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
2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裏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
3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
4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
5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
6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
7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8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
9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
10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
11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
12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
13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顯出善行。
14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
15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做木偶,惹耶和華發怒。
16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
17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
18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
19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20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
2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22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
23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
24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25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
26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
27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
28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
29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30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
31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他兒子亞比央接續他作王。
賜福給會眾——雖然這裡沒有特別說明這賜福的內容,但我們可以假定,這就是大祭司向百姓所宣告的:「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參閱民數記 6:24-26),因為所羅門此時似乎正扮演著大祭司的角色。但他可能更特別地效法摩西的行為,摩西在看到百姓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完成了會幕的一切工作後,就賜福給他們(出埃及記 39:43);以及他父親大衛的行為,大衛在約櫃被運進大衛城,並獻完燔祭和平安祭後,就奉耶和華的名賜福給百姓(撒母耳記下 6:18)。
【第16節】自從那日,等等——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說,這裡提到了一個地方和一個人,比其他所有地方和人都更受偏愛;這種偏愛是耶路撒冷勝過其他地方,大衛勝過其他人。根據這個評論,我們將看到有必要根據《歷代志下》6:5-6的平行經文來修正這段話,那裡在《列王記》中現已失落的十三個希伯來詞語,幸好被保存下來。讓我們比較這些經文:——我只想在這裡指出,我不認為這十三個詞語曾是《列王記》的一部分,因此它們並未從中失落;它們也不存在於任何譯本中;但它們在《歷代志》中的出現有助於補足其意義。
【第21節】其中有耶和華的約——正如《列王記上》8:9所說,約櫃裡除了兩塊石版之外,別無他物,因此這些石版被稱為「約」,即約的記號;正如我們的主稱杯為「我血裡的新約」,也就是新約的記號:因為「這是我的身體」意味著「這是我的身體的記號或象徵」。
【第22節】站立——他登上那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的銅壇,然後跪下,雙手向天伸開,獻上以下的禱告:參閱《列王記上》8:54和《歷代志下》5:12-13。並向天伸開雙手——這是所有民族的普遍習俗:禱告時,雙手向天伸開,彷彿在邀請並接受來自天上的幫助;同時,謙卑地跪下,他們似乎同時承認自己的依賴和不配。關於這個主題,我已在別處論述。在聖經中,我們遇到幾個這樣的例子:「求你聽我懇求的聲音,我向你的聖所舉手禱告的時候」(詩篇 28:2)。「你們當向聖所舉手,稱頌耶和華」(詩篇 134:2)。「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願我舉手禱告,如獻晚祭」(詩篇 141:2)。並參閱《提摩太前書》2:8等。在異教作家中,這樣的例子也屢見不鮮:
**Sustulit exutas vinclis ad sidera Palmas. Vos aeterni ignes, et non violabile vestrum Testor numen, ait.**(他舉起脫離束縛的雙手向星辰。他說:「你們永恆的火焰,以及你們不可侵犯的神性,我以此為證。」)——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第二卷,第153行。
「你們天上的燈火,他說,高舉他那已自由的雙手;你這可敬的天空,不可侵犯的權能!」
我也證明了他們在懇求時是跪下的。對此,聖經提供了豐富的證據,異教作家亦然。我只需再補充一句話:
**Et Genibus Pronis supplex, similisque roganti, Circumfert tacitos, tanquam sun brachia, vultus.**(他雙膝跪地,謙卑地,像個乞求者,默默地環顧四周,彷彿他的手臂就是他的臉。)——奧維德,《變形記》第三卷,第三章,第240行。
事實上,這些禱告形式是如此普遍,以至於一位異教徒曾說:「所有人在禱告時,都向天舉手。」
你向你僕人大衛守約——這是指《撒母耳記下》7:13,上帝在那裡應許大衛,所羅門將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聖殿現已建成,這個應許得到了字面上的應驗。
【第27節】上帝果真住在地上嗎?——這句話充滿了驚訝、敬畏和喜悅。他被上帝的浩瀚、尊嚴和偉大所震撼,尤其是祂屈尊與人同住:雖然他看到上帝充滿了這個地方,知道祂現在來與他們同住,但他仍不禁要問,這樣一位上帝怎能住在這樣一個地方,與這樣一群受造物同住呢?看哪,天——在希伯來文中,這些詞都是複數:**השמים ושמי השמים**(hashshamayim, ushemey hashshamayim),「諸天,以及諸天之天」。這些詞意味著什麼?它們意味著存在著系統,以及系統的系統,每個系統都擁有自己的太陽、其主要和次要行星,所有這些都在無限的空間中彼此延伸,以我們在所謂的太陽系中發現的相同規律和漸進秩序運行;我們的太陽系,其直徑可能達數十億英里,對某些其他系統而言,可能不過是月球軌道之於天王星軌道的大小。當我們考慮上帝、祂多樣的智慧、祂創造的能量,以及那無限的空間時,說儘管地球已創造了近六千年,但作為系統中心的太陽可能在如此遙遠的距離被創造,以至於它們的光線尚未到達我們的地球,儘管它們以每秒十九萬英里的速度傳播,或比砲彈的速度快一百萬倍以上,這絕非誇張!這可以說是不可思議的;但即使這一切,相對於浩瀚無垠的空間,又算得了什麼呢!如果上帝自創世以來,每六天創造一個像我們這樣的系統,並將第七天作為安息日;那麼到現在(公元1819年初,即創世後5823年),可能已經有三十萬三千五百七十五個世界系統,但它們在不可思議的浩瀚空間中,也只佔據一個微不足道的點。讀者,所有這些以及數百萬倍更多的事物,都是可證明為可能的;如果真是如此,那麼上帝——那不可言喻的——祂「居於永恆」——該是何等偉大啊!
【第29節】我的名必在那裡——我將在那裡彰顯我的能力和榮耀,藉著光照、賜生命、赦免、成聖和拯救所有真誠敬拜我的人。
【第30節】向著這地方——會幕和聖殿都是我們主耶穌的預表,或上帝道成肉身的預表;祂曾是,現在仍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所有蒙悅納並蒙垂聽的禱告,都必須藉著祂達到上帝面前。基督的人性是聖殿,其中有上帝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因此,所有禱告都應當藉著祂獻給上帝,這是合宜的。「如果他們向著這地方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當你垂聽時,求你赦免。」這在我看來,是這節經文的真正意義和教義。
【第31節】人若得罪鄰舍——所羅門在這裡提出了七種情況,在所有這些情況中,上帝的憐憫和介入都是不可或缺的;他懇切地祈求上帝的憐憫和介入,條件是百姓向著那聖地禱告,並以一顆真誠的心發出懇切的祈求。第一種情況是疑難的;當一個人遭受傷害,並指控一個可疑的人,儘管無法提供直接的證據,被指控者被允許來到上帝的祭壇前,以個人的誓言為自己辯白。所羅門祈求上帝不要允許虛假的誓言被發出,而是要顯明真相,使惡人被定罪,義人得稱義。
【第33節】你的百姓以色列若在仇敵面前被擊敗,等等——第二種情況。當他們的仇敵入侵他們,在戰鬥中擊敗他們,並將他們擄去,因為上帝因他們過犯而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那時,如果他們回轉,承認上帝的名(他們實際上曾藉著忽視敬拜或偶像崇拜而否認了上帝的名);並禱告和懇求;那麼,所羅門說,求你在天上垂聽——並將他們帶回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
【第35節】天閉塞不下雨——第三種情況。當因為他們的罪,以及他們停止行走在他們應當行走的正道上,上帝拒絕降下春雨和秋雨,以致收穫的指定週數徒勞無功,因為沒有收成:那時,如果他們禱告並承認他們的罪,求你在天上垂聽,等等。
【第37節】國中若有饑荒——瘟疫——第四種情況包括幾種災禍:1. 饑荒;糧食的匱乏或完全缺乏,必然源於前述原因,即乾旱。2. 瘟疫;任何普遍且具傳染性的疾病。3. 旱風;任何損害莊稼,使穀穗無法成熟,反而變成黑色惡臭粉塵的事物。4. 霉爛;任何損害或腐蝕莖稈組織,破壞花朵,或導致幼果從莖上脫落的事物。5. 蝗蟲;東方眾所周知的禍害,一種蚱蜢,數量以百萬計繁殖,覆蓋數平方英里的地面,毀滅一切綠色植物;地上不留草木,樹上不留葉子或樹皮。6. 螞蚱;蝗蟲的幼蟲或若蟲階段。前者指從其他國家隨風而來並落在地上的蝗蟲;後者指在本地繁殖的幼蝗。7. 仇敵,攻擊他們堅固的城邑,即國家的關鍵和屏障。8. 任何其他種類的災病;影響身體表面的疾病;瘡、膿瘡、麻風病、眼疾等。9. 疾病;任何損害體力,或影響內臟,擾亂或破壞其自然功能的疾病。所有這些情況都應當呈到主面前,人們應當深刻認識到導致上帝如此降災,或允許他們受苦的邪惡:因為只有那些認識自己內心之災(《列王記上》8:38),認識自己本性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敗壞,以及罪的毀滅性和罪惡本質的人,才可能以這樣的方式禱告,以致上帝垂聽並赦免。
【第41節】至於外邦人——第五種情況涉及從其他國家前來,意圖歸信真宗教的異教徒;他們可能被接納、蒙福和保護,如同真正的以色列人,使耶和華的名得以遍傳全地。
【第44節】你的百姓若出去與仇敵爭戰——第六種情況是指奉上帝旨意發動的戰爭:無論你差遣他們往何處去;因為在其他任何戰爭中,他們都不能指望主的賜福和同在;在其他任何戰爭中,真理和公義的上帝都不能維護他們的事業。在摩西律法時代有這樣的戰爭,但在基督徒時代則沒有;也不可能有;因為人子來,不是要毀滅人的生命,乃是要拯救人的生命。除了純粹的防禦性戰爭,所有其他戰爭都是魔鬼的;而且,試問,如果沒有挑釁,會有任何攻擊嗎?因此,還需要防禦性戰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