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
2到第三年,猶大王約沙法下去見以色列王。
3以色列王對臣僕說:「你們不知道基列的拉末是屬我們的嗎?我們豈可靜坐不動,不從亞蘭王手裏奪回來嗎?」
4亞哈問約沙法說:「你肯同我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嗎?」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
5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請你先求問耶和華。」
6於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約有四百人,問他們說:「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們說:「可以上去,因為主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裏。」
7約沙法說:「這裏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
8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着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約沙法說:「王不必這樣說。」
9以色列王就召了一個太監來,說:「你快去,將音拉的兒子米該雅召來。」
10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在撒馬利亞城門前的空場上,各穿朝服,坐在位上,所有的先知都在他們面前說預言。
11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造了兩個鐵角,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要用這角牴觸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
12所有的先知也都這樣預言說:「可以上基列的拉末去,必然得勝,因為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
13那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米該雅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
14米該雅說:「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
15米該雅到王面前,王問他說:「米該雅啊,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回答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
16王對他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
17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耶和華說:『這民沒有主人,他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各歸各家去。』」
18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豈沒有告訴你,這人指着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嗎?」
19米該雅說:「你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
20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
21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
22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
23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
24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前來,打米該雅的臉,說:「耶和華的靈從哪裏離開我與你說話呢?」
25米該雅說:「你進嚴密的屋子藏躲的那日,就必看見了。」
26以色列王說:「將米該雅帶回,交給邑宰亞們和王的兒子約阿施,說
27王如此說,把這個人下在監裏,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等候我平平安安地回來。」
28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平安安地回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又說:「眾民哪,你們都要聽!」
29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上基列的拉末去了。
30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要改裝上陣,你可以仍穿王服。」以色列王就改裝上陣。
31先是亞蘭王吩咐他的三十二個車兵長說:「他們的[兵將],無論大小,你們都不可與他們爭戰,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
32車兵長看見約沙法,便說:「這必是以色列王!」就轉過去與他爭戰,約沙法便呼喊。
33車兵長見不是以色列王,就轉去不追他了。
34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裏。王對趕車的說:「我受了重傷,你轉過車來,拉我出陣吧!」
35那日,陣勢越戰越猛,有人扶王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到晚上,王就死了,血從傷處流在車中。
36約在日落的時候,有號令傳遍軍中,說:「各歸本城,各歸本地吧!」
37王既死了,眾人將他送到撒馬利亞,就葬在那裏;
38又有人把他的車洗在撒馬利亞的池旁(妓女[在那裏]洗澡),狗來舔他的血,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
39亞哈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所修造的象牙宮,並所建築的一切城邑,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40亞哈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41以色列王亞哈第四年,亞撒的兒子約沙法登基作了猶大王。
42約沙法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
43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44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
45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46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
47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
48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
49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
50約沙法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
51猶大王約沙法十七年,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5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事。
53他照他父親一切所行的,事奉敬拜巴力,惹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怒氣。
她為偶像造了一個樹林——原文**מפלצת**(miphletseth)一詞有各種理解。我將列出各譯本的不同觀點:
* 「此外,他將他母親瑪迦從普里阿普斯(Priapus)神聖儀式的首領職位上革除,也革除了她所獻的樹林。」——《拉丁通行本》(Vulgate)。
* 「他又革除了亞拿(其他抄本為瑪迦)的總督職位,因為她在她的樹林裡舉行了聚會。」——《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 「此外,他剝奪了他母親瑪迦的尊榮,因為她為自己的崇拜舉行了慶典。」——《敘利亞譯本》(Syriac)。
* 「甚至他革除了他母親瑪迦的王國職位,因為她在樹林裡造了一個偶像。」——《他爾根》(Chaldee)。
* 「此外,他革除了他母親瑪迦的王國職位,因為她將一棵高大的樹變成偶像。」——《阿拉伯譯本》(Arabic)。
* 「他也革除了他母親瑪迦的王國職位,因為她造了一個可怕的雕像;我們的拉比們說,它之所以被稱為**מפלצת**(miphletseth),是因為**מפליא ליצנותא**(maphli leytsanutha),它產生了奇妙的嘲諷;因為她將它造成**ad instar membri virilis**(男性生殖器狀),並且她每天都使用它。」——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abbi Solomon Jarchi)。
從以上各點來看,很明顯這個偶像就是普里阿普斯(Priapus),或性質類似之物,而瑪迦在設立此偶像的樹林中舉行聚會,無疑是以最不潔的儀式來崇拜它。羅馬的普里阿普斯是什麼,我無需告訴博學的讀者;至於不學無術者,知道也無益。瑪迦很可能就是另一個梅薩利娜(Messalina);而亞撒對他母親所做的,可能就像克勞狄(Claudius)對他妻子所做的一樣。
【第14節】邱壇沒有廢去——他未能進行徹底的改革;這項任務留給了他的兒子約沙法。亞撒的心卻向耶和華存誠——他敬拜真神,並熱心推動對神的服事;參《列王記上》15:3(注)。即使他沒有廢去的邱壇,很可能也只是那些單單敬拜真神的地方;因為前述歷史充分證明有這樣的邱壇,而雅爾基也暗示這些是個人為敬拜耶和華而設立的地方。
【第15節】他父親所獻的——他和他父親為何獻上以下所提之物,我們不得而知;但亞撒似乎認為自己受父親誓願的約束。
【第16節】常有爭戰——也就是說,常有持續的敵意;參《列王記上》15:6(注)。但直到亞撒在位第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開始建造拉瑪,以阻止以色列和猶大之間的一切交通,才爆發公開戰爭;參《歷代志下》15:19;16:1。然而,這與《列王記上》16:8、16:9所說,巴沙的兒子和繼承者以拉在亞撒在位第二十六年被心利所殺,並不相符。編年史家試圖調和此處,稱這些年份不應從亞撒在位之初算起,而應從以色列和猶大王國分裂之時算起。最確定的是,巴沙不可能在亞撒在位第三十六年與他作戰,因為本章清楚表明巴沙在亞撒在位第二十六年就已去世。我們必須採納編年史家提供的解決方案,或者承認某些數字有誤;最可能是在《歷代志》的平行經文中,但我們沒有直接的方法來糾正。讀者可以比較《歷代志下》14:1與15:10、15:19;16:1。
【第17節】巴沙建造拉瑪——由於這個詞意為高地,這裡所稱的拉瑪可能是一座山丘(俯瞰通往耶路撒冷的主要道路上的隘口),巴沙將其築成要塞,以阻止與猶大王國的一切往來,免得他的臣民歸附大衛家。拉瑪位於耶路撒冷以北約兩里格。
【第18節】亞撒將耶和華殿裡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都拿出來——埃及王示撒沒有全部拿走,或者自那時起又有一些財寶被運入。便哈達——這是利遜的孫子,這裡稱為希旬,他建立了大馬士革王國。參《列王記上》11:23、11:24;以及加爾梅(Calmet)。
【第19節】我與你立約——或者說,願我與你立約;正如我父親與你父親之間所立的約一樣。亞撒當時沒有理由清空他的府庫來尋求亞蘭王的幫助;因為似乎沒有任何危險是他自己無法化解的。他可能希望摧毀以色列王國;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甚至搶劫了耶和華的殿。
【第20節】艾雲、但等等——他似乎攻擊並佔領了那些構成以色列王國主要力量的城鎮。
【第21節】住在得撒——這似乎是王城;參《列王記上》15:33和14:17;巴沙可能被迫將自己關閉在此。
【第22節】無一人得免——每個人都必須去幫助拆除巴沙在拉瑪建造的堡壘。這是一次全民總動員:每個人都必須伸出援手,因為當時國家被認為處於危險之中,所有豁免權都必然停止。這是一項民事政策的格言:**Ubi adversus hostem muniendi sent limites, omnis immunitas cessat**:「當必須築防禦工事以抵禦敵人時,所有豁免權都停止。」
【第23節】他所建造的城——例如基比亞和米斯巴,這些城是他用拉瑪的戰利品建造的。他腳上有病——他可能患有嚴重的風濕病或痛風。這發生在他統治的第三十九年,在他去世前三年;據說他求醫不求耶和華,參《歷代志下》16:12、16:13。
【第24節】亞撒與他列祖同睡——關於他隆重而昂貴的葬禮,我們讀到《歷代志下》16:14。
【第25節】拿答作以色列王——他在亞撒在位第二年開始統治,共兩年。
【第27節】在基比頓擊殺了他——這是但支派的一個城市,通常為非利士人所佔有。
【第29節】他擊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這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參《列王記上》14:10、14:14。因此,神使用一個惡人來毀滅另一個惡人。
【第32節】常有爭戰——參《列王記上》15:16(注)。
【第34節】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罪惡的遺傳除非透過靈魂徹底歸向上帝,否則無法斬斷;而這些邪惡的君王似乎對此沒有足夠的認識。惡人跟隨惡人的腳步,變得更加邪惡;罪惡透過實踐和歲月而增強力量。
【導言】先知耶戶宣告巴沙的毀滅(《列王記上》16:1-7)。心利密謀殺害巴沙及其家人,並統治七天(《列王記上》16:8-15)。百姓立暗利為王,圍攻得撒城中的心利;心利見無路可逃,便放火焚燒自己的宮殿,自焚而死(《列王記上》16:16-20)。百姓分裂,一半跟隨提比尼,一半跟隨暗利;後者戰勝前者,提比尼被殺,暗利獨自為王(《列王記上》16:21-23)。他建立撒馬利亞(《列王記上》16:24)。他的惡行和死亡(《列王記上》16:25-28)。亞哈繼位;娶耶洗別為妻,恢復偶像崇拜,其邪惡超過前任(《列王記上》16:29-33)。伯特利人希實重建耶利哥(《列王記上》16:34)。
【第1節】耶和華的話臨到耶戶——關於這位先知,我們除了從這件事之外,一無所知。從《歷代志下》16:7-10來看,他的父親哈拿尼也是一位先知,並因忠實地向亞撒履行職責而遭受監禁。
【第2節】立你作我民的君——也就是說,在我的護理(Providence)過程中,我允許你成為君王;因為上帝不可能立一個叛徒、賣國賊和殺人犯作他百姓的君王,或任何百姓的君王。聖經中,上帝總是表現為做那些在他護理(Providence)過程中他允許發生的事情。
【第7節】又因他殺了王——《拉丁通行本》(Vulgate)將此理解為巴沙殺害了先知耶戶:**Ob hanc causam occidit eum, hoe est. Jehu filium Hanani prophetam**;「因此他殺了他,也就是先知耶戶,哈拿尼的兒子。」有些人認為是指巴沙,另一些人認為是指耶羅波安,還有一些人認為是指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最後一種觀點是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ab. Sol. Jarchi)和一些優秀評論家的看法。這裡的順序混亂;第七節可能應該放在第四節和第五節之間。
【第9節】他戰車的一半——心利和另一位未在此處提及的人,很可能是騎兵指揮官。
【第11節】他殺盡了巴沙的全家——他試圖滅絕巴沙的後裔,抹去他的記憶;猶太人說,當這樣的事情被決定時,他們不僅摧毀這個人自己的房屋,還摧毀周圍的五座房屋,以便這個人的記憶從地上消失。
【第13節】因巴沙的一切罪惡——我們看到上帝為何允許這樣的審判降臨在這個家族身上。巴沙是個嚴重的罪犯,他的兒子以拉也是;他們使百姓犯罪;他們因偶像崇拜激怒了上帝。
【第15節】百姓正在圍攻基比頓——看來當時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交戰,正在圍攻他們的城市基比頓。這支軍隊聽說心利叛變並殺了以拉,便立他們的將軍暗利為王,暗利立即解除對基比頓的圍困,轉而攻擊王城得撒中的心利;心利見大勢已去,寧願在宮殿中自焚,也不願落入敵人手中。
【第21節】分為兩半——我們無法得知為何會發生這種分裂;百姓似乎支持提比尼,軍隊則支持暗利;後者獲勝。
【第23節】在亞撒三十一年——這裡的數字「三十一」必定有誤;因為在《列王記上》16:10和16:15中,記載心利殺了他的主人,並在亞撒在位第二十七年開始統治;由於心利只統治了七天,而暗利立即繼位,這不可能在亞撒的第三十一年,而是在他第二十七年,如上所述。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ab. Sol. Jarchi)如此調和這兩處經文:「提比尼和暗利之間王國的分裂始於亞撒在位第二十七年;這次分裂持續了五年,在此期間暗利只擁有部分王國。提比尼去世後,暗利獲得了整個王國,他統治了七年;這是在亞撒的第三十一年。他獨自統治了七年;他統治以色列部分地區五年;總共十二年。亞撒的兩個日期,第二十七年和第三十一年,分別對應分裂的開始和暗利獨自統治的開始。」雅爾基引用《塞德奧蘭》(Sedar Olam)來解釋這個問題。
【第24節】他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沙麥買了撒馬利亞山——這應讀作:「他向沙麥買了沙馬龍山,並以沙麥(即小沙麥)的名字稱之為沙馬龍,以紀念山的主人沙麥。」起初,以色列的君王住在示劍,然後住在得撒;但這個地方在內亂中遭受重創,又被心利焚毀,暗利便打算建立一座新城,將政府所在地遷往那裡。他選定了一座屬於一個名叫沙麥的人的山丘;並以二他連得銀子(約707英鎊3先令9便士)從他手中買下。雖然這在當時是一筆巨款,但我們不能認為這座山丘非常大,因為只花了這麼少的錢;而且上面可能除了沙麥的房子之外,沒有其他建築,如果他真的在那裡有房子的話。沙馬龍,或訛寫為撒馬利亞,位於以法蓮支派的中心,離地中海海岸不遠,大約在但和別是巴之間:因此撒馬利亞成為十個支派的首都,以色列王國的都會,以及其君王的居所。以色列的君王裝飾並加固了它;亞哈在其中建造了一座象牙宮(《列王記上》22:39);亞蘭王在其中設有倉庫或儲藏室,用於商業目的;參《列王記上》20:34。它似乎是一個相當重要且堅固的地方。撒馬利亞經歷了幾次圍攻;亞蘭王便哈達兩次圍攻它(《列王記上》20:1等);而撒縵以色花了三年時間才攻下它(《列王記下》17:6等)。亞歷山大大帝去世後,它成為埃及王的財產;但安提阿古大帝從埃及人手中奪取了它;它一直由亞蘭王佔有,直到哈斯蒙尼人攻取並將其夷為平地。敘利亞總督加比尼烏斯(Gabinius)部分重建了它,並稱之為加比尼亞納(Gabiniana)。大希律王將其恢復到昔日的輝煌,並在其中安置了六千名殖民者,為紀念奧古斯都而將其命名為塞巴斯特(Sebaste)。它現在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地方。
【第25節】行惡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暗利:1. 原則上是偶像崇拜者;2. 實踐上是偶像崇拜者;3. 他透過教導和榜樣引導百姓崇拜偶像;而他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之處在於:4. 他制定了有利於偶像崇拜的法令,並依法強迫百姓行之。參《彌迦書》6:16,這似乎就是此處所指:「因為暗利的惡規,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都遵守了。」
【第31節】他娶了耶洗別為妻——這是他冒犯上帝最主要、最嚴重的罪行;他娶的妻子不僅是異教徒,而且她對真宗教的敵意眾所周知,並達到了極致。1. 她是偶像崇拜的王的女兒,自己也是偶像崇拜者;2. 她公開實踐偶像崇拜;3. 她不僅縱容他人崇拜偶像,還保護偶像崇拜者,並給予他們榮譽和獎賞;4. 她用盡一切手段迫害真宗教;5. 她極其殘忍,殺害了上帝的先知和祭司;6. 而所有這些,她都以最熱心的毅力和無情的殘酷來執行。儘管亞哈為巴力建造了廟宇,築了祭壇,並設立了西頓的維納斯(Asherah)崇拜,我們在《列王記上》16:33中將其轉化為樹林;然而,耶洗別對一切良善的敵意是如此眾所周知,以至於他娶她被視為罪惡的最高點,是對上帝最挑釁、對王國繁榮最具破壞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