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二章
歷代志下 第十二章 經文

1羅波安的國堅立,他強盛的時候就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

2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因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華。

3示撒帶戰車一千二百輛,馬兵六萬,並且跟從他出埃及的路比人、蘇基人,和古實人,多得不可勝數。

4他攻取了猶大的堅固城,就來到耶路撒冷。

5那時,猶大的首領因為示撒就聚集在耶路撒冷。有先知示瑪雅去見羅波安和眾首領,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離棄了我,所以我使你們落在示撒手裏。』」

6於是王和以色列的眾首領都自卑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7耶和華見他們自卑,耶和華的話就臨到示瑪雅說:「他們既自卑,我必不滅絕他們;必使他們略得拯救,我不藉着示撒的手將我的怒氣倒在耶路撒冷。

8然而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

9於是,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

10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

11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

12王自卑的時候,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不將他滅盡,並且在猶大中間也有善益的事。

13羅波安王自強,在耶路撒冷作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14羅波安行惡,因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

15羅波安所行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上嗎?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

16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他兒子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第十二章
【第11節】

**書信往來**——儘管在這些早期時代,顯赫人物之間的通信是透過機密使者進行的,但我們確實發現書信往來確實存在,而且在那些被驕傲自大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稱為「野蠻民族」的地方,國王們也能夠書寫和閱讀。在此之後將近兩千年,我們發現一位英國國王甚至無法簽署自己的名字。大約在主後700年,肯特國王威瑟雷德(Withred)在一份旨在保障教會自由的憲章中如此結尾:「**Ego Wythredus rex Cantiae haec omnia suprascripta et confirmavi, atque, a me dictata propria manu signum sanctae crucis pro ignorantia literarum espressi**」(所有上述由我口述的內容,我已確認;由於我不會書寫,我親手以聖十字記號+表達此意。)——參見威爾金斯(Wilkins)的《會議錄》(Concilia)。

【第13節】

**我差遣了一個巧匠**——他的名字似乎是戶蘭(Hiram)或戶蘭亞比(Hiram Abi):參見《列王紀上》7:13、7:14的注釋。

【第16節】

**用筏子經海運到約帕**——參見《列王紀上》5:9的注釋,以及本章其他內容的平行經文。

【第9節】

**導言** 所羅門在他作王第四年,在摩利亞山開始建造聖殿(《歷代志下》3:1,3:2)。聖殿的尺寸、裝飾和柱子(《歷代志下》3:3-17)。

【第1節】

**在摩利亞山**——據信這就是亞伯拉罕準備獻上他兒子以撒的地方;他爾根(Targum)如此說:「所羅門開始在耶路撒冷建造耶和華的聖所,就在亞伯拉罕曾以耶和華之名禱告和敬拜的地方。這是地上所有世代將敬拜耶和華的地方。在這裡,亞伯拉罕曾準備獻上他的兒子以撒為燔祭;但他被耶和華的**道**(Word of the Lord)救走,一隻公羊代替了他。雅各逃避他哥哥以掃時,也曾在這裡禱告;耶和華的使者也曾在這裡向大衛顯現,當時大衛在他從耶布斯人亞勞拿買來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第11節】 【第3節】

**長度……按著先前的尺寸是六十肘**——據推測,「先前的尺寸」是指摩西時代所使用的肘,與巴比倫所使用的、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所使用的肘有所區別;由於《歷代志》是在被擄之後寫成的,作者有必要作出此註解,以免人們認為測量是按巴比倫肘進行的,因為巴比倫肘比摩西肘短一掌或六分之一。參見以西結書中對此區別的說明(《以西結書》40:5注釋;43:13注釋)。

【第12節】 【第4節】

**高度是一百二十**——有些人認為這裡應該只有二十;但如果所指的是《列王紀上》6:2中提到的同一建築,那麼高度就只有三十肘。敘利亞譯本(Syriac)、阿拉伯譯本(Arabic)和《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的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都讀作二十。現存手稿並未提供幫助。這裡可能存在一個錯誤,由於字母的相似性,這種錯誤很容易發生。希伯來文原文現在的寫法是**מאה ואשרים**(meah veesrim),意為「一百二十」。但**מאה**(meah,一百)中的字母可能與**אמה**(ammah,一肘)的字母發生了轉置;因此,如果**א**(aleph)放在**מ**(mem)之後,那麼這個詞將是**מאה**(meah),意為「一百」;如果放在之前,這個詞將是**אמה**(ammah),意為「一肘」;因此,**אמה עשרים**(ammah esrim)將是「二十肘」;敘利亞譯本、阿拉伯譯本和《七十士譯本》似乎就是這樣讀的。這將使其與其他尺寸的比例相符,而一百二十肘的高度似乎過高了。

【第14節】 【第6節】

**巴瓦音的金子**——我們不知道這個地方是哪裡;有些人認為它就是西法瓦音(Sepharvaim),一個位於亞美尼亞或米底亞的地方,曾被亞述王征服(《列王紀下》17:24等)。另一些人認為它是塔普羅班(Taprobane),即現在的錫蘭島,波查特(Bochart)認為這個詞源於**taph**,意為「邊界」,和**Parvan**,即「巴瓦音的海岸」。拉比們說這是一種血紅色的金子,其名稱來自**פרים**(parim,小母牛),因為它像公牛的血。拉丁通行本(Vulgate)將這段經文翻譯為:「**Stravit quoque pavimentum templi pretiosissimo marmore, decore multo; porro aurum erat probatissimum**」(他還用最珍貴的大理石鋪設了聖殿的地板,極其華美;而且金子是最好的品質,等等)。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