁有合法權利,因為她從未被休,她是被暴力從他身邊奪走的。
【第29節】【第18節】耶和華論到大衛說——這話是在哪裡說的?這樣的應許並不存在。或許這只是意味著:「因此,可以推測,上帝已如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