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二章
列王紀上 第二章 經文

1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

2「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

3遵守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做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

4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5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如在爭戰之時一樣,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

6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

7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

8在你這裏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罵我,後來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我就指着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

9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

10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

11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

12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13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為平安嗎?」回答說:「是為平安」;

14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

15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

16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

17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

18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

19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

20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

21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

22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哥哥,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

23所羅門王就指着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上帝重重地降罰與我。

24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父親大衛的位上,照着所應許的話為我建立家室;現在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

25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

26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

27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28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

29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

30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裏。」比拿雅就去回覆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

31王說:「你可以照着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

32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

33故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並他的家與國,必從耶和華那裏得平安,直到永遠。」

34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裏。

35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36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

37你當確實地知道,你何日出來過汲淪溪,何日必死!你的罪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38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

39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裏去。有人告訴示每說:「你的僕人在迦特。」

40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裏去找他的僕人,就從迦特帶他僕人回來。

41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回來了。」

42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着耶和華起誓,並且警戒你說『你當確實地知道,你哪日出來往別處去,那日必死』嗎?你也對我說:『這話甚好,我必聽從。』

43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着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

44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裏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

45惟有所羅門王必得福,並且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面前堅定,直到永遠。」

46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第二章
【第42節】

「你們為何為這事發怒呢?」——我們這樣做並非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好處;我們是出於對君王的忠誠。

【第43節】

「我們在王身上有十分的權利,並且……更有權利。」——我們是以色列十個支派,而你們只有一個,或者說我們的人數是你們的十倍;因此,在這件事上應該徵詢我們的意見。「猶大人的話比以色列人的話更兇猛。」——他們的話更有分量,因為他們更有道理。當每個省份、地區、縣市都爭相表達對君王的個人忠誠和對其政府的效忠時,這是令人愉悅的。從這類爭執中,內戰幾乎不可能發生。而對於一個君王配得上這一切的國家來說,那將是何等蒙福啊!君王是其子民的牧者和父親,在一切事上都是為他們謀福的僕役!君王若不努力贏得子民的信任和愛戴,那是有罪的;子民若不以最忠誠和深情的依附來回報這些努力,那更是極其有罪的。在非專制政府中,君王是依據其大臣的建議行事,只要他這樣做,就不應為失誤和不幸負責;這些失誤和不幸要麼是來自不良建議,要麼是直接與**護理**相悖。我們的法律中「君王不能犯錯」這條政治格言就是基於此。有時,上帝會讓事情的發展與最佳建議所決定的不同,因為祂看到整體結果對國家的和平與繁榮會更好。「上帝是君王唯一的統治者。」由於世界的和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民政,因此君王和民政官員是全能者特別關懷的對象。那些致力於製造普遍不滿的人有禍了;因為這類事情幾乎總是導致普遍的失望和災難。破壞比建立容易得多;拆毀比建造容易得多。

【第1節】

【引言】示巴發動叛亂,並在以色列中獲得黨羽(撒下20:1-2)。大衛將被押沙龍玷污的十個妃嬪關起來(撒下20:3)。亞瑪撒奉命召集猶大人(撒下20:4-5)。同時,亞比篩奉命追趕示巴(撒下20:6-7)。約押詭詐地殺害亞瑪撒(撒下20:8-12)。約押和軍隊繼續追趕示巴(撒下20:13-14)。示巴被圍困在亞伯;在一位智慧婦人的建議下,亞伯的居民將他的頭砍下,從城牆上扔給約押;約押吹響和平的號角,他和他的手下返回耶路撒冷(撒下20:15-22)。大衛的文武官員名單(撒下20:23-26)。

【第1節】

「示巴,比基利的兒子。」——此人是便雅憫人,可能屬於掃羅的家族;他似乎在以色列中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足以發動這樣的叛亂:但除了此處所記載的,我們對他一無所知。「我們在大衛身上無分。」——我們以色列人,我們十個支派,對大衛家沒有任何義務。離開他,讓每個人都歸到自己的領袖旗下。

【第3節】

【第3節】「那十個妃嬪。」——他不能輕易休掉她們;他不能懲罰她們,因為她們並非犯錯者;他不能再與她們親近,因為她們已被他的兒子玷污;而將她們嫁給其他人可能對國家構成危險:因此他將她們關起來並供養她們——讓她們過得舒適,她們就一直像寡婦一樣直到去世。

【第4節】

【第4節】「王對亞瑪撒說。」——於是,他授予亞瑪撒軍隊的指揮權,並派他去召集猶大人,三天內回來接受關於示巴的命令。看來亞瑪撒在召集同胞方面比原先預想的更困難;這使他耽擱了三天以上,大衛擔心示巴的叛亂會坐大,便派亞比篩(看來約押也隨行)去追趕示巴。亞瑪撒似乎在基遍追上了他們(撒下20:8),在那裡他被可惡的約押詭詐地殺害了。

【第8節】

【第8節】「約押的衣服。」——看來這不是軍服;約押除了藏在腰帶裡的一把短劍外,沒有其他武器;這把劍或刀在鞘中很鬆,很容易拔出。進一步推測,約押在走向亞瑪撒時絆倒了(因為有些譯本和有能力的評論家將「它掉了出來」理解為絆倒),劍在他絆倒時掉了下來;他用左手撿起來,好像沒有惡意;然後,用右手抓住亞瑪撒的鬍子,假裝親吻他,卻用左手的劍刺入他的腹部。這似乎是這段非常晦澀經文的含義。值得注意的是,在東方國家,通常是親吻鬍子,而不是人。

【第10節】

【第10節】「在第五肋旁。」——我相信**חמש**(chomesh),我們在此處和其他地方譯為「第五肋旁」,是指腹部區域的任何部分。《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την ψοαν**(tēn psoan),即「腹股溝」;《他爾根》譯為「大腿右側」,即(按《他爾根》譯者的解釋)私處。從接下來的「將他的腸子流在地上」來看,它指的是腹部區域的某個部分是顯而易見的。這表明,用白話說,他剖開了他的肚子。

【第11節】

【第11節】「凡擁護約押的。」——好像在說,現在除了約押,沒有其他指揮官了;而約押堅定地效忠大衛:因此,那些忠誠的人就跟隨約押吧。

【第12節】

【第12節】「亞瑪撒在血中打滾。」——亞瑪撒很可能沒有立刻死去;我曾見過有人在腸子流出後還活了幾個小時的例子。

【第14節】

【第14節】「到亞伯。」——這被認為是聖路加福音(路3:1)中稱為亞比利尼地區的首府。伯瑪迦——被認為位於聖地的北部,靠近敘利亞邊界,可能在拿弗他利支派中。

【第15節】

【第15節】「他們築壘攻城。」——**סללה**(solelah),我們譯為「壘」,很可能指某種攻城器械,或是一種高於城牆的瞭望塔,弓箭手和投石手可以站在上面騷擾居民,而其他圍城者則可以著手挖牆。它不可能是壕溝中的土壘,從接下來的描述來看是顯而易見的。

【第16節】

【第16節】「一個智慧的婦人。」——她可能是女管家。

【第18節】

【第18節】「他們必在亞伯求問。」——這是一句諺語,但其來源我們不得而知;我們也無法確切說明其含義:必須補充許多內容才能使其有意義。亞伯可能以其居民的智慧而聞名;有爭議的各方會向他們的判斷求助,這種判斷似乎享有如此高的聲譽,以至於經各方同意後具有最終效力。這位智慧婦人提到了這一點,並暗示約押在開始攻城並毀滅和平居民之前,應該先採取這種方式。

【第19節】

【第19節】「我……在以色列是和平忠信的。」——我主張和平,不主張任何形式的爭鬥;我忠信——我效忠大衛,既不尋求也不會認可國內的任何叛亂或無政府狀態。那麼你為何要以如此暴力的方式行事呢?或許這位婦人在此是以城市的名義和代表城市說話:「我是一座和平的城市,忠於君王。」「以色列的母親。」——也就是說,一個地區的首府;因為這位婦人很可能是在談論城市,而不是她自己。

【第21節】

【第21節】「他的頭必拋給你。」——由此看來,她在城中的議事上擁有很大的影響力;而且當時對國家叛亂者的懲罰,就像現在這個王國一樣,是斬首。

【第23節】

【第23節】「約押作全軍的元帥。」——他殺害了亞瑪撒,奪取了最高指揮權:他當時的權力,以及他平息示巴叛亂為國家所做的貢獻,使得大衛不得不繼續任用他;大衛不敢追究他的謀殺罪行,以免因內戰而危及國家安全。「比拿雅……管理基利提人。」——比拿雅管理弓箭手和投石手。參閱撒下8:18的注釋。

【第24節】

【第24節】「亞多蘭管理貢物。」——可能是稅務總管;或者我們所說的財政大臣。約沙法……作史官。——公共事件的記錄者。

【第25節】

【第25節】「示法作書記。」——王的秘書。

【第26節】

【第26節】「以拉……作大衛的臣宰。」——希伯來文是**כהן לדויד**(cohen ledavid),「大衛的祭司」;《拉丁通行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亦然。《迦勒底譯本》作**רב**(rab),「王子」或「首領」。他可能是王的某種家庭祭司。我們知道猶大諸王都有他們的先見,這與此幾乎相同:迦得是大衛的先見(撒下24:11),耶杜頓是約西亞王的先見(代下35:16)。本章的結尾與撒下8:16-18(注)的結尾非常相似,請參閱該處的注釋。

【第30節】

【引言】以色列連續三年發生饑荒,大衛求問耶和華原因;得知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的家,他們殺害了基遍人(撒下21:1)。大衛詢問基遍人需要什麼**代贖**,他們回答說要掃羅的七個兒子,好在基比亞將他們懸掛起來(撒下21:2-6)。被交出的七個兒子的名字(撒下21:7-9)。利斯巴感人地看守屍體,在整個收割期間,防止它們被鳥獸吞食(撒下21:10)。大衛得知利斯巴的行為,便收集掃羅、約拿單和在基比亞被懸掛的七個人的骨頭,將他們安葬;上帝就為那地垂聽禱告(撒下21:11-14)。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交戰,大衛險些被伊施比諾殺死,但得到亞比篩的幫助(撒下21:15-17)。大衛和他的僕人殺死了他以及幾個巨人般的非利士人(撒下21:18-22)。

【第1節】

「那時有饑荒。」——關於這次饑荒我們一無所知;在大衛的歷史中沒有任何記載。「因為他殺了基遍人。」——在掃羅的生平事蹟中沒有提到這樣的事件;聖經其他部分也沒有提及。

【第31節】

【第2節】「亞摩利人所剩下的。」——基遍人是希未人,不是亞摩利人,如約書亞記11:19所示:但亞摩利人這個名稱常泛指迦南人,創世記15:16;阿摩司書2:9及其他地方皆有提及。

【第32節】

【第3節】「我當用什麼作**代贖**呢?」——將這種選擇權留給這樣的人民,實在很奇怪。為何不直接向上帝求問呢?

【第35節】

【第6節】「他兒子中的七個人。」——指掃羅的兒子、孫子或其他近親。據推測,被選中的人是協助掃羅滅絕基遍人的主要幫兇。但這有何證據呢?

【第37節】

【第8節】「米甲的五個兒子,就是她所養育的。」——掃羅的女兒米甲從未嫁給亞得列,而是嫁給了大衛,後來又嫁給了帕鐵;儘管這裡說她**ילדה**(yaledah),不是「養育」,我們錯誤地翻譯了:但我們從撒母耳記上18:19得知,掃羅的女兒米拉嫁給了亞得列。肯尼科特博士的兩份手稿寫的是米拉,而不是米甲;《敘利亞譯本》和《阿拉伯譯本》寫的是拿答;《迦勒底譯本》正確地寫作米拉;但它將這段經文譯為:「掃羅的女兒米拉所養育的五個兒子,就是她為巴西萊的兒子亞得列所生的。」這就解開了這個難題。

【第38節】

【第9節】「在收大麥的時候。」——這在猶大約發生在春分時節,即三月二十一日。

【第39節】

【第10節】「利斯巴……拿麻布。」——誰能讀到利斯巴對她那些被懸掛的兒子所表現出的母愛,而不感到內心深沉的悲傷呢?上帝是否要求獻上掃羅兒子的這個祭物,他們很可能都無辜於他們父親被指控的罪行?難道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平息上帝的怒氣嗎?基遍人要求將掃羅的兒子獻給上帝作為祭物,這是否應被視為上帝的**神諭**?當然不是;上帝不願以人的血為祭,就像祂不願以豬血為祭一樣。饑荒本可以通過獻上律法所規定的祭物,以及全民的普遍謙卑來消除,並使土地得到適當的潔淨。「直到雨水從天上滴在他們身上。」——直到秋雨時節,在那個國家約在十月開始。這可憐的、心碎的婦人,難道能忍受(可能是在露天)看守這些屍體超過五個月的疲勞嗎?有些人認為,雨水從天上滴在他們身上是指饑荒的解除,饑荒是由乾旱引起的,現在降下雨水,這可能是在這些人被懸掛後不久;但這與記載的引入方式完全不符:「他們是在收割的日子,在最初的日子,在收大麥的時候被處死的。利斯巴……拿麻布,鋪在磐石上,從收割的時候,直到雨水從天上滴在他們身上。」這裡不可能指偶然或立即的**護理**性降雨;這裡指的是上述的季節性降雨。

【第41節】

【第12節】「取了掃羅的骸骨。」——讀者會記得,基列雅比人焚燒了掃羅和他兒子的屍體,並將剩下的骨頭埋在雅比的一棵樹下。參撒上31:12-13。大衛可能將這些骨頭重新挖出,以便將它們安葬在家族墓地中。

【第44節】

【第15節】「非利士人又與以色列人打仗。」——在平行經文(代上20:4等)中沒有提到這場戰爭。「大衛疲乏。」——這個情況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及。

【第45節】

【第16節】「束著新刀。」——由於原文中沒有「刀」這個詞,我們可以將「新」這個詞應用於他一般的盔甲;他得到了新的武器,新的鎖子甲,或者某種能很好地保護他並使他非常可怕的東西:或者它可能指一把堅固或鋒利的劍。

【第46節】

【第17節】「免得你熄滅以色列的燈。」——大衛在這裡被視為引導全以色列的燈,沒有他,整個國家都將陷入黑暗。燈是引導和支持的象徵。荷馬也用「光」來表達這個意思:
**Ουδε τι Πατροκλῳ γενομην φαος, αυδ' ἑταροισι Τοις αλλοις, οἱ δη πολεες δαμεν Ἑκτορι διῳ.**
《伊利亞特》第十八卷,第102行。
「我既沒有成為帕特羅克勒斯的光,也沒有成為他的同伴的光,他們許多人已被高貴的赫克托耳殺死。」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