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
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着價值給你。」
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5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甚麼心裏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7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裏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8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
9信上寫着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上帝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着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上帝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18「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
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
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
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
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着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因為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參閱《列王紀上》15:28-30,當巴沙滅絕耶羅波安全家及其後裔時,此預言便已應驗。
【第19節】耶羅波安其餘的事蹟——都寫在《編年史》上——關於他統治時期的一些重要細節,請參閱《歷代志下》13:1-20。
【第24節】國中也有孌童——**קדשים**(kedeshim,奉獻者);這些人以極度不潔的行為,將自己奉獻給最污穢的偶像,從事淫亂之事。
【第26節】他奪去了府庫的財寶——所羅門在聖殿和自己宮殿中所積聚的一切財寶;這是單一地點所獲得的,有史以來最龐大的戰利品。所羅門所造的一切金盾牌——這些盾牌共有三百面,全部是用錘打的金子製成的。關於其價值計算,請參閱《列王紀上》10:17的注釋。
【第28節】護衛兵拿著——護衛兵可能正好是三百人,與盾牌的數量相符。
【第31節】拿瑪是亞捫人——羅波安生於一個異教徒母親,其父則是一個背道者。從這樣一個不潔的源頭,怎能流出甘甜的水呢?他的兒子亞比雅接續他作王——雖然公義無法傳承,因為它是超自然的,但不義卻可以,因為那是不義是人性的真實產物。亞比雅是一個背道父親和異教徒母親的邪惡兒子。恩典可以嫁接到酸澀的樹樁上;但願沒有人為了求好而作惡。壞的樹樁會結出壞果子。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指出,這位猶大王的名稱現在有三種寫法:在此處及其他四處寫作亞比雅(Abijam)或亞比姆(Abim);在另外兩處寫作亞比戶(Abihu),但在其他十一處則寫作亞比雅(Abiah),正如聖馬太在《馬太福音》1:7所寫的:「**Ῥοβοαμ εγεννησε τον ΑΒΙΑ**」(羅波安生亞比雅);這也是肯尼科特和德羅西(De Rossi)的十三份手稿,以及十三份受人尊敬的希伯來文聖經版本的讀法。敘利亞譯本(Syriac)亦同。倫敦多語種聖經(London Polyglot)中的《七十士譯本》(LXX)寫作**αβιου**(Abihu);但在康普魯頓(Complutensian)和安特衛普多語種聖經(Antwerp Polyglots)中,則寫作**αβια**(Abiah)。雖然常見的印刷版《拉丁通行本》(Vulgate)寫作亞比雅(Abiam),但《拉丁通行本》的初版(Editio Princeps)、一些手稿,以及康普魯頓和安特衛普多語種聖經中的文本,都寫作亞比雅(Abia);這無疑是所有情況下都應遵循的讀法。拉比們,特別是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ab. Sol. Jarchi),說本章提到的示沙是法老尼哥(Pharaoh Necho),他入侵以色列是為了奪取他女婿所羅門一直垂涎的象牙寶座;他確實將這寶座帶走了。然而,他顯然洗劫了聖殿、王宮等,簡而言之,他毫無抵抗地帶走了他想帶走的一切。這很可能對羅波安產生了好的影響;它可能促使他經常去聖殿(《列王紀上》14:28),而他之前很可能忽略了聖殿。這段歷史在《歷代志下》第12章中有更詳細的記載,讀者不妨參考;至於羅波安,雖然沒有像他父親那樣被指控那麼多確鑿的不義,但他的虔誠也乏善可陳;所羅門引入的偶像崇拜在羅波安時代似乎並未減少。
【第18節】亞比雅邪惡的統治與死亡(《列王紀上》15:1-8)。亞撒接替他作猶大王,治理得很好(《列王紀上》15:9-15)。他與敘利亞王結盟,對抗以色列王巴沙,巴沙被迫放棄對猶大的進攻(《列王紀上》15:16-22)。亞撒腳有病,去世,由他的兒子約沙法接替(《列王紀上》15:23-25)。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作以色列王;但他被巴沙所殺,巴沙接替他作王(《列王紀上》15:26-28)。巴沙按照亞希雅的預言,滅絕了耶羅波安全家(《列王紀上》15:29-30)。巴沙繼續耶羅波安的偶像崇拜(《列王紀上》15:31-34)。
【第1節】亞比雅作猶大王——關於羅波安的這個兒子、他的兄弟們,以及羅波安家族的總體情況,請參閱《歷代志下》第12章,其中增添了許多細節。
【第3節】他的心不專一——他是一個偶像崇拜者,或者沒有支持對真神的敬拜。這似乎是「心不專一歸向神」的普遍含義。
【第4節】耶和華——賜他一盞燈——也就是說,賜他一個兒子來繼承他;參閱《列王紀上》11:36。
【第5節】唯有在烏利亞的事上——嚴格來說,這是大衛一生中唯一明顯的過錯或罪行。這是一個可怕的罪行,或者說是一整套的罪行。參閱《撒母耳記下》11章和12章的注釋。
【第6節】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之間常有爭戰——這在上一章《列王紀上》14:30中已經提到,其含義不過是:兩個王國之間持續存在敵意,邊境地區無疑頻繁發生小規模衝突;但從未爆發公開戰爭,因為這曾被特別禁止。參閱《列王紀上》12:24。敵意確實存在,小規模衝突也頻繁發生;但沒有公開戰爭和大規模會戰。然而,為何重複這一情況,並因此打斷亞比雅的歷史呢?有理由相信「羅波安」並非正確讀法,而應是「亞比雅」:「亞比雅和耶羅波安之間常有爭戰,終其一生。」這也是肯尼科特和德羅西的十四份手稿的讀法。敘利亞譯本(Syriac)寫作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Abia the son of Rehoboam);阿拉伯譯本(Arabic)寫作亞比雅(Abijam)。在倫敦多語種聖經(London Polyglot)的《七十士譯本》(LXX)中,整節被省略,但在康普魯頓(Complutum)和安特衛普多語種聖經(Antwerp Polyglots)中則存在。他爾根(Targum)的一些抄本也寫作亞比雅(Abijam),而《拉丁通行本》(Vulgate)的初版(Editio Princeps)則寫作亞比雅(Abia)。這無疑是正確的讀法,因為我們知道亞比雅和耶羅波安之間曾有一場非常值得紀念的戰爭;詳情請參閱《歷代志下》13:3及以後的注釋。
【第10節】他母親的名字——我們的譯者認為「祖母」可能是其含義,因此將其標註在旁註中。亞比沙龍的女兒——卡爾梅(Calmet)說,她被稱為押沙龍的女兒,這是根據聖經的習慣,將「女兒」一詞不加區別地用於侄女、孫女和曾孫女。
【第12節】孌童——**הקדשים**(hakkedeshim);字面意思是「聖潔者」或「奉獻者」。參閱《列王紀上》14:24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