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
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 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3有一次亞比雅率領挑選的兵四十萬擺陣,都是勇敢的戰士;耶羅波安也挑選大能的勇士八十萬,對亞比雅擺陣。
4亞比雅站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
5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
6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臣僕、尼八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
7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
8「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裏又有耶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作神的金牛犢。
9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嗎?不是照着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嗎?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
10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我們並沒有離棄他。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
11每日早晚向耶和華獻燔祭,燒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擺陳設餅;又有金燈臺和燈盞,每晚點起,因為我們遵守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命;惟有你們離棄了他。
12率領我們的是上帝,我們這裏也有上帝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
13耶羅波安卻在猶大人的後頭設伏兵。這樣,以色列人在猶大人的前頭,伏兵在猶大人的後頭。
14猶大人回頭觀看,見前後都有敵兵,就呼求耶和華,祭司也吹號。
15於是猶大人吶喊;猶大人吶喊的時候,上帝就使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面前。
16以色列人在猶大人面前逃跑,上帝將他們交在猶大人手裏。
17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殺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萬。
18那時,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
19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攻取了他的幾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
20亞比雅在世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再強盛;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
21亞比雅卻漸漸強盛,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
22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先知易多的傳上。
釘子的重量是五十舍客勒——這裡所指的必定是螺栓,因為若假設釘子重達近兩磅,那將是荒謬的。上層房間——可能指的是天花板。
【第8節】【第17節】他豎立了柱子——「右邊那根柱子的名字叫雅斤,因為大衛家的國度得以建立;左邊那根柱子的名字叫波阿斯,取自猶大支派的先祖波阿斯之名,猶大家所有的君王都出自他。」——《他爾根》。參閱《列王紀上》7:21(注);關於本章所含的其他事項,請參閱平行經文。
【第10節】【導言】銅祭壇,《歷代志下》4:1。鑄造的海和其下的牛,《歷代志下》4:2-5。十個洗濯盆,《歷代志下》4:6。十個金燈臺,《歷代志下》4:7。十張桌子,一百個金碗,以及祭司院,《歷代志下》4:8-10。戶蘭所完成的工程,《歷代志下》4:11-17。所羅門完成聖殿及其器具,《歷代志下》4:18-22。
【第12節】【第3節】其下有牛的樣式——在《列王紀上》7:24中,代替「牛」**בְּקָרִים**(bekarim),我們看到「瓜形裝飾」**פְּקָעִים**(pekaim);後者被有能力的評論家認為是這裡應當採納的讀法。我們所稱的「瓜形裝飾」可能指葡萄、蘑菇、蘋果,或類似的裝飾品,環繞著這個大鍋翻轉的邊緣下方。**בְּקָרִים**(bekarim,牛)很可能是**פְּקָעִים**(pekaim,瓜形裝飾)的訛誤,因為**פ**(pe)可能被誤認為**ב**(beth),在古老的手稿中,兩者常有極大的相似之處,頂部下方的點常常模糊不清;而**ע**(ain)也可能因此被誤認為**ר**(resh)。這樣,「瓜形裝飾」就可能變成了「牛」。侯比根(Houbigant)堅持認為兩處的詞語都是正確的;但他認為**בָּקָר**(bakar)在這裡不指牛,而是指一種大型葡萄,根據其在阿拉伯語中的含義:這樣兩處經文就能一致。但我並未發現**bakar**或**bakarat**在阿拉伯語中有此含義。他可能被阿拉伯語詞典《卡穆斯》(Camus)中,吉吉烏斯(Giggeius)和戈利烏斯(Golius)在**bakara**條目下所插入的**aino albikri**(牛眼)所誤導,該詞被解釋為「一種黑色、極大、甜度驚人的葡萄。在巴勒斯坦則直接用作李子。」(A species of black grape, very large, and of incredible sweetness. It is used in Palestine for prune or plum.)這裡無疑指的是大馬士革李子;但經文中的**בְּקָרִים**(bekarim)絕不可能有此含義,除非我們發現它與**עַיִן**(ayin,眼睛)相關聯,那麼**עֵינֵי בְּקָרִים**(eyney bekarim)根據阿拉伯語可能被翻譯為李子、葡萄、黑刺李或類似之物,特別是那些體積最大、形狀像牛眼的。但這位偉人的批評並不堅實。調和這兩處經文最可能的方法是假設字母發生了如上所述的變化。讀者將立即看出,《歷代志下》4:3中所謂的「牛」,據說環繞著邊緣,與《歷代志下》4:4中用來支撐這鑄造的海的「牛」截然不同。
【第14節】【第5節】可容三千罷特——在《列王紀上》7:26中,據說只能容納兩千罷特。由於本書是在巴比倫被擄之後寫成的,很可能這裡指的是巴比倫的罷特,其容量可能小於猶太的罷特。我們已經看到摩西的肘,或古希伯來人的肘,比巴比倫的肘長一掌;參閱《歷代志下》3:3(注)。容量單位可能也是如此;因此,兩千古猶太罷特可能等於被擄後使用的三千罷特。《他爾根》則以「它可容納三千罷特的乾量,並容納兩千罷特的液量」來解決這個難題。
【第15節】【第6節】他又造了十個洗濯盆——洗濯盆是用來清洗祭牲各部分的;而鑄造的海則是供祭司使用的。祭司們在其中沐浴,或從中取水進行個人潔淨。
【第17節】【第8節】一百個金碗——這些無疑是一種祭祀用的盤子或勺子,他們用來獻奠祭。
【第18節】【第9節】他造了祭司院——這是內院。又造了大院——這是外院,或供百姓聚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