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
2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
3猶大從她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
4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
6耶西生大衛王。 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7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
8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雅;
9烏西雅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
10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11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12遷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
13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
14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15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
16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17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22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23說: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24約瑟醒了,起來,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25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馬太福音 第1章**
【第1節】**聖馬太福音序言**
**兼述其生平簡介**
這部後期聖書集,與前期聖書集一樣,所有基督徒都承認其為上帝直接默示所賜。其希臘文總標題為 **Η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he kaine diatheke),我們譯為「新約」(The New Testament),但更確切的翻譯應是「新聖約」(The New Covenant);或者,若允許使用迂迴語,可譯為「包含遺囑聲明與遺贈的新聖約」,因為這正是此一公義、聖潔、良善與真理體系的精確含義。聖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14中,稱基督以前的聖書為 **Η ΠΑΛΑΙΑ ΔΙΑΘΗΚΗ**(he palaia diatheke),即「舊聖約」(The Old Covenant);這是一個非常恰當且能描述那些書卷主要內容的標題。這位使徒顯然將舊聖約與新聖約視為兩個聖約(加拉太書4:24);並且,在比較兩者時,他稱一個為 **παλαιαν διαθηκην**(palaian diatheken),即舊聖約,另一個為 **καινην**(kainen),即新的;一個為 **πρωτην**(proten),即第一個,另一個為 **νεαν**(nean),即最近的;與將在新聖約中終結的舊聖約相對,他稱新聖約為 **κρειττονα**(kreittona),即更好、更卓越的(希伯來書7:22;希伯來書8:6);並稱其為 **αιωνιον**(aionion),即永恆的(希伯來書13:20),因為它永不改變,也不會終結於任何其他聖約,且將永遠存續。
「聖約」(covenant)一詞,源自拉丁文 con(一起)和 venio(我來),意指兩方之間所訂立的契約或協議;雙方互負履行其條件的義務。舊聖約在其核心部分非常簡潔:「我必作你們的上帝。你們必作我的子民」——其精神從未改變。人民應當以耶和華為其宗教崇拜的唯一對象;將全部的信靠與信心寄託於祂;按照祂所規定的形式,以祂自己的方式事奉祂。這是他們的部分。在上帝方面,祂將接納他們為祂的子民,賜予他們聖靈引導,祂的憐憫赦免他們,祂的護理支持他們,以及祂的恩典保守他們直到永生。然而,這一切都與嚴格遵守各種禮儀和儀式相關,這些禮儀和儀式同時表達了上帝的聖潔、神聖公義的純潔,以及人類極度的罪惡和全然無助的狀態。摩西五經的後四卷書大部分用於規定和闡釋這些禮儀和儀式;而所謂的新聖約則是整個舊聖約的補足與成全。
**Διαθηκη**(Diatheke)一詞,源自 **δια**(dia,透過)和 **τιθημι**(tithemi,我放置),不僅指聖約協議,也指一個人一生中對其世俗事務的處置,並在死後生效。它與希伯來文 **בְּרִית**(berith)相對應,源自 **בָּר**(bar,潔淨),因為在訂立聖約時,通常會向上帝獻祭,以潔淨立約雙方;因此,**בְּרִית**(berith)一詞經常不僅用於表達聖約本身,也用於表達為此獻上的祭物。詳見下文「福音」部分;並參閱創世記6:18;創世記15:18(注);出埃及記29:45(注);利未記26:15(注);以及申命記29:12(注)的注釋,其中對此主題的一切都進行了詳細考量。
「新聖約」一詞在此處的使用,似乎是指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死亡,在祂自己與人類之間所訂立的宏偉協議或和好計畫;因此,所有真正悔改並真誠相信這偉大代贖祭的人,他們的罪得以潔淨,並與上帝聯合。基督被稱為 **της Διαθηκης καινης μεσιτης**(tes Diathekes kaines mesites),即「新聖約的中保」(希伯來書9:15)。在最後的晚餐中,基督提及藉著祂自己的死來確立這新聖約或協議時,祂稱那杯為 **το ποτεριον η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 εν τῳ αιματι μου**(to poterion he kaine Diatheke en to aimati mou),即「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聖約」:亦即,一個象徵或代表,表明新聖約是藉著祂的血所確立的。參閱路加福音22:20。從這些表達及其明顯含義,整部基督教聖經獲得了這個標題:「我們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新約或聖約」。
那些在「新約」時代之前,被簡稱為「聖約」的書卷及其主要內容,在道成肉身之後,如我們所見,被稱為「舊聖約」,以區別於基督教聖經及其主要內容,後者被稱為「新聖約」;這並非因為它是一個全新的協議,而更像是對舊聖約的更新,其中原始聖約的精神、目的和設計得到了更清晰、更充分的彰顯。
在大多數希臘文手稿和印刷版本中,以下四卷書的特定標題是 **ΕΥΑΓΓΕΛΙΟΝ κατα ΜΑΤΘΑΙΟΝ - ΜΑΡΚΟΝ - ΛΟΥΚΑΝ - ΙΟΑΝΝΗΝ**(Euangelion kata Matthaion - Markon - Loukan - Ioannen),我們譯為「馬太福音 - 馬可福音 - 路加福音 - 約翰福音」;亦即,我們蒙福之主的福音或歷史,由這些作者各自撰寫並傳給後世。
我們的「福音」(Gospel)一詞,應始終寫作 godspel 或 godespel,源自盎格魯撒克遜語,由 good(好)和 spell(歷史、敘事、教義、奧秘或秘密)複合而成;我們的祖先用它來指稱那榮耀真理體系的啟示,這體系在很大程度上自創世以來一直隱藏或保密。在撒克遜學者中,「福音」一詞有各種解釋。桑納先生(Mr. Somner)將其解釋為 Sermo Dei mysticus; Dei historia. 「上帝的奧秘話語;上帝的歷史,或上帝的歷史。」但他認為它可能由 good(好)和 spell(信息)複合而成;並非常恰當地指出,該動詞不僅指傳講或宣揚福音;也指預言或預告;預言,占卜:在後一種意義上,spell 一詞在我們古代曾被使用,至今仍指咒語或符咒;這意味著某些詞語的特殊排列和重複,據信藉由屬靈影響或作用,能產生超自然效果;這種作用總是藉由詞語與所要運用的屬靈作用之間某種假定的對應關係而被吸引和激發。這個詞,在此意義上,出現在阿爾弗雷德大帝(King Alfred)的撒克遜語譯本《哲學的慰藉》(Boethius, De Consolatione Philosophiae)第38章中:「然後欺騙的人開始施展咒語。」我們的祖先可能從觀察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傳道所產生的驚人效果——改變罪人的心靈和生命——而將此稱號賦予它。他們可能非常無辜地將基督的死與復活的純粹有力傳道,稱為「上帝的符咒」:那奇妙的話語,伴隨著聖靈的明證與能力,在人類中產生了如此奇蹟般的效果。
由於 spellian 一詞意為教導或指導,因此我們的「拼寫」(to spell)一詞,即教導一個人透過結合元音和輔音來發音詞語;從而學習閱讀。因此,學習語言基礎知識的書被稱為「拼寫書」(spelling book),這與我們祖先的「咒語書」(spell-book)完全吻合,後者意指一本講道集或簡單的講章,用於教導普通民眾。我們可以看到(創世記1:1注釋),在我們的祖先中,god 不僅指上帝,至高者;也指好或良善,這是祂的本性:因此,godspell 不僅是上帝的歷史、教義或教導計畫;也是美好的歷史,美好的教義;因此 spellian 是傳講或宣揚這教義;spel-boc 是包含其基礎知識的講道,用於教導人類;而 spel-boda 則是宣佈它的演說家、使者或大使。
希臘文 **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一詞,源自 **ευ**(eu,好)和 **αγγελια**(angelia,信息),泛指好消息或喜訊;在此處顯然旨在指出上帝已差遣給全人類的「好信息」或「大喜的佳音」,藉著基督耶穌(祂是萬有的主)傳講和平與和好:宣告祂作為所應許的彌賽亞,已藉著上帝的恩典,為每個人嘗了死味——因為祂為他們的過犯而死,又為他們的稱義而復活;並且,藉著祂的恩典,普天之下每個罪人都可以轉向上帝,並尋得憐憫。這是好消息,是喜訊,是歡樂的信息;對全人類而言都是如此,因為每個人的靈魂都與之相關。阿基里斯·塔提烏斯(Achilles Tatius)在《克利托豐與琉西珀》(lib. v. c. 12)中以這種意義使用它:「**Ταῦτα ἀκούσας ὁ Σάτυρος, προστρέχει πρὸς τὴν Μελίττην εὐαγγέλια φέρων**」(Having heard these things, Satyrus ran to Melitta, bringing the good news.)——「薩提羅斯聽聞這些事後,跑向梅利塔,帶來了這個好消息。」
然而,除了這個普遍含義之外,**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一詞在新約和希臘作家中還有其他含義,在此處查閱將非常恰當且有效。
1. 它指給予那些帶來好消息的人的獎賞。因此,荷馬描寫喬裝的奧德修斯向歐邁俄斯索取獎賞 **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一件背心和斗篷,如果他能證實主人平安歸來的喜訊。**Εὐαγγέλιον δέ μοι ἔστω.**(Let me have a reward for my good news.)——「願我因我的好消息而得到獎賞。」《奧德賽》第十四卷,第152行。歐邁俄斯對此回答,他已對主人歸來絕望:
**Ὦ γέρον, οὔτ’ ἄρ’ ἐγὼν Εὐαγγέλιον τόδε τίσω,**
**Οὔτ’ Ὀδυσσεὺς ἔτι οἶκον ἐλεύσεται.**
(Old friend! nor cloake nor vest thy gladsome news
Will ever earn: Ulysses comes no more!)
——「老友啊!你的喜訊既賺不到斗篷也賺不到背心:奧德修斯再也不會回來了!」
《奧德賽》第十四卷,第266行。庫珀譯。
關於這個詞的用法,尤斯塔修斯(Eustathius)給出了以下評論:**Ευαγγελιον; δωρον υπερ αγαθης ευαγγελιας.**(Euangelion signifies the reward given for bringing good news.)——「**Ευαγγελιον** 指因帶來好消息而給予的獎賞。」聖金口約翰(St. Chrysostom)在《使徒行傳》第六篇講道中,將此作為該詞的普遍含義。「福音就是:你將得到好東西:正如人們在日常對話中習慣互相說:**τι μοι των ευαγγελιων;**(What reward wilt thou give me for my good news?)——『你將為我的好消息給我什麼獎賞?』等等。」七十士譯本(LXX)在撒母耳記下4:10中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它:「有人告訴我說:『掃羅死了!』他以為是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在洗革拉殺了他,他以為 **ω εδει με δουναι Ευαγγελια**(that I would have given him A Reward for his tidings.)——我會因他的消息而給他獎賞。」西塞羅(Cicero)也以同樣的意義使用它;參閱他致阿提庫斯(Atticus)的書信,第二卷,第三封。「O suaves epistolas tuas uno tempore mihi datas duas: quibus **Ευαγγελια** quae reddam nescio, deberi quidem, plane fateor.」——「哦,你的書信多麼令人愉快!我一次收到了兩封,我不知道該如何報答這些好消息:但我確實承認我是你的債務人。」
2. 它也用於指因好消息的到來而獻上的禱告、感恩和祭物。因此,亞里斯多芬(Aristophanes)說:**Μοι δοκει - Ευαγγελια θυειν, εκατον βους, τη θεω**(I think I should Sacrifice A Hecatomb to the goddess for this intelligence.)——「我想我應該為這消息向女神獻上百牛祭。」《騎士》(Aristoph. in Equit.)第653行。伊索克拉底(Isocrates)(《阿雷奧帕古斯》(Areopag.)開頭)被認為以懇求的意義使用這個詞:「**Επι τοσαυταις πραξεσιν Ευαγγελια μεν δις ηδη τεθυκαμεν**」(relative to these transactions, we have purposed to make supplication twice.)——「關於這些交易,我們已兩次打算獻上懇求。」色諾芬(Xenophon)用它來表示因收到好消息而獻上的感恩祭。**Εθυε τα Ευαγγελια.**(He offered the Euangelia.)——「他獻上了感恩祭。」參閱《希臘史》(Hist. Gr.)第一卷,第六章,第27節。七十士譯本在撒母耳記下18:20,撒母耳記下18:27中似乎也以類似的意義使用它。還可以舉出其他例子,其中這個詞以所有上述意義使用;但這些可能已足夠。若非某位偉人否認這個詞具有上述含義,我本不會如此詳盡。
3. 然而,儘管希臘作家中 **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的上述含義可能對新聖約的偉大教義有所闡明;但在聖經作者中,它被限制用於表達彌賽亞降臨的喜訊,原因如上所述。參閱路加福音2:10。
4. 耶穌基督的全部教義,包含在祂的道成肉身、傳道、神蹟、受苦、死亡、復活、升天以及聖靈的差遣的歷史中,藉此為失喪的世界獲得了救恩,都由 **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一詞以及總標題 **Καινη Διαθηκη**(Kaine Diatheke)來表達。羅馬書1:1,羅馬書1:3,羅馬書1:9;馬太福音4:23;馬太福音9:35;馬太福音24:14;馬可福音1:14。但聖經作者使用它時帶有各種形容詞,有必要提及。
1. 有時被稱為「上帝關於祂兒子的福音」。羅馬書1:1,羅馬書1:3。
2. 其次,「上帝兒子的福音」。羅馬書1:9。
3. 第三,「上帝國的福音」。馬太福音4:23;馬太福音9:35;馬太福音24:14;馬可福音1:14。
4. 第四,有時簡稱為「福音」。馬可福音13:10;馬可福音16:15。
5. 第五,「福音的道或教義」(**λογος**,logos)。使徒行傳15:7。
6. 第六,「平安的福音」。以弗所書6:15。
7. 第七,「榮耀的福音」,**το Ευαγγελιον της δοξης**(to Euangelion tes doxes)。提摩太前書1:11。
8. 第八,「救恩的福音」,**το Ευαγγελιον της σωτηριας**(to Euangelion tes soteria)。以弗所書1:13。
5. 在哥林多前書9:23中,它指新約中所應許的福分和特權。
6. 它指公開宣認基督所教導的教義,馬可福音8:35;馬可福音10:29;提摩太後書1:8;腓利門書1:13。
7. 但在加拉太書1:6,加拉太書1:8,加拉太書1:9中,**Ευαγγελιον**(Euangelion)一詞似乎指任何新教義,無論真假。
許多手稿有 **Το κατα Ματθαιον αγιον Ευαγγελιον**(To kata Matthaion hagion Euangelion),通常譯為「聖馬太福音」。但 **αγιον**(hagion),即「聖」或「神聖」,在此處應適用於福音,與之恰當吻合;那麼標題將是「馬太所記的聖福音」;亦即,這神聖恩典的記載,根據馬太(他所敘述的一切事件的目擊者)所編寫的敘述。但古時「聖」字既不適用於敘述,也不適用於敘述者,標題僅為「馬太福音」,其他福音書亦然。
馬太,據信就是利未,亞勒腓的兒子,生為猶太人。就其職務而言,他似乎是羅馬人手下的稅吏。他與基督的其他使徒一樣,是加利利人;但屬於該國哪個城市,或以色列哪個支派,則不得而知。當他坐在海邊,在迦百農城內或附近的海關時,耶穌呼召了他;他一與僱用和信任他的人結清帳目,就成了基督樂意、忠心的門徒。此後,聖馬可告訴我們,他在自己家中設宴,基督和祂的一些門徒,以及許多稅吏和其他在法利賽人眼中聲譽不佳的人都在場。馬太很可能藉此機會召集他的親友,以便與他們友好告別;並給他們機會見到和聽到那位神聖的人物,他的話語已證明是他自己靈魂的生命與靈,他現在已莊嚴地將自己獻給祂的事奉。他被我們的主列入使徒之列,並在祂生前一直與祂同在。基督升天後,他在耶路撒冷,並在五旬節那天與其他門徒一同領受了聖靈。馬太、安得烈、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是唯一被特別提及蒙召的門徒。他何時、何地、如何去世尚不確定。在早期教父的著作中,似乎沒有明確證據表明他殉道。
聖馬太福音普遍被認為是新聖約著作中最古老的部分。許多現代評論家認為它寫於主後61年左右,或介於61年至65年之間。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寫於主後41年,或升天後約第八年;這得到許多手稿中此福音書末尾的附註支持;但必須指出,所有這些手稿都晚於十世紀。米迦勒斯(Michaelis)採取了一種中間立場,這似乎很有可能,即:馬太約在主升天後第八年,即主後41年,用希伯來文寫了他的福音書;而其希臘文譯本約在主後61年或更晚完成。
這部福音書最初是用希伯來文還是希臘文寫成的,這個問題曾使最傑出的評論家們大為困惑和意見分歧。然而,天平顯然傾向於希伯來文原著。現存的希臘文文本無疑在很早的時期就已出版;譯者是誰,在這麼長的時間之後已無法確定;很可能就是這位傳福音者本人。
由於馬太是十二門徒之一,他的歷史是他所聽所見的記載,因為他一直跟隨我們蒙福的主。單憑這一點,就足以證明,只要他是一個正直的人,他的敘述就不會出錯。此外,他還不斷受到聖靈的影響和監督,我們的主曾應許門徒,聖靈會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並使他們想起祂對他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6)。這兩點考慮賦予了這敘述最高程度的可信性。
基督的家譜分為三組,每組十四代:
第一組十四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馬太福音1:2-6)。
第二組十四代,從所羅門到耶哥尼雅(馬太福音1:7-10)。
第三組十四代,從耶哥尼雅到基督(馬太福音1:11-16)。
這些世代的總數(馬太福音1:17)。
基督由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當時她已許配給約瑟(馬太福音1:18)。
約瑟的焦慮和疑慮藉著天使的服事而消除(馬太福音1:19,馬太福音1:20);天使為孩子取名耶穌(馬太福音1:21)。
以賽亞預言的應驗(馬太福音1:22,馬太福音1:23)。
約瑟娶馬利亞回家,基督誕生(馬太福音1:24,馬太福音1:25)。
耶穌基督的家譜——我認為這些詞是這部福音書的原始標題;根據希伯來語的慣用語,它們不僅指下面詳述的基督家譜,也指祂的誕生、事蹟、受苦、死亡、復活和升天的歷史。「家譜」(book of the generation)這個詞組,**סֵפֶר תּוֹלְדוֹת**(sepher toledoth),在猶太著作中很常見,七十士譯本(LXX)將其譯為 **βίβλος γενέσεως**(biblos geneseos),正如福音書作者在此處所用;它通常傳達上述含義;例如:「這是亞當的後代記略」(創世記5:1)。也就是說,亞當及其某些直系後裔的生平記載。又如:「這是雅各的後代」(創世記37:2)。也就是說,雅各、他的兒子約瑟和家族其他顯著分支的記載或歷史。又如:「這是亞倫和摩西的後代」(民數記3:1)。也就是說,這些人及其某些直系後裔的生平與事蹟的歷史。創世記2:4在記載天地創造的歷史時也使用了相同的表達形式。有些人將 **βίβλος γενέσεως**(biblos geneseos)譯為「家譜之書」;並認為它僅是本章的標題;但前一種觀點似乎更有根據。
耶穌基督——參閱馬太福音1:16,馬太福音1:21(注)。
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沒有任何人生來就能在直系血統上擁有比耶穌基督更顯赫的祖先。在祂的祖先中,王權、祭司職和先知職都以其全部的榮耀和輝煌存在。大衛,最著名的君王,既是君王又是先知:亞伯拉罕,無論是聖經還是世俗歷史中,都是古代最完美的人物,既是祭司又是先知:但這三種職分從未結合,除了在基督身上;唯有祂是先知、祭司和君王;祂以超凡卓越的程度擁有並執行這些職分,這是任何人類都未曾做到,也永遠無法做到的。
先知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從天上領受的部分啟示,將上帝的旨意傳達給世人;同樣,耶穌,這位在父懷裡的,對永恆世界的一切奧秘都瞭如指掌的,來向人類宣告神聖的本性及其旨意;參閱約翰福音1:18。
祭司的職責是向上帝獻祭,為百姓的罪孽代贖;同樣,基督被立為大祭司,藉著獻上自己為祭,為全世界的罪孽代贖;參閱約翰一書2:2,以及整卷希伯來書。
君王的職責是統治、保護和捍衛上帝護理所託付給他的百姓;同樣,基督被立為錫安的君王,以列國為祂的產業,以地極為祂的產業(詩篇2:6,詩篇2:8等)。祂的政權必增長無窮,祂的公義與和平也必無止境(以賽亞書9:7)。
基督不僅在廣泛意義上,在整個世界中執行這三重職分;而且在特定意義上,在每個基督徒的靈魂中執行。祂首先是先知,教導人心上帝的旨意;使良心知罪、知義、知審判;並充分闡明救恩之道。祂其次是祭司,將那代贖應用於有罪的良心,這代贖的必要性,祂作為先知已預先告知。最後,作為君王,祂擄掠了仇敵,捆綁並趕出那壯士,奪取他的財物,擴展公義權杖的統治,制服並摧毀罪惡,並作王統治人類靈魂的一切能力和官能;因此,「罪既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馬書5:21)。
值得注意的是,福音書作者將大衛列在亞伯拉罕之前,儘管後者比前者早了許多世代:原因似乎是,大衛不僅是我們主最傑出的祖先,因為他既是君王又是先知;而且因為那最初賜給亞伯拉罕,然後透過世代相傳,最終確定並限制在大衛家族的應許。
「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後來在猶太人中聞名的稱號;在 prophetic authority(先知權威)下,他們被引導期待祂以這個稱號出現。參閱詩篇89:3,詩篇89:4;詩篇132:10,詩篇132:11,與使徒行傳13:23,以及以賽亞書11:1;耶利米書23:5比較。基督甚至以大衛之名被預言。參閱以西結書34:23,以西結書34:24;以西結書37:24,以西結書37:25。
【第2節】亞伯拉罕生以撒——在這家譜中,只列出了基督祖先中構成直系的那些人:因此沒有提及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也沒有提及以撒的兒子以掃;在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或族長中,只提到了猶大。
【第3節】法勒斯和謝拉——這對雙胞胎的奇特歷史可見於創世記38章。一些古人認為,福音書作者指的是幼子被優先於長子的奧秘,預示著基督教會超越猶太會堂的提升。關於這家譜中記載的婦女,請參閱本章末尾的注釋(馬太福音1:25注)。
【第8節】約蘭生烏西雅——這位烏西雅就是猶大王烏西雅,他因擅自進入聖殿獻香給主而被擊打患上大痲瘋。參閱歷代志下26:16等。烏西雅並非約蘭的直系兒子:他們之間有三位君王,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這使得十四代膨脹到十七代:但據觀察,這種遺漏在猶太家譜中並非罕見。在以斯拉記7:3中,亞撒利雅被稱為米拉約的兒子,儘管從歷代志上6:7-9中顯然可見,他們之間有六位後裔。福音書作者可能意識到這一點;但他認為不宜試圖糾正他在公開認可的家譜表中發現的內容;因為他知道這對他的論點沒有影響,他的論點僅僅是為了表明耶穌基督確實是從大衛不間斷地傳下來的,正如大衛是從亞伯拉罕傳下來的一樣。他以最令人滿意的方式做到了這一點;當時也沒有人試圖指出他的陳述有任何不準確之處;儘管這記載是在那些人中間發表的,如果能證明有任何謬誤,他們本會為了維護自己頑固拒絕彌賽亞的立場而揭露其謬誤。但既然他們保持沉默,現代和相對現代的懷疑論者就永遠可以閉口不言了。就此提出的異議不值得理會;然而,以下陳述值得注意。
聖馬太只是按照他在猶太公共記錄中找到的家譜來記錄,這些記錄雖然大體正確,但在許多細節上卻有不足。猶太人自己就提供了足夠的證據。塔勒目(Talmud)的《基杜辛》(Kiddushim)篇提到了從巴比倫被擄歸回的十類人:
一、**כֹּהֲנֵי**(Cohaney),祭司。
二、**לְוִי**(Levey),利未人。
三、**יִשְׂרָאֵל**(Yishrael),以色列人。
四、**חֲלָלֵי**(Chululey),普通人,就祭司職而言;指父親是祭司,但母親是祭司不應娶的婦女。
五、**גֵּרֵי**(Girey),歸信者。
六、**חֲרוּרֵי**(Charurey),自由人,或被主人釋放的僕人。
七、**מַמְזֵרֵי**(Mamzirey),私生子,指在非法婚姻中出生的人。
八、**נְתִינֵי**(Nethiney),尼提寧人。
九、**שְׁתוּקֵי**(Shetukey),私生子,指母親雖然眾所周知,但因與不同男子有關係而無法確定孩子父親的人。
十、**אֲסוּפֵי**(Asuphey),指從街上撿來的,父母完全不明的人。
這就是從巴比倫帶回耶路撒冷的混雜人群;雖然我們從猶太人那裡得知,他們非常小心地將私生子與純正的以色列人分開,並為此制定了規章,但有時卻發生了私生家族獲得高權力,因此不容干涉的情況。參閱萊特富特(Lightfoot)的幾個案例。因此,一位忠實的家譜學家只會將無可爭議的人列入他的名單。「因此,不難猜測,」萊特富特博士說,「馬太從何處取得這家譜的最後十四代,路加從何處取得他家譜的前四十個名字:即從當時眾所周知,並存放在公共 **κειμήλια**(keimelia,寶庫)和私人寶庫中的家譜卷軸。而且,在如此高貴和崇高的主題上,以及猶太人會如此多方探究的彌賽亞血統問題上,福音書作者確實有必要提供一個不僅無可辯駁,而且可以從確鑿無疑的祖先卷軸中證明和確立的真理。」參閱《塔勒目時光》(Horae Talmudicae)。
約西亞生耶哥尼雅等——本節有三個相當大的難題。
1. 約西亞並非耶哥尼雅的父親;他只是那位王子的祖父:歷代志上3:14-16。
2. 耶哥尼雅沒有兄弟;至少沒有記載。
3. 約西亞在巴比倫被擄發生前20年去世,因此耶哥尼雅和他的兄弟不可能在他們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出生。
此外還可以加上第四個難題,即:這第二組世代只有十三代;或者總共是四十一代,而不是四十二代。
但所有這些難題都可藉由採納許多手稿中發現的一個讀法而消失:**Ιωσιας δε εγεννησε τον Ιωακειμ· Ιωακειμ δε εγεννησε τον Ιεχονιαν.**(And Josias begat Jehoiakim, or Joakim, and Joakim begat Jechonias.)——「約西亞生約雅敬,約雅敬生耶哥尼雅。」關於這個讀法,請參閱格里斯巴赫(Griesbach)的權威資料。約西亞是約雅敬(也稱以利亞敬和約雅敬)及其兄弟約哈難、西底家和沙龍的親生父親:參閱歷代志上3:15。約雅敬是約雅斤或耶哥尼雅的父親,約在第一次巴比倫被擄時期:因為我們可以計算三次巴比倫被擄。第一次發生在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約在主前3398年。這一年,尼布甲尼撒攻取
【第12節】耶哥尼雅生撒拉鐵——耶哥尼雅被擄到巴比倫後,被尼布甲尼撒囚禁,直到這位君王去世,惡米羅大繼位,才將他從監獄中釋放出來。他被囚禁了三十七年,惡米羅大對他施以恩惠,使他的「寶座」(地位)高於所有與他同在巴比倫的君王(耶52:31,耶52:32)。然而,儘管他成為王室的寵臣,卻從未恢復他的王國。根據耶利米的預言(耶22:30),他的後裔中沒有一人能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但王室血脈透過他的兒子撒拉鐵得以延續,撒拉鐵死於巴比倫。他的兒子所羅巴伯從被擄之地歸回,大衛的後裔透過他得以延續,根據馬太福音是透過亞比玉;根據路加福音是透過利撒。參閱路3:23(注)等。
「被擄到巴比倫」這個詞,**μετοικεσια**(metoikesia),源自**μετοικεω**(metoikeo),意為「改變居所或居住地」,更恰當地翻譯為「遷徙」或「流放」,在此處特別貼切:這種改變並非自願,他們是被迫遷離的。
【第16節】耶穌,稱為基督的——「基督」這個詞,**Χριστος**(Christos),意為「受膏者」或「施膏者」,源自**χριω**(chrio,膏抹),它與希伯來文的**משיח**(mashiach),我們發音為「彌賽亞」或「默西亞」,完全對應;這個詞源自**משח**(mashac)這個詞根,意涵相同。由於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稱謂都指向同一位人物,因此應當規律地翻譯為「彌賽亞」或「基督」;無論選擇哪一個,指示性冠詞都不應省略。
在猶太人中,祭司、先知和君王都受膏,以便合法地履行各自的職責。因此,「基督」**Χριστος**(Christos)或「彌賽亞」**משיח**(Mashiach)成為一個尊貴的稱號,常與「君王」同義。參閱賽45:1;詩105:15;利4:3;利6:20;撒上2:10。**משיח**(Mashiach)和**מלך**(melec),**Χριστος**(Christos)和**βασιλευς**(basileus),即「基督」和「君王」,經常互換使用。撒上2:10;詩2:2,詩2:6;路23:2;並參閱羅森穆勒(Rosenmuller)對此處的評注。
其原因可見於以下注釋,我摘錄自出29:7的注釋:「從賽61:1看來,用油膏抹以祝聖某人擔任任何重要職位,無論是世俗的還是宗教的,都被視為聖靈恩賜與恩典傳遞的象徵。這個儀式用於三種場合,即先知、祭司和君王就任各自職位。但為何這種膏抹被認為是必要的呢?因為人類的常識教導他們,所有良善,無論是屬靈的還是世俗的,都必須來自上帝,祂是其源頭和因由。因此,人們認為:
1. 除非受上帝的靈感動,否則無人能預言未來。因此,先知受膏,象徵著智慧和知識之靈的傳遞。
2. 除非受恩典與聖潔之靈的啟迪、影響和引導,否則無人能為人的罪向上帝獻上蒙悅納的祭物,或有效地在聖事中事奉。因此,祭司受膏,象徵他被神聖地賦予資格,以妥善履行其神聖職責。
3. 除非那人始終受全能者的感動,否則無人能制定公正公平的法律,持續關注社群的繁榮和個人的福祉,或僅將所託付的權力用於抑制邪惡和鼓勵美德。因此,君王透過油膏抹來就職。
在所有文明國家中,只有兩種職位存在,即祭司和君王;在某些國家,祭司和君王至今仍透過膏抹來祝聖。在希伯來語中,**משח**(mashach)意為膏抹;而**משיח**(mashiach)意為受膏者。但由於從未有人同時擔任這三個職位,所以除了耶穌基督之外,無人曾擁有「彌賽亞」(Mashiach),即「受膏者」的稱號。唯有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是治理宇宙、統治信徒內心的君王;是教導世人當行之道的先知;也是為世人罪孽作**代贖**的大祭司。因此,祂被稱為「彌賽亞」(Messias),這是希伯來文**המשיח**(ha-mashiach),即「受膏者」的訛傳,由此產生了希臘文的**ὁ Χριστος**(ho Christos),其含義完全相同:麥基洗德、亞伯拉罕、亞倫、大衛等人都是祂的傑出預表。但這些人中沒有一個擁有「彌賽亞」或「上帝的受膏者」的稱號。這個稱號過去、現在、將來都專屬於耶穌基督。」
【第17節】十四代——參閱太1:11的注釋。猶太人有一種技術性的方法來總結世代。在《瑣哈概要》(Synopsis Sohar)第132頁第18條中,有以下文字:「從亞伯拉罕到所羅門是十五代;那時月亮正圓。從所羅門到西底家又是十五代;那時月亮漸虧,西底家的眼睛被挖出。」這意味著王國的榮光在所羅門時代達到頂峰;但逐漸衰落,直到西底家時代幾乎滅絕。參閱舒特根(Schoetgen)。
【第18節】許配給約瑟——**μνηστευθεισης**(mnesteutheises)這個詞,源自**μνηστευω**(mnesteuo,訂婚或許配),指的是先前的婚約,雙方在此約中互相約束;在猶太人中,沒有這個約,任何女子都不能結婚。在印度教徒中,女子常在婚禮舉行前被許配一整年,甚至更久。
他們還沒有同居——女子在自己家或父親家被許配;通常,在被接到丈夫家之前會有一段時間(申20:7;士14:7,士14:8)。這個習俗在愛爾蘭居民中一直沿襲至今,他們不僅有這個習俗,還有許多亞洲習俗,這些加上各種可靠的歷史證據,都是旁證,證明他們接受基督教並非來自羅馬教宗,而是透過亞洲傳教士。
在猶太人中,訂婚雖然尚未圓房,但被認為是完全合法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的;因此,違反此約被視為通姦,並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懲罰。參閱申22:25,申22:28。塞爾登先生(Mr. Selden)在他的《希伯來婦女》(Uxor Hebraica)中,從猶太拉比的著作中詳細證明,即使沒有同居,這種契約也只能透過正規的離婚才能解除。
她被發現懷了孕——她的處境是難以想像的痛苦和羞辱。除了對自己清白的完全意識和對上帝最堅定的信心,沒有什麼能支持她在這種聲譽、榮譽和生命都岌岌可危的艱難境況中。關於她和約瑟在發現此事後有何對話,我們不得而知;但結果證明約瑟並不滿意:他無法決定將她視為妻子,直到上帝差遣天使,為這位童貞女的清白作了最明確的見證。他在這件事上的整個行為都極其仁慈和人道。他本可以立即援引律法(申22:23,申22:24),將她用石頭打死。
【第19節】使她當眾受辱——**Παραδειγματισαι**(paradeigmatisai),意為使她公開蒙羞;源自**παρα**(para,靠近)和**δεικνυμαι**(deiknumai,我展示或暴露);在英國,這被奇特而有力地稱為「示眾」——將一個人的品格公之於眾。
儘管約瑟是個**義人**(**δικαιος**,dikaios),並且知道律法要求將他所認為的妻子那樣的人處死,然而,由於**公義**總是受**憐憫**引導,他決定私下休她,即不說明任何理由,以便保全她的性命;而且,由於冒犯是針對他自己的,他有權選擇不追究。有些人認為**δικαιος**(dikaios)這個詞應翻譯為「仁慈的」,它確實常有此義;但在這裡並非必要。
【第20節】那在她裡面所懷的(或形成的)——我認為**γεννηθεν**(gennethen)在此處應翻譯為「形成的」:因為耶穌基督的人性似乎是聖靈大能藉著童貞女的子宮所創造的真實存在。
這裡提到的「主的使者」很可能是天使加百列,他六個月前曾被差遣到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那裡,預告基督的先鋒施洗約翰的誕生。參閱路1:36。
【第21節】耶穌——與約書亞(**יהושע**,Yehoshua)相同,源自**ישע**(yasha,他拯救、解救、使處於安全狀態)。參閱出13:9(注);民13:16(注),以及約書亞記序言。
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將是他在世上的主要工作:他來世上的主要使命,即為罪作**代贖**並毀滅罪:從罪的一切權勢、罪咎和污穢中得蒙拯救,是每個信靠基督耶穌之人的特權。福音所說的絕不止於此;少於此則不配稱為福音。福音系統的**完全**之處不在於它容許罪,而在於它為罪作了**代贖**;不在於它容忍罪,而在於它毀滅罪。
在太1:1中,他被稱為耶穌基督,對此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恰當地評論道:「在新約中,耶穌這個名字經常加在基督這個名字之後,不僅是為了指出基督是**救主**,也是為了指出耶穌是真正的基督或彌賽亞,以對抗猶太人的不信。」這個觀察在新約的無數地方都將大有助益。參閱徒2:36;徒8:35;林前16:22;約壹2:22;約壹4:15等。
【第22節】藉著先知——這裡有幾份手稿、譯本和教父著作補充了「以賽亞」。這預言取自賽7:14。
【第23節】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我們已經從前一節看到,這預言取自賽7:14;但有必要更詳細地考察原始應許的背景。當時,猶大國在亞哈斯統治下極其衰弱。以色列王比加在猶大一天之內殺了十二萬人,擄走了二十萬人,包括婦女和兒童,以及許多戰利品。雪上加霜的是,亞蘭王利汛與比加結盟,攻佔了猶大的一個堅固城邑以拉他,並將居民擄到大馬士革。
在這種危急關頭,我們是否會奇怪亞哈斯害怕現在聯合起來的敵人會得勝,毀滅耶路撒冷和猶大國,並消滅大衛的家族呢?為了消除這種看似有充分根據的恐懼,以賽亞奉主差遣去見亞哈斯,當時他正被悲傷和不信所吞噬,目的是向他保證他敵人的計謀不會成功;他們將徹底失敗。為了鼓勵亞哈斯,他命令他求一個兆頭或神蹟,作為上帝將在適當時候實現他僕人預言的憑據,如上下文所述。當亞哈斯謙卑地拒絕求任何兆頭時,立即補充說:「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他必吃奶油與蜂蜜等。」
我們主的**神性**和**人性**,以及**奇蹟般的受孕**,似乎都指向了傳道者在此引用的預言:——他將被稱為**עמנו־אל**(IM-MENU-EL);字面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的強大者」:類似於新約中的這些話:「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1:1,約1:14)。以及「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3:16)。因此,我們應當理解「上帝與我們同在」意味著**上帝道成肉身**——上帝在人性中。
這似乎從先知以賽亞的話(賽7:15)中得到進一步證明:「他必吃奶油與蜂蜜」——他將是真正的**人**,以人類自然的方式成長和滋養;這指的是他「與我們同在」,即**道成肉身**。先知又補充說:「他必曉得棄惡擇善」——或者更確切地說,「根據他的知識,**לדעתו**(le-daato),棄絕邪惡,選擇良善。」這指的是他作為**上帝**;與這位先知在賽53:11中給出的觀念相同:「藉著(或在)他的知識(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知識,**בדעתו**,be-daato),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成聖**;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現在,這種**神性**與**人性**的結合被稱為一個**兆頭**或**神蹟**,**אות**(oth),即超越自然力量所能產生的事物。而這種奇蹟般的結合將以奇蹟般的方式實現:「看哪,必有童女懷孕」:這個詞非常強調,**העלמה**(ha-almah),「那童女」;她是唯一一位以這種方式成為母親的,也是唯一一位將來會以這種方式成為母親的。
但猶太人,以及一些自稱基督徒卻支持他們絕望主張的人,聲稱:「**עלמה**(almah)這個詞不僅指童女;因為它在箴30:19中被用來指年輕的已婚婦女。」我回答說,後一個經文並不能證明相反的教義:**דרך גבר בעלמה**(derec geber be-almah),「少年人與少女的道」,不能被證明是其所主張的含義:此外,德羅西(De Rossi)的一份手稿讀作**בעלמיו**(be-almaiu),「強壯或健壯之人(**גבר**,geber)在他年輕時的道」;而敘利亞文、七十士譯本、拉丁通行本和阿拉伯文都同意這種讀法,英語的第一個譯本也遵循此讀法,如我所擁有的手稿所示——「一個人在他成長的年輕時的道」;因此,這個地方,唯一一個可能成功地被提出來的地方,即使所爭論的解釋是正確的,我絕不傾向於承認,也證明不了什麼。此外,如此多譯本在相反含義上的共識,大大削弱了它在這個問題上的影響力。
**עלמה**(almah)這個詞源自**עלם**(alam),意為「隱藏、遮蔽」;我們被告知「童女之所以被稱為童女,是因為她們在父親家中被隱藏或嚴密看管,直到結婚時。」這不正確:參閱利百加的例子,創24:43(注),以及我在那裡的注釋:拉結的例子,創29:6,創29:9,以及那裡的注釋:還有摩西的姐姐米利暗的例子,出2:8,以及《耶利米哀歌》1:4的迦勒底譯本,其中童女被描繪成出去跳舞。並參閱路得記的整個故事。這種被隱藏或留在家中,被如此強調的說法,純屬想像;因為我們發現年輕未婚女子打水、牧羊、在田間公開拾穗等等,土庫曼人至今仍從事同樣的工作。因此,這個理由並不能解釋這個詞的根本含義;我們必須另尋他處。
希伯來語中另一個眾所周知且常用詞根將闡明這個主題。這就是**גלה**(galah),意為「揭示、顯明或揭開」,在摩西律法的不同部分常用於婚姻關係:因此,**עלם**(alam)可以被認為暗示著童女的隱藏狀態,直到合法婚姻發生。童女不被稱為**עלמה**(almah),不是因為她被關在家中隱藏起來,這是不真實的,而是字面上和生理上,因為作為一個女人,她尚未被揭開——她尚未認識男人。這完全適用於蒙福的童貞女:參閱路1:34。「這事怎能有呢?因為我沒有認識男人。」這段經文為我們眼前的問題提供了許多啟示。
這也與古老的預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3:15)完全一致;因為要毀滅魔鬼作為的人,必須是女人的後裔,沒有男人的參與。因此,創世記的經文,就基督按肉身而來的那個人的童貞狀態而言,與先知書或福音書中的經文一樣充分。根據原始的應許,將有一個後裔,一個人類,他將毀滅罪;但這個後裔或人類必須單獨來自女人;而沒有女人能單獨產生這樣一個人類,除非她是童貞女。因此,「必有童女懷孕生子」是原始經文的精髓和含義,獨立於先知所給的闡釋;而傳道者所記載的事實是整個事件的證明。
但這如何能成為亞哈斯的兆頭呢?這事要在數百年後才發生。我回答說,先知的含義很清楚:當時利汛和比加不僅不會成功攻打耶路撒冷,這是一個事實;而且耶路撒冷、猶大和大衛的家,儘管處於低谷,敵人眾多,都將被保存下來,直到童女懷孕生子的時候。這是一個最顯著的情況——大衛的家絕不會滅亡,直到童女懷孕生子——它確實沒有滅亡:但當那個不可思議的奇蹟發生時,大衛的王國和家系就滅絕了!
這是對猶太人為辯護其反對基督福音所能提出的一切論點的無可辯駁的駁斥。要麼以賽亞的預言已經應驗,要麼大衛的王國和家系仍然存在。但我們知道大衛的王國已經被毀滅:世上有哪個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能向我們指出大衛的任何一個後裔呢?預言不可能失敗——大衛的王國和家系已經失敗;因此,童女必定已經生了她的兒子——這個兒子就是耶穌基督。因此,摩西、以賽亞和馬太都一致;而最明確的事實已經證實了這一切!看哪,上帝的智慧和**護理**!
儘管上面已經說過,但可能會有人問,如果耶穌基督不是真正且完全的上帝,那麼「以馬內利」這個名字如何能應用於他呢?真理的聖靈難道會設計讓基督徒將他視為天使或僅僅是人,卻在福音歷史的開頭就將一個只屬於至高上帝的稱號應用於他嗎?當然不會。那麼,基督在什麼意義上是「上帝與我們同在」呢?
耶穌在**道成肉身**時被稱為以馬內利,即「上帝與我們同在」。——上帝與我們的人性聯合——上帝與人同在——上帝在人裡面。——上帝藉著祂持續的**護理**與我們同在。——上帝藉著祂聖靈的影響與我們同在——在聖禮中——在祂話語的傳講中——在個人禱告中。上帝與我們同在,透過我們生命中每一個以祂的名開始、繼續和結束的行動。祂是「上帝與我們同在」,在每一次**試探**和考驗中,在死亡時刻,在審判之日,安慰、啟迪、保護和捍衛我們;上帝與我們同在,在我們裡面,我們與祂同在,在祂裡面,直到永永遠遠。
【第25節】她頭胎的兒子——**Τον υιον αυτης τον πρω-οτοκον**(Ton huion autes ton proto-tokon)。字面意思是「她那個兒子,頭胎的」。瑪利亞可能有其他孩子,任何人都可以合理且虔誠地相信;許多人認為她有其他孩子極為可能,而且這段經文至少是間接的證明。然而,無論如何,瑪利亞的**終身童貞**不應被視為**信條**。上帝並未將其定為信條:事實上,它幾乎無法承受福音書中幾段經文的檢視。
他並沒有與她同房——沒有與她發生婚姻關係——直到她生了那個兒子,就是傳道者剛才提到的,家中的頭胎,長子,擁有長子名分,並且在她認識任何男人之前,在童貞狀態下奇蹟般地出生。參閱太13:55(注)。
瑪利亞在基督誕生前的**童貞**是基督教系統中極其重要的**信條**;因此,它是一個**信條**:她的**終身童貞**則無關緊要;學者們為證明它所付出的努力,只不過是建造了一座空中樓閣。這件事是可能的;但它從未被證明,也永遠無法被證明。
他給他起名叫耶穌——這個名字是奉上帝的命令賜予的,參閱太1:16,並在基督八天大時被賦予;因為那時,根據猶太律法,他受了**割禮**:因此,當他第一次開始流血時,就有了**救主**之名,沒有這血,就沒有罪的**赦免**。
上帝的良善不僅體現在祂賜下祂的兒子來拯救失喪的世界,也體現在祂選擇了那些成為祂祖先的人:其中我們發現:
1. **聖徒**,以激勵我們的勇氣:亞伯拉罕以其**信心**著稱;以撒以其**順服**著稱;雅各以其**熱忱**和**堅忍**著稱。
2. **悔改的罪人**,以激發我們的**信心**:如大衛、瑪拿西等。
3. **罪人**,我們沒有聽到他們**悔改**和**得救**的任何消息;以提醒我們警惕。誰能讀到拜偶像的所羅門的記載,他從聖經歷史的全部證據來看,是**死在罪中**的,而不顫抖呢?
這家譜中提到了四位婦女:其中兩位是**淫婦**,他瑪和拔示巴;兩位是**外邦人**,喇合和路得,是**應許之約**的陌生人;這教導我們耶穌基督來是為了拯救**罪人**,而且,儘管我們是祂百姓的陌生人,我們也不因此被排除在上帝為所有人類設計的**救恩**之外。祂不僅是猶太人的上帝;祂也是**外邦人**的上帝。
大衛王室的狀況,聖童貞女和她的配偶約瑟的處境,以賽亞那極其顯著的預言,其字面和細節上的應驗,賜予我們蒙福之主的名字,家族的家譜等等,所有這些都是上帝的智慧、良善和**護理**的證明。每一個事件乍看之下似乎都任由偶然影響,然而每一個事件的結果都表明上帝掌管著一切。這些情況至關重要;基督徒讀者反思它們時,**信心**和**虔誠**必會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