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九章
撒母耳記上 第九章 經文

1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憫人亞斐亞的玄孫,比歌拉的曾孫,洗羅的孫子,亞別的兒子,是個大能的勇士。

2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掃羅,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

3掃羅的父親基士丟了幾頭驢,他就吩咐兒子掃羅說:「你帶一個僕人去尋找驢。」

4掃羅就走過以法蓮山地,又過沙利沙地,都沒有找着;又過沙琳地,驢也不在那裏;又過便雅憫地,還沒有找着。

5到了蘇弗地,掃羅對跟隨他的僕人說:「我們不如回去,恐怕我父親不為驢掛心,反為我們擔憂。」

6僕人說:「這城裏有一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我們不如往他那裏去,或者他能將我們當走的路指示我們。」

7掃羅對僕人說:「我們若去,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我們囊中的食物都吃盡了,也沒有禮物可以送那神人,我們還有甚麼沒有?」

8僕人回答掃羅說:「我手裏有銀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可以送那神人,請他指示我們當走的路。」(

9從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問上帝,就說:「我們問先見去吧!」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

10掃羅對僕人說:「你說的是,我們可以去。」於是他們往神人所住的城裏去了。

11他們上坡要進城,就遇見幾個少年女子出來打水,問她們說:「先見在這裏沒有?」

12女子回答說:「在這裏,他在你們前面。快去吧!他今日正到城裏,因為今日百姓要在邱壇獻祭。

13在他還沒有上邱壇吃祭物之先,你們一進城必遇見他;因他未到,百姓不能吃,必等他先祝祭,然後請的客才吃。現在你們上去,這時候必遇見他。」

14二人就上去;將進城的時候,撒母耳正迎着他們來,要上邱壇去。

15掃羅未到的前一日,耶和華已經指示撒母耳說:

16「明日這時候,我必使一個人從便雅憫地到你這裏來,你要膏他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他必救我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我民的哀聲上達於我,我就眷顧他們。」

17撒母耳看見掃羅的時候,耶和華對他說:「看哪,這人就是我對你所說的,他必治理我的民。」

18掃羅在城門裏走到撒母耳跟前,說:「請告訴我,先見的寓所在哪裏?」

19撒母耳回答說:「我就是先見。你在我前面上邱壇去,因為你們今日必與我同席;明日早晨我送你去,將你心裏的事都告訴你。

20至於你前三日所丟的那幾頭驢,你心裏不必掛念,已經找着了。以色列眾人所仰慕的是誰呢?不是仰慕你和你父的全家嗎?」

21掃羅說:「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憫人嗎?我家不是便雅憫支派中至小的家嗎?你為何對我說這樣的話呢?」

22撒母耳領掃羅和他僕人進了客堂,使他們在請來的客中坐首位;客約有三十個人。

23撒母耳對廚役說:「我交給你收存的那一分[祭肉]現在可以拿來。」

24廚役就把收存的腿拿來,擺在掃羅面前,撒母耳說:「這是所留下的,放在你面前。吃吧!因我請百姓的時候,特意為你存留這肉到此時。」 當日,掃羅就與撒母耳同席。

25眾人從邱壇下來進城,撒母耳和掃羅在房頂上說話。

26次日清早起來,黎明的時候,掃羅在房頂上。撒母耳呼叫他說:「起來吧,我好送你回去。」掃羅就起來,和撒母耳一同出去。

27二人下到城角,撒母耳對掃羅說:「要吩咐僕人先走(僕人就先走了);你且站在這裏,等我將上帝的話傳與你聽。」

第九章
【第2節】

【第7節】當波阿斯吃喝完畢——《他爾根》補充道:「他稱頌主的名,因主垂聽了他的禱告,並從以色列地除去了饑荒。」去躺臥——由於東方民族的打穀場通常在露天,很可能主人或某位值得信賴的人會留在田間,直到穀物安全收妥,並在打穀和揚穀的地方搭設帳篷。波阿斯似乎就是這樣做的。

【第3節】

【第8節】那人就懼怕,自己轉身——我們譯為「自己轉身」的動詞**ילפת**(yillapheth)甚至讓《他爾根》譯者也感到困惑,他將這句話翻譯為:「那人顫抖,他的肉因懼怕而變得像(煮熟的)蘿蔔。」顯然,波阿斯對目前的進程一無所知。對於這節經文,《他爾根》譯者補充了許多;他說:「波阿斯制伏了他的情慾,對待她如同約瑟對待他主人的埃及妻子,也如同拉億之子、虔誠的佩拉提對待掃羅的女兒、大衛的妻子米甲一樣,佩拉提在米甲與他之間放了一把劍,因為他不願親近她。」

【第4節】

【第9節】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你的婢女——希伯來文是「展開你的翅膀」。翅膀是保護的象徵,這個比喻取自雛鳥躲在母鳥翅膀下以躲避猛禽。這裡的意思是:「請你娶我為妻」;《他爾根》也如此翻譯:「願你的名被稱在你的婢女身上,娶我為妻,因為你是贖回者」;也就是說,你是**גאל**(goel),是擁有贖回權的近親。參閱《路得記》2:20(注)。直到今日,當猶太人娶妻時,他會將他的**talith**(禱告巾)的衣襟或末端披在妻子身上,以表示他已將她納入自己的保護之下。

【第5節】

【第10節】你末後的恩慈比先前更大——波阿斯的意思並不容易理解。或許我們譯為「恩慈」的**חסד**(chesed)是指虔誠;彷彿他說:「你在這後來的例子中,展現了極大的虔誠,你避開了年輕人,以及與你同齡的人,而選擇與一位年長者結合,僅僅是為了成就神的吩咐,即兄弟或最近的親屬應娶逝者的妻子,為那無子而死的人傳宗接代,使他的名不致在以色列中斷絕:這後來的行為比你成為歸信者所能推斷出的任何事,更能證明你的虔誠和真誠。」無論貧富——由此看來,路得努力讓波阿斯成為她的丈夫,並非為了改善她的生活境況,因為她本可以嫁給一個富有的年輕人,但她卻選擇了為她已故的丈夫建立家室。參見上文。

【第7節】

【第12節】還有一個近親比我更近——很可能拿俄米並不知道這個情況。有些人認為以利米勒還有一個兄弟在世,比波阿斯更近,而波阿斯被認為只是侄子;因此,前者應有優先權。

【第8節】

【第13節】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以此起誓,若那人拒絕,他便會娶她為妻。

【第10節】

【第15節】拿著這件外衣——**המט פחת**(hammit pachath);這似乎是一種斗篷、格子披肩,或阿拉伯人所稱的**hayk**,這在其他地方已有詳細解釋。參閱《士師記》14:12。六簸箕大麥——我們補上了「簸箕」這個詞,因為希伯來文沒有提及數量。《他爾根》譯為「六**seahs**」,**שית סאין**(shith sein),由於一**seah**約為兩加侖半,這對一個女人來說必定是非常沉重的負擔;《他爾根》譯者也這麼認為,因為他補充說:「她從主那裡得了力量來搬運。」如果指的是**omer**(約六品脫),那麼負擔就不會那麼重,因為這大約只有四加侖半;這是一份非常豐厚的禮物。《他爾根》說,在收到這六簸箕大麥時,「在預言的靈中說,從她將會產生世上的六位義人,即大衛、但以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以及彌賽亞君王;他們每個人都將蒙受六重祝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爾根》讓彌賽亞透過大衛的血脈從她而出,並追溯到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但以理不僅清楚預言了彌賽亞君王的降臨,也預言了他降臨的確切時間,以及他將要經歷的獻祭之死。

【第13節】

【第18節】直到你知道這事如何成就——也就是說,比波阿斯更近的親屬是否會娶你為妻;在事情決定之前,不要回去。波阿斯沒有浪費時間來解決這件事,正如我們將在下一章《路得記》4(注)中看到的那樣。

【第15節】

【引言】波阿斯在城門口召集長老會議,陳述案情,並向最近的親屬提議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並娶路得為妻(《路得記》4:1-5)。那親屬拒絕,並將其權利讓給波阿斯(《路得記》4:6)。此類贖回的方式(《路得記》4:7, 4:8)。波阿斯在長老和百姓面前贖回產業,他們見證了契約,並為這樁婚姻祈求神的祝福(《路得記》4:9-12)。波阿斯娶路得為妻,她生了一個兒子(《路得記》4:13)。百姓對孩子出生的評論(《路得記》4:14, 4:15)。孩子被交給拿俄米撫養(《路得記》4:16)。鄰居婦女為孩子命名,本書以大衛的家譜作結(《路得記》4:17-22)。
【第1節】波阿斯就上到城門——我們曾多次指出,任何城市或城鎮的城門或入口,通常是法庭所在地。關於這些地方的官員,請參閱《申命記》16:18的注釋。喂,某某人!——請坐下——這種親切的稱呼方式首次在此使用。原文是**שבה פה פלני אלמני**(shebah poh, peloni almoni!):「聽著,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過來坐下。」這是在已知個人身份但不知其姓名和住址時使用的。**אלמני**(almoni)來自**אלם**(alam),意為「沉默」或「隱藏」,因此《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κρυφε**(kryphe),「你這不知名的人」;**פלני**(peloni)來自**פלה**(palah),意為「區分」或「辨別」;「你這某個特定地方的人」。這種稱呼方式在所有語言中都很常見。

【第16節】

【第2節】他召了十個人——可能需要這個人數才能構成一個法庭。這個程序多麼簡單,多麼合理!1. 有訴訟的人會去城門。2. 他會在這裡停留,直到與他有訴訟的人在去工作的路上來到城門。3. 他會叫他的名字,那人便會停下來坐下。4. 然後召集十位長老,他們會來坐下。5. 當這一切都完成後,上訴人提出他的訴訟。6. 然後被上訴人作出答覆。7. 當長老們聽取了案情和被上訴人的答覆後,他們會宣判,判決總是根據當地習俗。8. 當這一切完成後,碰巧在場的百姓會見證結果。這樣,事情就解決了,沒有律師或法律詭辯。在我們這個開明的時代,在我們的法庭上,這類問題將需要律師數天的前期準備,以及博瑟姆律師和博魯姆律師數小時的辯論,直到即使是一位開明而有良知的法官也會發現極難決定拿俄米是否可以出售自己的土地,以及波阿斯或佩洛尼是否可以購買!哦,現代法律光榮的不確定性!

【第17節】

【第3節】拿俄米……賣了一塊地——她陷入了貧困;直接繼承人已經滅絕,現在由下一個繼承人購買土地,從而按照以色列的習俗將產業保留在家族中。

【第18節】

【第4節】我想告訴你——肯尼科特博士和胡比根神父都注意到這節和接下來的幾節經文中代詞的幾處訛誤;他們的批評已得到大量後來校對的手稿證實。修正後的文本讀作:「我說,我要向你耳邊透露此事,說:『當著居民和我的百姓長老面前買下它。如果你要贖回,就贖回;但如果你不贖回,就告訴我,好讓我知曉;因為除了你和我,我是次於你的人,沒有人可以贖回它。』他說:『我會贖回它。』波阿斯說:『當你從拿俄米手中贖回這地的那一天,你也要娶死者的妻子路得,好使死者的名在他的產業上得以存留。』」(《路得記》4:4, 4:5)——參閱肯尼科特《論文集》第一卷,第449頁;胡比根《原處注釋》;以及肯尼科特和德羅西的《異讀》。這是波阿斯在親屬、百姓和長老面前陳述案情。我會贖回它——我會支付它所值的錢。他不知道接下來的條件。

【第19節】

【第5節】你也要從路得那裡買——更確切地說,你也要娶路得。你不能在不娶逝者之妻的情況下得到這塊地,那麼你可能有的孩子將被視為你已故親屬瑪倫的孩子。

【第20節】

【第6節】我不能為自己贖回——《他爾根》給出了這段經文的正確含義:「那近親說:『基於這個理由,我不能贖回它,因為我已經有妻子了;我不想再娶一個,免得我家裡有爭執,我會敗壞我的產業。你來贖回它吧,因為你沒有妻子;我不能贖回它。』」這無需評論。但《他爾根》的解釋在摩西律法中仍無根據。參閱《申命記》25:5-9的律法。

【第21節】

【第7節】那人就脫下鞋來——此類案件的律法詳見《申命記》25:5-9。簡而言之:如果一個已婚的兄弟無子而死,長兄應娶寡婦,為已故的兄弟傳宗接代;他有權贖回已被轉讓的產業。但如果擁有贖回權的人不願娶那婦人,她就應脫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他此後便被視為蒙羞之人。在目前的案例中,只脫下鞋,可能是因為那人的情況不適合他贖回土地並娶路得為妻;由於這個合理的藉口,儀式中帶有輕蔑的部分被省略了。參閱《申命記》25:9的注釋。

【第25節】

【第11節】我們是見證人——不太可能有任何書面文件。當時在場的百姓被問及是否看見並理解了這筆交易;他們回答說:「我們已經見證了。」如果當時有法庭記錄,那麼這筆交易可能以這樣的文字記錄下來:「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波阿斯從拿俄米(以利米勒的寡婦)手中買下了以利米勒的土地,並娶了她的兒媳路得為妻;____(擁有最近權利的人)拒絕按當時提出的條件購買土地。」願耶和華使這婦人……像拉結、像利亞一樣——願你的家因她而增添,如同雅各的妻子拉結和利亞使以色列的支派形成一樣!這二人建立以色列家——我們已經看到**בן**(ben,兒子)來自詞根**בנה**(banah,他建造);因此**אבן**(eben,石頭),因為房子是用石頭建造的,家庭也是由孩子組成的。普勞圖斯(Plautus)的《鬼屋》(Mostell. Act i., sec. 2, ver. 37)中也有類似的比喻:「我還要說,你們男人就像房屋。首先,父母是孩子的建造者,他們為孩子奠定基礎。」

【第26節】

【第12節】願你的家像法勒斯的家一樣——這非常恰當;因為猶大與他瑪所生的兒子法勒斯,正是伯利恆人家族和以利米勒家族的祖先。

【第27節】

【第13節】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摩西律法禁止摩押人,甚至到第十代,都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眾;但猶太人認為這條律法不適用於婦女;即使適用,路得的情況也可視為例外,因為她已經透過婚姻融入了這個家庭;並且她離開了自己的國家、人民和神祇,成為以色列地真神的歸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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