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九章
尼希米記 第九章 經文

1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2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着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3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上帝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4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臺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5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永世無盡。耶和華啊,你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

6「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7你是耶和華上帝,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8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9「你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10就施行神蹟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

11你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乾地,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

12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13你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14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15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飢,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又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16「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着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17不肯順從,也不記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竟硬着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但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上帝,並不丟棄他們。

18他們雖然鑄了一隻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因而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19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20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21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

22並且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23你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

24這樣,他們進去得了那地,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裏,讓他們任意而待。

25他們得了堅固的城邑、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因你的大恩,心中快樂。

26「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27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28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29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扭轉肩頭,硬着頸項,不肯聽從。

30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31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上帝。

32「我們的上帝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33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34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

35他們在本國裏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36我們現今作了奴僕;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37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38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第九章
【第44節】

他們中間有些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並生了兒女——這項觀察或許旨在表明,他們當中只有少數人有孩子;但它也同時顯示了律法被執行得何等嚴格。根據《殉道者游斯丁與特里豐對話錄》中的一段記載,以斯拉在此場合獻上逾越節的羔羊,並如此對百姓說:「以斯拉對百姓說:『這逾越節是我們的救主和我們的避難所;你們若能被說服,讓這話語進入你們的心中,使我們以一個記號向他謙卑,並隨後相信他,這地方就不會永遠被毀滅,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但你們若不相信他,也不聽從他的宣講,你們就必成為外邦人的笑柄。』」——《與特里豐對話錄》,第72節。游斯丁說,猶太人因著對基督的敵意,將這段話從《以斯拉記》中刪除了。他指控他們出於同樣的敵意和反對精神,刪除了其他幾處經文。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本書與下一本書(尼希米記)原為一卷,儘管有時《尼希米記》會被區分為《以斯拉記》的第二卷。在馬所拉經文的段落等計數中,兩卷書是合併計算的。這可以在《尼希米記》的末尾看到。關於以斯拉的品格,我已在本書導論中詳盡闡述,無法再增添任何重要內容。

(於1828年3月修正。——亞當·克拉克)

【尼希米記導論】

在以斯拉記的導論中,我們已經看見了神聖護理奇妙的干預,尼希米在其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普萊多博士(Dr. Prideaux)以其一貫的清晰筆法,將尼希米使命的全部事蹟與其相關的波斯歷史部分交織在一起;我將像在前一卷書中一樣,以他自己的話語呈現。他將本書與以斯拉記連結起來,這是理所當然的。請參閱前文。

「接替以斯拉治理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是尼希米,一位非常虔誠且極其優秀的人;除了在神的律法上的學識和淵博知識之外,他絲毫不遜於他的前任。他於亞達薛西·隆吉馬努斯王(Artaxerxes Longimanus)在位第二十年,即基督降生前約四百四十五年,來到耶路撒冷;他奉王的諭旨,取代了以斯拉的職權,繼任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總督。他的諭旨中明確載有一條條款,賦予他全權修復耶路撒冷的城牆,豎立城門;並將其重新堅固,恢復到被巴比倫人拆毀和摧毀之前的狀態。他是一位猶太人,其祖先曾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因為他說,那是他列祖墳墓之地:但至於他所屬的支派或家族,除了他父親名叫哈迦利亞之外,沒有更多記載。哈迦利亞似乎是那些在被擄之地獲得良好定居的猶太人之一,當獲准歸回故土時,他們寧願留在原地。哈迦利亞很可能居住在書珊城,而他居住在那裡,使他的兒子有機會在王宮中獲得晉升;因為他是亞達薛西王的酒政之一,這在波斯宮廷中是一個極其榮耀和有利的職位,因為這使他有機會每日覲見國王,並藉此機會獲得國王的恩寵,以求得他所提出的任何請求;尤其是在他侍奉國王飲酒,使國王心裡歡暢的時候;因為這是所有人求取恩惠的最佳時機,因為那時他們總是心情最好,最樂意應允:正是在這樣的時刻,他請求治理猶大,並獲得了批准。毫無疑問,正是藉著他職位的類似優勢,他積累了巨額財富,使他能夠在許多年間,僅憑自己的私人財產,以將來會敘述的輝煌和開銷來維持他的總督職位,而絲毫不加重百姓的負擔;毫無疑問,正是藉著以斯帖王后的恩寵,因為他們同屬一個民族和百姓,他才在那個宮廷中獲得如此榮耀和有利的晉升。

然而,無論是這個職位的榮耀或優勢,還是他家族長期在異鄉定居,都未能使他忘記對故土的熱愛,或放下他對列祖宗教的熱忱,那些列祖曾居住在那裡。因為儘管他生長在異鄉,但他對錫安懷有深厚的愛,並全心致力於促進錫安的繁榮,在一切事上都非常虔誠地遵守他神的律法;因此,當一些人從耶路撒冷來,告訴他那城的困境,城牆在許多地方仍然破損,城門也像被巴比倫人焚燒時一樣被毀壞,因此,居住在那裡的被擄歸回的餘民,不僅容易遭受敵人的侵擾和侮辱,而且也遭受鄰邦的羞辱和輕蔑,被視為卑微可鄙的百姓,並且他們在這兩方面都心懷極大的悲傷和苦惱;這位好人,被這番描述所感動,便禁食禱告,向他的主他的神懇求,為他的以色列百姓和他在他們中間所選擇的敬拜之地懇切祈求。

在如此懇求神聖憐憫以對抗這邪惡之後,他決心下一步向國王提出申請,以糾正這一切,他信靠神會感動國王的心。因此,當他下次輪值侍奉時,國王注意到他面帶愁容,這與平時不同,便詢問原因,他便藉此機會向國王陳述了他國家困苦的狀況;並承認這是他極大悲傷的原因,懇求國王派他去那裡加以補救。藉著以斯帖王后的恩寵,他的請求獲得了批准;因為聖經中特別記載,當尼希米獲得這項恩准時,王后正與國王同坐,這充分表明王后在此事上給予了他幫助;(請參閱我對此段經文的注釋。——A. C.)於是,一道重建耶路撒冷城牆和城門的諭旨頒布,尼希米被派往那裡,擔任猶大省的總督,負責執行;為了給他更大的榮譽,國王派了一隊騎兵與他同行,由他軍隊中的一些將領指揮,護送他安全抵達他的轄區。國王還寫信給幼發拉底河以西的所有總督,要求他們協助他完成他所奉派的工作;並命令亞薩,即該地區森林的看守者,提供他所需的所有木材,以完成這項工程。

然而,亞捫人、摩押人、撒馬利亞人以及周圍的其他鄰近國家,都竭盡所能阻撓他進行這項工作;他們之所以被激發,不僅是因為這些民族對整個猶太民族懷有古老而深沉的仇恨,因為他們所信奉的習俗和宗教不同;更特別是在這個時候,是因為他們的土地;因為在猶太人被擄期間,這些國家佔據了他們的土地,在他們歸回時被迫歸還;因此,他們竭盡所能反對猶太人的定居,希望如果能讓他們保持低微,他們或許能在某個時候找到機會奪回他們失去的獵物。但尼希米絲毫不因此氣餒;因為他抵達耶路撒冷後,向百姓宣告了他所奉派的使命,便視察了舊城牆的廢墟,並立即著手修復它們,將百姓分成幾個隊伍,並為每個隊伍分配了工作區域,但他自己則保留了對整個工程的監督和指導權,他工作得如此有效,以至於在以祿月(Elul)月底,即三十二天內,所有工程都完成了,儘管內外都遭到了各種反對;因為內部有幾位假先知和其他背叛者試圖製造障礙;而外部則有和倫人參巴拉、亞捫人多比雅、亞拉伯人基善以及其他幾個人,竭盡所能地騷擾他,不僅通過暗中勾結、詭計和陰謀,而且還通過公開武力;因此,當一部分百姓勞動建造時,另一部分則持械戒備,以防禦那些對他們懷有圖謀的人。所有人都隨身攜帶武器,即使在工作時也一樣,以便在接到信號時隨時集合到敵人可能出現的任何地方:通過這種方式,他們確保了自己免受敵人的企圖和陰謀的侵害,直到工程竣工。當他們完成城牆並豎立城門後,祭司、利未人和所有百姓都隆重地舉行了公開的獻城禮。

百姓在進行這項工作中所承受的重擔,以及他們為使工程如此迅速完成而被迫承受的持續勞動,都非常巨大,以至於他們因此而疲憊呻吟;為了振奮他們低落的精神,並使他們更容易、更樂意地進行接下來的工作,他們設法減輕了他們更大的負擔,即當時他們所承受的高利貸者的壓迫,這讓他們有更大的理由抱怨;因為富人利用窮人的困境,向他們收取重利,對所有借給他們的錢收取百分之一的利息;也就是說,每月百分之一,全年則高達百分之十二:因此他們被迫抵押土地,甚至賣掉一些孩子為奴,以換取麵包來養活自己和家人;這明顯違反了摩西所頒布的神的律法(因為律法禁止以色列全族向任何弟兄收取利息),尼希米聽到這事後,立即決心消除這巨大的罪惡;為此,他召集了全體百姓的大會,在會上他向他們闡明了這罪行的性質,這是對神聖律法多麼大的違犯,對他們的弟兄是多麼沉重的壓迫,以及這會多麼激怒神的憤怒,他便促使全體大會一致通過,所有人都應將從弟兄那裡收取的所有高利貸歸還,並釋放所有因此而抵押的土地、葡萄園、橄欖園和房屋。

「尼希米如此完成了他獲得國王恩准被派往耶路撒冷的主要目的,他任命哈拿尼和哈拿尼雅為城裡的官長,然後又回到波斯王那裡;因為當他最初獲得這項使命被派往那裡時,國王已經為他設定了返回宮廷的時間;正如經文所表達的,這顯然是指一段短暫的時間,而不是某些人所解釋的十二年之後他再次覲見國王。他一建好城牆就任命了城裡的官長,這清楚地表明他當時就離開了那裡,並離開了一段時間;因為如果他仍然留在耶路撒冷,他就不需要任何代理人來治理那個地方。此外,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是他第一次請求使命的全部內容;當這項任務完成後,他似乎需要新的權柄才能繼續進行其他必要的程序,以妥善處理那個國家的事務。但當他回到國王那裡,並向他匯報了該省的一切情況,以及為妥善管理該省還需要做些什麼時,他很快就獲得了再次被派回去照管那裡的許可:他離開的時間很短,這似乎是經文中沒有提及的原因,儘管我所提到的細節似乎足以暗示這一點。

「尼希米於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二十一年(公元前444年)帶著新的使命從波斯宮廷歸來,立即著手推動以斯拉已經開始的猶太教會和國家的改革;他在這項工作中,凡事都採納了這位博學而聖潔的文士的建議和指導。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為他已經堅固的城市提供安全保障,他制定了開關城門和在城樓城牆上守望的規章:但他發現耶路撒冷人口稀少,為了減輕這項負擔,需要更多的居民與他們分擔,於是他計劃徹底重新填充這個地方:為此,他首先說服了國家的首領和顯貴同意在那裡建造房屋並居住;然後其他人效仿他們的榜樣,自願提出做同樣的事情;其餘的百姓則每十人中抽籤選一人,並強制他們來到耶路撒冷,在那裡建造房屋,並安頓自己和家人。當城市被堅固,所有居住在城裡的人都藉著城牆和城門得到妥善保護,免受敵人的侵擾和以前騷擾他們的盜賊的搶劫時,所有人都樂意順從;通過這種方式,房屋、城牆和城門都重新建造,並充分填充了居民,此後不久,它便恢復了昔日的輝煌,再次成為該地區一座著名的城市。

「尼希米認為有必要徹底調查並清楚地闡明百姓的家譜,於是接下來他審查了這件事;他這樣做,不僅是為了他們的公民權利,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屬於哪個支派和家族,以便他們知道在哪裡領取產業;更特別是為了聖所,以便沒有人被允許擔任利未人,除非他們屬於利未支派;或擔任祭司,除非他們屬於亞倫家族。因此,為了真正解決這件事,他們搜尋了舊的登記冊;並在其中找到了一份與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同從巴比倫首次歸回者的家譜登記冊,他便根據這份登記冊解決了這件事;同時也加入了那些後來歸回的人,並刪除了那些家族已經滅絕的人。這就造成了我們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關於這些家譜記載的差異:因為在以斯拉記第二章中,我們有所羅巴伯所做的舊登記冊;而在尼希米記第七章,從第六節到章末,則是尼希米所整理的副本,並附有我所提到的修改。

以斯拉完成了他對神律法的修訂,並用迦勒底文字清晰地抄寫出來,這一年,在吹角節那天,他公開向耶路撒冷的百姓宣讀了律法。這個節期在猶太人宗教曆的第七個月,即提斯利月的第一天,也是他們民事曆的第一天慶祝。他們出埃及是在尼散月,從那時起,所有宗教事務的年份都從那個月的開始算起,大約在春分時節;但在所有民事事務,如契約和買賣,他們仍然沿用舊制,從提斯利月的第一天開始他們的年份,大約在秋分時節,正如當時東方所有其他國家一樣;所有與契約、買賣或其他民事事務相關的文書和書寫都按照這個年份標註日期,他們所有的禧年和安息年都從這個年份開始;因此,他們將這一天視為新年,並以節日慶祝;這個節日從那天早上到結束都以吹號角來慶祝,以宣告並告知所有人新年的開始,因此它被稱為吹角節。

為了慶祝這個節日,百姓從耶路撒冷各地聚集;他們得知以斯拉已經完成了對律法的修訂,並抄寫了一份清晰的副本,便要求他向他們宣讀;於是,在城裡最寬闊的街道上搭建了一個腳手架或大講壇,大多數百姓都可以在那裡站著聽。以斯拉與其他十三位主要長老一同登上講壇;他讓六位站在他的右邊,七位站在他的左邊,他自己站在他們中間;他祝福了主,偉大的神,然後開始從希伯來文本宣讀律法;當他用這種語言宣讀時,其他十三位利未人,他為此目的而教導他們,將律法逐段翻譯成迦勒底語,那是當時百姓的通用語言,並向他們解釋每一部分的含義;這樣使他們明白律法:這位聖潔的文士與這些助手從早晨一直到中午,以適合他們低微理解能力的方式,向百姓宣讀和解釋神的律法。但由於那天是節日,午餐時間臨近,尼希米、以斯拉和所有協助者便讓他們散去吃喝,並在主面前歡樂。那天的其餘時間,因為它被分別為聖,要向主守為聖日:但第二天早上,他們再次聚集在同一個地方;以斯拉和他的助手繼續以與前一天相同的方式宣讀和解釋神的律法;當他們讀到利未記第二十三章,其中記載了住棚節的律法,並向他們解釋了他們有義務遵守它,以及那個月的第十五天是開始的日子時,他激發了所有百姓熱切的願望,要遵守神在這方面的律法;因此,他們在全猶大發出公告,告知這個節日,並警告所有人在那天到耶路撒冷遵守它。於是他們在規定的時間去了那裡;並按照神的律法所教導的,用樹枝搭起了棚子,並在其中守了整個七天的節期,其莊嚴程度是自約書亞時代以來從未有過的。

以斯拉利用百姓如此眾多地聚集,並且對神的律法如此順服的機會,與他的助手繼續以與前兩天相同的方式宣讀和解釋律法;他從節期的第一天到最後一天都這樣做,直到他們讀完了全部律法;通過這一切,百姓意識到他們因無知而在許多事上違犯了神的律法(因為直到現在,自從他們從巴比倫歸回以來,神的律法從未被宣讀過),他們表達了極大的心靈困擾,為他們的罪深感悲傷,並因懼怕神的憤怒而極度恐懼,因為這些罪將受到懲罰。尼希米和以斯拉發現他們如此順服,便致力於盡可能地利用這個機會,以榮耀神,並促進宗教的利益;因此,他們宣告在節期結束後的第二天舉行禁食,他們召集了所有百姓,趁著這些事情在他們心中記憶猶新之際,激勵他們在神面前莊嚴地認罪,並與神立下莊嚴的誓約和聖約,承諾將來避免這些罪。他們在這聖約中主要承諾遵守的事項是:

一、不與外邦人通婚,無論是將女兒嫁給他們,還是娶他們的女兒為妻。 二、遵守安息日和安息年。 三、每年向聖殿繳納貢物,以修復聖殿,並提供維持聖殿公共事奉所需的一切。 四、向祭司和利未人繳納什一奉獻和初熟之物。

這些細節在聖約中被如此命名,表明它們是他們自被擄歸回以來一直疏忽的神的律法。正是他們的無知導致了這些過犯,而這種無知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到神的律法被宣讀;為了防止將來再發生這種情況,從那時起,他們便讓最博學的利未人和精通律法的文士在每個城市向他們宣讀律法;這無疑最初是通過將百姓聚集在最寬闊的街道上進行的,這樣所有人都更容易聽到;但這種不便很快就被感受到,尤其是在冬季和暴風雨季節,於是他們建造了房屋或會幕來聚會,這些就是他們中間最初的會堂。

他們在巴比倫被擄之前沒有會堂,這不僅從舊約聖經的沉默中可以清楚看出,而且從其中幾段經文也明顯證明當時沒有會堂;因為猶太人有句俗話說,沒有律法書的地方,就沒有會堂;因為會堂的主要事奉是向百姓宣讀律法,沒有律法的地方,當然就沒有會堂。許多聖經經文告訴我們,在巴比倫被擄之前,律法書在全猶大都非常稀有。當約沙法派教師遍行全猶大教導百姓神的律法時,他們隨身攜帶律法書;如果他們所去的城市有律法書的副本,他們就不需要這樣做,而如果那些城市有會堂,就會有律法書的副本,因為假設一個會堂沒有律法書,就像假設一個教區教堂沒有聖經副本一樣荒謬;因此,這既證明了全猶大缺乏律法,也證明了他們缺乏會堂。當希勒家在聖殿中發現律法書時,如果律法書在當時很普遍,他和約西亞王都不會感到驚訝。他們在那次事件中的行為充分證明他們以前從未見過它,如果百姓中有任何副本,情況就不會如此;如果當時他們中間沒有律法書的副本,那麼他們當然就沒有會堂可以去聽律法書的宣讀。由此可以清楚地得出結論,猶太人在巴比倫被擄之前不可能有會堂;最有可能的是,以斯拉向他們宣讀律法,以及他們意識到需要更頻繁地宣讀律法的必要性,是他們在被擄之後以我所敘述的方式建立會堂的原因;大多數學者都持這種觀點,一些猶太人自己也這樣說。

「尼希米在治理猶大十二年後,返回波斯宮廷,要麼是被國王召回,要麼是在前一個任期屆滿後去那裡請求新的使命(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三十二年,公元前433年)。在他擔任總督的整個期間,他以極大的公正治理,並以非常昂貴和好客的宏偉方式,維持了他職位的尊嚴,貫穿這十二年;因為每天有一百五十名猶太人和官長在他的餐桌上用餐,此外還有從周圍異教國家來到耶路撒冷的陌生人;因為當他們因故來到那裡時,如果他們有任何身份,總是會被邀請到總督的家中,並在那裡受到熱情而豐盛的款待;因此,尼希米的餐桌每天都準備一頭牛、六隻精選的羊,以及家禽和牛,所有其他東西也按比例供應,這必定是一筆巨大的開銷;然而,這一切他都通過自己的私人財產承擔了整整十二年,絲毫沒有加重該省的負擔,也沒有收取以前其他總督為維持其職位而徵收的任何津貼;這表明他極大的慷慨,以及他對本國百姓的深厚愛心和溫柔,如此減輕了他們的負擔;也表明他擁有巨大的財富,能夠做到這一點。他在宮廷中的職位使他有機會積累巨額財富,他認為沒有比將這些財富用於為國家服務,並盡其所能促進其在教會和國家中的真正利益更好的方式了;神也按照他為此工作所付出的巨大熱忱,使他興盛。

「尼希米於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三十七年(公元前428年)返回波斯宮廷,在那裡停留了大約五年,據推測是執行他以前的職務,最終獲得國王許可,帶著新的使命返回耶路撒冷。大多數年代學家以及這部分聖經的注釋者都認為他返回那裡的時間要早得多;但考慮到他在第十三章中告訴我們,猶太人在他不在期間陷入了許多嚴重的腐敗,很難想像在不到五年的時間裡,這些腐敗會在他們中間發展到如此嚴重的程度。他已經花了十二年時間來糾正他們中間的錯誤,而以斯拉在他之前也花了十三年時間做同樣的事情;他們已經將他們的改革帶到了一個穩定的狀態,短時間不足以使其瓦解。我們的英文譯本確實說,尼希米在『若干日』之後從波斯宮廷回到耶路撒冷;但希伯來文**יָמִין**(yamin,日子)這個詞,在那裡被翻譯為『日子』,也指『年』;在許多希伯來聖經的地方都是這樣使用的。大約在這個時候,先知瑪拉基生活著:他指責猶太人最大的腐敗,與尼希米不在期間他們所陷入的腐敗相同;因此,最有可能的是,他的預言是在這個時期發表的。可以肯定的是,聖殿在此之前已經全部建成,其中一切都已恢復,因為他的預言中有幾段經文清楚地暗示了這一點;因為他並沒有指責猶太人沒有恢復聖殿,而是指責他們忽視了其中與神真正敬拜相關的事務。但他在聖殿恢復之後的什麼時候寫下他的預言,聖經中沒有任何記載;因此我們只能推測,我不知道有任何推測能比我所提到的時間更具可能性。

「尼希米不在期間,猶太人中間發生了許多錯誤,他一重新擔任總督,便以他慣常的熱忱著手糾正這些錯誤。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為了亞捫人多比雅,聖殿中引入了一種嚴重的褻瀆。這個人雖然與猶太人結了兩門親(他的兒子約哈難娶了米書蘭的女兒,米書蘭是比利迦的兒子,在總督的指導下,他是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主要管理者之一,而他自己則娶了亞拉的兒子示迦尼的女兒,示迦尼是猶太人中的另一位顯貴),但他身為亞捫人,對所有以色列人懷有民族仇恨;因此,他嫉妒他們的繁榮,竭盡所能阻撓尼希米為百姓所做的一切好事,並與他們最大的敵人參巴拉結盟,以實現這一目的。然而,由於我所提到的聯姻,他在猶太人中有許多支持者,他們對尼希米採取了陰險的行動;但尼希米意識到他們的詭計,在他留在耶路撒冷期間,抵制並挫敗了他們所有的人。但當他離開那裡前往波斯宮廷時,大祭司以利亞實被說服,因為他與多比雅結盟,允許並為他在聖殿內提供住處。為此,他將素祭、乳香、器皿,以及命令給利未人、歌唱者和守門人的穀物、新酒和油的什一奉獻,以及祭司的供物,從它們通常存放的房間中移走;並將這些房間改造成一個大的公寓,以接待這位異教陌生人。

有些人懷疑這位以利亞實是否就是大祭司以利亞實,或者只是另一個同名的祭司;因為在記載這件事的經文中,他只被稱為祭司,並說他負責管理神殿中的庫房;因此有人認為他只是聖殿的庫房主管,而不是大祭司,大祭司的職位高於此。但管理神殿中的庫房可能意味著整個聖殿的治理,這只屬於大祭司;很難想像除了整個聖殿的絕對管理者之外,還有誰能在其中做出如此大的革新。此外,大祭司以利亞實在聖經中沒有任何記載表明他會做出與此不符的行為。根據以斯拉記(Ezr 10:18)所說,祭司家族在他那個時代已經變得非常腐敗;在以斯拉記或尼希米記中,除了他協助修復耶路撒冷城牆之外,沒有提到他做過任何其他值得記憶的行為。如果他在以斯拉或尼希米時代,在教會或國家中糾正了任何錯誤,並做了任何值得記憶的事情,可以推測在他們所寫的書中會有所提及。這兩本書對他所做的任何善行都保持沉默,這足以證明沒有任何善行可供記錄;因為大祭司是猶太教會的首領,如果他在那兩位好人努力改革教會時,曾參與其中,那麼在他們記載改革事蹟的著作中,完全不可能會被忽略。」

耶書亞(Jeshua)與省長所羅巴伯(Zerubbabel),以及先知哈該(Haggai)和撒迦利亞(Zechariah)一同,在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重建教會和國家所做的一切,都已記載於聖經之中;如果以利亞實(Eliashib)與以斯拉(Ezra)和尼希米(Nehemiah)一同做了任何類似的事情,我們也可以肯定那也會被記錄下來。「綜合所有這些,最有可能的是,大祭司以利亞實是這項嚴重褻瀆上帝殿宇行為的始作俑者。然而,經文告訴我們,尼希米一回到耶路撒冷,就立即抵制了所發生的事;因為他憑藉作為省長的權柄,推翻了大祭司所下達的命令,他命令將多比雅(Tobiah)所有的家什都扔出去,並潔淨那些房間,使其恢復原來的用途。」

「尼希米已經確立了向百姓宣讀律法的事宜,自從以斯拉在他的治理下開始這項工作以來(可能是在每個安息日),這項工作就一直定期進行。當他們在課程中讀到《申命記》第23章時,其中命令摩押人或亞捫人,即使到第十代,也永遠不得進入耶和華的會中;尼希米藉此機會,將所有混雜的群眾與其餘的百姓分開,以便讓人知道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可以合法地與誰結婚;因為這條律法,或任何其他類似性質的律法,都不應被理解為排除任何國籍的人作為歸信者進入會中,並成為他們教會的成員。猶太人也沒有這樣解釋;因為他們自由地接納所有願意接受他們宗教的人,並在他們歸信後,允許他們享有所有權利和特權,並在所有方面將他們視為真正的以色列人,除了婚姻的情況;因此,經文中『甚至到第十代也不得進入會中』這句話,必須理解為僅僅意味著在此之前禁止與他們通婚;所有猶太拉比都這樣解釋。」

「在尼希米不在期間滋生的其他腐敗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未能以應有的方式進行上帝殿宇的日常事奉;因為那些用來維持聖殿事奉人員職位和地位的什一奉獻,要麼被大祭司或其下屬的其他官員侵吞,要麼被平信徒扣留,根本沒有繳納;由於缺乏這些奉獻,利未人和歌唱者被迫離開聖殿,各回各家,另謀生計。這位省長,因其虔誠總是關注公共敬拜,不可能長時間不注意到這種弊端,當他徹底了解原因後,他很快就非常有效地提供了補救措施;因為他再次命令將這些應繳的款項帶入聖殿庫房,並強迫每個人忠實而完全地繳納;這樣,為那些事奉上帝殿宇的人再次提供了生計,一切都恢復了原來的秩序。他還確保安息日得到適當的遵守,並制定了許多良好的命令來防止褻瀆安息日,並使所有這些命令都得到有效的執行。儘管所有這些事情都記載在同一章中,但它們並非同時完成;這位好人是根據最有利於成功實現這些目標的機會來完成它們的。在尼希米再次從波斯宮廷前往猶大擔任省長的同一年 [公元前425年],即第八十七屆奧林匹亞的第四年,著名的雅典哲學家柏拉圖(Plato)誕生了,他在神聖事務上比任何異教徒都更接近真理;因為他在東方旅行(他去那裡是為了增進知識)期間,與猶太人交談,並對摩西的著作和他們的其他聖書有所了解,他從中學到了許多其他哲學家無法達到的東西,因此努門尼烏斯(Numenius)說他不過是說希臘語的摩西;許多古代教父也持相同的看法。」舊約的歷史書到此結束;猶太民族後來的記載必須部分在次經和約瑟夫的著作中尋找;但沒有任何地方能像《舊約與新約的連貫歷史》這位勤奮而明智的作者的其餘卷冊那樣清晰,讀者已經從中獲得了如此豐富的摘錄。

尼希米的記載,《尼希米記》1:1。他詢問那些從被擄之地歸回的猶太人,以及耶路撒冷的狀況,他得到了最令人沮喪的消息,《尼希米記》1:2,1:3。他深受感動;禁食禱告,《尼希米記》1:4。他向上帝的禱告和認罪,《尼希米記》1:5-11。

【第1節】

尼希米的話——毫無疑問,這本書是根據尼希米本人所做的日記或備忘錄編纂而成的:但從作品本身的幾處經文來看,他並非編纂者,這一點顯而易見。由於它與《以斯拉記》連續寫成一本書,許多人認為後者是作者:但任何人在希伯來文中比較兩者的風格,很快就會確信這是不正確的;風格差異如此之大,它們不可能是同一個人的作品。甚至《以斯拉記》2:2中提到的,與所羅巴伯一同來到耶路撒冷的尼希米,是否與這本書的作者是同一個人,也值得懷疑。根據最佳年代學家的計算,所羅巴伯於公元前3468年來到耶路撒冷;而這裡提到的尼希米,直到亞達薛西(Artaxerxes)統治的第二十年才來,這與公元前3558年相符,相隔九十年:由於他這裡的記載一直延續到公元前3570年,又過了將近二十年,如果他是在所羅巴伯上耶路撒冷時只有二十歲,那麼他去世時必定約有一百三十歲。這絕不可能,因為這會使他在一百多歲時仍擔任王的酒政!因此,顯然《以斯拉記》中的尼希米不可能與這本書的作者,以及波斯王的酒政是同一個人。

哈迦利亞的兒子——我們無法得知他屬於哪個支派或血統:這就是我們對他父母的全部了解。有些人根據《馬加比二書》1:18, 21的權威,認為他是一位祭司,屬於亞倫的家系;但這證據微弱。他很可能出身顯赫的家族,如果不是猶大王室血統,因為只有顯赫之人才能在波斯宮廷擔任他所擁有的職位。

基斯流月——相當於我們十一月和十二月的一部分。

第二十年——即亞達薛西統治的第二十年,公元前3558年,公元前446年。

書珊城——古老的蘇薩城;波斯語稱作舒什特(Shuster):波斯王的冬季居所。

【第4節】

【第2節】我問他們關於猶太人的事——約瑟夫對這件事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尼希米當時在書珊城外某處,看見一些陌生人,聽見他們用希伯來語交談,便走上前去;發現他們是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就問他們城裡的弟兄們情況如何,以及他們的境況如何?」他們給他的回答,實質上就是經文所記載的,儘管約瑟夫的記載中帶有一些誇大的成分。——《猶太古史》第十一卷,第五章。

【第5節】

【第3節】耶路撒冷的城牆也已拆毀——這必定是指百姓從被擄之地歸回後重建的城牆;因為這不可能指尼布甲尼撒所拆毀並夷為平地的城牆,因為聽到這件事對尼希米來說絕非新聞。

【第6節】

【第4節】我悲哀數日——從基斯流月到尼散月,大約四個月。從他收到上述消息,直到亞達薛西王注意到他的悲傷(尼2:1)。這段時間他可能都花在向上帝懇求上,等待著上帝護理中一個有利的開端。每一項善工都不應倉促進行;禱告和警醒對於其完成是必要的。許多善工都因急躁而毀壞。

【第7節】

【第5節】天上的上帝——在被擄之前,祂是耶和華,萬軍之神。大而可畏——「大」指能行大能之事;「可畏」指能施加最嚴厲的審判。

【第8節】

【第6節】願祢側耳——聽我們所說和所承認的。願祢睜眼——看我們所受的苦。

【第9節】

【第7節】沒有遵守祢的誡命——指我們生活應受規範的道德訓誡。律例——指祢宗教的儀式和禮儀。典章——指我們彼此行為的公義訓誡。

【第10節】

【第8節】祢僕人摩西——參閱利26:33(注)、申4:25-27(注)、申28:64(注)中的平行經文及相關注釋。儘管身處敵國,遠離上帝的典章,尼希米卻沒有忘記律法:他熟讀聖經,並正確引用。

【第13節】

【第11節】在這人面前蒙恩——在亞哈隨魯王面前蒙恩。他當時似乎正在給王遞杯。因為我是王的酒政——王的管家(波斯人稱之為saky),這使他有機會經常與王在一起;身居如此信任的職位,他必定深得王的信任。任何東方君主都不會讓一個他不能信任其性命的人擔任酒政,因為毒藥常以這種方式施用。這節經文似乎是尼希米在將酒杯遞到王手中時,心中所發出的默禱。

【第15節】

**引言** 亞達薛西王注意到尼希米的悲傷,詢問其原因(尼2:1-2)。尼希米向他說明原因,並請求允許他去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尼2:3-6)。王應允了,並給他發了給河西總督的信件(尼2:7-8)。他啟程上路(尼2:9)。參巴拉和多比雅得知他獲得了這樣的委任,便甚是惱怒(尼2:10)。他來到耶路撒冷;沒有將他的任務告知任何人,夜間察看城牆的狀況(尼2:11-16)。他將他的計劃和委任告知祭司、貴冑和官長(尼2:17-18)。這計劃遭到參巴拉、多比雅和基善的輕蔑(尼2:19)。尼希米給了他們適當的回答(尼2:20)。
【第1節】尼散月——相當於我們公曆的三月和四月的一部分。我拿起酒——據推測,波斯王每年有不同的酒政負責一個季度,而當時正好輪到尼希米。

【第16節】

【第2節】我就甚懼怕——可能王說話時,似乎懷疑尼希米心懷不軌,而他的臉色也顯露出某種預謀的背叛或悔恨。

【第17節】

【第3節】願王萬歲——我絕無惡意於我的主上,反而願他永遠活著,永遠昌盛。埃利安在《雜史》第一卷第三十二章中,也用同樣的說法來指亞達薛西·米門(一位波斯王),**Βασιλευ Αρταξερξη, δι' αιωνος βασιλευοις**(Basileu Artaxerxe, di' aiōnos basileuois,哦,亞達薛西王,願你永遠為王),當時他談到每年向他們獻上泥土和水的習俗,彷彿他們在說:「願你永遠統治這些!」

【第18節】

【第4節】於是我禱告天上的上帝——在他敢於向王提出請求之前,他先向上帝禱告,願他的請求蒙悅納:他以默禱的方式進行。對於禱告的靈來說,任何地方都是禱告之所。

【第19節】

【第5節】我列祖墳墓之城——死者的墳墓在古人眼中是神聖的,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比擾亂死者骨灰或遺骸更可憎的了。尼希米知道,提及這一情況會強烈觸動波斯王的情感。

【第20節】

【第6節】王后也坐在旁邊——她可能促成了他的請求。這不是底波拉院長所認為的以斯帖,也可能不是那位娶她為王后的亞達薛西王;而且**שגל**(shegal)這個詞並非指王后,而是指妃嬪或妾,即最受寵的妃子。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παλλακη**(pallakē,妃嬪),這也是恰當的。參閱引言。我給他定了日期——這個日期有多長我們不得而知;絕不可能很長,可能不超過六個月或一年;之後他要麼返回,要麼獲准延長假期;因為在同一年,我們發現他被任命為猶太人的省長,擔任此職十二年,即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到三十二年(尼5:14)。然後他返回書珊;短暫停留後,獲准返回糾正亞捫人多比雅引入聖殿的一些弊端(尼13:6-7),以及百姓自己所犯的其他幾項過失。完成這項任務後,他很可能返回波斯王那裡,並在酒政的職位上去世;但經文中並未提及後者。

【第22節】

【第8節】亞薩,王的園林總管——**הפרדס**(hapardes),王的樂園。我相信這最初是一個波斯詞;它經常出現在阿拉伯語**ferdoos**中,以及希臘語**παραδεισος**中,兩者都指宜人的花園、葡萄園、遊樂園,以及我們所稱的樂園。在德里皇宮的朝堂上方,刻有以下波斯對聯:「如果地上有樂園,這就是,這就是,這就是。」因此我們發現這個詞既可用來指華麗的廳堂,也可用來指美麗的花園;簡而言之,任何令人愉悅和歡樂的地方。經文中所提及的王的園林,對亞達薛西王來說,可能就像新森林對征服者威廉,或溫莎森林對已故受人愛戴的英國君主喬治三世一樣。王就允准了我,因為我上帝施恩的手幫助我——這位高尚的人將一切歸功於上帝。他本可以說:「我長期忠心服事王;他為了獎勵我的忠誠,樂意應允我的請求。」但他不這麼說:「他允准了我的請求,因為我上帝施恩的手幫助我。」上帝眷顧我,並感動王的心,使他成就我所願的。

【第24節】

【第10節】和倫人參巴拉——他可能是和倫人,摩押族人,當時是波斯王手下撒馬利亞人的總督。僕人多比雅——他是一個亞捫人;在這裡,在波斯王手下,與參巴拉共同擔任總督。有些人認為這裡提到的參巴拉就是那個說服亞歷山大在基利心山為撒馬利亞人建造聖殿的人。伯拉糾派認為有兩位同名的總督。

【第27節】

【第13節】龍泉——或許因井中流出的水流口處有龍的形象而得名。糞門——這是城東側的城門,城市的污穢經此門運到欣嫩谷。

【第28節】

【第14節】泉門——西羅亞泉。王池——可能是希西家所建的引水道,將基訓的水引到大衛城。參閱代下32:30。

【第29節】

【第15節】沿著溪谷——汲淪溪。經過谷門——汲淪溪流經的山谷。他就是從這門出去的;所以他繞城一周,又從他出去的同一道門進來。

【第30節】

【第16節】官長不知道我往哪裡去——他沒有讓任何人知道他的計劃,以便盡可能地向敵人隱藏一切,直到他準備就緒;以免他們採取措施破壞這項工作。

【第32節】

【第18節】於是我告訴他們——他向他們闡明了他的計劃和委任。

【第33節】

【第19節】亞拉伯人基善——可能是撒馬利亞附近亞拉伯人的首領,他與參巴拉和多比雅聯合起來,要困擾猶太人,阻礙他們的工作。你們要背叛王嗎?——他們這樣說,是為了在王心中引起猜疑,並促使他撤回命令。

【第34節】

【第20節】你們在耶路撒冷無分、無權——成為耶路撒冷的公民是一項崇高的榮譽;他們不允許不屬於以色列支派的人居住在那裡。所羅巴伯也曾對撒馬利亞人給出同樣的回答(拉4:3)。

【第36節】

**引言** 重建耶路撒冷城牆者的名字;以及分配給每個人的部分(1-32節)。
【第1節】大祭司以利亞實——祭司們在這項聖工中率先動工是合宜的;這裡提到的羊門或許就是獻祭品或祭物被帶入聖殿的門。他們使門成聖——正如他們在祭壇建成後立即開始獻聖祭一樣,這道供祭物進入的門也應為此目的而奉獻,即分別出來,專供此用。

【第38節】

【第3節】魚門——我們對這些城門知之甚少——它們是什麼,為何以此命名,或位於城牆的哪個部分。所有關於耶路撒冷、其聖殿、城牆和城門的圖解都只是推測之作;然而,有些人卻對所有這些主題寫得何等學術嚴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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