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四章
列王紀下 第十四章 經文

1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第二年,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登基。

2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

3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不如他祖大衛,乃效法他父約阿施一切所行的;

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5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

6卻沒有治死殺王之人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7亞瑪謝在鹽谷殺了以東人一萬,又攻取了西拉,改名叫約帖,直到今日。

8那時,亞瑪謝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

9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

10你打敗了以東人就心高氣傲,你以此為榮耀,在家裏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

11亞瑪謝卻不肯聽這話。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

12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裏去了。

13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就來到耶路撒冷,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

14又將耶和華殿裏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銀和器皿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馬利亞去了。

15約阿施其餘所行的事和他的勇力,並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以色列諸王的墳地裏。他兒子耶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17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

18亞瑪謝其餘的事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19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亞瑪謝,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

20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到耶路撒冷,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

21猶大眾民立亞瑪謝的兒子亞撒利雅接續他父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

22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之後,亞撒利雅收回以拉他仍歸猶大,又重新修理。

23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十五年,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撒馬利亞登基,作王四十一年。

2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一切罪。

25他收回以色列邊界之地,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海,正如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藉他僕人迦特希弗人亞米太的兒子先知約拿所說的。

26因為耶和華看見以色列人甚是艱苦,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沒有了,也無人幫助以色列人。

27耶和華並沒有說要將以色列的名從天下塗抹,乃藉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拯救他們。

28耶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他怎樣爭戰,怎樣收回大馬士革和[先前屬]猶大的哈馬歸以色列,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29耶羅波安與他列祖以色列諸王同睡。他兒子撒迦利雅接續他作王。

第十四章
【第5節】

唉,我主啊!這斧頭是借來的——**אהה אדני והוא שאול**(ahah adonia, vehu shaul!)。啊!啊,我的主啊;它被尋找了。它掉進水裡了,我白費力氣尋找它。或者說,它是借來的,因此我對它的失落更加悲痛;拉比雅爾基(Jarchi)補充說,我沒有什麼可以償還的。

【第6節】

他砍下一根木棍——這根木棍本身並沒有使鐵浮起來的自然傾向;它只是一個先知在此場合選擇使用的記號或儀式。鐵浮起來了——這是一個真正的神蹟;因為金屬的重力本應永遠使它沉在水底。

【第8節】

亞蘭王與以色列爭戰——這很可能就是《列王記下》6:24中提到的那位便哈達。這場戰爭的真實或藉口原因我們無從得知;但我們可以像加爾梅(Calmet)在此處所說的那樣,在無數戰爭案例中說:「一個野心勃勃、躁動不安的君王總能找到足夠的理由來掩飾他的企圖。」在某某地方——亞蘭王從以色列軍隊的部署中觀察到它將要移動的方向;因此在最有利的地方設下伏兵,以便突襲。

【第9節】

你要小心,不可經過某某地方——以利沙必定是藉由來自天上的直接啟示獲得了這項資訊。

【第10節】

派人到那地方——去看看是否如此。但《拉丁通行本》(Vulgate)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釋:「Misit rex Israel ad locum, et praeoccupavit eum.」以色列王預先派人到那地方,並佔領了它;因此亞蘭人落空了。這很有可能,儘管希伯來原文中沒有明確表達。先知知道亞蘭人標記了那個地方;他告訴以色列王,王便迅速派出一隊軍隊去預先佔領它;因此亞蘭人發現他們的計畫已被識破。

【第13節】

看哪,他在多坍——這被認為是《創世記》37:17中提到的同一個地方。它距離撒馬利亞約十二英里。

【第14節】

他派馬匹到那裡——奇怪的是,他沒有想到,一個能洞悉他關於以色列軍隊秘密的人,也能得知他所有針對自己生命的陰謀。

【第16節】

因為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這個人與天上的交通何等驚人!似乎整個天軍都受命來幫助他。

【第17節】

主啊——求你開他的眼睛——天堂在哪裡?它不就在我們上方、下方、周圍嗎?如果我們的眼睛像先知僕人的眼睛一樣被打開,我們就會在各個方向看到天軍。那些火馬和火車就在那裡,在以利沙僕人的眼睛被打開之前。

【第18節】

擊打這百姓——使他們眼瞎——使他們的視力混亂,以致他們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麼,並將一個地方誤認為另一個地方。

【第19節】

我必帶你們去見你們所尋找的人——他確實這樣做了;他引導他們到撒馬利亞,並在那城中完全向他們顯現。

【第20節】

開這些人的眼睛——除去他們視覺的混亂,使他們能看清事物的真相,並辨別自己身在何處。

【第21節】

我父啊,我可以擊殺他們嗎——這是懦弱的行為;當這些人被如此交到他手中時,他最多只能將他們作為戰俘。

【第22節】

你所擄獲的——那些在公開戰鬥中放下武器,或被包圍,退路被切斷的人,有權保住性命;更何況那些如此蒙神護理交到你手中,而未曾實際與你為敵的人。給他們吃喝,然後送他們回家去見他們的主人,讓他們因此知道你並不懼怕他,也絕不會做出不慷慨或不男子漢的行為。

【第23節】

他為他們預備了豐盛的食物——這些人回到他們主人那裡時,可以告訴他關於以色列神的大能和其君王的寬宏大量等奇異之事。於是亞蘭的軍隊不再來了——亞蘭王不再允許掠奪隊伍入侵以色列。而且很可能在此之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這兩個國家之間沒有戰爭。下一節中提到的事情發生在一年多以後。

【第25節】

看哪,他們圍困了它——他們從四面包圍了它,使其陷入極大的困境。一個驢頭賣八十舍客勒銀子——我想我們應該按字面意思理解驢頭;如果驢頭賣這麼多錢,那麼其他更受歡迎的部分會賣多少錢呢?饑荒必定非常嚴重,才能迫使他們吃任何被律法禁止的動物部分;而且饑荒必定更嚴重,才能迫使他們以如此高價購買這種不潔動物如此低賤的部分。這塊銀子很可能是德拉克馬(drachm),價值約為我們貨幣的七便士三法郎;總計約為兩英鎊九先令。還有四分之一卡伯的鴿子糞——卡伯約為一夸脫或三品脫。鴿子糞,**חריונים**(chiriyonim)。這究竟是指字面意義上的鴿子糞,還是一種豆類,學者們對此爭論不休。在寫了大量關於這個主題的內容,並引用了東方、西方、北方和南方的文獻之後,我選擇不讓讀者費力去鑽研這些內容,而只滿足於斷言,這很可能是一種豌豆,阿拉伯人至今仍稱之為此名。肖博士(Dr. Shaw)說:「**garvancos**、**cicer**或鷹嘴豆,曾被認為是撒馬利亞圍城中提到的鴿子糞;由於鷹嘴豆一端尖,烘烤後呈灰燼色,其中第一個特徵符合形狀,第二個特徵符合鴿子糞的通常顏色,因此這種假設絕不應被忽視。」我應該補充一點,鴿子糞在東方因其能促進黃瓜、甜瓜等生長而價值很高,這使得許多學者按字面意思理解這些詞。波查特(Bochart)已詳盡探討了這個主題,並得出結論認為是指一種豆類。大多數學者都同意他的觀點。

【第27節】

耶和華若不幫助你——有些人將此讀作詛咒:「願神不救你!我怎能救你呢?」

【第29節】

於是我們煮了我的兒子——這太可怕了;但為了人道,我們必須認為孩子們是餓死的,然後才成為他們飢餓絕望的父母的食物。她藏起了她的兒子——拉比雅爾基(Jarchi)說,他已經死了;她藏起他,是為了獨自吃他。摩西曾預言,如果他們離棄神,這種邪惡就會臨到他們;參見《申命記》28:53-57。當尼布甲尼撒圍困這可憐的百姓時,同樣的邪惡也臨到他們;參見《以西結書》5:10。當提多圍困耶路撒冷時也是如此;參見約瑟夫《猶太戰記》(De Bell. Judaic.)第六卷第三章,以及我對《馬太福音》24:19的注釋。

【第30節】

他裡面貼身穿著麻布——王因百姓的困苦而深切哀悼。

【第31節】

以利沙的頭若仍在他身上——他要麼將這些災難歸咎於先知,要麼認為先知能解除這些災難卻不願解除。這位可憐的君王被逼到絕望的境地。

【第32節】

這兇手之子——約蘭,亞哈和耶洗別的兒子。但亞哈因謀殺拿伯而被稱為兇手。關上門——他被迫採取這種方法以確保人身安全,因為國王非常憤怒。他主人腳步聲在他後面?——也就是說,約蘭王正跟隨他的使者,以便親眼看到他砍下我的頭。

【第33節】

看哪,這災禍是出於耶和華——很難知道說這些話的是先知、使者還是國王。這可能是先知從屋內對屋外尋求進入並說明原因的使者所作的回答;以利沙可能回答說:「我不是這些災難的原因;它們是出於耶和華;我一直在為解除它們禱告;但我為何還要繼續向耶和華禱告呢?因為你們得蒙拯救的時候近了!」然後以利沙說——參見下一章《列王記下》第7章(注),其中以最明確的方式預言了災難的解除;事實上,這一章與本章的劃分很不恰當。第七章應該從本章的《列王記下》6:24開始,因為目前的劃分使故事被不自然地打斷了。人們將苦難的原因歸咎於任何事物或任何人,卻不歸咎於自己,這是多麼自然啊!亞哈的罪孽足以使神的憤怒降臨整個國家;然而他卻不自責,反而將一切歸咎於先知,而先知是唯一能使整個國家免於腐敗的鹽。有多少人將自己的罪歸於自己呢?除非他們這樣做,否則他們就不能成為真正的悔改者;除非他們感到自己是罪魁禍首,否則他們就不能期望神的憤怒被轉移。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