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七章
列王紀下 第十七章 經文

1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

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

3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事他,給他進貢。

4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裏。

5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

6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米底亞人的城邑。

7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敬畏別神,

8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

9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

10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

11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

12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

13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14他們卻不聽從,竟硬着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15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16離棄耶和華-他們上帝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

17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18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

19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

20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21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裏。

22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

23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24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馬利亞,住在其中。

25他們才住那裏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

26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馬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

27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裏,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

28於是有一個從撒馬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

29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裏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馬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

30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

31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

32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

33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

34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

35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

36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

37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

38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

39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

40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

41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

第十七章
【第10節】

狗必吃耶洗別——這預言是何等精確地應驗了!請參閱《列王記下》9:33等。

【第1節】

【第11節】這狂人為何到你這裡來?——難道就因為他是一位聖潔的神人,就被一群不敬虔的官員視為狂人嗎?如果這些人迫害宗教、嘲笑聖潔之人,那麼他們聲稱自己為宗教而戰,是公共福祉和道德的守護者,都是徒勞的。然而,這一直是蛇的後裔、蛇的子孫們的舊習。至於虔誠的士兵,正如古諺所說,他們難尋難覓。你們認識那人,也知道他的話——你們知道他是個狂人,他的信息必然是愚蠢的。耶戶似乎不願告訴他們所發生的事,以免引起嫉妒和紛爭。

【第2節】

【第12節】他們說:「這是假的。」——或者,正如《迦勒底譯本》所說:「你撒謊。」又或者,這句話可以理解為:「我們知道他所說的不過是愚蠢和謊言,但無論如何,讓我們聽聽他到底說了什麼。」

【第3節】

【第13節】各人急忙拿自己的衣服——這是一種儀式,他們藉此承認耶戶為王;而眾人承認耶穌基督為彌賽亞和以色列的王,也是在祂受難前不久,藉著類似的儀式:請參閱《馬太福音》21:7(注)及其注釋。這儀式富有深意:「我們將衣服鋪在祂腳下,表示我們將一切都置於祂的權柄之下,並承認自己是祂的僕人。」在臺階頂上——《迦勒底譯本》、拉比們和幾位解經家都將此理解為公共日晷;在那些古老的時代,日晷是由臺階狀的梯子構成的,每個臺階都藉由其陰影來指示一個小時,或該國常用的時間劃分。這個日晷無疑位於最公共的場所;而將耶戶安置在日晷頂部或頂層平台上,當他們吹響號角,宣告他為王時,這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地點。希伯來文**מעלות**(maaloth,臺階)與《列王記下》20:9-11中用來指亞哈斯日晷的詞是同一個字;這很可能就是後來發生神蹟的那個日晷:而這個日晷,**מעלות**(maaloth),源自**עלה**(alah,上去,上升),顯然是由臺階構成的;晷針在太陽不同高度時投射在臺階上的陰影,可以用來顯示流行的時間劃分。請參閱《列王記下》20:9(注)等處的注釋。

【第4節】

【第14節】約蘭曾守住基列的拉末——聯軍似乎已經攻佔了這座城;但他們被迫看守他們的戰果,因為他們察覺哈薛決心盡可能地奪回它。

【第6節】

【第16節】耶戶……往耶斯列去;因為約蘭臥病在那裡——從前一節我們得知,約蘭在攻打基列的拉末時受了傷,已前往耶斯列療傷;他和亞哈謝都不知道拉末的陰謀,因為耶戶和他的將領們小心翼翼地阻止任何人離開城,所以耶斯列的兩位君王對所發生的一切毫不知情。

【第7節】

【第17節】望樓上的一個守望者——這些守望者被安置在高處,通常彼此相距不遠,充當一種電報系統,將情報傳遍全國。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情報似乎是由騎馬者傳遞到下一站,就像我們面前的這個例子。此時,當軍隊在基列的拉末時,他們無疑加倍警惕,觀察國家的狀況,並注意每一個動向。請參閱《撒母耳記下》13:34(注)。

【第8節】

【第18節】你與平安有何相干?——「和平或戰爭與你何干?加入我的隊伍,跟在後面。」

【第10節】

【第20節】他驅車甚急——耶戶是一位大膽、果敢、迅速而魯莽的將軍。在他的各種軍事行動中,他已樹立了自己的名聲;如今這幾乎成了他的代名詞。

【第11節】

【第21節】約蘭……和亞哈謝……都出來了——他們對拉末所發生的事毫無察覺;否則他們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冒險親身前往。

【第12節】

【第22節】哪有平安呢?你母親耶洗別的淫行——儘管「淫行」、「姦淫」和「苟合」這些詞語經常被用來泛指偶像崇拜和虛假宗教;然而在此處,它們可以安全地取其最常見和最明顯的意義,因為有充分理由相信耶洗別是極不潔淨宗教體系的贊助者和支持者;耶戶可能指的是這一點,而非他本人頗為贊同的牛犢崇拜。

【第13節】

【第23節】亞哈謝啊,有詭詐!——這是他第一次得到這個消息:他為朋友亞哈謝的安全感到擔憂,現在他們為了保命而逃跑。

【第14節】

【第24節】盡力拉弓——邊注的譯法是正確的:「他手裡拿著弓。」也就是說,「他立刻拿起弓,搭上箭,然後射出。」這是這段經文唯一的意義。在他兩臂之間——也就是在他的兩肩之間;因為他此時已經轉身,正從耶戶面前逃跑。

【第15節】

【第25節】把他拋在田地裡——這在《列王記上》21章中已被預言;而亞哈的兒子現在所遭遇的,在該章的《列王記上》21:29中也有預言。

【第16節】

【第26節】拿伯的血,和他眾子的血——《列王記上》21章並未告知我們拿伯家中除了他自己以外還有誰被殺:但由於亞哈和耶洗別的目的是要完全且永遠地佔有拿伯的葡萄園,他們不太可能留下任何後裔,以免將來他們可能以繼承權的名義索回。此外,為了確保這一點,耶洗別讓拿伯被判叛國和褻瀆神明;以便他的整個家族都捲入他的毀滅之中。

【第17節】

【第27節】從園子路逃跑——《歷代志下》22:8、22:9中關於亞哈謝之死的記載,與此處的記載大相徑庭:「耶戶正在亞哈家施行審判的時候……他尋找亞哈謝,他們在撒馬利亞找到他(因為他藏在那裡),把他帶到耶戶那裡;他們殺了他之後,就埋葬了他。」萊特富特博士說:「整個故事的脈絡是這樣的:耶戶在耶斯列的田野裡殺了約蘭,當時亞哈謝和約蘭在一起;亞哈謝見狀逃跑,進入撒馬利亞並藏匿在那裡。耶戶進軍耶斯列,讓耶洗別成為狗食:從那裡他派人到撒馬利亞索取亞哈眾子孫的首級:這些首級在夜間被帶給他,並在早晨展示給百姓看。然後他進軍撒馬利亞,途中殺了亞哈的四十二個親屬;並找到了利甲人的父親約拿達。進入撒馬利亞後,他搜查亞哈謝:他們找到他藏匿之處,把他帶到耶戶那裡,耶戶命令將他帶到靠近伊比連的古珥,並在那裡殺了他。或許他的父親約蘭曾在那里殺了他的兄弟,就像亞哈在耶斯列殺了拿伯一樣。他們照辦了;在那裡他的戰車中擊殺了他;他的車夫在他死前駕車逃到米吉多。列王記中的故事簡短:但歷代志則顯示了順序。」《萊特富特著作集》,第一卷,第88頁。

【第19節】

【第29節】約蘭第十一年——我們邊注中的解釋,對於這個年代學上的難題,已經提供了合理且足夠的說明:那時他因父親生病而開始攝政為王;《歷代志下》21:18、21:19。但在約蘭第十二年,他開始獨自為王;《列王記下》8:26。

【第20節】

【第30節】她塗抹眼妝,梳理頭髮——她試圖用顏料改善膚色,並用頭飾或頭巾來提升整體面容效果。經常被引用的《迦勒底他爾根》譯者約拿單,將此譯為**וכחלת בצדידא עינהא**(vechachalath bitsdida eynaha),意為:「她用銻粉塗抹眼睛。」這在亞洲國家至今仍是一種習俗。我從一位近期前往波斯的旅行者那裡借用以下記載:「波斯人在美的觀念上與我們截然不同,就像他們在品味上不同一樣。對他們而言,一雙大而柔和、含情脈脈的黑眼睛構成了美的極致。主要基於此,婦女們使用銻粉,儘管它能增加眼睛的活力,卻也賦予其一種放蕩的慵懶感,使其看起來(如果我可以用這個詞的話)沉浸在幸福之中。波斯婦女有一種奇特的習俗,讓眉毛相連;如果她們沒有這種魅力,她們會用一種為此目的製成的顏料塗抹額頭。」E. S. Waring,《設拉子之旅》,第四版,1807年,第62頁。這充分闡明了耶洗別塗抹眼妝等的目的,並充分顯示她這樣做的意圖是為了征服和解除耶戶的武裝,並誘使他娶她為妻,正如拉比雅基所推測的。這種用銻粉塗抹眼睛和化妝是一種普遍的習俗,不僅在亞洲國家,而且在所有與之接壤或有聯繫的國家都是如此。先知以西結在《以西結書》23:40中提到了塗抹眼睛。羅馬人塗抹眼睛,我們有最確鑿的證據。普林尼說:「**Tanta est decoris affectatio, ut tinguantur oculi quoque.**」(《自然史》第十一卷,第37章)意為:「她們對裝飾的熱衷如此之甚,以至於連眼睛也塗抹。」這種塗抹是用銻粉或銻,從聖居普良的這些話中可以清楚看出,他在《論善行與施捨》中說:「**Inunge aculos tuos non stibio diaboli, sed collyrio Christi**」(「用基督的眼藥膏塗抹你的眼睛,而不是用魔鬼的銻粉。」)尤維納爾在同一主題上說得很清楚。羅馬的男人和女人都這樣做:
**Ille supercilium madida fuligine tactum**
**Obliqua producit acu pingitque trementes**
**Attollens oculos.**
《諷刺詩》第二卷,第93行。
「他用濕潤的煙灰染眉,
用斜針描畫,抬起顫抖的眼睛。」
拉塞爾博士詳細描述了巴巴里婦女這樣做的方式:「基於增強視力以及裝飾的原則,婦女們普遍習慣用一種叫做『伊斯邁德』的粉末塗黑眼瞼中部。她們的方法是使用一根約兩英寸長、非常光滑、大小與普通探針相似的圓柱形銀、鋼或象牙棒。她們用水將其弄濕,以便粉末能附著其上,然後將中部水平地貼在眼睛上,閉上眼瞼,然後將其從中間拉過,這樣就能塗黑內部,在邊緣周圍留下一圈窄窄的黑邊。男人有時也這樣做,但那時會被視為矯揉造作。」拉塞爾,《阿勒頗自然史》,第102頁。請參閱帕克赫斯特,**פך**詞條。

【第21節】

【第31節】心利平安嗎?他殺了他的主人——拉比雅基對此處的解釋是:「如果你殺了你的主人,這並非新鮮事;因為心利也殺了巴沙的兒子以拉。」這些話語的意圖是安撫而非激怒。但大多數譯本將這些話理解為:「願心利,殺害他主人的人,平安!」

【第23節】

【第33節】他們就把她扔下去——多麼可怕的死法!她已經因墜落而幾乎粉身碎骨;而殘暴的耶戶竟用馬蹄踐踏她那已然殘破的身體!

【第24節】

【第34節】她是王的女兒——耶洗別無疑是一位出身高貴的女子。她是推羅王的公主;以色列王亞哈的妻子;以色列王約蘭的母親;猶大王約蘭的岳母;以及猶大王亞哈謝的祖母。

【第25節】

【第35節】頭骨……腳和手掌——拉比雅基和金奇說,狗沒有吃這些部位,因為她在節日舞蹈中像狗一樣,用手腳跳舞,輕佻地搖擺著頭。這些拉比們還有什麼其他意思,我不想探究。她無疑犯下了最骯髒的行為,幾乎壞到無法被誣衊。前一卷書(《列王記上》21:23,「狗必在耶斯列的城牆邊吃耶洗別的肉」)所發出的預言,是何等字面地應驗了!她和她的丈夫亞哈為謀殺無辜的拿伯付出了何等沉重的代價!

【第27節】

【第37節】耶洗別的屍體必在耶斯列的田間,如同糞土——由於她沒有被埋葬在地下,而是被狗吃了,這句話也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人必不能說:「這是耶洗別。」——由於她無法被埋葬,她就沒有葬禮紀念碑。儘管她因出身、關係和聯姻而如此偉大,她卻沒有墳墓的榮譽!甚至沒有一塊孤零零的石頭能說:「耶洗別安息於此!」甚至沒有一個土堆來標示她的墓地!審判是神奇異的工作;但當祂爭戰時,祂的審判是何等可怕!當祂興起施行審判時,誰能攔阻祂的手?祂的謀略何等深奧,祂的作為何等可畏!

【第29節】

【導言】耶戶給撒馬利亞的長老們寫了一封諷刺信,告訴他們從他們主人眾子中選出一個最好的,立他為王;他們回了一封順從的信,見《列王記下》10:1-6。他寫了第二封信,命令他們將亞哈七十個兒子的首級送給他;他們照辦了,首級被堆成兩堆,放在耶斯列城門口,見《列王記下》10:7、10:8。耶戶將首級展示給百姓看,為自己辯解,並聲明一切都是照著耶和華的話行的,見《列王記下》10:9、10:10。他殺盡了亞哈家在耶斯列所剩下的一切親屬,見《列王記下》10:11。他也殺了猶大王亞哈謝的四十二個兄弟,見《列王記下》10:12-14。他遇見約拿達,並帶他一同坐在自己的戰車上,見《列王記下》10:15、10:16。他來到撒馬利亞,殺盡了亞哈家在那裡的一切親屬,見《列王記下》10:17。他假裝對巴力崇拜大發熱心,並召集所有巴力的祭司,假借舉行盛大獻祭之名,將他們全部殺死,見《列王記下》10:18-25。他燒毀巴力的偶像,將巴力的廟宇變為茅廁,見《列王記下》10:26-28。但他沒有離棄耶羅波安的罪,也沒有昌盛,見《列王記下》10:29-31。哈薛苦待以色列,見《列王記下》10:32、10:33。耶戶死了,他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八年,見《列王記下》10:34-36。

【第1節】

亞哈有七十個兒子——由於他有幾位妻子,他可能有許多孩子。以色列人從他們歷史的最早期就特別多產。他們在埃及,即使在最嚴酷的壓迫下,也驚人地繁衍!至於我們有記載的家族個體,他們都相當引人注目:羅波安有三十八個兒子;押頓有四十個;陀拉有三十個;亞哈有七十個;基甸有七十一個。給耶斯列的官長——這當然應該是給撒馬利亞的官長;因為整段上下文都顯示信是寄給他們和那座城的。請參閱《列王記下》10:6。給撫養亞哈眾子的人——看來以色列和猶大的王室子女都託付給貴族照管,並由他們撫養長大(見《列王記下》10:6);因此,耶戶的信是寫給這些人的。據推測,以賽亞(《以賽亞書》49:23)暗示了這種習俗:君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

【第30節】

【第2節】又有堅固的城——這裡的一切似乎都只指撒馬利亞;城中有軍械庫和戰爭工具等。讀者無需被告知這些信件都是諷刺性的。這就像他說:「你們沒有防禦手段;以色列與我同在:如果你們不投降自己和這座城,我就會將你們全部處死。」

【第32節】

【第4節】兩個王尚且不能在他面前站立——即約蘭和亞哈謝。

【第33節】

【第5節】掌管王宮的……等——因此,所有既定的權威都同意順從。凡你所吩咐我們的,我們都必遵行——他們沒有提出任何條件,並承諾執行這位極其邪惡之人後來所命令的可怕謀殺。

【第34節】

【第6節】到耶斯列來見我——因此,信不是寫給耶斯列的,而是從耶斯列寫給撒馬利亞的。

【第35節】

【第7節】把他們的頭放在籃子裡——這些人是何等冷血的惡棍!

【第36節】

【第8節】堆成兩堆——看來這些王子的首級是在夜間抵達耶斯列的:耶戶命令將它們留在城門口,一個公共場所,以便所有百姓都能看見,並感到恐懼,從而得出結論,任何反抗這種權威和力量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

【第37節】

【第9節】你們是義人——這是另一種諷刺,部分目的是為自己開脫,並讓他們分擔這次屠殺的惡名,同時也藉著表明一切都是照著主的命令而行,來為雙方的行為辯護。

【第39節】

【第11節】耶戶殺盡了——看來那些如此順從地砍下亞哈七十個兒子首級的大人物,也成了這位無與倫比的惡人野心的犧牲品。

【第40節】

【第12節】剪羊毛的房屋——可能是牧羊人每年剪羊毛時聚集的地方。

【第41節】

【第13節】亞哈謝的兄弟——指他家族的親屬;因為他似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兄弟:但我們知道,在猶太人中,「兄弟」一詞指的是同一家族的親屬,特別是兄弟姐妹的子女:而這些人正是如此,請參閱《歷代志下》22:8。我們下去問安……——耶戶執行所有措施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於被謀殺的君王們最親近的親屬甚至還沒有聽說他們的死訊,因此沒有時間逃跑。他們都被像網一樣捕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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