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十七章
列王紀上 第十七章 經文

1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着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

2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

3「你離開這裏往東去,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

4你要喝那溪裏的水,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裏供養你。」

5於是以利亞照着耶和華的話,去住在約旦河東的基立溪旁。

6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裏的水。

7過了些日子,溪水就乾了,因為雨沒有下在地上。

8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

9「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去,住在那裏;我已吩咐那裏的一個寡婦供養你。」

10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裏撿柴,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

11她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

12她說:「我指着永生耶和華-你的上帝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裏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

13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

14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裏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

15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

16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裏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17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18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裏來,使[上帝]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19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20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裏,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

21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22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23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24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第十七章
【第2節】

**他施的船隊**——關於此地及三年航程的可能推測,請參閱本章末尾的注釋(1 Kings 10:29)及前一章的注釋(1 Kings 9)。**猿猴**——**קפים**(kophim);這可能是一種猴子,而非真正的猿。

【第3節】

**所羅門王的財富勝過地上所有的君王**——雷諾茲先生(Mr. Reynolds)計算所羅門每年進貢的666他連得黃金,約是他父親所遺留財富的四倍。因此,他估計所羅門每年約有4,909,371英鎊8先令8便士,每週約有94,410英鎊19先令9又四分之一便士,每天約有13,487英鎊5先令8便士,這是將每天、每週、每年平均計算的結果。

【第5節】

**各人帶來自己的禮物**——這指的是貢品;它向我們展示了貢品的種類,即金銀器皿(很可能是金銀錠)、極其華麗的衣裳、兵器(猶大地區很少製造這類物品)、香料(無疑在該國銷路很好)、馬匹(非常稀有)以及騾子(生活各方面最必需的動物)。

【第6節】

**他有一千四百輛戰車**——請參閱1 Kings 4:26的注釋。

【第7節】

**使銀子多如石頭**——他使銀子極其豐富,以致貶低了它的價值。**多如桑樹**——他種植了許多香柏樹,無疑也進口了大量香柏木;因此香柏木變得像桑樹一樣普遍,而桑樹似乎在那裡大量生長。桑樹被認為是一種兼具無花果樹和桑樹特性的樹。它結的果實像無花果,葉子像桑樹葉;也就是說,它的果實與無花果有相當大的相似之處,葉子則與桑樹葉相似:因此得名sycamore,源自希臘文**συκον**(sykon,無花果)和**μορεα**(morea,桑樹)。

【第8節】

**馬匹是從埃及運來的**——人們認為最早在戰爭中使用馬匹的是埃及人;眾所周知,在戰鬥中懂得使用這種動物的國家,比那些不懂的國家佔有巨大優勢。上帝曾絕對禁止進口或使用馬匹;但在許多事情上,所羅門對神聖的命令卻很少留意。**和麻線**——原文**מקוה**(mikveh)這個詞很難理解,如果它不是一個訛誤的話。各譯本都對此感到困惑:拉丁通行本(Vulgate)和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都將其視為專有名詞:「所羅門的馬匹是從埃及和古亞(Coa)或提哥亞(Tekoa)運來的。」有些人認為它表示貢品,波夏特(Bochart)就是這樣解釋的:「他們從埃及給所羅門運來馬匹;至於貢品,這位君主的農民以一定的價格收取。」他們承包貢品,每年為此支付一定金額,自己收取不同種類的物品,並為全部支付一筆總款。有些人認為**מקוה**(mikveh)指的是將一匹馬的頭綁在另一匹馬尾巴上的繩索;其含義是,所羅門從埃及運來成群結隊、如此綁縛的馬匹。拉比所羅門·雅爾基(Rabbi Solomon Jarchi)在對平行經文(2 Chr 1:14)的注釋中說,**מקוה**(mikveh)表示馬匹的集合或馬群,或德國人所稱的**stutte**(馬場)。他在該處指出:「他聽說埃及有一群商人,他們以一定價格從埃及人那裡購買馬匹,條件是除了他們之外,任何人都不得將馬匹運出埃及。」胡比根(Houbigant)認為該處經文有訛誤,認為**מקוה**(mikveh)應讀作**מרכבה**(mercabah,戰車):「所羅門的馬匹是從埃及和戰車運來的;王的商人以一定的價格收取戰車:一輛戰車從埃及運出,價值六百舍客勒銀子,等等。」這使得語義非常良好且連貫;但沒有任何譯本承認這一點,目前所校對的任何手稿中也沒有任何異讀。如果我們將其理解為線,它可能指的是埃及著名的細麻布或細麻;但我不知道我們憑什麼權威將其翻譯為麻線。波夏特的觀點在我看來最有可能,就目前的經文而言;但胡比根所主張的改動使經文更加簡潔易懂。

【第9節】

**一輛戰車從埃及運出,價值六百舍客勒**——這是戰車的通常價格,而一匹馬則是一百五十舍客勒。**赫人諸王**——這些人必定是迦南原住民的殘餘,他們去了其他國家,可能是敘利亞,並在那裡建立了一個公國。看來無論是馬匹還是戰車,都必須透過所羅門的僕人才能從埃及運出。

【第11節】

**引言** 所羅門對外邦女子的依戀及其導致的偶像崇拜(1 Kings 11:1, 1 Kings 11:2)。他的妻妾數量(1 Kings 11:3)。在他年老時,她們使他的心偏離上帝(1 Kings 11:4)。他為偶像建造廟宇,向它們燒香獻祭(1 Kings 11:5-8)。耶和華向他發怒,威脅要剝奪他的王國,但為了大衛的緣故,將為他保留一個支派(1 Kings 11:9-13)。耶和華興起以東人哈達作他的敵人;此人的歷史(1 Kings 11:14-22)。他又興起另一個敵人,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他和哈達禍害以色列(1 Kings 11:23-25)。耶羅波安也成為他的敵人,以及原因(1 Kings 11:26-28)。先知亞希雅遇見耶羅波安,奉耶和華的名應許上帝將把以色列從所羅門的家族中撕裂,並將十個支派賜給他(1 Kings 11:29-39)。所羅門聽聞此事,尋求殺死耶羅波安,後者逃往埃及,並在那裡直到所羅門去世(1 Kings 11:40)。所羅門統治以色列四十年後去世;他的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1 Kings 11:41-43)。**許多外邦女子**——即偶像崇拜者;連同法老的女兒:她也是這些外邦女子之一,也是偶像崇拜者。但許多人認為她歸信了猶太教;對此沒有證據。

【第13節】

**他有七百個妃嬪,都是公主**——他如何能從周圍各國獲得如此眾多的王室血統女子,令人驚訝;但可能也包括貴族、將軍等的女兒。**還有三百個妾**——這些是次等妻子,按照當時的習俗所娶;但她們的後代不能繼承產業。撒拉對亞伯拉罕而言,就像這七百位公主對所羅門而言;而這三百個妾與以色列王的關係,就像夏甲和基土拉與族長亞伯拉罕的關係一樣。這樣,這位偉大的惡人就有一千個妻子來組成他的後宮!這樣一個人,被如此眾多的女子所佔據,他還可能對上帝有任何虔誠嗎?我們幾乎不認為一個有第二個妻子或情婦的人會敬畏上帝;那麼,一個擁有一千個妻子的人,他的狀況會是怎樣呢?我們或許會試圖為此辯解說:「在東方,擁有眾多女子是一種習俗,而且所羅門可能從未見過其中許多人」,等等。但是,難道他不能見到其中任何一個嗎?他擁有這麼多女子,是出於國家原因,還是僅僅為了宮廷的奢華?那麼,經文又怎麼說他愛許多外邦女子呢?——說他戀慕她們呢?難道他沒有給予她們最大的依戀證明嗎?他不僅容忍她們在國內進行邪惡的崇拜,還為她們的偶像建造廟宇,甚至親自向它們燒香獻祭!我們不應譴責上帝所稱義的,同樣也不應稱義上帝所譴責的。他去隨從西頓人污穢的亞斯他錄;隨從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隨從摩押人可憎的基抹;以及隨從亞捫人殘忍可憎的摩洛。他似乎在邪惡的道路上走到了極致。

【第17節】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這就是橄欖山。

【第19節】

**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如果這個人的過犯沒有被神聖的不悅強烈標記出來,它將對人類的道德產生致命的影響。罪惡就是罪惡,無論是誰犯的。上帝對所羅門的罪惡,就像他對最放蕩、未受教育的惡棍的罪惡一樣不悅。儘管上帝在行為本身上,以完全相同的道德敗壞程度看待相同的罪惡,但可能存在一些情況,會極大地加重罪行,並使犯罪者受到更大的懲罰。所羅門是智慧的;他知道得更多;他的理解力向他展示了偶像崇拜的虛妄和邪惡。上帝曾兩次向他顯現,從而給了他關於上帝存在和護理最直接的證明。上帝的應許以最顯著的方式在他身上實現,並以一種證明它們來自神聖旨意而非任何偶然的方式。所有這些都加重了所羅門罪行的應得懲罰;因為在上帝眼中,相同的罪行在任何情況下都具有相同的道德敗壞程度;但情況可能如此加重,以致要求犯罪者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因此,在罪行相同的情況下,懲罰可以合法地增加。所羅門因崇拜亞斯他錄所應得的懲罰,比任何西頓人所應得的都多,儘管他們實施了完全相同的行為。西頓人從未認識真神;所羅門卻完全認識他。

【第21節】

**因為你做了這事**——這難道不是主另一次的警告嗎?所羅門難道不能因此而悔改嗎?這信息中難道沒有他可以尋求並找到的憐憫嗎?

【第23節】

**將賜一個支派**——**為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彌賽亞的譜系必須得以保存。那得勝的獅子必須出自猶大支派:不僅支派必須保存,王室血統和王權也必須保存。所有這一切都必須為真大衛的緣故而成就:這無疑是上帝藉著如此奇妙地在如此普遍的背道中保存猶大支派和王室血統所要達成的目的。**又為耶路撒冷的緣故**——正如大衛是彌賽亞的預表,耶路撒冷也是真教會的預表:因此,舊耶路撒冷必須保留在猶大支派手中,直到真大衛在同一片土地和同一座城市中建立新耶路撒冷。而要成就所有這些事,需要多麼一系列的護理啊!

【第24節】

**耶和華興起一個敵人**——一個**שׂטן**(satan)。當他派人去見希蘭,請他協助建造耶和華的殿時,他能說:「沒有**שׂטן**(satan)」(參1 Kings 5:4);他的整個王國都處於和平與安全之中——每個人都安居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1 Kings 4:25):但現在他已偏離上帝,三個**שׂטן**(satan)同時興起攻擊他,就是哈達、利遜和耶羅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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