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二章
列王紀下 第十二章 經文

1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

5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6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裏。

10他們見櫃裏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裏的銀子數算包起來。

11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

12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

13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裏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

14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

15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16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7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19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20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裏將他殺了。

21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第十二章
【第30節】

我必不離開你——先知似乎無意與她同行;他打算等候基哈西回來;但婦人確信孩子已死,她決意不回去,除非她把先知帶回去。

【第32節】

看哪,孩子死了——先知這才明白孩子的身體與靈魂已分離。

【第33節】

向耶和華禱告——他本身沒有能力使孩子復活。

【第34節】

伏在孩子身上——他努力將自己身體的自然溫暖傳給孩子的身體;並可能試圖向孩子口中吹氣,以使肺部充氣,恢復呼吸。他盡其所能使用一切自然方法來恢復生命,同時向生命的賜予者禱告,求祂施展神蹟。自然方法在我們能力範圍內;超自然的方法則屬於神。我們應當總是做好自己的工作,並祈求神做祂的工作。

【第35節】

孩子打了七個噴嚏——這表示他打了許多噴嚏。當神經影響開始作用於肌肉系統時,在血液循環完全恢復之前,特定的肌肉,甚至整個身體,都會發生強烈的收縮和顫抖,而打噴嚏或噴嚏是自然的結果;特別是頭部及其血管必然發生了阻塞,因為孩子死於這種疾病。許多人,包括哲學家和醫生,都曾指出打噴嚏對於清除頭部阻塞有多麼益處。普林尼在《自然史》第28卷第6章中說:「**Sternutamenta**(sternutamenta,噴嚏)**gravedinem capitis emendant**(gravedinem capitis emendant,緩解頭部不適);「打噴嚏能緩解頭部疾病。」

【第37節】

她就進去,俯伏在他腳前——很少人能體會這位高貴婦人的感受。先知在進行上述緩慢的過程時,她必定經歷了何等的懸念!因為這個過程本身必然是緩慢的,而且對先知本人來說也極其耗費精力。

【第38節】

又回到吉甲——他之前曾與他的師傅在那裡,就在他被接升天前不久。擺上大鍋,為先知門徒熬湯——當時正值饑荒,所有人都可能需要食物;看來先知蒙引導,運用他從神而來的能力,為在場的人預備了豐盛的食物。著名楊格博士(《夜思》作者)的父親,在為神職人員子弟募款的慈善佈道中,就以這段經文為講題;這段經文也確實恰當。

【第39節】

野瓜——這通常被認為是藥西瓜(coloquintida),一種同名植物的果實,大小約如大橘子。它從黎凡特地區運來,常被稱為苦蘋果;其種子和果肉都極苦,且有劇烈的瀉藥作用。它屬於植物性毒物,所有極苦之物皆是如此;但若運用得當,在醫藥上仍有相當大的用途。

【第40節】

鍋中有致死的毒物——他們彷彿在說:「這裡有致命的混合物;如果我們吃了,我們都會死。」

【第41節】

拿些麵來——雖然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糾正其強烈的刺激性和瀉藥性質;但只有神蹟才能使一捧這種切碎的果實放入湯中變得有益健康。

【第42節】

初熟的餅——這是獻給先知的供物,正如初熟之物是獻給神的供物一樣。帶殼的穀物——可能是烤熟的穀物或待烤的穀物,這是東方非常常見的食物;在穀物未熟時,將飽滿的穗子放在火上烤熟。

【第43節】

耶和華如此說:他們必吃,而且還有餘——是神,而不是先知,用這二十個餅等餵飽了一百人。這與我們主神蹟般地餵飽眾人有些相似。事實上,本章中有許多地方與我們主生平中的事件相似:這位先知可以比聖經中大多數其他受此榮譽的人物,更恰當地被視為我們主的預表。

【導言】亞蘭王元帥乃縵,一個長大痲瘋的人,被一個以色列被擄的小使女告知,撒馬利亞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可以醫治他(列王紀下 5:1-4)。亞蘭王派他帶著書信和豐厚禮物去見以色列王,要他醫治乃縵的痲瘋病(列王紀下 5:5-6)。以色列王接到書信後,極其困擾,以為亞蘭王意圖尋釁,竟要他潔淨一個長大痲瘋的人,而眾所周知,除了神以外,無人能醫治此病(列王紀下 5:7)。以利沙聽聞此事,便吩咐將乃縵送去見他(列王紀下 5:8)。乃縵盛裝來到以利沙家(列王紀下 5:9)。先知派使者告訴他,要他在約旦河中沐浴七次,他就會潔淨(列王紀下 5:10)。乃縵不滿自己受到如此簡慢的接待,便憤怒離去(列王紀下 5:11-12)。他的僕人勸說他;他被說服,便去約旦河沐浴,結果潔淨了(列王紀下 5:13-14)。他回到以利沙那裡;承認真神;並獻上禮物,但先知拒絕了(列王紀下 5:15-16)。他請求指示,應許永不向別神獻祭,然後被遣回(列王紀下 5:17-19)。基哈西追趕乃縵,假稱是奉主人之命索取一他連得銀子和兩套衣裳;他收下後帶回家藏起來(列王紀下 5:20-24)。以利沙質問他;定他的罪;宣告痲瘋的咒詛臨到他,他立刻患上痲瘋病;便離開主人,成為一個雪白的痲瘋病人(列王紀下 5:25-27)。

【第1節】

乃縵,亞蘭王的元帥——關於乃縵,我們所知不多,僅限於此處所載。雅爾基(Jarchi)和其他一些人說,他就是那個「隨意開弓」射殺亞哈的人:參見列王紀上 22:34(注)及相關注釋。約瑟夫(Josephus)並未提及他,也未提及這段歷史;這非常奇怪,因為它存在於迦勒底語、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語譯本中。亞蘭王——希伯來文是**מלך ארם**(melech Aram,亞蘭王);迦勒底語和阿拉伯語譯本亦然。敘利亞語譯本是**Adom**;但由於敘利亞語的**dolath**與敘利亞語的**rish**是相同的字母,僅在變音符號的位置上有所不同,因此它最初可能就是**Aram**。七十士譯本和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作敘利亞,這也是聖經中該詞的常見含義。如果指的是亞蘭王,那必定是便哈達;而當時以色列的國王是約蘭。大有尊榮——他備受推崇。蒙他主人器重——他深得主人的特別恩寵和信任,並被提升至最高職位。耶和華曾藉他使亞蘭人得勝——這就是拉比們所說的,藉著他殺死以色列王亞哈,亞蘭人因此得勝。大能的勇士——根據阿拉伯語譯本,他是一個巨人,非常強壯。簡而言之,他具備一位能幹將軍的所有資格。只是他長了大痲瘋——這是他顯赫地位上的一個沉重負擔;他患上了一種最令人厭惡、最令人羞辱的疾病,足以使人蒙羞。神在祂的護理(Providence)過程中,常允許顯赫之士伴隨重大缺陷,為要使人謙卑,並使他對自己和自己的成就抱持清醒的看法。

【第2節】

亞蘭人曾成群結隊地出去——**גדודים**(gedudim,軍隊)。雅爾基說,當一百或兩百人自行出去掠奪任何能得到之物時,這就稱為**גדוד**(gedud,軍隊)。他們曾成群結隊地出去搶劫;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帶走穀物、牲畜,以及適合做奴隸的居民。一個小使女——她顯然有虔誠的父母,將她養育在真神的知識中。看哪,神聖護理(Divine Providence)的良善與嚴厲!慈愛的父母被一群無法無天的強盜奪走了他們有前途的女兒,毫無希望她的人生會有任何命運,除了痛苦、恥辱和悲傷。伺候乃縵的妻——她端莊有禮的舉止,是她清醒虔誠教育的結果,使她獲得了這個顯赫的職位;在此職位上,她的僕役生活至少是輕鬆的,她的人身是安全的。如果神允許父母被暴徒之手奪走他們虔誠的孩子,祂卻不允許孩子沒有監護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父母離棄她,神也會收留她。

【第3節】

巴不得我主人——**אחלי**(achaley,我希望);或者,如迦勒底語、敘利亞語和阿拉伯語譯本所說:「我主人若與先知同在,那該多好啊!」在此,神聖護理(Divine Providence)的奧秘開始顯現。藉著這個小使女的被擄,至少一個亞蘭家庭,而且是亞蘭帝國中最顯赫的家庭之一,被帶到真神的知識中。

【第4節】

婢女如此如此說——這個虔誠的小使女行為如此得體,以至於她的話語被採信;而且被完全採信,以至於亞蘭王向以色列王派遣使節,就是基於她的話!

【第5節】

亞蘭王說——他認為最好的做法是立即派人去見以色列王,他認為先知必受以色列王管轄,好讓以色列王命令先知醫治他的將軍。十他連得銀子——這筆錢,以每他連得353英鎊11先令10.5便士計算,總計為3,535英鎊18先令9便士。六千舍客勒金子——如果這裡指的是舍客勒,如阿拉伯語譯本所示,那麼六千舍客勒,以每舍客勒1英鎊16先令5便士計算,將總計為10,925英鎊;總計為14,460英鎊18先令9便士,這是英鎊的價值:此外還有十件長袍或替換衣裳的價值。這是一份王室般的禮物,立刻向我們表明乃縵在他主人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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