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衛對掃羅說完了話,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
2那日掃羅留住大衛,不容他再回父家。
3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就與他結盟。
4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給了大衛,又將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他。
5掃羅無論差遣大衛往何處去,他都做事精明。掃羅就立他作戰士長,眾百姓和掃羅的臣僕無不喜悅。
6大衛打死了那非利士人,同眾人回來的時候,婦女們從以色列各城裏出來,歡歡喜喜,打鼓擊磬,歌唱跳舞,迎接掃羅王。
7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
8掃羅甚發怒,不喜悅這話,就說:「將萬萬歸大衛,千千歸我,只剩下王位沒有給他了。」
9從這日起,掃羅就怒視大衛。
10次日,從上帝那裏來的惡魔大大降在掃羅身上,他就在家中胡言亂語。大衛照常彈琴,掃羅手裏拿着槍。
11掃羅把槍一掄,心裏說,我要將大衛刺透,釘在牆上。大衛躲避他兩次。
12掃羅懼怕大衛;因為耶和華離開自己,與大衛同在。
13所以掃羅使大衛離開自己,立他為千夫長,他就領兵出入。
14大衛做事無不精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15掃羅見大衛做事精明,就甚怕他。
16但以色列和猶大眾人都愛大衛,因為他領他們出入。
17掃羅對大衛說:「我將大女兒米拉給你為妻,只要你為我奮勇,為耶和華爭戰。」掃羅心裏說:「我不好親手害他,要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
18大衛對掃羅說:「我是誰,我是甚麼出身,我父家在以色列中是何等的家,豈敢作王的女婿呢?」
19掃羅的女兒米拉到了當給大衛的時候,掃羅卻給了米何拉人亞得列為妻。
20掃羅的次女米甲愛大衛。有人告訴掃羅,掃羅就喜悅。
21掃羅心裏說:「我將這女兒給大衛,作他的網羅,好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所以掃羅對大衛說:「你今日可以第二次作我的女婿。」
22掃羅吩咐臣僕[說]:「你們暗中對大衛說:『王喜悅你,王的臣僕也都喜愛你,所以你當作王的女婿。』」
23掃羅的臣僕就照這話說給大衛聽。大衛說:「你們以為作王的女婿是一件小事嗎?我是貧窮卑微的人。」
24掃羅的臣僕回奏說,大衛所說的如此如此。
25掃羅說:「你們要對大衛這樣說:『王不要甚麼聘禮,只要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好在王的仇敵身上報仇。』」掃羅的意思要使大衛喪在非利士人的手裏。
26掃羅的臣僕將這話告訴大衛,大衛就歡喜作王的女婿。日期還沒有到,
27大衛和跟隨他的人起身前往,殺了二百非利士人,將陽皮滿數交給王,為要作王的女婿。於是掃羅將女兒米甲給大衛為妻。
28掃羅見耶和華與大衛同在,又知道女兒米甲愛大衛,
29就更怕大衛,常作大衛的仇敵。
30每逢非利士軍長出來[打仗],大衛比掃羅的臣僕做事精明,因此他的名被人尊重。
不可處死一人——這對掃羅而言,是極大的榮譽,正如先前所提議的措施,對他的士兵而言,是極大的恥辱。
【第1節】重立國度——掃羅最初受膏,是一個非常私密的行動;他被立為王,當時一般民眾並不知曉。現在他已證明自己配得上統領百姓;撒母耳便利用這個機會,為他爭取到普遍的同意。約瑟夫(Josephus)記載,掃羅在這次集會中第二次受膏。
【第2節】他們在那裡立掃羅為王——從這些話來看,掃羅很可能第二次受膏;他現在得到公開承認,沒有人反對。至此,掃羅行事良好,國度似乎在他手中得以堅立;但很快,他因輕率而失去了它。關於撒母耳記上 11:7 中提及的習俗,我得到一位博學的通訊員提供以下觀察:
「人們認為,要闡明關於一個特殊民族的記錄的真實性,或更清楚地確定歷史學家的忠實性,最好的方法莫過於證明所記錄的風俗習慣與其他同時代民族的風俗習慣相符或相似;或者,更準確地說,與處於相似發展階段的民族相符;而當這種相似性不那麼精確,以至於無法推斷一個民族的習俗僅僅是從另一個民族抄襲而來時,這些儀式和習俗的記錄或許能獲得額外的真實性標誌。
「沃爾特·斯科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在《湖上夫人》(Lady of the Lake)第三章中,描述了在『火紅的十字架』傳遞之前所使用的儀式、咒語和詛咒,以召集古代的粗獷戰士為其首領服務;他在這一章的第一個註釋中提到了這個古老習俗,這個習俗在相對現代的蘇格蘭仍在使用,並證明了古代斯堪的納維亞人也實施類似的懲罰,即對不服從召喚者處以死刑或焚毀房屋,正如奧勞斯·馬格努斯(Olaus Magnus)在其《哥特人歷史》(History of the Goths)中所記載的。
「一個比所引用的例子更為貼切的習俗,可能存在於一個更古老的民族中,其歷史被認為是古代事蹟最真實,如果不是唯一真實的敘述,並且也記錄了未開化民族的血腥習俗;請參閱前一章,撒母耳記上 10:1-8(註)。該習俗的相似之處可在第七節中找到;高地人宰殺山羊;以色列人宰殺公牛。前者以染血的十字架作為召喚,而後者則以動物的一部分作為命令。一個民族的不服從會受到處死和焚燒房屋的懲罰;另一個民族的懲罰則更為簡單,更暗示了所獻祭的象徵,即沒收或毀壞他們的牛。判斷這種比較是否正確並不困難。
「前幾節記錄了古代的血腥習俗,在許多人看來,這僅僅是報復的滿足,或是勝利的證明;然而,當考慮到戰士在瞄準對手時,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的武器,主要都必須依靠右眼時,這裡就出現了一個軍事上的理由,證實了歷史的真實性,說明了剝奪右眼的原因,並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殘害的殘酷性,如果這是出於報復或恣意妄為,殘酷性將會增加;儘管拿轄宣稱這是對全以色列的羞辱。」
撒母耳引言:撒母耳年老時,在百姓面前證明自己的廉潔,百姓也證實了這一點(撒母耳記上 12:1-5)。他斥責他們忘恩負義和不順從;並概述了他們列祖的歷史(撒母耳記上 12:6-12)。他勸勉他們將來要順從,並呼求從天而來的神蹟,以證實他的權柄,並向他們顯明他們的不順從:上帝降下異常的雷電和雨水(撒母耳記上 12:13-19)。他警告他們不要拜偶像,勸勉他們順從,並應許為他們代求(撒母耳記上 12:20-23)。他總結了他們的職責,並以嚴肅的警告作結(撒母耳記上 12:24, 撒母耳記上 12:25)。
【第1節】撒母耳對他們說——很可能撒母耳是在這次公開集會上發表了以下講話;似乎沒有其他時間比這更合適了。
我的兒子們都在你們這裡——人們普遍認為,這些話暗示撒母耳已剝奪了他們公職,使他們與普通百姓無異。我從小就在你們面前行事——他一直是公眾長期、穩定、清白無瑕的僕人。
【第6節】你們可以為我作證——世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國務大臣,在辭職時,曾有如此自覺的廉潔,並得到公眾普遍的認可嗎?在他的治理下,沒有人受壓迫,沒有人被欺詐!他沒有為自己積累財富;他沒有為朋友謀取利益;也沒有一個貧困的依賴者從公款中得到供養。他本可以在卸任前赦免那些行為不當的兒子們;但他雖然是最慈愛的父親,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將他們交給國家的公義,只以一種默許的請求來求情:看哪,我的兒子們都在你們這裡!他們行為不當;我剝奪了他們的權柄;他們要為過去的行為向你們負責;我在你們中間行事正直無私;他們沒有跟隨我的腳步:但你們能為他們父親的緣故原諒他們嗎?作為一個秉公執法的大臣,他將他們交給命運;作為一個慈愛的父親,他間接而謙遜地以自己的功績為他們求情。如果他在這兩種關係中沒有這樣做,他就不配擁有他應得的品格。
【第7節】他們說,你沒有欺詐我們——世上任何一個國家,能對哪位大臣或總督說出這樣的話呢?
【第10節】現在你們要站立——我已在上帝和你們面前自省;我現在要在上帝面前審問你們。
【第11節】耶和華差遣摩西和亞倫——他向他們表明,在他們整個歷史中,當他們需要干預時,上帝總是為他們興起拯救者。
【第12節】西西拉的手——請參閱《士師記》中這些事件,士師記 4:2(註)。
【第14節】耶路巴力——即基甸。還有比但:代替比但,這個名字在以色列的士師或拯救者中從未出現過,七十士譯本(LXX)作巴拉;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也有相同的讀法。他爾根(Targum)作參孫。許多注釋家持此觀點;但加爾梅(Calmet)認為是指耶弗他,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二年(士師記 10:3)。敘利亞文和阿拉伯文將撒母耳改為參孫;最自然的推測是撒母耳在此處沒有提及自己。聖保羅的權威證實了這些改動:他說,我若要一一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等人的事,時間就不夠了。
【第15節】當你們看見拿轄——這不是他們第一次要求立王;請參閱前文,撒母耳記上 8:5。但在這裡提到的危機時刻,他們變得更加急切;正是因此,王國第二次得以堅立給掃羅。掃羅在米斯巴被選立,在吉甲被堅立。
【第17節】你們若敬畏耶和華等——條件是你們不再悖逆,上帝將把你們和你們的王置於他慈悲的護佑之下,他和他的國度將得以堅立和延續。
【第19節】這件大事——這件不尋常的事件。
【第20節】今天不是割麥子的時候嗎?——也就是說,現在是割麥子的季節。根據在應許之地居住了數年的聖耶柔米(St. Jerome)的說法,這次收穫大約在六月底或七月初開始,他說他在猶大從未見過下雨:**Nunquam enim in fine mensis Junii, sive in mense Julio, in his provinciis, maximeque in Judea, pluvias vidimus.**(nunquam enim in fine mensis junii, sive in mense julio, in his provinciis, maximeque in judea, pluvias vidimus,因為在六月底或七月,在這些省份,尤其是在猶大,我們從未見過下雨。)——耶柔米在阿摩司書 4:7 中提及此事。現在發生的事,在那裡幾乎只在冬季月份才會發生。
【第21節】耶和華那天打雷下雨——這完全不尋常;而且,由於是應撒母耳的呼求而來,這是一個最明顯的神蹟。大大懼怕耶和華——他們懼怕他可畏的威嚴;他們也懼怕撒母耳,因為他們看出他與上帝有如此大的權能。
【第22節】為你的僕人禱告——免得我們死亡——他們知道自己悖逆了上帝,所以他們知道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懼怕他的公義和權能。我們在一切罪惡之外,又加上這惡事——有王並非罪惡;一位好王是上帝護理(Providence)最大的祝福之一;但將人置於上帝的位置,就是罪惡。奇怪的是,他們現在沒有試圖彌補自己的過錯嗎?他們本可以這樣做,但他們沒有;他們承認自己的罪,卻沒有除去它。這是人類普遍的方式。「上帝幫助我們,我們都是罪人!」是所有人的普遍語言:但儘管作為一個罪人處於最嚴肅和可怕的境地,他們卻滿足於承擔這個角色,不顧後果!
【第23節】你們雖然行了這一切惡事——也就是說,儘管你們行了這一切惡事:過去的上帝會既往不咎,只要他們將來順從。
【第24節】隨從虛無的事——也就是偶像;他在此稱之為**הַתֹּהוּ**(hattohu,虛無),與創世記 1:2 中所用的表達相同。地是**תֹּהוּ**(tohu,空虛混沌),是荒廢、空虛、無形的:偶像也是如此;它們是混亂,是虛無之物,因為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它不是任何有智慧的存有的代表。
【第25節】耶和華必不離棄他的百姓——他暫時不會拋棄你們,儘管你們應得如此。他保守他們在自己的土地和宗教中的目的尚未達成。然而,他不會拋棄他們,並非為了他們,而是為了他自己的大名。他從自身尋找理由。
【第26節】我斷不敢停止——他們曾懇切地求他(撒母耳記上 12:19)為他們向上帝禱告,免得他們死亡;他告訴他們,如果他停止為他們代求,他就會認為自己是個罪人。但我必指教你們善道和正路——只要我與你們同在,我就會向你們展示什麼是真正的宗教;它是通往幸福和天堂的道路。它是正路——其中沒有彎曲;它是善道——其中沒有邪惡。
【第27節】只要敬畏耶和華——認識、尊重並敬畏他。事奉他——視他為你們的主和主人;視自己為他的僕人。誠誠實實地——永遠誠實,永遠真誠;盡心——讓你們所有的情感都投入到順從的工作中;不僅僅是出於責任感,更是出於虔誠、深情的義務感。對待你們的上帝,就像一個深情的孩子對待慈愛父母一樣。思想他向你們所行的何等大事——回顧你們列祖的歷史,回顧你們自己的一生;看看上帝為你們顯明了何等權能、憐憫、良善和真理的干預!他豈不是每天都以他的恩惠厚待你們嗎?
【第28節】你們必被滅絕——如果你們行惡,你們將被毀滅,你們的國度將被毀滅,你們的王也將被毀滅。這裡他們面前擺著生命和福樂,死亡和禍患。從未有一個民族受到如此充分的警告,也從未有一個民族從警告中獲益如此之少;他們至今仍是上帝公義和忍耐的紀念碑。讀者,你是什麼?也許是一個類似的紀念碑。因此,請思想上帝為你所行的何等大事。
【第30節】撒母耳引言:掃羅選召了一支軍隊(撒母耳記上 13:1, 撒母耳記上 13:2)。約拿單擊殺了非利士人的駐軍(撒母耳記上 13:3, 撒母耳記上 13:4)。非利士人聚集了龐大的軍隊攻擊以色列(撒母耳記上 13:5)。以色列人懼怕;有些人藏在洞穴裡,有些人逃過約旦河(撒母耳記上 13:6, 撒母耳記上 13:7)。撒母耳遲遲未到,掃羅獻祭(撒母耳記上 13:8, 撒母耳記上 13:9)。撒母耳來到並責備他,掃羅為自己辯解(撒母耳記上 13:10-12)。撒母耳告訴他,上帝已棄絕他作他百姓的領袖(撒母耳記上 13:13, 撒母耳記上 13:14)。撒母耳離開;掃羅和約拿單,以及六百人留在基比亞(撒母耳記上 13:15, 撒母耳記上 13:16)。非利士人派出掠奪隊,蹂躪土地(撒母耳記上 13:17, 撒母耳記上 13:18)。以色列軍隊的荒涼狀況,沒有防禦武器對抗敵人(撒母耳記上 13:19-23)。
【第1節】掃羅作王一年——關於這節經文,許多學術上的努力都付諸東流,未能使其與恰當性和常識相符。我將不贅述其各種解釋。我認為這句話屬於前一章,要麼是整體的一部分,要麼是後來添加的年代註釋;彷彿作者說,這些事(撒母耳記上 12:1-25 所述)發生在掃羅作王的第一年:然後他接著告訴我們第二年發生的事,這是掃羅作王期間最值得注意的兩年。第一年,他被任命、受膏,並兩次被堅立,即在米斯巴和吉甲;第二年,以色列因非利士人而陷入最低谷的屈辱狀態,掃羅行為違憲,並被棄絕為王。這些事值得特別的年代註釋。
他作王——這句話應該作為本章的開頭,讀作:「掃羅作以色列王二年後,他為自己選召了三千人等。」七十士譯本(LXX)完全省略了這句話,本章開頭是:「掃羅從以色列人中為自己選召了三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