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三章
提摩太前書 第三章 經文

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

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

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

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

8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9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

10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11女執事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12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13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14我指望快到你那裏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

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上帝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16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 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 被聖靈稱義, 被天使看見, 被傳於外邦, 被世人信服, 被接在榮耀裏。

第三章
【第7節】

我蒙召作傳道——我蒙分別為聖,**ἐτέθην**(etethen,被設立),被任命。這個詞並不意味著主教或長老團按手,如俗常所想。我在基督裡說真話——我既從祂領受了使命,就為祂的真理作見證。我沒有未經差遣就奔跑;我所說的無非是我所領受的。作外邦人的教師——蒙特別差遣,不是向猶太人,而是向世上的萬國傳福音。在信心和誠實裡——忠實而真實地;傳講真理,全部的真理,而且只有真理;並且是熱切地、深情地、持之以恆地。亞歷山大抄本(Cod. Alexand.)在**ἐν πίστει**(en pistei,在信心裡)處作**ἐν πνεύματι**(en pneumati,在靈裡)。「作外邦人的教師,在靈裡和真理裡。」

【第8節】

我願——既然使徒的權柄來自基督,他所說的無非是從祂領受的,那麼他的**βούλομαι**(boulomai,我願)就等同於「我命令」。男人禱告——即為神這見證中所應許的福分禱告。因為,雖然神已預備了這些福分,但祂不會賜給那些不禱告的人。參閱《提摩太前書》2:1的注釋,此處重新提及該主題。隨處——**ἐν παντὶ τόπῳ**(en panti topo),在每個地方。他們應當常存一顆禱告的心,這心總會找到禱告的地方。這可能指一種猶太人的迷信。他們起初認為,除非在耶路撒冷的聖殿獻上禱告,否則任何禱告都不可蒙悅納;後來這範圍擴展到聖地;但當他們分散到列國時,他們建造了會堂或禱告的地方,主要是在河邊和海邊;在這些地方,他們被迫承認可以合法地獻上公開禱告,但別處不行。與此相反,使徒憑基督的權柄,命令人們隨處禱告;因為所有地方都屬於神的國度;而且,既然祂充滿每個地方,在每個地方祂都可以被敬拜和榮耀。至於默禱,他們允許可以站著、坐著、靠著、躺著、走路時,以及工作時進行。《伯拉科特》(Beracoth)第11章第1節。然而在其他一些地方,他們的教導卻不同。參閱《朔特根》(Schoettgen)。舉起聖潔的手——這不僅是猶太人,也是異教徒的普遍習俗,在禱告時舉起或伸開手臂和手。這正是懇求和請求的動作;似乎是一種努力去擁抱所請求的幫助。但使徒可能暗指猶太人的習俗,即將手按在他們為贖罪祭帶來的動物頭上,承認他們的罪,然後獻上動物的生命作為所承認之罪的贖罪祭。而這個概念正是由原文**ἐπαίροντας**(epairontas)所傳達的,它來自**αἴρω**(airo,舉起)和**ἐπί**(epi,在…上/之上)。這向我們展示了基督徒應如何禱告。他們應當來到祭壇前;將神擺在眼前;為自己的罪謙卑;獻上神的羔羊作為祭物;將手按在這祭物上;並憑信心為自己的靈魂將其獻給神,單單期望透過祂有功的死而得救。沒有忿怒——對任何人沒有報復的情緒;不懷抱不饒恕的心,同時為自己的過犯懇求赦免。聖潔的手指猶太人禱告前洗手的習俗;這表示他們已除掉一切罪惡,並立志過聖潔的生活。沒有疑惑——**διαλογισμοῦ**(dialogismou)或**διαλογισμῶν**(dialogismon),如許多抄本所示,指「爭論、對話」。這類爭論常發生在困苦的悔罪者和膽怯的信徒身上;信心、盼望和不信似乎在他們內心進行爭辯和爭論,結果通常是不信佔上風。因此,使徒希望他們來,完全信賴神的應許,以及耶穌基督的代贖和中保。

【第9節】

照樣——也就是說,他命令接下來的,如同他命令之前的。女人要以正派的衣裳裝飾自己——**καὶ τὰς γυναῖκας ἐν καταστολῇ κοσμίῳ**(kai tas gynaikas en katastole kosmio)。使徒在此似乎指希臘和羅馬服飾的不同部分。**στολή**(stole,長袍)最初似乎非常簡單。它是一塊長布,中間對折,兩邊縫合,只留出手臂的空間;頂部剪開一塊,或開一道縫,頭從中穿過。它前後垂到腳踝,並用**ζώνη**(zona,腰帶)束在身體上,就在胸部下方。它有時有袖子,有時沒有;為了讓它更合身,在每個肩膀上用帶子或扣子收攏。有些希臘婦女將其兩側從底部開到膝蓋以上,以露出部分大腿。這些被稱為**φαινομηρίδες**(phainomerides,露大腿者);但通常只有年輕女孩或不檢點的婦女才這樣穿。**καταστολή**(katastole)似乎與**pallium**(披風)或**mantle**(斗篷)相同,它幾乎與**στολή**(stole)的形狀相同,前後垂到腰部,在肩膀上用帶子或扣子收攏,頂部有一個孔或縫供頭部穿過,鬆散地披在**στολή**(stole)外面,不受**ζώνη**(zona)或腰帶的束縛。這些服飾的圖示可在《倫斯古代民族服飾》(Lens' Costume des Peuples de l'Antiquit)圖11、12、13和16中看到。從未有比希臘服飾更端莊得體的服飾;它在1805年左右在英國很大程度上復興,其中結合了簡樸、端莊和優雅;但它很快就被另一種模式取代,其中浮華和無意義再次盛行。它太理性而無法持久;也太像宗教的簡樸,無法在一個充滿幻影和虛有其表的世界上被容忍。以廉恥、自守——**στολή**(stole)、**καταστολή**(katastole)、腰帶等,雖然本身簡單,但常以黃金和寶石高度裝飾;而且,在希臘和羅馬婦女中,頭髮常以最複雜多樣的方式捲曲和編織。使徒在此暗指這一點,他說:**μὴ ἐν πλέγμασιν, ἢ χρυσῷ, ἢ μαργαρίταις, ἢ ἱματισμῷ πολυτελεῖ**(me en plegmasin, e chryso, e margaritais, e himatismo polytelei),不是用編髮、黃金、珍珠或昂貴的衣裳。昂貴的衣裳可能指製作衣裳的材料和工藝;黃金和珍珠指衣裳上的飾物。以廉恥或謙遜,**μετὰ αἰδοῦς**(meta aidous)。這會使她們避免在服飾的款式或時尚上任何不合宜或媚俗的東西。以自守,**μετὰ σωφροσύνης**(meta sophrosynes)。節制會使她們避免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她們可以遵循該國的習俗或服飾,因為沒有什麼比希臘的**στολή**(stole)、**καταστολή**(katastole)和**ζώνη**(zona)更得體的了;但她們絕不能模仿那些因不潔或心胸狹窄而打扮自己,只為吸引讚美目光或引發虛偽奉承之言的人的奢華。女人曾被惡意定義為:一種喜歡打扮的動物。她們還要允許自己被如此貶低多久呢?荷馬那些美麗的詩句,他談到被墨涅拉俄斯殺死的歐福耳布斯之死,顯示了古希臘人如何編織和裝飾他們的頭髮:——
**Ἀντικρυ δ' ἀπαλοῖο δι' αὐχένος ἤλυθ' ἀκωκή·**
**Δούπησεν δὲ πεσών, ἀράβησε δὲ τεύχε' ἐπ' αὐτῷ.**
**Αἵματι οἱ δεύοντο κόμαι, Χαρίτεσσιν ὁμοῖαι,**
**Πλοχμοὶ θ' οἱ χρυσῷ τε καὶ ἀργύρῳ ἐσφηκῶντο.**
《伊利亞特》第17卷,第49行。
利刃穿頸,傷口駭人;
戰士仆倒,盔甲鏗鏘。
金髮閃耀,連恩典女神亦願佩戴,
鑲嵌寶石黃金,散落塵埃,
沾染污血,面目全非。
——波普(Pope)
或更直譯:——
他轟然倒下;他破損的盔甲響徹雲霄。
他的髮辮,連恩典女神也會稱讚,
沾滿鮮血,他的捲髮纏繞著
金銀絲線,掃過塵土。
——考珀(Cowper)
希臘和亞洲婦女在飾物上的奢華,足以成為使徒命令的理由。然而,基普克(Kypke)否認這裡指的是任何特定的服飾,並說**καταστολή**(katastole)應理解為來自**καταστέλλω**(katastello,抑制、壓制);他將其歸因於婦女應當對其服飾、舉止以及所有可能被感官觀察到的事物所施加的心靈管束或節制。所有這些,使徒無疑都考慮到了。當婦女或男人花費大量時間、金錢和精力來裝飾自己時,這痛苦地證明了內在的優點很少,他們正試圖用服飾和飾物微弱而愚蠢的幫助來彌補心靈和道德上的不足。即使不考慮宗教,常識也會在所有這些事情上說:要得體;但要節制和謙遜。

【第10節】

但(這才合宜,等等)——也就是說:善行是唯一能讓自稱基督徒的婦女尋求裝飾自己的飾物。猶太婦女習慣對新娘喊道:「不需要化妝,不需要眼影,不需要編髮;她本身就是最美麗的。」東方婦女使用一種銻的製劑,她們將其塗抹在眼睛和眼瞼上,使眼睛本身獲得奇妙的光澤。

【第11節】

女人要安靜學習——這通常被認為是禁止婦女講道。我已在《哥林多前書》11:5等處,以及14:34(注)、14:35(注)的注釋中,就此主題說過我認為必要的話;我請求讀者參閱這些地方。

【第12節】

也不可轄管男人——女人在公開或私人場合,都不應嘗試任何屬於男人獨特職責的事。這在羅馬法律中是被禁止的:《在我們法律的許多條款中,婦女的地位比男人差;》第9條,帕普斯(Pap.)第31卷,《問題》。《婦女被排除在所有民事或公共職務之外;因此她們不能擔任法官,也不能擔任地方官員,也不能起訴,也不能為他人辯護,也不能擔任代理人;》第2條,關於法律規則。烏爾比安(Ulp.)第1卷,致薩賓努斯(Sab.)——參閱波蒂埃(Poth.)《查士丁尼法典》(Pand. Justin.),第1卷,第13頁。「在我們的法律中,婦女的地位在許多方面比男人差。婦女被排除在所有公共職務之外;因此她們不能擔任法官,也不能執行地方官員的職能;她們不能起訴、辯護,也不能在任何案件中擔任代理人。」她們還有許多其他限制,可在《查士丁尼法典》的不同地方看到。總要沉靜——在公共集會中,男人可以提問,甚至在講者言論中有不明白之處時打斷講者;但這種自由不授予婦女。參閱《哥林多前書》14:34、14:35(注)的注釋。

【第13節】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神藉此行動設計,亞當應當居首位。神藉著亞當身體的強健構造,使他適合過公共生活,應對困難,並能進行巨大的努力。女人身體的構造清楚地證明,她從未被設計來進行公共生活所需的那些努力。在這一點上,應當尋找女人自然劣勢的主要部分。

【第14節】

亞當沒有受騙——撒旦似乎沒有試探男人;女人說:蛇引誘了我,我就吃了。亞當從他妻子的手中接受了果子;他知道自己正在犯罪,他沒有受騙;然而,她帶了頭,因此她被置於她丈夫的管轄之下: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有一句希臘詩,但它不是英國法律,其語言與上述幾乎相似:——
**Γυναικὶ δ' ἄρχειν οὐ δίδωσιν ἡ φύσις.**
因為自然不允許女人統治。
神不僅使她不適合統治,而且祂明確地使她服從於男人的管轄。

【第15節】

然而她們若常存——**Σωθήσεται δὲ διὰ τῆς τεκνογονίας**(Sothesetai de dia tes teknogonias);她們將藉著生育得救——她們將藉著生育或生孩子而得救。在對這段非常獨特的經文的不同解釋中,麥克奈特博士(Dr. Macknight)的觀點在我看來最為可能,我將在他的釋義和注釋中呈現。「然而,儘管夏娃首先犯罪,並給自己、她的丈夫和她所有的後裔帶來了死亡,但女性(與男性一樣)將藉著生育——藉著生下救主而得救,如果她們活在信心、愛心和貞潔中,並保持我一直推薦的自守。」「本節中的**σωθήσεται**(sothesetai,得救)指的是前一節中的**ἡ γυνή**(he gyne,女人),這無疑是夏娃。但使徒並非意指只有她藉著生育得救,而是指她所有的後裔,無論男女,都將藉著一個女人的生育而得救;這從他補充的『如果她們活在信心、愛心和聖潔中,並保持自守』中顯而易見。因為生育中的安全根本不依賴這個條件;因為許多虔誠的婦女在生育中死去,而另一些品格相反的婦女卻得以保全。人類藉著生育得救,這在對蛇的判決中有所暗示,《創世記》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因此,救主藉著聖靈的能力在祂母親的子宮中受孕,祂確實是那要傷蛇頭的女人後裔;而一個女人藉著生下祂,成為我們救恩的契機。」這是最連貫的解釋,因為按照通常的理解方式,它並不適用。有無數的例子,婦女在分娩中死去,而她們卻活在信心、愛心和聖潔中,並保持自守;同樣也有無數的例子,不值得的婦女,沉溺於各種惡習,不僅在分娩中得以保全,而且以相對較小的痛苦度過分娩;因此,這不是我們應當理解使徒的意思。然而,對於所有懷孕的虔誠婦女來說,這必定是極大的安慰和支持,她們可以思考,藉著聖潔童貞女的生育,救恩已為她們和全人類預備;而且,無論她們是死是活,儘管她們自己的生育對她們的救恩毫無貢獻,但那由女人所生者已用祂的血買贖了她們和全人類。如果她們繼續——**ἐὰν μείνωσιν**(ean meinōsin)被正確地翻譯為「如果她們活著」;因為它在其他經文中也是這個意思,特別是《腓立比書》1:25。動詞從單數變為複數,這是使徒為了表明他不是在談論夏娃;也不是在談論任何特定的女人,而是指整個女性。參閱麥克奈特。沒有信心就不可能討神喜悅,也不可能得救;沒有愛就不可能順服。信心和愛對於聖潔和自守是絕對必要的;除非男人和女人都活在這些之中,否則他們不能,從聖經的角度看,期望永遠與神同住。一些愚蠢的婦女從這節經文推斷,生孩子的行為本身就能使她們得救;而且所有在分娩中死去的婦女都必然上天堂!沒有什麼比這更沒有根據的了;信心、愛心、聖潔和自守,對於夏娃的每個女兒的救恩,都像對於亞當的每個兒子的救恩一樣,是絕對必需的。痛苦和受難既不能潔淨也不能贖罪。男人和女人都可以憑著神在基督裡的憐憫,祂賜予罪的赦免和聖潔,而自信地依靠祂得救;除此之外,別無他法。願讀者明白。關於服飾的主題,我將以一位晚期作家的話作結:「如果我們負擔得起,用黃金、珍珠或昂貴的衣裳裝飾自己有什麼害處呢?首先的害處是,它會滋生驕傲;如果已經存在,則會增加驕傲。沒有什麼比因為穿著更好的衣服而認為自己更好更自然了。一位古老的異教徒對此心知肚明,以至於當他對一個窮人懷恨在心,並想讓他頭腦發昏時;他送給他一套華麗的衣服。**Eutrapelus cuicunque nocere volebat, Vestimenta dabat pretiosa.** 他當時不能不認為自己比鄰居更好,因為他更華麗;他從衣服的價值推斷自己個人的更高價值。」——約翰·衛斯理牧師(Rev. J. Wesley)的講道。

【第1節】

這話是可信的——**Πιστὸς ὁ λόγος**(Pistos ho logos);這是一個真實的教義。這些話被幾位希臘教父與前一章的最後一節連接起來,並被他們歸因於那裡所陳述的教義。監督的職分——**ἐπισκοπῆς**(episkopes);主教職分、監督職分或監察職分。我們翻譯為「羨慕」的**ὀρέγεται**(oregetai)一詞,意指熱切、渴望、熱情的願望;而我們翻譯為「羨慕」的**ἐπιθυμεῖ**(epithymei)也意指熱切地渴望或貪求。奇怪的是,在那些時代,主教職分竟然會成為任何人熱切渴望的對象;當時那是一個充滿危險、需要辛勞、匱乏、迫害和死亡的職位,沒有任何世俗的報酬。基於此,我傾向於認為神的靈設計這些話語更多是為了未來的時代,而不是當時的時代;而關於後來的時代,接下來的一切主要應當如此理解。善工——那時它確實是一項工作;繁重、不間斷且痛苦。那時沒有不講道的監督,現在也不應該有。神教會中的主教職分是神所設立的,應當維護和尊重。在神之下,教會和國家都應有最高統治者。國家有其君主,教會也有其主教;一個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治理,另一個應當按照神的話語治理。一個立憲君主應當是怎樣的,憲法原則已闡明;一個主教應當是怎樣的,以下經文特別說明。

【第2節】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我們的「主教」(bishop)一詞來自盎格魯-撒克遜語,它只是希臘語**ἐπίσκοπος**(episkopos)和拉丁語**episcopus**的訛傳;前者由**ἐπί**(epi,在…之上)和**σκέπτομαι**(skeptomai,看或檢查)組成,意指對某地、某人或某事有檢查或監督權的人;我們通常稱之為「監督」。新約作者從《七十士譯本》借用了這個詞,因為它是他們翻譯希伯來文**פָּקִיד**(pakid,巡視者)的詞,意指一位巡視者,親自檢查他所管轄的人民或事務。保羅在《使徒行傳》20:28中將其賦予以弗所的長老,他們負責監督基督的羊群;並在其他地方,如《腓立比書》1:1;《提摩太前書》3:2(本處經文);以及《提多書》1:7,賦予類似的人。讓我們思考一位基督徒監督的資格,然後我們很快就會發現誰適合這個職位。第一——基督徒監督必須無可指責;**ἀνεπίληπτον**(anepilepton),一個無人能證明其有惡行的人;一個在各方面都無懈可擊的人;因為這個詞是一個比喻,取自一位熟練而技巧高超的拳擊手,他如此防禦身體的每個部位,以至於對手不可能擊中一拳。因此,這位基督徒監督是一個行為端正的人,以至於任何人都無法證明他在基督信仰的任何一條教義上不健全,或在履行基督徒應盡的任何職責上有所欠缺。他必須無可指摘;因為他怎能責備別人,而別人卻能責備他呢?第二——必須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他應該是已婚男子,但不能是多妻者;並且只有一個妻子,即一次只有一個。這並非指如果他已婚,妻子去世,他就永遠不能再婚。有些人非常愚蠢地將此靈意化,說一個妻子是指教會!這種愚蠢的詭辯無需駁斥。使徒的意思似乎是:他不能是一個離婚後再婚的人;也不能是一個同時有兩個妻子的人。使徒似乎無意禁止再婚,有些人對此看得非常嚴重。但有些人天生喜歡在宗教上斤斤計較,卻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第三——必須警醒;**νηφάλιον**(nephalion),來自**νη**(ne,不)和**πίνω**(pino,喝)。警醒;因為喝酒的人容易睡覺,所以戒酒的人更有可能保持清醒,專注於他的工作和職責。監督必須看守教會,並為教會守望;這將需要他所有的謹慎和周密。許多抄本將**νηφάλιον**(nephalion)讀作**νηφάλιον**(nephalion);這可能是更好的拼寫,但意思沒有改變。第四——必須自守;**σώφρονα**(sophrona),謹慎的,或者根據詞源,來自**σῶς**(sos,健全)和**φρήν**(phren,心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有良好的理解力,並能完全控制所有的激情。監督應該是一個有學問、心胸開闊、受過良好教育、冷靜、謹慎和沉著的人。第五——必須端莊;**κόσμιον**(kosmion),有秩序的、得體的、莊重的,並且在整體外表、舉止和行為上都正確。前一個詞**σώφρονα**(sophrona)指心智;後一個詞**κόσμιον**(kosmion)指外在舉止。一個粗魯、無禮或粗野的人絕不應該管理神的教會;那些脾氣暴躁、陰沉和粗暴的人絕不應該被賦予他們必然會玷污的尊嚴。第六——必須樂意接待遠人;**φιλόξενον**(philoxenon),字面意思是「愛陌生人的人」;一個樂意接待到家中並幫助所有有需要的陌生人的人。在那些原始時代,好客是一種偉大而必要的美德;那時很少有旅館或公共娛樂場所;有需要的陌生人會求助於那些以仁慈著稱的人。一位基督徒監督,宣稱愛神和全人類,傳講一種宗教,其道德的一半包含在「愛鄰如己」中,自然會被那些困苦和沒有朋友的人尋求。為了使他們能夠接待這樣的人,他們所管轄的教會必須為他們提供資源。像保羅這樣常常需要親手勞動以維持生計的使徒監督,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施捨的。但使徒監督和教會監督之間有相當大的區別:前者通常是巡迴的,後者相對是地方性的;前者無家可歸,後者兩者兼有;使徒監督負責基督的普世教會,教會監督負責特定地區的教會。這樣的人應該樂於好客,或行慈善工作;尤其是在現代,除了屬靈事務,他們還擁有教會的世俗財產。第七——必須善於教導;**διδακτικόν**(didaktikon),一個有能力教導的人;不僅自己有智慧,而且樂意將自己的智慧傳授給他人。一個樂於教導無知者和迷失者的人。他必須是一個傳道人;一個有能力、熱心、熱情和勤奮的傳道人。一個有健康和力量卻很少或從不講道的人,就不是監督;也就是說,如果他能講道——如果他具備擔任此職所需的恩賜。在過去,監督們寫作很多,講道很多;他們的勞動得到了神的極大認可。自使徒時代以來,沒有哪個教會在這方面比英國教會更受尊崇。儘管監督在這裡,像其他地方一樣,是由國家任命的,但我們不能不敬拜神的美善護理,因為總體而言,他們為自己的職責增光添彩;而且,自這些土地的宗教改革以來,監督們總體上都是學識淵博、品格高尚的人,也是基督教體系最能幹的擁護者,無論是在其真實性方面,還是在其教義和道德的純潔和卓越方面。喬叟(Chaucer)對牛津大學學者的描寫,是對保羅筆下原始監督形象的良好釋義:——
他最關心和注意學習,
不多說一句不必要的話,
而且那很少,以禮貌和敬意,
簡短、敏捷,充滿高深的教誨;
他的言語充滿道德美德,
他樂於學習,也樂於教導。

【第3節】

他品格的第八條是,不可因酒滋事——**μὴ πάροινον**(me paroinon)。這個詞不僅指過度沉迷於酒的人,一個酒鬼或嗜酒者,也指一個專橫、辱罵、傲慢的人,無論是否因酒而起。基普克(Kypke)在此主張後一種解釋。參閱他的證據和例子。第九——不可打人;**μὴ πλήκτην**(me plekten),不可好鬥;不可輕易毆打惹他不悅的人;不可迫害與他意見相左的人;不可像有人詼諧地說的那樣,「用使徒的拳打腳踢來證明他的教義正統」。據說,臭名昭著的邦納主教(Bishop Bonner),在審問他稱為異端的貧窮新教徒時,當他在辯論中被他們擊敗時,他會用拳頭毆打他們,有時還鞭打他們。但他雖然是一個極其無知和徹頭徹尾的野蠻人,然而從這樣一段經文中,他本應看到放棄主教冠的必要性。第十——不可貪戀不義之財;**μὴ αἰσχροκερδῆ**(me aischrokerde),不可貪圖卑鄙的利益;不可使用卑鄙和不正當的手段來增加和提高他的收入;不可從事貿易或買賣;因為在世俗人物身上是光榮的,在主教身上卻是卑鄙和不光彩的。儘管這種特質絕不應出現在基督徒主教的品格中,但有充分理由懷疑上述詞語並非真實;它們被ADFG、許多其他抄本、敘利亞語、所有阿拉伯語、科普特語(和撒希德語)、衣索比亞語、亞美尼亞語、後期敘利亞語(但出現在旁注中)、拉丁通行本和古拉丁譯本,以及大多數希臘教父所省略。格里斯巴赫(Griesbach)已將其從文本中刪除,其中它似乎從未有過合法的位置。我們下面所說的「貪婪」一詞,表達了這一切含義;使徒不太可能在同一句話中插入兩個意思相同但發音不同的詞。它似乎是從《提摩太前書》3:8借來的。第十一——他必須溫和;**ἐπιεικῆ**(epieike),溫順、溫柔;與**πλήκτην**(plekten,好鬥者)相反,當刪除偽詞**αἰσχροκερδῆ**(aischrokerde)時,它緊隨其後。在溫順和忍耐不掌權的地方,莊重無法存在,神的愛也無法居住。第十二——他必須不爭競;**ἄμαχον**(amachon),不爭吵或好訴訟,而是安靜和平。第十三——他必須不貪財;**ἀφιλάργυρον**(aphilargyron),不愛錢;不為其報酬而渴望這個職位。愛錢的人會不擇手段地獲取它。正當和不正當的方法對他來說都一樣,只要它們能同樣有效。為了名譽,他可能希望以光榮的方式獲得一切;但如果不能,他會毫不猶豫地採取其他方法。一位異教徒兄弟給他這個忠告:「如果你能用正當手段賺錢,就賺;如果不能,就用盡一切辦法賺。」

【第4節】

基督徒監督的第十四個資格是,他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τοῦ ἰδίου οἴκου καλῶς προϊστάμενον**(tou idiou oikou kalos proistamenon),一個妥善管理和治理自己家庭的人。一個能掌控自己家庭的人,不是靠嚴厲、苛刻和暴政,而是以一切莊重;按規矩治理家務,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每個人都做自己的工作,每項工作都有適當的時間安排其開始和結束。這是常識的準則;沒有一個家庭在不受管束的情況下能夠興旺,也沒有人能夠治理家庭,除非是家庭的頭,即丈夫,他無論是按本性還是按神的任命,都是自己家庭的頭或治理者。參閱《以弗所書》5:22的注釋。

【第5節】

人若不知道——方法在生活中的所有事務中都非常重要。有句真話說,用腦子少的人,動手就得多;即便如此,由於缺乏方法,事情也只完成了一半。現在,一個有適當工作方法的人,會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即使是最小的事,都表現出來。一個家庭混亂的人,對那個家庭沒有管治;他可能沒有管治,因為他沒有方法,沒有計劃來主持。使徒說:「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神的教會呢?」這是很自然的。看看一個人的家庭安排;如果不好,就不應該把任何政府部門,無論是教會的還是世俗的,託付給他。

【第15節】

第六項要求是,他不可作初入教的——**Νεοφυτον**(neophyton,新栽種的),意指不是一棵幼苗,不是剛被嫁接的,也就是說,不是剛歸信信仰的人(古老手稿《聖經》)。一個在基督教會中已有相當資歷的人,如果具備上述資格,便可安全地被委以治理教會的重任。一個對上帝之道沒有長期而深刻經歷的人,不可能引導他人走生命之道。因此,長老(presbyters or elders)通常被任命來監督其餘的人,這也解釋了為何「長老」和「監督」(bishop)似乎是同一職位的兩個名稱。然而,並非所有長老都是監督,因為並非所有長老都具備上述資格。但使徒提出了另一個理由:「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當人被委以治理他人的職責時,自然會認為自己比同伴更重要。使徒所用的詞**τυφωθεις**(typhōtheis,自高自大,膨脹)是一個比喻,取自一個充滿空氣或風的氣囊。它有實體,有一定大小,輕盈,可隨風飄動,但裡面除了空氣一無所有。典型的自負者就是如此:一個徒有其表的草包,玷污了他的職責,並被所有明智之人所鄙視。我們豈不應對那些相關人士說:「哦,頭戴主教冠冕者啊,請保護教會免受此類使徒的侵害;切勿將輕率之手,按在那些不能教導、不願學習的頭顱上。」從使徒的這些話語中,我們推斷驕傲或自負是魔鬼墮落的原因。在《次經·便西拉智訓》第10章中,有一些關於驕傲的絕佳箴言:「驕傲在上帝和人面前都是有害的。」「塵土和灰燼為何驕傲?」「驕傲的開端是人離棄上帝。」「因為驕傲是罪的開端;擁有它的人必傾倒可憎之物。」「驕傲不是為人而造的。」請參閱上述章節的第7、9、12、13和18節。

【第16節】

第七項要求是,他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他應當是一個以前沒有放蕩或生活不檢點的人。這樣的人,即使歸信後,可以成為宗教團體中一個有價值的普通成員;但我相信上帝很少呼召這樣的人從事聖職工作,更從未呼召他們擔任監督。這裡的「教外之人」是指猶太人、外邦人以及所有未歸信的人。關於這個詞的含義,請參閱《歌羅西書》4:5的注釋。免得他落在毀謗裡——因為他過去不檢點的生活。以及魔鬼的網羅——指他以前曾陷入並因此跌倒的網羅和試探。這被稱為魔鬼的網羅;因為魔鬼深知這些人的本性,以及什麼最可能得逞,他推斷以前導致他們犯罪的手段現在可能仍然有效;因此,在所有適當的場合,他都會引誘他們重犯舊罪。一般而言,背道者往往因他們在歸信前所沉迷的罪而跌倒。如果一個人不繼續克己並警醒禱告,他以前根深蒂固的習慣就會復發。魔鬼的網羅——有些人會將**παγιδα του διαβολου**(pagida tou diabolou)翻譯為「控告者的網羅」;他們在《提摩太前書》3:6中也給這個詞相同的含義,因為顯然**διαβολους**(diabolous)在《提摩太前書》3:11中具有這個含義,我們的譯者將其翻譯為「毀謗者」。然而,儘管**διαβολος**(diabolos)確實指「控告者」,但我認為在這些經文中,將其意義局限於此並不恰當,特別是這個詞被強調地應用於撒旦本身;因為在《啟示錄》12:10中被稱為「弟兄的控告者」的那一位,在《啟示錄》12:9中被稱為「大龍」、「那古蛇」、「魔鬼」(**διαβολος**)和「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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