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
2但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裏,躲避亞她利雅,免得被殺。
3約阿施和他的乳母藏在耶和華的殿裏六年;亞她利雅篡了國位。
4第七年,耶何耶大打發人叫迦利人和護衛兵的眾百夫長來,領他們進了耶和華的殿,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在耶和華殿裏起誓,又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
5吩咐他們說:「你們當這樣行: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看守王宮,
6三分之一要在蘇珥門,三分之一要在護衛兵院的後門。這樣把守王宮,攔阻閒人。
7你們安息日所有出班的三分之二要在耶和華的殿裏護衛王;
8各人手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你們班次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9眾百夫長就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見祭司耶何耶大。
10祭司便將耶和華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和盾牌交給百夫長。
11護衛兵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
12祭司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膏他作王;眾人就拍掌說:「願王萬歲!」
13亞她利雅聽見護衛兵和民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
14看見王照例站在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中的眾民歡樂吹號;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15祭司耶何耶大吩咐管轄軍兵的百夫長說:「將她趕出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
16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從馬路上王宮去,便在那裏被殺。
17耶何耶大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民;又使王與民立約。
18於是國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祭司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
19又率領百夫長和迦利人與護衛兵,以及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護衛兵的門進入王宮,他就坐了王位。
20國民都歡樂,閤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在王宮那裏用刀殺了。
2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
以利沙經過書念——這城位於以薩迦支派境內,在基順溪以南,他泊山腳下。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在《拉比以利以謝的箴言》(Pirkey Rab. Eliezer)中,這位婦人據說是亞比煞(書念人,在大衛的歷史中廣為人知)的姊妹。迦勒底譯本將「大戶的婦人」譯為「敬畏罪惡的婦人」;阿拉伯譯本則譯為「在上帝面前以虔誠著稱的婦人」。這使她真正偉大。
【第9節】這是個聖潔的神人——也就是一位先知,正如迦勒底譯本所解釋的。他常常從我們這裡經過——這可能是在他前往某個先知門徒學校的路上,他通常會去那裡。
【第10節】讓我們為他蓋一間小樓——請參閱《士師記》3:20的注釋。由於這婦人確信以利沙是先知,她知道他需要比她家一般情況所能提供的更多隱私;因此,她提出了一個她知道對他來說會是極大助益的建議,因為他可以在這間小樓裡過著如同在他自己家中一樣的隱私生活。床、桌子、凳子和燈臺,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是他所需要的一切便利設施。
【第12節】他的僕人基哈西——這是我們第一次聽到這個非常平庸的人物。
【第13節】你願意我為你在王面前說情嗎?——以利沙在上次與摩押人的戰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他必定在王面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約蘭王有理由相信,先知在上帝之下是他成功的唯一原因,因此他毫不懷疑王會答應他任何合理的要求。或者在元帥面前說情嗎?——彷彿他說:「你願意我為你和你的丈夫在朝廷謀個職位,或者為你的朋友在軍隊中謀個差事嗎?」我住在我的本鄉人中間——我對我的生活境遇完全滿意和知足;我與鄰居相處融洽,這裡有我的親人環繞,我絲毫沒有改變我的關係或住處的意願。世上像這婦人一樣的人何其少啊!誰不希望得到王的賞識,或者為親戚在軍隊中謀個職位呢?誰不喜歡把鄉村換成城市,把鄉村居民粗獷的舉止換成宮廷裡文雅的談吐和娛樂呢?誰對自己所擁有的如此知足,以至於不渴望更多呢?誰會因財富的前景而顫抖;或者相信高貴的地位,或與偉大尊貴之人為伍,會帶來任何陷阱呢?為了金錢、榮譽、顯赫和排場,有多少人不會犧牲一切——平安、家庭舒適、朋友、良心和他們的上帝呢?
【第14節】那麼,要為她做什麼呢?——看來這婦人一說完前一節提到的回答就退下了。
【第16節】你必抱一個兒子——這個應許,以及當事人的情況,與以撒的出生以及亞伯拉罕和撒拉的情況頗為相似。不要欺哄我——也就是說,讓你的話語成為真實;或者,正如拉比們所理解的,不要給我一個很快就會被死亡奪走的兒子來嘲弄我;而是讓我有一個能比我活得更久的兒子。
【第18節】孩子漸漸長大——我們不知道他多大年紀,很可能是四歲或六歲,甚至更大;因為他能到收割的田裡去,與收割的人交談等等。
【第19節】我的頭啊,我的頭啊——可能是中暑,或稱日射病所致,在如此年幼的孩子身上,尤其是在炎熱的國家,這可能很快導致死亡。
【第21節】把他放在神人的床上——她無疑聽說過以利亞曾使撒勒法的寡婦的兒子復活;她相信那位為她從上帝那裡獲得這份恩賜的人,也能使她的兒子恢復生命。
【第23節】你為何要去呢?——她是一個非常謹慎的婦人;她不願在嘗試先知的能力之前,就將兒子去世的消息告訴丈夫,以免他心煩意亂。雖然真神的信仰不是國教,但無疑有許多人繼續單獨敬拜真神,並且習慣於像這裡暗示的那樣,在月朔和安息日去諮詢先知。
【第24節】趕驢,往前走——在東方,僕人通常會走在主人騎的驢子旁邊或驅趕驢子。有時他走在後面,用趕牲口用的長棍驅趕牲畜;當需要轉彎時,他會用長棍引導驢頭。智者說:「我見過僕人騎馬,王子卻像僕人一樣在地上行走」,可能就是指這種習俗。
【第26節】都平安——她對上帝的信心和對祂權柄的順服何等堅定!儘管她和丈夫遭遇了最沉重的家庭苦難,但她相信這是神的護理,本身既不愚蠢也不殘忍,所以她說:「我、我丈夫和我的孩子都平安。」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指出,在她那個時代,關於嬰兒被棄絕的教義尚未玷污那位擁有無盡憐憫的上帝的純潔信仰。她對孩子的福祉,甚至對另一個世界,都沒有任何疑慮;除了異教徒或斯多葛學派的人,誰能持有相反的教義呢?
【第27節】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告訴我——關於這一點,他現在沒有辨別諸靈的恩賜。這種恩賜和預言的恩賜,都是上帝按照祂無限的智慧認為合適的時候賜予和收回的影響力。
【第28節】我曾向我主求過兒子嗎?——我從未向你表達過這樣的願望;我當時知足而快樂;當你應許我一個兒子時,我不是說過「不要欺哄我」嗎?不要用一個將會成長得迷人可愛,卻很快會被死亡奪走的孩子來嘲弄我。
【第29節】不要向他問安——盡你所能地趕快,把我的杖放在孩子臉上;他可能認為這只是一種暫停的生命活動或昏厥,而把杖放在孩子臉上可能會起到刺激作用,激發動物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