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五章
列王紀上 第五章 經文

1泰爾王希蘭,平素愛大衛;他聽見以色列人膏所羅門,接續他父親作王,就差遣臣僕來見他。

2所羅門也差遣人去見希蘭,說:

3「你知道我父親大衛因四圍的爭戰,不能為耶和華-他上帝的名建殿,直等到耶和華使仇敵都服在他腳下。

4現在耶和華-我的上帝使我四圍平安,沒有仇敵,沒有災禍。

5我定意要為耶和華-我上帝的名建殿,是照耶和華應許我父親大衛的話說:『我必使你兒子接續你坐你的位,他必為我的名建殿。』

6所以求你吩咐你的僕人在黎巴嫩為我砍伐香柏木,我的僕人也必幫助他們,我必照你所定的,給你僕人的工價;因為你知道,在我們中間沒有人像西頓人善於砍伐樹木。」

7希蘭聽見所羅門的話,就甚喜悅,說:「今日應當稱頌耶和華;因他賜給大衛一個有智慧的兒子,治理這眾多的民。」

8希蘭打發人去見所羅門,說:「你差遣人向我所提的那事,我都聽見了;論到香柏木和松木,我必照你的心願而行。

9我的僕人必將這木料從黎巴嫩運到海裏,紮成筏子,浮海運到你所指定我的地方,在那裏拆開,你就可以收取;你也要成全我的心願,將食物給我的家。」

10於是希蘭照着所羅門所要的,給他香柏木和松木;

11所羅門給希蘭麥子二萬歌珥,清油二十歌珥,作他家的食物。所羅門每年都是這樣給希蘭。

12耶和華照着所應許的賜智慧給所羅門。希蘭與所羅門和好,彼此立約。

13所羅門王從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有三萬,

14派他們輪流每月一萬人上黎巴嫩去;一個月在黎巴嫩,兩個月在家裏。亞多尼蘭掌管他們。

15所羅門用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

16此外,所羅門用三千三百督工的,監管工人。

17王下令,人就鑿出又大又寶貴的石頭來,用以立殿的根基。

18所羅門的匠人和希蘭的匠人,並迦巴勒人,都將石頭鑿好,預備木料和石頭建殿。

第五章
【第1節】

【第8節】這些是勇士的名字——本章應與《歷代志上》11:11-47的平行經文對照,並參閱肯尼科特(Kennicott)的《希伯來文印刷文本第一論》第64-471頁。**他革們人**(Tachmonite)坐在位上——字面和正確的翻譯是:**雅朔班**(Jashobeam)**哈革們人**(Hachmonite)。參見《歷代志上》11:11。**他就是亞多乃**(Adino)**以斯尼人**(Eznite)——這是一個訛誤,應為「他舉起他的槍」。參見《歷代志上》11:11。**他一次殺了八百人**——《歷代志》中的記載是三百人,這似乎是正確的。我們翻譯為「殺了」的詞**חלל**(chalal),很可能應翻譯為「士兵」,如同《七十士譯本》(LXX)中的**στρατιωτας**(stratiotas);他一次抵擋了三百名士兵。參見《撒母耳記下》1:21(注)中大衛為掃羅和約拿單哀歌的注釋,以及肯尼科特《第一論》第101頁。肯尼科特博士指出:「這節經文包含希伯來文本中的三個重大訛誤:1. 英雄**雅朔班**(Jashobeam)的專有名詞被轉化為兩個普通詞,翻譯為『坐在位上』。2. 『他舉起他的槍』,**הואעורר את חניתו**(hu orer eth chanitho),被轉化為兩個完全不適用於此的專有名詞:**הוא עדינו העצני**(hu Adino haetsni),『他就是亞多乃以斯尼人』;說**雅朔班**(Jashobeam)**哈革們人**(Hachmonite)與**亞多乃**(Adino)**以斯尼人**(Eznite)是同一個人,幾乎與說**大衛**(David)**伯利恆人**(Beth-lehemite)與**以利亞**(Elijah)**提斯比人**(Tishbite)是同一個人一樣荒謬。3. 『八百』這個數字最初很可能是『三百』,如同《歷代志上》11:11所載。」參見肯尼科特,同上。

【第2節】

【第9節】當他們向那裡聚集的非利士人挑戰時——這被認為是指大衛殺死歌利亞的那場戰爭。

【第4節】

【第11節】一塊滿是扁豆的地——在《歷代志上》11:13中,是「一塊滿是大麥的地」。這可能是**עדשים**(adashim,扁豆)與**שעורים**(seorim,大麥)之間的錯誤,或反之。有些人認為田裡既有扁豆也有大麥,而一群非利士人的掠奪隊伍前來破壞或搶走它們,這些勇士擊敗了他們,保住了田裡的收成。這並非不可能。

【第6節】

【第13節】三十人中的三個——我們翻譯為「三十」的詞**שלשים**(shalishim),可能指一種官職或特定類別的人。這裡有三十七位**שלשים**(shalishim),而說「三十人中的三十七位」顯然不恰當;此外,在《歷代志上》11:11-47的平行經文中,還增加了十六位。法老戰車的將領也被稱為**שלשים**(shalishim),《出埃及記》14:7。非利士人在利乏音谷安營——這與《撒母耳記下》5:17等處所說的是同一場戰爭。

【第8節】

【第15節】伯利恆井裡的水——這是大衛的城,他知道那裡的水質極佳;當時他靠近那地方,口渴難耐,自然會想喝那井裡的水。這三位英雄聽聞後,雖然沒有接到大衛的命令,卻衝破非利士人的一隊,取回了一些水。當水被帶給大衛時,他拒絕飲用:因為這些人冒著生命危險才取到水,他將其視為他們的血,藉此展現了高尚的自我克制。沒有證據表明大衛曾要求他們取水;他們是自願前往,且大衛並不知情。

【第9節】

【第16節】倒在耶和華面前——獻水和酒為奠祭,是異教徒常見的習俗。我們在亞歷山大傳記中讀到一個幾乎相同的記載:「當他的軍隊飽受酷熱和乾渴之苦時,一名士兵給他送來一杯水;他命令將水送回,說:『我不能獨自飲用,而這麼多人都在匱乏之中,這杯水也太少,無法分給所有人。』」**Tunc poculo pleno sicut oblatum est reddito: Non solus, inquit, bibere sustineo, nec tam exiguum dividere omnibus possum.**(tunc poculo pleno sicut oblatum est reddito: non solus, inquit, bibere sustineo, nec tam exiguum dividere omnibus possum.)——《亞歷山大傳》第六卷。這兩個例子都非常高尚,但大衛在英勇之外還增添了虔誠;他將水倒在耶和華面前。

【第13節】

【第20節】摩押的兩個獅子般的勇士——有些人認為是指兩隻真正的獅子;有些人認為是兩個野蠻的巨人;還有些人認為是指兩座堡壘。**שני אראל מואב**(sheney ariel Moab)這個詞,可能如《他爾根》(Targum)所譯,意為**ית תרין רברבי מואב**(yath terein rabrebey Moab),「摩押的兩位王子」。

【第14節】

【第21節】他殺了一個埃及人——《歷代志上》11:23記載此人身高五肘,約七英尺六英寸。他拿著杖下去迎戰他——我曾見過一些人,僅憑一根杖作為防禦,就能使最熟練的士兵的劍毫無用處。我甚至見過一個類似的例子,一個人拿著杖,被一個士兵用短彎刀攻擊;他很快就將武器從士兵手中打落,並能輕易用士兵自己的劍殺死他。在亞歷山大面前,雅典人**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與馬其頓人**霍拉塔斯**(Horratas)之間的一場決鬥,很好地闡明了這一點:「馬其頓人對自己的軍事技能感到驕傲,輕蔑地對待赤身裸體的雅典人,然後挑戰他第二天與他決鬥。馬其頓人全副武裝地來到現場;他的左臂上有一面銅盾,同一隻手裡拿著一支稱為**薩里薩**(sarissa)的長矛;他的右手裡有一支標槍,腰間佩著一把劍;簡而言之,他全副武裝,彷彿要與一支大軍作戰。**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頭戴花冠,左臂繫著紫色腰帶,身體赤裸,塗滿了油,右手拿著一根結實多節的棍棒(**dextra validum nodosumque stipitem praeferebat**,右手拿著一根結實多節的棍棒)。**霍拉塔斯**(Horratas)以為他可以輕易地在遠處殺死對手,便投擲標槍,**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突然彎腰,巧妙地避開了;在**霍拉塔斯**(Horratas)將長矛從左手換到右手之前,**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衝上前去,一棍將長矛打成兩截。馬其頓人失去了兩支長矛,開始拔劍;但在他拔出劍之前,**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抓住他,絆倒他,將他猛烈地摔在地上(**pedibus repente subductis arietavit in terram**,突然被絆倒,猛烈地摔在地上)。然後他將腳踩在他的脖子上,拔出他的劍,舉起棍棒,正要擊碎這位被擊敗的勇士的頭顱,若非國王阻止,他便會得逞。」——《庫爾提烏斯史》第九卷,第七章。這兩個案例何其相似!他拿著杖下去迎戰他,從埃及人手中奪過槍,用埃及人自己的槍殺了他。**比拿雅**(Benaiah)似乎就是另一個像**迪奧克西普斯**(Dioxippus)一樣的棍棒高手。

【第16節】

【第23節】大衛立他作護衛長——《拉丁通行本》(Vulgate)譯為:**Fecitque eun sibi David auricularium a secreto**(fecitque eun sibi david auricularium a secreto),「大衛立他為自己的機密顧問」;或者,根據希伯來文,他將他置於自己的耳邊,即將自己的秘密託付給他。有些人認為大衛讓他監視其他人。據說,將長耳朵歸因於**米達斯**(Midas)的寓言,其含義是這位國王將間諜系統推行到極致;他在不同地方有大量的間諜。

【第17節】

【第24節】亞撒黑——是三十人中的一個——**亞撒黑**(Asahel)是那些被稱為**שלשים**(shalishim)的官員或部隊之一。這個**亞撒黑**(Asahel),約押的兄弟,就是被押尼珥殺死的那位,見《撒母耳記下》2:23。

【第18節】

【第25節】哈律人沙瑪——以下**שלשים**(shalishim)的名字有幾處差異;可將這些經文與《歷代志上》11:27對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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