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五章
列王紀下 第十五章 經文

1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七年,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亞撒利雅登基,

2他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

3亞撒利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

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5耶和華降災與王,使他長大痲瘋,直到死日,他就住在別的宮裏。他的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

6亞撒利雅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7亞撒利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8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八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六個月。

9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所行的,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10雅比的兒子沙龍背叛他,在百姓面前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11撒迦利雅其餘的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2這是從前耶和華應許耶戶說:「你的子孫必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這話果然應驗了。

13猶大王烏西雅三十九年,雅比的兒子沙龍登基在撒馬利亞作王一個月。

14迦底的兒子米拿現從得撒上撒馬利亞,殺了雅比的兒子沙龍,篡了他的位。

15沙龍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那時米拿現從得撒起攻打提斐薩和其四境,擊殺城中一切的人,剖開其中所有的孕婦,都因他們沒有給他開城。

17猶大王亞撒利雅三十九年,迦底的兒子米拿現登基,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十年。

18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終身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19亞述王普勒來攻擊以色列國,米拿現給他一千他連得銀子,請普勒幫助他堅定國位。

20米拿現向以色列一切大富戶索要銀子,使他們各出五十舍客勒,就給了亞述王。於是亞述王回去,不在國中停留。

21米拿現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22米拿現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比加轄接續他作王。

23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年,米拿現的兒子比加轄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年。

2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25比加轄的將軍、利瑪利的兒子比加背叛他,在撒馬利亞王宮裏的衛所殺了他。亞珥歌伯和亞利耶並基列的五十人幫助比加;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26比加轄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27猶大王亞撒利雅五十二年,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二十年。

28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29以色列王比加年間,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來奪了以雲、亞伯‧伯‧瑪迦、亞挪、基低斯、夏瑣、基列、加利利,和拿弗他利全地,將這些地方的居民都擄到亞述去了。

30烏西雅的兒子約坦二十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背叛利瑪利的兒子比加,擊殺他,篡了他的位。

31比加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32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第二年,猶大王烏西雅的兒子約坦登基。

33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

34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烏西雅一切所行的;

35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

36約坦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37在那些日子,耶和華才使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去攻擊猶大。

38約坦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亞哈斯接續他作王。

第十五章

列王記下 第15章

【引言】以利沙預言撒馬利亞被圍困的居民將獲得豐盛的解救(列王記下 7:1)。一位大臣質疑其可能性,並被告知他將在次日看見,卻不能享用(列王記下 7:2)。四個患麻瘋病的人因飢餓難耐,前往亞蘭人的營地尋求食物,卻發現營地完全空無一人(列王記下 7:3-5)。亞蘭人如何受驚逃跑(列王記下 7:6-7)。麻瘋病人開始掠奪戰利品,但最終決定將好消息帶回城裡(列王記下 7:8-11)。國王懷疑有詐,派騎兵偵察鄉野,查看亞蘭人是否藏匿某處;他們回來證實亞蘭人已完全逃跑(列王記下 7:12-15)。百姓出去掠奪營地,結果糧食變得像以利沙預言的那樣豐盛(列王記下 7:16)。那位不信的大臣被委任看守城門,卻被人群踐踏而死(列王記下 7:17-20)。

【第1節】

明日約到這時候——這是對國王沮喪言論的回應,也是為自己辯護,表明他並非這場災難的始作俑者。參見前一章末尾(列王記下 6:33)。一細亞細麵一舍客勒——一細亞細麵:一細亞約為兩加侖半;一舍客勒按最低估計為兩先令四便士。這與上文提到的驢頭價格相去甚遠。

【第2節】

那時,有一個大臣——**שָׁלִישׁ**(shalish)。這個詞作為官職名稱經常出現,似乎指國家最高級別的官員之一。這預言如此不可思議,以至於他認為除非上帝從天上傾倒麥子和大麥,否則不可能按字面應驗。但你卻不能吃——這僅僅是對他死亡的預言,而非因他的不信而受到的審判;任何處於他境況的人都可能說出同樣的話。他實際上是說,除了神蹟,沒有什麼能帶來所預言的豐盛,而這豐盛正是藉著神蹟實現的;任何處於他位置的人,都可能在撒馬利亞城門口被人群踐踏而死。

【第3節】

有四個患麻瘋病的人——《他勒目》的《索他篇》、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 Sol. Jarchi)及其他學者認為,這四個麻瘋病人是基哈西和他的三個兒子。在城門口——他們不被允許與社會大眾混居。

【第4節】 【第5節】

營地的最外圍——亞蘭人的前哨本應駐紮的地方。

【第6節】

主使亞蘭人聽見響聲——這使他們陷入混亂;他們以為以色列王雇傭了強大的援軍來攻擊他們。

【第11節】 【第12節】

王夜間起來——這位國王進行了英勇的防禦;他似乎分擔了所有被圍困者的苦難,並且始終堅守崗位。即使在邪惡的亞哈身上,也有一些好的特質!他們知道我們飢餓——這是一個非常自然的結論;亞蘭人即使嚴密封鎖也無法迫使他們放棄城市,但他們知道以色列人處於飢餓狀態,可能會利用國王所想像的這種計謀來佔領城市。

【第13節】

他的一個臣僕回答說——這節經文非常難解,各種解釋眾說紛紜,卻鮮少能闡明其義。我傾向於同意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的觀點,認為此處有插補,使文意費解,甚至破壞了原意。「有幾個例子,」他說,「顯示猶太抄寫員不當地重複詞語,他們粗心大意地犯下此類錯誤,卻又謹慎地不作修改或刪除,以免被發現。這節經文提供了另一個例子,粗心地重複了七個希伯來詞:**הַנִּשְׁאָרִים אֲשֶׁר נִשְׁאֲרוּ בָהּ הִנָּם כְּכָל הֶהָמוֹן יִשְׂרָאֵל אֲשֶׁר נִשְׁאֲרוּ בָהּ הִנָּם כְּכָל הֶהָמוֹן יִשְׂרָאֵל אֲשֶׁר תָּמּוּ**。這節經文的確切英文翻譯是:『And the servant said, Let them take now five of the remaining horses, which remain in it; behold they are as all the multitude of Israel, which [remain in it; behold they are as all the multitude of Israel which] are consumed; and let us send and see.』」

「任何考慮到這七個詞的第二組既不在《七十士譯本》也不在《敘利亞譯本》中,並且那些認為這些詞是真本的譯者為了使其有意義而修改它們的人,很可能會同意它們最初是不當的重複;因此,現在是希伯來文本中奇怪地保留下來的插補。」肯尼科特和德羅西(De Rossi)的四十多份手稿中缺少這些詞。在其他一些手稿中,它們沒有標點;在另一些手稿中,它們被寫入後又被塗掉;還有一些手稿中,七個詞中有四個或五個被省略。德羅西總結道:「《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簡明《敘利亞譯本》、巴黎《七語敘利亞譯本》和《他爾根》都沒有這些詞。」它們的權威性很低,因此文本應當省略括號中的詞語來閱讀,如上所示。他們都已滅亡——**אֲשֶׁר תָּמּוּ**(asher tamu)應翻譯為「完好無損的」,即適合服役的。其餘的馬匹要麼死於飢荒,要麼被殺以供被圍困者食用,要麼虛弱得無法完成這樣的旅程。

【第14節】

他們就取了兩匹戰馬——他們最初打算派五匹;可能經過檢查後發現只有兩匹可用。但如果他們派出兩輛戰車,每輛將有兩匹馬,可能還有一匹單獨的馬用於穿越鄉野。

【第15節】

路上滿了衣服和器皿——這明顯證明了他們逃跑時的倉促和慌亂。

【第16節】 【第17節】

百姓踐踏他——這位官員被國王任命看守城門,百姓衝出去搶奪戰利品,又衝進來把戰利品運回家,他被人群衝倒,踐踏而死。這也是藉著預言之靈預見的。這些預言的字面和精確應驗,必定為先知在以色列贏得了極大的聲譽。

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指出,約沙法兒子約蘭在位的第一年到最後一年之間,記載了許多事件,但沒有明確指出它們發生的具體年份;因此,它們必須被粗略地計算為發生在這些年份中的某一年。這些故事包含在本書的第4、5、6、7章,以及歷代志下 21:6-19 中。它們可以這樣計算:

1. 約蘭在位第一年,以利沙從摩押返回以色列地,使寡婦的油增多;他在書念住宿,並向女主人保證她將得一個兒子。七年飢荒當時已經開始,他警告書念婦人飢荒將持續。
2. 第二年,她在非利士地生下兒子(列王記下 8:2)。以利沙住在吉甲的先知門徒中間,醫治了有毒的湯,並用二十個大麥餅和一些麥穗餵飽了一百人。那個夏天,他治好了乃縵的麻瘋病,這是直到基督降臨前唯一一次此類醫治。
3. 第三年,他使鐵斧浮起,阻止了亞蘭人的伏擊,使那些被派來抓捕他的人失明,並將他們送回他們的主人那裡。
4. 第四年,約沙法去世,以東反叛,擺脫了大衛加諸於他們的軛:立拿也反叛。
5. 第五年,撒馬利亞被便哈達圍困,城中遭受極大苦難;在幾乎被飢荒摧毀後,上帝奇蹟般的干預使其突然得到解救,這已由以利沙明確預言。
6. 第六年,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壓迫猶大王約蘭,擄走了他的妻子和兒女,只留下一個兒子。
7. 第七年,約蘭患上重病,以致腸子流出(歷代志下 21:19)。同年,七年飢荒在收穫時節結束;在那次收穫時,書念婦人的兒子死了,並被以利沙復活,儘管他出生和死亡的故事是同時敘述的;然而,它們之間必定相隔數年。
8. 此後不久,書念婦人去見國王,請求歸還她的土地,她曾在飢荒時期離開那地,寄居在非利士地。
9. 這一年,以利沙在大馬士革,便哈達病倒;哈薛用濕布悶死了他,並取代他作王。

萊特富特博士認為所有這些事情都發生在主前3110年至3117年之間。——參見《萊特富特著作集》第一卷,第88頁。在查考這些書卷中記載的事實時,我們總會發現確定確切的年代很困難,有時甚至不可能。這種困難因這些編年史家的一個普遍習慣而增加,即一次性講述整個故事,儘管其中一些事件發生在故事開始後的數年之久:他們似乎不願在事件的年代順序中再次提及同一段歷史。

【第21節】

【引言】書念婦人在七年飢荒期間寄居非利士地的記載(列王記下 8:1-2)。她回來,請求國王歸還她的土地;國王命令將土地及其出產歸還給她(列王記下 8:3-6)。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發現便哈達病了;便哈達派他的僕人哈薛去見先知,詢問他是否會康復(列王記下 8:7-9)。以利沙預言便哈達的死亡,告訴哈薛他將作王,並向他展示他將犯下的暴行(列王記下 8:10-14)。哈薛回去,用濕布悶死了他的主人,並取代他作王(列王記下 8:15)。約沙法的兒子約蘭作猶大王;他的惡行(列王記下 8:16-19)。以東和立拿反叛(列王記下 8:20-22)。約蘭去世,他的兒子亞哈謝取代他作王(列王記下 8:23-24)。他的惡行(列王記下 8:25-27)。他與亞哈的兒子約蘭聯手對抗哈薛;約蘭被亞蘭人所傷,前往耶斯列療傷(列王記下 8:28-29)。

【第1節】

那時以利沙曾對——由於這是對過去事件的敘述,這些詞應翻譯為:「但以利沙曾對那婦人說,就是他使她兒子復活的婦人;那婦人已起來,照著神人的話行了,她和她的家人已去了,在非利士地寄居了七年。」這兩節經文所記載的事件發生在第三節所指明的時間之前數年。參見前一章末尾的評論(列王記下 7:17)。

【第24節】 【第4節】

王與基哈西說話——這被認為發生在乃縵得潔淨之前,因為國王與一個患麻瘋病的人交談是否合理?或者,國王知道基哈西因極大的恥辱被先知解僱,他還會與他談論他的前主人嗎?他不可能期望基哈西提供真實或公正的敘述。有些人認為這次談話可能發生在基哈西患麻瘋病之後;國王對一位做了如此驚人事情的人的私人歷史有著永不滿足的好奇心:除了先知自己的心腹僕人,他還能從誰那裡獲得這些信息呢?將此處記載的事件視為發生在乃縵得醫治之後,更符合年代順序。至於基哈西的疾病,國王可能忽略了這一點,與他交談時保持合理的距離,因為只有實際接觸才會導致不潔。

【第25節】 【第5節】

這就是那婦人,這就是她的兒子,以利沙曾使他復活——這對書念婦人來說是一個非常蒙護理的事件。基哈西的敘述現在得到了婦人本人的證實;國王深受感動,立即下令歸還她的土地。

【第27節】 【第7節】

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根據雅爾基(Jarchi)和其他一些人的說法,是為了引導基哈西悔改。

【第28節】 【第8節】

手裡拿著禮物——但這是多麼巨大的禮物啊——四十駱駝的大馬士革各樣美物!先知在大馬士革需要一個非常大的機構才能處理這麼多財物。

【第30節】 【第10節】

你必能痊癒:然而耶和華指示我他必死——也就是說,上帝並未命定你的死亡,你的死亡也不是你現在所患疾病的必然結果;但這個惡人將濫用你所賦予他的權力和信任,並奪走你的生命。即使上帝沒有設計或命定一個人的死亡,他仍然可能死去,儘管這並非沒有上帝的允許。這是偶發事件教義的進一步證明:他可能因病而活,但你將結束他的生命。

【第31節】 【第11節】

他定睛看著——作者說的是誰?是哈薛,還是以利沙?許多人將此舉動歸於先知:他面前有一個殺人犯,他看見他即將犯下的血腥行為,感到極度痛苦;但他努力掩飾自己的情感:最終他的臉因痛苦而漲紅,情感戰勝了他,他爆發出來,哭了。《七十士譯本》在《康普魯頓多語聖經》和《安特衛普多語聖經》中的版本,使文本非常清晰:「**Καὶ ἑστη Ἀζαηλ κατα πρωσοπον αὐτου, καὶ παρεθηκεν ἐνωπιον αὐτου δωρα, ἑως ῃσχυνετο· καὶ ἐκλαυσεν ὁ ἀνθρωπος του Θεου**」(And Hazael stood before his face, and he presented before him gifts till he was ashamed; and the man of God wept.)。《梵蒂岡抄本》和《亞歷山大抄本》與希伯來文版本幾乎相同。阿爾丁版在某些方面與康普魯頓版一致;但所有譯本都遵循希伯來文。

【第32節】 【第12節】

我知道你將行何惡事——我們可以在列王記下 10:32-33;13:3, 7 中看到這預言的某些應驗。

【第33節】 【第13節】

僕人算什麼,不過是條狗,怎能行這大事呢——我相信這節經文被大多數解經家錯誤地解釋了。通常認為哈薛被這預言嚇壞了;這些殘酷行為與他的心意極其不符;他當時對這些惡行的歸咎感到痛苦和冒犯;然而,他對自己的心知之甚少,以至於當他獲得權力並有機會時,他卻心甘情願、毫不猶豫地做了所有這些事。

相反,我認為他對前景感到高興;他的問題更像是懷疑像他這樣微不足道的人,是否真有能力做這樣「偉大」而非「邪惡」的事情;因為在他看來,這些事並沒有什麼卑鄙之處。希伯來文本是這樣寫的:**כִּי מָה עַבְדְּךָ הַכֶּלֶב כִּי יַעֲשֶׂה הַדָּבָר הַגָּדוֹל הַזֶּה**(ki mah abdecha hakkeleb, ki yaaseh haddabar haggadol hazzeh?):「但,什麼!你的僕人,這條狗!他竟能做這件偉大的事!」或者,「像我這樣一個貧窮、無用的人,一條死狗(**ὁ κυων ὁ τεθνηκως**,《七十士譯本》),怎能做出如此強大的行動?你讓我驚訝不已。」他一回去就立刻謀殺了他的主人,這充分證明了這才是真實的含義。「我們對哈薛這些話的普通譯本,」正如帕滕先生(Mr. Patten)所觀察到的,「已成為許多精彩演說的開場白,卻完全偏離了他真實的情感。他的驚呼並非出於恐懼;他的表達中沒有任何恐懼的痕跡;而是出於對王冠意外一瞥的喜悅!先知的回答顯然是為了滿足他所引起的驚訝。在聖經中,狗並非殘忍的象徵,而是卑賤的動物;而對其殘暴感到震驚的人,也不會稱之為『偉大的事』。」——《大衛辯護》。

【第35節】 【第15節】

一塊厚布——各譯本普遍將此理解為一塊毛茸茸或羊毛布。他就死了——他被悶死或窒息而死。

【第36節】 【第16節】

約蘭第五年——這節經文,按現有的希伯來文本,可以這樣讀:「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和猶大王約沙法],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作王。」這三個希伯來詞**וִיהוֹשָׁפָט מֶלֶךְ יְהוּדָה**(and of Jehoshaphat king of Judah),極大地擾亂了此處的年代順序。約沙法作王二十五年,他的兒子約蘭只作王八年,這是確定的(列王記上 22:42;列王記下 8:17;歷代志下 20:31;歷代志下 21:5)。所以他不可能在父親在世時作王二十年,然後又作王八年!

肯尼科特和德羅西的七十士譯本《康普魯頓版》和《阿爾丁版》、敘利亞語《別西大譯本》、巴黎《七語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語以及肯尼科特博士和德羅西校勘的許多《拉丁通行本》印刷版和手稿中,都缺少這些詞;此外,我自己的圖書館中也有兩份手稿,一份是十四世紀的,另一份是十一世紀的,以及我認為是《拉丁通行本》初版中也缺少這些詞。值得注意的是,在後者中,第十五節以「**Quo mortuo regnavit Azahel pro eo**」結尾後,接下來的詞語以較小的字體書寫:「**Anno quinto Joram filii Achab regis Israhel, regnavit Joram filius Josaphat rex Juda. Triginta, etc.**」我們已經看到,有人認為約沙法讓他的兒子與他一同作王;而此處的「第五年」僅指以色列王約蘭,而非猶大王約沙法。參見列王記下 1:17 的注釋。

【第37節】 【第17節】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從以色列王約蘭第五年開始。他與父親約沙法一同作王三年,然後獨自作王五年;即根據烏雪大主教(Archbishop Usher)的計算,從主前3112年到3119年。

【第38節】 【第18節】

亞哈的女兒是他的妻子——這就是臭名昭著的亞他利雅;藉著這樁婚姻,約沙法和亞哈結盟;這種友誼在亞哈死後仍然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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