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章
列王紀下 第二章 經文

1耶和華要用旋風接以利亞升天的時候,以利亞與以利沙從吉甲前往。

2以利亞對以利沙說:「耶和華差我往伯特利去,你可以在這裏等候。」以利沙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二人下到伯特利。

3住伯特利的先知門徒出來見以利沙,對他說:「耶和華今日要接你的師傅離開你,你知道不知道?」他說:「我知道,你們不要作聲。」

4以利亞對以利沙說:「耶和華差遣我往耶利哥去,你可以在這裏等候。」以利沙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二人到了耶利哥。

5住耶利哥的先知門徒就近以利沙,對他說:「耶和華今日要接你的師傅離開你,你知道不知道?」他說:「我知道,你們不要作聲。」

6以利亞對以利沙說:「耶和華差遣我往約旦河去,你可以在這裏等候。」以利沙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二人一同前往。

7有先知門徒去了五十人,遠遠地站在他們對面;二人在約旦河邊站住。

8以利亞將自己的外衣捲起來,用以打水,水就左右分開,二人走乾地而過。

9過去之後,以利亞對以利沙說:「我未曾被接去離開你,你要我為你做甚麼,只管求我。」以利沙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地感動我。」

10以利亞說:「你所求的難得。[雖然如此],我被接去離開你的時候,你若看見我,就必得着;不然,必得不着了。」

11他們正走着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

12以利沙看見,就呼叫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以後不再見他了。 於是以利沙把自己的衣服撕為兩片。

13他拾起以利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回去站在約旦河邊。

14他用以利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打水,說:「耶和華-以利亞的上帝在哪裏呢?」打水之後,水也左右分開,以利沙就過來了。

15住耶利哥的先知門徒從對面看見他,就說:「[感動]以利亞的靈感動以利沙了。」他們就來迎接他,在他面前俯伏於地,

16對他說:「僕人們這裏有五十個壯士,求你容他們去尋找你師傅,或者耶和華的靈將他提起來,投在某山某谷。」以利沙說:「你們不必打發人去。」

17他們再三催促他,他難以推辭,就說:「你們打發人去吧!」他們便打發五十人去,尋找了三天,也沒有找着。

18以利沙仍然在耶利哥等候他們回到他那裏;他對他們說:「我豈沒有告訴你們不必去嗎?」

19耶利哥城的人對以利沙說:「這城的地勢美好,我主看見了;只是水惡劣,土產不熟而落。」

20以利沙說:「你們拿一個新瓶來,裝鹽給我」;他們就拿來給他。

21他出到水源,將鹽倒在水中,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治好了這水,從此必不再使人死,也不再使地土不生產。』」

22於是那水治好了,直到今日,正如以利沙所說的。

23以利沙從那裏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裏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

24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25以利沙從伯特利上迦密山,又從迦密山回到撒馬利亞。

第二章
【第17節】

他裡面再沒有氣息了——他停止呼吸,死了。

【第18節】

使我的罪被記念——她似乎現在意識到自己曾犯下某種隱秘的罪,可能是她已經遺忘,或是不夠在意地輕忽過去;她認為兒子的生命被奪走,正是為了懲罰這罪。我們通常是在逆境中才能恰當地審視自己的道德狀況;外在的苦難往往能引發內心的深刻反省。

【第21節】

三次伏在孩子身上——據推測,他這樣做是為了將一些自然的溫暖傳遞給孩子的身體,使其準備好重新接納離去的靈魂。他的門徒以利沙也曾這樣做,以使書念婦人的死孩子復活(列王紀下 4:34)。而聖保羅似乎也曾伏在猶推古身上,使他恢復生命(使徒行傳 20:10)。「願這孩子的魂(**נפש**,nephesh)再回到他裡面」——這當然不只是指氣息。雖然「**נפש**」(nephesh)這個詞有時可以指生命,但這難道不暗示著靈魂必須重新佔據身體,才能產生並維持動物生命的火焰嗎?這裡的表達方式很特別:「願他的魂(**נפש**,nephesh)回到他裡面(**על קרבו**,al kirbo,進入他裡面)。」

【第22節】

孩子的魂(**נפש**,nephesh)又回到他裡面(**על קרבו**,al kirbo,進入他裡面),他就活了(**ויחי**,vaiyechi,他就活過來了)。他難道不是因為那非物質的原則(靈魂)再次進入他裡面而活過來的嗎?雖然「**רוח**」(ruach)有時指氣息,但「**נפש**」通常指不朽的靈魂,即使它似乎只指動物生命,那也只是不朽靈魂存在所直接且必然產生的生命。這裡的詞語和表達方式在我看來是一個強有力的證明,不僅證明了人擁有不朽且非物質的靈魂,也證明了這個靈魂可以且確實能以獨立於身體的狀態存在。這裡將它描繪成在孩子裡面,就像機器中心的彈簧,驅動著每個部分,沒有它,整個機器就會停滯不前。

【第24節】

耶和華的話在你口中是真的——這次暫時的苦難產生了三個重大的效果:1. 這婦人被引導去省察她的心,檢視她的行為;2. 上帝的大能透過孩子的復活顯明出來;3. 她確信耶和華的話是真實的,沒有一句會落空。透過一點點的苦難,這一切美好的果效都得以實現。本章第4節的主題值得更詳細的探討。「我已吩咐烏鴉供養你。」——有人認為,如果我們將「**ערבים**」(orebim)理解為烏鴉,那麼基於此的任何解釋都會遇到困難。我只需提及幾點。烏鴉是不潔淨的鳥類:「這些飛鳥,你們要以為可憎,不可吃,乃是:……各類的烏鴉」(利未記 11:13-15);也就是說,這個屬的所有物種都應被你們視為不潔和可憎。那麼,上帝會使用這種最不潔淨的鳥來供養祂的先知嗎?此外,烏鴉又能從哪裡得到不潔淨的肉呢?腐肉是牠們的食物;上帝會將這種東西送給祂的先知嗎?再者:如果上帝送來的肉是潔淨的,烏鴉又從何而來?這裡至少需要三個神蹟:一個是從某個餐桌將肉帶給烏鴉;另一個是促使這貪婪的鳥放棄肉;第三個是克服牠對人類的膽怯,使牠能無懼地來到先知面前。現在,雖然上帝可能會使用一種天生會捕食肉類的鳥,並強迫牠違背天性地放棄肉;但祂絕不可能使用一種祂自己的律法已宣告為可憎的鳥。再者,祂不可能在同時施行多個神蹟,只為達成一個簡單的目的;這從來不是上帝的方式:祂的計畫總是透過最簡單的手段來達成最偉大的目的。

「**ערבים**」(orebim)這個詞被一些人認為是指商人,即那些偶爾經過該地區的商人,上帝透過默示引導他們供應先知食物。以這種非凡的方式從這些人手中獲得持續的供應,本身就是一個足夠大的神蹟;它顯示了上帝的護理,以及所有人的心都在祂手中。但針對此說法,有人反駁說:「原文從未指商人;而且博夏特(Bochart)這位學者已經證明了這一點。」我仔細閱讀了這位作者的《動物學》(Hierozoicon)第二卷第十三章第二部分,其中他討論了這個主題;我認為他在試圖證明這段經文是指烏鴉時,從未如此不成功。他承認推羅的商人被這種轉喻描述為「**ערבי מערבך**」(orebe maarabech),即「你的貨物的佔有者」(以西結書 27:27);並斷言「**ערבים**」(orebim),「本身從未指商人」。現在,我懷著對如此權威的完全尊重,斷言「**ערבי**」(oreby),即「**ערבים**」(orebim)的縮寫形式,在以西結書 27:9 和 27:27 中確實指商人,而「**מערב**」(maarab)在以西結書 27:9、27:13、27:17、27:19 中指商品交易場所、市場或市集;也指在這些地方出售的貨物(以西結書 27:33);因此,「**ערבים**」在經文中指商人,並無任何證據可以反駁。

至於博夏特的異議,即先知被命令去基立溪旁,以便隱藏,不讓他的藏身之處被發現,如果任何商人供應他的需要,他們很可能會發現他在哪裡等等,我認為這沒有什麼份量;因為這些人可能同樣受到上帝秘密默示的約束,不洩露他的藏身之處,就像他們被約束供應他的需要一樣;此外,他們可能屬於那七千名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人,因此不會向亞哈和耶洗別告發先知的藏身之處。

有些人認為原文是指阿拉伯人;但博夏特爭辯說該地區沒有阿拉伯人:這當然是他或任何人都無法證明的。阿拉伯人的殖民地、部落和家族,為了暫時的居住和貿易,廣泛散佈在不同的地方;因為他們是一個流浪民族,經常在遠離出生地的不同地區被發現。

然而,姑且不論這些說法,並感受到對烏鴉作為供養先知的媒介這一假設所能提出的異議的份量,我會指出,有一個名叫俄珥波(Orbo)的城鎮,離以利亞被命令隱藏的地方不遠。在《創世記拉比》(Bereshith Rabba),一本拉比對創世記的注釋中,我們有這些話:「**עיר היא בתחום ביתשאן ושמה ערבו**」(ir hi bithchom Beithshean, veshemo Orbo),「在伯善(斯基泰城)附近有一個城鎮,名叫俄珥波。」我們可以從聖耶羅米那裡補充:「Orbim, accolae villae in finibus Arabum, Eliae dederunt alimenta」(俄珥波人,阿拉伯邊境一個村莊的居民,供養了以利亞)。現在,我認為耶羅米的證詞具有很大的價值,因為他在聖地居住了數年,以便盡可能準確地了解該地的語言和地理,以及人民的風俗習慣,以利於他翻譯和解釋聖經。如果在他那個時代沒有這樣一個地方,他就不可能寫出上述內容:儘管在這個地方,拉丁通行本(Vulgate)的普通印刷版本有「corvi」(烏鴉);但在歷代志下 21:16 中,聖耶羅米將同一個詞「**ערבים**」翻譯為「阿拉伯人」;尼希米記 4:7 也是如此;因此,最有可能的是,如上所述,俄珥波(Oreb或Orbo)的居民提供了先知賴以維生的食物;他們這樣做是受到主聖靈的特別感動。

除了所有這些證詞之外,還有阿拉伯語譯本的證詞,它認為這些詞是指一個民族,俄珥波人(Orabim),而不是烏鴉或任何種類的鳥。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譯本具有很高的權威性。有人認為,那些認為如果沒有烏鴉,神蹟就會消失的人,必須證明:1. 烏鴉這種不潔淨的動物如何能恰當地被使用?2. 為何不選擇鴿子或其他潔淨的生物?3. 烏鴉如何能得到烹製好的肉帶給先知?4. 肉是從誰的餐桌上取來的?透過什麼方式?5. 這是否符合上帝的智慧和祂的一般行為,即在一個神蹟足以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卻要施行一連串的神蹟?6. 在所有這類情況下,是否最好採用最簡單的解釋方式;上帝的智慧、良善和護理在這種情況下,與在需要大量神蹟來解決困難的情況下,同樣顯而易見?

【第9節】

**引言**
以利亞奉主之命向亞哈顯現(列王紀上 18:1-2)。亞哈和他的家宰俄巴底尋找飼料餵養牲畜(俄巴底亞書 1:3-6)。俄巴底遇見以利亞,以利亞吩咐他去告訴亞哈,他已準備好在亞哈面前顯現(列王紀上 18:7-15)。以利亞和亞哈相遇(列王紀上 18:16-18)。以利亞提議將四百五十個巴力祭司聚集在迦密山;讓他們向他們的假神獻祭,他則向耶和華獻祭;哪位神降火焚燒祭物,就應被承認為真神(列王紀上 18:19-24)。提議被接受,巴力祭司整天徒勞地呼求他們的假神(列王紀上 18:25-29)。以利亞獻上他的祭物,向上帝禱告,火從天而降將其焚燒;於是百姓承認耶和華是真神,並殺死了所有巴力先知(列王紀上 18:30-40)。以利亞應許亞哈將立即降雨;雨果然降下,亞哈和以利亞來到耶斯列(列王紀上 18:41-46)。

【第1節】

過了許久——在第三年——我們從主耶穌那裡得知(路加福音 4:25),以色列的乾旱導致饑荒持續了三年零六個月。雅各(雅各書 5:17)也給出了相同的持續時間。以利亞可能在基立溪旁待了六個月,在撒勒法的寡婦家待了三年。「我必降雨在地上」——「**האדמה**」(haadamah)應翻譯為「地面」或「那地」,因為這次乾旱很可能沒有超出猶大地的範圍。

【第3節】

俄巴底甚是敬畏耶和華——他是一位真誠而熱心的真神敬拜者,他對受迫害的先知們的行為充分證明了他的虔誠和人道。

【第4節】

用餅和水供養他們——這表示生活必需品,無論是何種類型。

【第5節】

到一切水泉——所有沼澤地或水源充足的地區,那裡最有可能保存草料。

【第10節】

沒有一國一邦——他曾派人遍尋他自己的所有領土和鄰近的政府,以尋找先知,因為他從先知自己的宣告中得知,降雨和乾旱都將是他的禱告所帶來的結果。如果他找到了以利亞,他無疑打算強迫他求雨,或者懲罰他帶來了這次乾旱。「叫他們起誓」——亞哈在鄰近國家中必定擁有相當大的權力和權威,才能要求並執行這項命令,而以利亞也必定將自己隱藏得非常嚴密,才能躲過如此廣泛而細緻的搜查。

【第12節】

耶和華的靈將你提去——俄巴底亞認為,在三年半的乾旱期間,耶和華的靈已將以利亞帶到某個陌生的國家;由於他有理由相信亞哈若找到以利亞就會殺他,而先知的上帝不會讓祂的僕人落入這種殺人之手,他便斷定,一旦以利亞陷入危險,耶和華的靈就會將他提走,或引導他到某個藏身之處。

【第13節】

耶洗別殺耶和華眾先知的時候——這次迫害可能發生在饑荒期間,因為這個惡毒的女人會將公共災難歸咎於以利亞,由於找不到他,她自然會將怒火發洩在她能接觸到的耶和華先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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