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
2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
3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裏。
4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5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6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
7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8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
9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10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
11泰爾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
12希蘭從泰爾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
13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甚麼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
14希蘭給所羅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15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色。
16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妝奩。
17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崙、
18巴拉,並國中曠野裏的達莫,
19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
20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21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22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
23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24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裏。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
25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
26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
27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坐船航海。
28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裏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那時,有兩個女人——妓女——來到王面前。這裡和一些其他地方,我們不恰當地將**זנות**(zonoth,妓女)這個詞翻譯為「妓女」,但迦勒底譯本(在此情況下是最佳判斷者)將其譯為**פונדקין**(pundekayan,客棧老闆娘)。(參見《約書亞記》2:1的注釋)。如果她們是妓女,她們不太可能敢於出現在所羅門面前;如果她們是尋常女子,她們不太可能會有孩子;而且在大衛的統治下,這樣的人也不太可能被允許。雖然沒有提及她們的丈夫,但很可能他們當時在其他地方,從事必要的職業;而處理當前的事務不能等到他們回來;必須立即訴諸公義。
【第9節】【第25節】把活孩子劈成兩半——這顯然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決定,如果真的執行,沒有什麼能為其辯護;但所羅門看出,找出真正母親的唯一方法,就是透過她必然會對自己的骨肉表現出的愛與溫柔。他清楚地看到,真正的母親寧願放棄對孩子的權利,也不願眼睜睜看著孩子在她面前被劈成碎片,而那個冒充者則可能對此漠不關心。因此,他命令採用這種審判方式,將真正母親的母愛推向極致的考驗;這個計畫被嘗試了,而且成功了。這證明了他健全的判斷力、洞察力以及對人性的了解;但這當然不是作為非凡和超自然智慧的證明而提出的。我們甚至在異教徒中也有幾個類似的判例。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在他的《克勞狄皇帝傳》(_Life of the Emperor Claudius_)第十五章中,讚揚這位皇帝在某些特定場合的驚人機智和洞察力,他告訴我們,這位皇帝發現一位婦女是一個年輕人的母親,而她拒絕承認他是她的兒子,因為雙方的證據都模稜兩可;皇帝命令她嫁給那個年輕人,結果她寧願不犯亂倫罪,而承認了真相。他的原話是:**Feminam, non agnoscentem fllium suum, dubia utrinque argumentorum fide, ad confessionem compulit, indicto matrimonio juvenis.**(一位婦女不承認她的兒子,雙方證據不明,他命令她嫁給那個年輕人,迫使她承認。)色雷斯國王阿里奧法內斯(Ariopharnes)被指派在三位年輕人之間做出裁決,他們都自稱是已故金梅里亞國王的兒子,並因此要求繼承王位。他命令每個人向死去的國王身體射箭,以此找出真正的兒子:其中兩人毫不猶豫地做了,第三人拒絕了,因此阿里奧法內斯判斷他為已故國王的真正兒子。格羅提烏斯(Grotius)在此處引用了狄奧多羅斯·西庫魯斯(Diodorus Siculus)的這段記載;我根據他的權威引用此例,但未能找到狄奧多羅斯書中的確切位置。這與經文中的案例相似;它巧妙地訴諸了情感原則,並發現了真相,就像活孩子的母親的案例一樣。
【第12節】【第28節】他們都懼怕王——這個判決證明他們無法欺騙他;他們害怕做那些可能使他們面臨他審判的事情。他們看見神的智慧在他心裡——他們察覺到他是受神教導的,判斷公正,無法被欺騙。至於對另一個女人做了什麼,我們沒有被告知;公義當然要求她為她的謊言和欺詐受到懲罰。
【第14節】【引言】所羅門主要官員的記載,《列王記上》4:1-6。十二個官員的名字,他們負責十二個地區,每月為王的家提供食物,《列王記上》4:7-19。猶大和以色列人口眾多;所羅門統治許多省份,《列王記上》4:20-21。他家每日的供應,《列王記上》4:22-23。他領土的範圍和太平,《列王記上》4:24-25。他的馬匹、戰車和駱駝;以及為它們提供的供應,《列王記上》4:26-28。他的智慧和悟性,《列王記上》4:29-31。他的箴言和詩歌的數量;以及他在自然歷史方面的知識,《列王記上》4:32-33。各國人民都來聽他的智慧,《列王記上》4:34。
【第15節】【第2節】這些是所羅門的官長: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作祭司——這些是他的重要、主要或首席人物。他們中沒有一個是通常意義上的王子。
【第16節】【第3節】以利何烈和亞希雅作書記——王的秘書。約沙法作史官——王的史官,負責記錄王國事務。他在大衛手下也擔任此職,見《撒母耳記下》20:24。
【第18節】【第5節】亞撒利雅管理眾官長——他負責監督下面提到的十二位官長;見《列王記上》4:7。撒布得作首席官長——或許就是我們所說的首相或首席大臣。王的密友——他最主要的寵臣——他的心腹。
【第19節】【第6節】亞希沙管理王宮——王的內侍。亞多尼蘭管理服役的人——我們所說的財政大臣。他收取並將所有稅收和貢物納入國庫。他在大衛手下也擔任此職;見《撒母耳記下》20:24。
【第20節】【第7節】十二個官長——這十二個官長的職責是每月輪流,每天為王的家提供所需的食物;見《列王記上》4:22-23。而這樣每日的供應任務並不容易。
【第26節】【第13節】六十座堅固城,有牆有銅閂——這些是設防的城市:它們的城門和門閂都包覆著銅板。普里阿摩斯(Priam)宮殿的城門也是如此:
**Ipse inter primos correpta dura bipenni**
**Limina perrumpit, Postes que a cardine vellit**
**Aeratos.**
《埃涅阿斯紀》第二卷,第479行。
(皮魯斯(Pyrrhus)衝在最前,揮舞著沉重的雙刃斧,
劈開門檻,從門樞上扯下
包銅的門柱。)
皮特(Pitt)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