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一章
歷代志下 第十一章 經文

1羅波安來到耶路撒冷,招聚猶大家和便雅憫家,共十八萬人,都是挑選的戰士,要與以色列人爭戰,好將國奪回再歸自己。

2但耶和華的話臨到神人示瑪雅說:

3「你去告訴所羅門的兒子猶大王羅波安和住猶大、便雅憫的以色列眾人說,

4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爭戰,各歸各家去吧!因為這事出於我。』」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歸回,不去與耶羅波安爭戰。

5羅波安住在耶路撒冷,在猶大地修築城邑,

6為保障修築伯利恆、以坦、提哥亞、

7伯‧夙、梭哥、亞杜蘭、

8迦特、瑪利沙、西弗、

9亞多萊音、拉吉、亞西加、

10瑣拉、亞雅崙、希伯崙。這都是猶大和便雅憫的堅固城。

11羅波安又堅固各處的保障,在其中安置軍長,又預備下糧食、油、酒。

12他在各城裏[預備]盾牌和槍,且使城極其堅固。猶大和便雅憫都歸了他。

13以色列全地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羅波安。

14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

15耶羅波安為邱壇、為鬼魔、為自己所鑄造的牛犢設立祭司。

16以色列各支派中,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都隨從利未人,來到耶路撒冷祭祀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

17這樣,就堅固猶大國,使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強盛三年,因為他們三年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

18羅波安娶大衛兒子耶利摩的女兒瑪哈拉為妻,又娶耶西兒子以利押的女兒亞比孩為妻。

19從她生了幾個兒子,就是耶烏施、示瑪利雅、撒罕。

20後來又娶押沙龍的女兒瑪迦,從她生了亞比雅、亞太、細撒、示羅密。

21羅波安娶十八個妻,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他卻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比愛別的妻妾更甚。

22羅波安立瑪迦的兒子亞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為首,因為[想要]立他接續作王。

23羅波安辦事精明,使他眾子分散在猶大和便雅憫全地各堅固城裏,又賜他們許多糧食,[為他們]多尋妻子。

第十一章

歷代志下 第11章

【第5節】

尋求它——指前往那裡尋求耶和華。

【第7節】

當夜——指獻祭後的那個夜晚。關於所羅門的選擇,請參閱《列王紀上》3:5-15的注釋。

【第9節】

你的應許——**דְּבָרְךָ**(debarcha),你的話語;他爾根(Targum)用的是**פִּתְגָמָךְ**(pithgamach)。值得注意的是,當上帝或人被描述為說出「一個詞」時,他爾根譯者會使用名詞**פִּתְגָם**(pithgam);但當「道」(word)被擬人化使用時,他則採用名詞**מֵימְרָא**(meymera),這似乎與聖約翰福音1:1等處的**Λόγος**(Logos,道)相呼應。

【第14節】

他有戰車一千四百輛——關於這些數字,請參閱《列王紀上》4:26的注釋。

【第15節】

製造金銀——請參閱《列王紀上》10:27和10:28的注釋。

【第16節】

細麻線——請參閱《列王紀上》10:28的注釋,該處對此主題有詳細探討。

【第17節】

一匹馬一百五十舍客勒——假設我們以舍客勒的最高估值,即三先令計算;那麼一匹馬的價格約為二十二英鎊十先令。關於所羅門大量繁殖馬匹一事,沃伯頓主教(Bishop Warburton)提出了一些明智的評論:
「摩西曾明確禁止多養馬匹(申命記17:16),藉此禁止未來的君王建立騎兵部隊,因為這必須派人前往埃及,而上帝禁止與埃及人有任何往來,因為這對宗教是危險的。當所羅門違反這條律法,過度繁殖馬匹(列王紀上4:26)時,很快就伴隨著律法所預言的致命後果:因為這位最智慧的君王,同樣違反了另一條律法,娶了法老的女兒(這是這種往來的早期惡果),然後又重複同樣的罪行,違反了另一條律法,娶了更多的外邦女子(列王紀上11:1);她們首先,無視第四條律法,說服他為她們建造偶像廟宇供其使用,然後,又違反第五條律法,使他為自己建造其他廟宇。所有這些禍害的根源,都是與埃及進行被禁止的馬匹貿易;因為所羅門的代理人就是被派往那裡為他的騎兵購置馬匹的。甚至這位偉大的君王還為鄰近的君主充當經紀人(歷代志下1:17),這種可恥的貿易被他的繼承者延續,並伴隨著同樣有害的後果。以賽亞譴責這種貿易的禍害;並預言停止這種貿易的一個好處,將是他們放棄偶像崇拜(以賽亞書31:1, 31:4, 31:6, 31:7)。」——參見《神聖立法》(Divine Legation),第三卷,第289頁,以及多德博士(Dr. Dodd)的注釋。

【第1節】

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一座為敬拜耶和華而建的聖殿。為他的國建造宮殿——一座供他作為以色列王使用的皇家宮殿。

【第3節】

所羅門差遣人去見戶蘭——這個人的名字在《列王紀》中寫作**חִירָם**(Chiram),在《歷代志》中寫作**חוּרָם**(Churam):實際上沒有區別,只是**י**(yod)和**ו**(vau)互換了。請參閱《列王紀上》5:2的注釋。

【第6節】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因為下層天、中層天和上層天都不能容納祂,因為祂以祂大能的膀臂托住萬有。天是祂榮耀的寶座,地是祂的腳凳;深淵和整個世界都由祂話語的靈(**בְּרוּחַ מֵימְרֵיהּ**,beruach meqmereih)所托住。那麼,我是誰,竟敢為祂建造殿宇呢?」——他爾根。只為燒香獻祭——我建造這殿宇,並非指望這殿宇能容納祂,而僅僅是為了向祂燒香獻祭。

【第7節】

請給我差遣一個善於作工的人——一個極具巧思、能夠規劃和指導,並能統領其他工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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