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2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高三十肘。
3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闊十肘;
4又為殿做了嚴緊的窗櫺。
5靠着殿牆,圍着外殿內殿,造了三層旁屋;
6下層寬五肘,中層寬六肘,上層寬七肘。殿外旁屋[的樑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
7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
8在殿右邊當中的旁屋有門,門內有旋螺的樓梯,可以上到第二層,從第二層可以上到第三層。
9所羅門建殿,安置香柏木的棟樑,又用香柏木板遮蓋。
10靠着殿所造的旁屋,每層高五肘,香柏木的棟樑擱在殿牆[坎上]。
11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
12「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
13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14所羅門建造殿宇。
15殿裏面用香柏木板貼牆,從地到棚頂都用木板遮蔽,又用松木板鋪地。
16內殿,就是至聖所,長二十肘,從地到[棚頂]用香柏木板遮蔽。
17內殿前的外殿,長四十肘。
18殿裏一點石頭都不顯露,一概用香柏木遮蔽;上面刻着野瓜和初開的花。
19殿裏預備了內殿,好安放耶和華的約櫃。
20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二十肘,牆面都貼上精金;又用香柏木做壇,包上精金。
21所羅門用精金貼了殿內的牆,又用金鍊子掛在內殿前[門扇],用金包裹。
22全殿都貼上金子,直到貼完;內殿前的壇,也都用金包裹。
23他用橄欖木做兩個基路伯,各高十肘,安在內殿。
24這一個基路伯有兩個翅膀,各長五肘,從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
25那一個基路伯[的兩個翅膀]也是十肘,兩個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樣。
26這基路伯高十肘,那基路伯也是如此。
27他將兩個基路伯安在內殿裏;基路伯的翅膀是張開的,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着這邊的牆,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着那邊的牆,裏邊的兩個翅膀在殿中間彼此相接;
28又用金子包裹二基路伯。
29內殿、外殿周圍的牆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
30內殿、外殿的地板都貼上金子。
31又用橄欖木製造內殿的門扇、門楣、門框;門口[有牆的]五分之一。
32在橄欖木做的兩門扇上刻着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貼上金子。
33又用橄欖木製造外殿的門框,門口有[牆的]四分之一。
34用松木做門兩扇。這扇分兩扇,是摺疊的;那扇分兩扇,也是摺疊的。
35上面刻着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用金子貼了。
36他又用鑿成的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建築內院。
37[所羅門 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華殿的根基。
38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屬殿的都按着樣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第39節】赫人烏利亞:共三十七人——《歷代志上》11:41的作者在此處增補了亞賴的兒子撒拔。《歷代志上》11:42——流便人示撒的兒子亞第拿,他是流便人的首領,有三十人與他同在。《歷代志上》11:43——瑪迦的兒子哈難,和米特尼人約沙法。《歷代志上》11:44——亞施他拉人烏西亞,亞羅珥人何坦的兒子沙瑪和耶歇。《歷代志上》11:45——申利的兒子耶大雅,和他兄弟提西人約哈。《歷代志上》11:46——瑪哈威人以利業,和以利拿安的兒子耶利拜、約沙未亞,以及摩押人以特瑪。《歷代志上》11:47——以利業、俄備得、雅西業,米所巴人。第4節和第5節的經文非常晦澀;L. De Dieu 給出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即使不是最準確的,也頗有道理:「大衛藉著與三種自然事物的比較來闡述他國度的永恆性,這些事物雖然令人愉悅,卻不恆久穩定。因為太陽升起又落下;清晨可能晴朗,但隨後烏雲密布;嫩草發芽,但隨後枯萎。他說,我的國度在上帝面前並非如此;它像這些事物一樣繁榮,卻是永恆的,因為他與我立了永遠的聖約,儘管我遭遇了一些苦難;他並沒有使我所有的救恩和願望都得以實現。」De Dieu 三次重複了**כ**(ke,如同)這個表示相似的詞,他的譯文如下:「以色列的上帝說,以色列的磐石對我說(或關於我說):義人治理世人;他敬畏上帝而治理。正如太陽以光輝升起;正如早晨因其光輝而無雲;正如雨水使嫩草從地裡長出;我的家在上帝面前確實不是這樣:因為他與我立了永遠的聖約;在萬事上都已安排妥當,並在那秩序中得到妥善的保守。雖然他沒有使我所有的拯救和願望都得以實現,即,儘管我和我的家人遭遇了一些逆境;然而,在上帝與我所立的聖約中,那在萬事上都井然有序、安排妥當並得到保守的,卻永遠長存。」請參閱派翠克主教(Bishop Patrick)對此處的注釋。我再次懇請讀者參閱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關於現行希伯來文印刷文本狀況的第一篇論文;其中不僅對此主題有極大的啟發,證明了希伯來文文本中的幾處訛誤,而且對聖經中不同經文也有許多寶貴的評注。共有兩篇論文,兩卷八開本;兩者都極具價值。
【第15節】導言:撒但引誘大衛數點以色列和猶大(《撒母耳記下》24:1)。約押對此提出異議,但國王決定執行;約押和眾將領完成了這項工作,並將總數呈報給國王:即以色列有八十萬戰士,猶大有五十萬戰士(《撒母耳記下》24:2-9)。大衛確信自己做錯了事;先知迦得被派到他那裡,讓他從三種審判中選擇一種,上帝決意要將其中一種降在國家身上(《撒母耳記下》24:10-13)。大衛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瘟疫降下,奪去了七萬人的生命(《撒母耳記下》24:14-15)。耶和華的使者正要毀滅耶路撒冷時,大衛代求,瘟疫就止住了(《撒母耳記下》24:16-17)。迦得指示他在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瘟疫就在那裡止住了(《撒母耳記下》24:18)。他為此目的買下了這個地方,獻上燔祭和平安祭(《撒母耳記下》24:19-25)。
【第1節】他激動大衛攻擊他們——如果上帝激動大衛數點百姓,他就不會因此而對大衛發怒;但在平行的經文《歷代志上》21:1中,卻明確記載:「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激動大衛數點以色列人。」大衛很可能在敬虔和對上帝的信心上有所鬆懈,並在沒有神聖旨意或命令的情況下,圖謀擴張他的領土,自然而然地好奇,想知道他帝國中的戰士人數是否足以完成他所計劃的工作。請參閱《撒母耳記下》24:10(注)以了解更多。因此,他命令約押和眾將領對以色列和猶大所有能作戰的人進行精確統計。上帝對此行為感到不悅,並決定要藉著饑荒、戰爭或瘟疫,除去他虛妄野心的支柱。
【第3節】約押對王說——這個非常惡劣的人看出國王現在所建議的措施是錯誤的,可能會給百姓帶來毀滅,因此他以非常明智的言辭提出異議;但國王被迷惑了,不聽任何道理。
【第19節】【第5節】安營在亞羅珥——這是在約旦河外,亞嫩河畔,屬於迦得支派:因此,卡爾梅特(Calmet)說,他們從約旦河外最東部地區開始進行人口普查。
【第20節】【第6節】他停‧合示——這個地方在哪裡並不確切知道:有些人認為這些詞指的是一個新征服的國家,正如我們邊注所說的「下地新居之地」;如果是這樣,這很可能是基列以東的地區,以色列人在掃羅時代從夏甲人那裡征服並居住的地方。請參閱《歷代志上》5:10,其中記載了這件事。直到但‧雅安——或作「直到林中的但」。這是經常被提及的地方,位於黎巴嫩山腳下,靠近約旦河源頭,是以色列人在所謂應許之地中最北的城市,而別是巴是最南的城市:因此有常見的說法「從但到別是巴」,即從北到南。
【第21節】【第7節】推羅的堅固城——這必定是推羅的舊城,建在陸地上:新城則建在海中的岩石上。
【第22節】【第8節】九個月零二十天——這是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但他們有許多工作要做,而且他們並未完成這項工作,正如《歷代志上》21:6和《歷代志上》27:24所顯示的。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對全英格蘭進行了一次普查,詳細記錄了「土地被徵收了多少海德(hides)或卡魯卡特(carucates);在愛德華前任國王時代屬於誰;現任所有者和次級租戶是誰;有多少耕地、草地、牧場和林地,有多少是領主自營地(demesne),即由地主持有和耕種的;有多少是租賃地,可以養多少犁;有多少磨坊和漁場;有多少索克曼(sockmen)、自由民(freemen)、共自由民(co-liberti)、科塔里(cotarii)、博達里(bordarii)、拉德曼尼(radmanni)、拉德切尼斯特(radchenisters)、農奴(villains)、女僕(maid-servants)和奴隸(bondmen);林地可以養多少豬;有多少教堂、牧師或教區牧師;土地應繳納和提供的慣例租金、貢品和服務是什麼;莊園增加了什麼;從中扣留了什麼,由誰扣留;有多少土地是荒廢的,以及在愛德華國王時代整個莊園的租金是多少;以及淨租金是多少,是否租得太貴,是否可以改善。」這項普查始於1080年,於1086年完成,歷時六年。這份極其重要的文件至今仍保存完好;它存放在威斯敏斯特的議事廳(Chapter House),分為兩卷,一卷是對開本,共三百八十二頁羊皮紙;另一卷是四開本,共四百五十頁;其保存狀況與七百年前一樣良好。這項工作比約押及其同伴所執行的工作要困難得多。這項工作本身被稱為《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
【第23節】【第9節】以色列有八十萬人——猶大人有五十萬人——在平行的經文《歷代志上》21:5中,數字大相徑庭:以色列有一百一十萬人,猶大有四十七萬人。這兩個數字都不算太大,但它們不可能都正確;哪個是真實的數字很難說。前者似乎更為可能;但舊約歷史書中的數字訛誤比聖經其他任何部分都多。試圖在每個部分都調和它們是徒勞的;最好立刻承認無法成功否認的事實,即儘管舊約的原始作者是在神聖靈的影響下寫作的,但我們並未被告知同樣的影響降臨在他們文字的所有抄寫者身上,以至於絕對阻止他們犯錯。他們可能會犯錯,而且他們確實犯了錯;但仔細比對不同的歷史書有助於糾正抄寫者所有實質性的錯誤。請參閱肯尼科特博士(Dr. Kennicott)在前一章結尾提到的論文。
【第24節】【第10節】大衛說——我大大有罪了——我們不確切知道這罪究竟是什麼。我已經在《撒母耳記下》24:1暗示,大衛可能此時開始貪圖擴張帝國,並打算將一些鄰近的國家併入自己的版圖;並且,由於撒但或某些其他敵對者的暗示(因為這個詞暗示了這一點),他屈服於這種貪婪的傾向,他無法很好地仰望上帝尋求幫助,因此希望知道以色列和猶大的數千人是否足以應付他所圖謀的征服。當上帝發怒並拒絕幫助時,人的幫助是徒勞的。
【第25節】【第11節】大衛早晨起來——據推測,大衛的悔悟是源於迦得的責備,並且在時間順序上,責備發生在第10節所說的認罪之前。大衛的先見——一位在神聖影響下的聖潔上帝之人,大衛將他作為家庭牧師。
【第27節】【第13節】七年的饑荒——在《歷代志上》21:12中,數字是三,而不是七;這裡的《七十士譯本》也是三,與《歷代志》相同:這無疑是正確的讀法,字母**ז**(zain,七)被誤認為是**ג**(gimel,三)。這種錯誤由於字母的相似性很容易發生。
【第28節】【第14節】我甚為難:我們不如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大衛在這件事上表現得高尚。如果他選擇戰爭,他個人的安全不會有危險,因為已經有條例禁止他上戰場。如果他選擇饑荒,他自己的財富會確保他和他家人的生計。但他選擇瘟疫,這表明他心胸寬廣,因為他自己和家人與他最卑微的臣民一樣,都暴露在瘟疫的肆虐之下。
【第29節】【第15節】從早晨——直到所定的時候——也就是說,從大衛做出選擇的第二天早晨,直到第三天,按照上帝所提出並他所接受的條件:但瘟疫似乎在第三天結束之前就停止了,因為耶路撒冷本可能被毀滅,但它沒有。在全國各地,除了城市之外,有七萬人被殺!這在不到三天內是一場可怕的死亡。
【第30節】【第16節】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我們不知道這場毀滅是如何發生的:似乎有一位天使參與其中,而且這位神聖公義的執行者確實以可見的形式出現;因為《撒母耳記下》24:17說:「大衛看見那擊殺百姓的天使,就說……」;亞勞拿和他的四個兒子都看見了他,並且都懼怕(《歷代志上》21:20)。亞勞拿的禾場——我們已經看到,這些禾場是在露天建造的。在平行的經文《歷代志上》21:15、20等處,這個人被稱為阿珥楠。我們翻譯為亞勞拿的詞,在本章中寫作**אורנה**(Auarnah,《撒母耳記下》24:16)、**ארניה**(Araniah,《撒母耳記下》24:18)、**ארונה**(Araunah 或 Araunah,《撒母耳記下》24:20及以下):但在《歷代志上》21章所有出現的地方都寫作**ארנן**(Ornan)。他很可能同時有亞勞拿和阿珥楠這兩個名字:但《撒母耳記下》中拼寫的多樣性必定是抄寫員的錯誤所致。
【第31節】【第17節】但這些羊做了什麼呢?——在護理的秩序中,似乎沒有辦法以君王的身份懲罰君王,除非藉著降災於他們的土地,而百姓必然會受苦。因此,如果君王因其個人的罪過,而百姓無法參與其中,卻將上帝的審判降臨到他的百姓身上(儘管他們無辜受苦),那麼他向上帝所要交代的帳將是何等沉重。百姓通常為其統治者的過失而受苦:這在每個時代都已被觀察到。Quicquid delirant reges, plectuntur Achivi.——「當昏庸的君王堅持錯誤的決議時,他們的臣民便會遭受鞭笞。」(賀拉斯《書信集》第一卷,第二封,第14節)。攻擊我父的家——即攻擊他自己的家族;甚至將其從地上剪除。
【第32節】【第18節】上去,為耶和華築一座壇——這個地方被認為是摩利亞山:根據拉比們的說法,該隱和亞伯在此獻祭;亞伯拉罕在此試圖獻祭以撒,所羅門的聖殿後來也建於此。
【第36節】【第22節】這裡有牛可作燔祭——他為國王著想;並藉著這個提議表達了他對國王的忠誠。他為百姓著想;並願意做出任何犧牲來止住瘟疫。他為自己的個人安全著想;因此願意放棄一切來保全性命。他為上帝的榮耀著想;因此很高興他有祭物可獻,以便上帝能彰顯他的公義和憐憫。
【第37節】【第23節】亞勞拿以王的身份,將這些都獻給王——字面意思是:「亞勞拿王將這些都獻給王。」在摩利亞山上不可能有耶布斯人的王,這一點顯而易見;而且當時國中除了大衛之外沒有其他王,這一點也同樣顯而易見:這裡賦予亞勞拿的詞**המלך**(hammelech,王)在《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中缺失;在肯尼科特(Kennicott)和德羅西(De Rossi)的三份手稿中也缺失,並且在《歷代志》的平行經文中也缺失:因此,它很可能從未成為文本的一部分。或許應該讀作:「亞勞拿將這些都獻給王。」然而,這裡有一個難點。大衛在許多年前就攻佔了耶布斯人的堡壘;但顯然亞勞拿當時仍是這片土地的所有者。不清楚他是否是大衛的臣民;但他作為鄰居和君王向大衛表示敬意。這僅僅是可能。
【第38節】【第24節】我也不獻上燔祭——這是來自天上的格言:「你要以財物尊榮耶和華。」一個擁有不費分文的信仰的人,其信仰也一文不值:如果上帝的典章不費他任何代價,任何人都將不會珍視這些典章。如果亞勞拿高尚的提議被接受,那將是亞勞拿的犧牲,而不是大衛的;它也無法達到轉移至高者不悅的目的。犯罪的是大衛,而不是亞勞拿:因此大衛必須獻祭,而且要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