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十三章
歷代志下 第二十三章 經文

1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

2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裏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

3會眾在上帝殿裏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着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

4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

5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

6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7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8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着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

9祭司耶何耶大便將上帝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

10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

11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12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

13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

14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

15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裏把她殺了。

16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

17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

18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

19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

20又率領百夫長和貴冑,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

21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用刀殺了。

第二十三章
【第1節】

【第6節】以色列的眾首領和王都謙卑自己——這在平行的經文《列王紀上》14:25-29中並未提及。這正是耶路撒冷當時未被徹底毀滅、大衛家系未被完全剪除的唯一原因;因為他們完全無力抵禦這無數的敵軍。

【第3節】

【第8節】他們必作他的僕人——他們將被保全,並服事他們的敵人,好讓他們看清事奉上帝與事奉人的區別。當他們虔誠時,他們發現事奉主是完全的自由;當他們離棄主時,他們發現其結果是完全的奴役。罪惡的生活既耗費又痛苦。

【第4節】

【第9節】奪去了府庫的寶物——這是前所未有、後無來者的巨大戰利品。金盾牌——這些盾牌是國王護衛隊的標誌;亞歷山大效仿這種東方奢華,組建了他的「銀盾兵」(Argyraspides),用從大流士那裡奪來的戰利品裝飾他們。參見昆圖斯·庫爾提烏斯(Quintus Curtius)《亞歷山大傳》第八卷第五章及其他章節。

【第8節】

【第13節】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胡比根(Houbigant)認為他登基時只有十六歲;他提出了許多有力的論據來證明「四十一」這個數字必定是個錯誤。他登基時年輕,這從他諮詢與他一同長大的少年人(《歷代志下》10:8, 10:10)可以明顯看出。那些人當時是少年人;如果他與他們一同長大,那麼他當時也必定年輕。此外,亞比雅在對耶羅波安的講話中(《歷代志下》13:7)說,羅波安登基時「年幼膽怯」,因此無法抵擋耶羅波安興起攻擊他的「匪徒」(children of Belial);但一個年逾四十的人,絕不能被視為年輕膽怯——完全缺乏經驗。此外,如果接受這個讀法,那將證明他出生於他父親所羅門登基之前,因為所羅門只作王四十年,而羅波安緊接著他登基。

【第10節】

【第15節】關於家譜——「在大衛家族的家譜書中。」——《他爾根》。

【第11節】

【第16節】他的兒子亞比雅——關於這位國王名字的許多變體,請參閱《列王紀上》14:31的注釋。

【第13節】

【引言】亞比雅開始作猶大王,與耶羅波安交戰(《歷代志下》13:1-3)。他在戰事開始前,從洗瑪臉山向耶羅波安發表演說(《歷代志下》13:4-12)。當他忙於此時,耶羅波安派兵從亞比雅軍隊的後方襲擊(《歷代志下》13:13)。亞比雅軍隊察覺後,便呼求耶和華,以色列人被擊敗,損失了五十萬人(《歷代志下》13:14-18)。亞比雅從耶羅波安手中奪回數座城邑,耶羅波安被耶和華擊打而死(《歷代志下》13:19, 13:20)。亞比雅的婚姻和子嗣(《歷代志下》13:21, 13:22)。

【第14節】

【第2節】他母親名叫米該雅——參閱《歷代志下》11:20(注釋)。

【第15節】

【第3節】亞比雅擺陣——本節和第十七節中的數字幾乎令人難以置信。亞比雅的軍隊有四十萬精兵;耶羅波安的軍隊有八十萬;耶羅波安軍隊中被殺的有五十萬。現在,這些數字很可能都多了一個零,它們應該是:亞比雅的軍隊四萬;耶羅波安的八萬;被殺的五萬。加爾梅(Calmet)雖然支持普遍的讀法,但也承認《拉丁通行本》威尼斯版(1478年)、另一版(1489年)、紐倫堡版(1521年)、巴塞爾弗羅本版(1538年)、羅伯特·史蒂文斯版(1546年)以及許多其他版本都採用較小的數字。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說:「對《拉丁通行本》的特別校勘顯示,教宗克萊門特1592年版所確定的被殺精兵人數為五十萬,而兩年前出版的教宗西克斯圖斯版則確定為五萬;西克斯圖斯版中的前兩個數字是四萬和八萬。至於不同的印刷版本,從1462年到1592年的五十二個版本中,有三十一個包含較小的數字。在五十一份手稿中,博德利圖書館的二十三份、奧爾德里奇院長圖書館的四份以及埃克塞特學院的兩份都包含較小的數字,或者只是不規則地被篡改,只改變了一兩個數字。」這項檢查是肯尼科特博士在完成希伯來文手稿校勘之前,以及德·羅西(De Rossi)出版《舊約異讀》(Variae Lectiones Veteris Testamenti)之前進行的;但從這些著作中,我們在希伯來文手稿方面幾乎沒有得到幫助。一份希伯來文手稿,將**אַרְבַּע מֵאוֹת אֶלֶף**(arba meoth eleph,四十萬)讀作**אַרְבַּע עֶשֶׂר אֶלֶף**(arba eser eleph,一萬四千)。在所有希伯來文印刷版本中,數字都與通用文本相同,即四十萬、八十萬和五十萬。各譯本如下:——《他爾根》或《迦勒底譯本》在各處與希伯來文相同。《敘利亞譯本》在《歷代志下》13:3中,亞比雅的軍隊是四十萬青年,耶羅波安的軍隊是八十萬壯丁。對於《歷代志下》13:17中被殺的以色列人,它記載為五十萬,但在巴黎和倫敦的《多語對照聖經》中,拉丁文譯本卻錯誤地譯為**quinque milia**(五千):這再次證明,在上述任何一部《多語對照聖經》中,對該譯本的拉丁文翻譯都不可過於依賴。《阿拉伯譯本》在所有這些情況下都與《敘利亞譯本》相同,因為它是從《敘利亞譯本》翻譯而來。《七十士譯本》(LXX),無論是在所有《多語對照聖經》中出版的,還是我所見的手稿中,都與希伯來文文本相同。約瑟夫(Josephus)的記載也如此。《拉丁通行本》是唯一呈現重要變體的譯本;我們在加爾梅和肯尼科特上述的校勘中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證明。請允許我從我自己的收藏中補充其他證據。在拉丁文聖經的初版中,雖然沒有日期和地點,但顯然比1462年富斯特(Fust)的版本早得多,這些地方的記載如下:《歷代志下》13:3:**Cumque inisset certamen, et haberet bellicosissimos viros, et electorum Quadraginta milia: Iheroboam construxit e contra aciem Octoginta milia virorum**;「亞比雅與他交戰;他有四萬最善戰的精兵;耶羅波安則集結了八萬人與他對陣。」而在《歷代志下》13:17:**Et corruerunt vulnerati ex Israel, Quinquaginta milia virorum fortium**;「以色列中有五萬壯士被殺傷倒下。」在斯特拉博·富爾登西斯(Strabo Fuldensis)的《普通注釋》(Glosa Ordinaria)中,前兩處是四萬和八萬,最後一處是五十萬。——《聖經》(Bib. Sacr.)第二卷,安特衛普,1634年。在我自己的六份古老手稿(標記為A、B、C、D、E、F)中,文本如下:——A.——**Cumque inisset Abia certamen, et haberet bellicosissimos viros, et electorum XL. MIL. Jeroboam instruxit contra aciem LXXX. MIL.** 而在《歷代志下》13:17:**Et corruerunt vulnerati ex Israel L. MIL. virorum fortium.** 在這裡,亞比雅的軍隊是四萬,耶羅波安的軍隊是八萬,後者被殺的是五萬。B.——**Quadraginita milia**(四萬)**Octoginta milia**(八萬)**Quinquiaginta milia**(五萬)這裡的數字都是完整寫出的,因此沒有誤解的可能。C.——**CCCC milia**(四十萬)**DCCC milibus**(八十萬)**D milia**(五十萬)這與希伯來文文本相同,表達非常清晰。D.——**xl. m.**(四萬)**lxxx. m.**(八萬)**l. v. m.**(五十和五千)這在前兩個數字上與上述其他版本相同;但最後一個數字混亂,似乎代表五萬和五千。後來有人修正了這份手稿中前兩個數字,在第一個數字「四十」上方寫上「CCCC」,使其變成「四百」;在第二個數字「八十」上方寫上「dccc」,使其變成「八百」。對於最後一個數字,顯然是抄寫員的錯誤,沒有修正。E.——**xl. m.**(四萬)**Octoginta m.**(八萬)**l. m.**(五萬)F.——**CCCC. m.**(四十萬)**DCCC. m.**(八十萬)**D. m.**(六十萬)這也與希伯來文相同。讀者現在已掌握我所能收集到的所有證據,可以自行選擇;較小的數字似乎更為準確。在這些歷史書中,我們常常有理由懷疑並抱怨數字的訛誤。

【第16節】

【第4節】站在洗瑪臉山上——「這是以法蓮支派家系的一座山。」——《他爾根》。雅爾奇(Jarchi)認為亞比雅前往以法蓮支派的邊界攻擊耶羅波安。這不可能是撒瑪利亞,即以色列王暗利時代建造撒瑪利亞城的山(《列王紀上》16:24)。

【第17節】

【第5節】用鹽約?——永遠。「因為海中的水永不變甜,大衛家的統治也永不離開。」——《他爾根》。參閱我對《民數記》18:19(注釋)的注釋。

【第19節】

【第7節】羅波安年幼膽怯——因此他登基時不可能四十一歲;參閱《歷代志下》13:3的注釋。「匪徒」(Children of Belial)在這裡指那些最墮落、最敗壞的人;或指那些沒有思慮、沒有教養、沒有頭腦的人。

【第21節】

【第9節】一隻公牛犢和七隻公羊——凡能為自己的受膏禮提供這些祭物的人,就被接納進入這種虛假邪惡的祭司職分。有些人認為,凡能給耶羅波安一隻公牛犢和七隻公羊的人,就因此被接納為祭司;這就是授予祭司職分的代價。前一種說法最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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