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書註釋 | 亞當克拉克 ( Adam Clarke )

第一章
瑪拉基書 第一章 經文

1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

2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

3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4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

5你們必親眼看見,也必說:「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

6「藐視我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7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

8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9「現在我勸你們懇求上帝,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10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

11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

12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

13你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14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一章
【第1節】

**導言**
本章開頭論及耶路撒冷和猶太政體的毀滅,很可能最初是由巴比倫人造成的;至少在最初是如此,因為第4節提到受此威脅的人民是先知所牧養的羊群(參《撒迦利亞書》11:1-6)。接著,先知敘述了他如何履行職責,以及他的勞苦如何被輕視。他透過象徵性的行動來表達,這是古代先知常用的教導方式(參《撒迦利亞書》11:7-14)。

先知因其勞苦無效,折斷了兩根牧杖,這是他牧職的真正標誌(象徵上帝與他們所立的聖約被廢除,以及隨之而來的分裂和分散)。之後,他被指示拿起旨在傷害和毀滅的工具,或許是一根鐵杖、一個袋子和一些石頭,藉由這些象徵來表達上帝將透過邪惡的統治者和領袖對他們施加的審判,這些人將首先毀滅羊群,最終自己也將被毀滅(參《撒迦利亞書》11:15-17)。

現在,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段預言,因為聖經授權我們這樣做(參《馬太福音》27:7)。從這個角度來看,先知以彌賽亞的身份,闡述了當彌賽亞承擔牧者職責,引導和治理猶太人時,他們如何忘恩負義地回報他;他們如何拒絕他,並以三十塊銀錢這個卑微而可鄙的價格來估量他及其勞苦,這正是猶大出賣他的微薄酬金。因此,他威脅要毀滅他們的城市和聖殿;並將他們交給那些不顧他們福祉的領袖和統治者。

**【第1節】**
**開你的門,黎巴嫩啊**——我將引用約瑟夫·梅德先生對這節經文的注釋:
「最令我動容的,是第11章,其中包含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言,以及對其居民邪惡的描述,為此上帝將把他們交給刀劍,不再憐憫他們。這段經文被解釋為提多所造成的毀滅;但我認為這樣的預言對於撒迦利亞的時代(當時城市大部分仍是廢墟,聖殿也尚未完全恢復)並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其宗旨。撒迦利亞的使命,是與他的同工哈該一起,鼓勵剛從被擄之地歸回的百姓建造聖殿,並重建他們的共和國。在他們仍在建造之時,預言兩者的毀滅,而且是由撒迦利亞這位要鼓勵他們的人來預言,這合適嗎?這難道不更適合尼布甲尼撒所造成的荒涼嗎?」
我確實這麼認為。請參閱約瑟夫·梅德先生的第61封書信。黎巴嫩在此象徵聖殿,因為聖殿的建材主要來自該地。

【第2節】

**【第2節】**
**松樹啊,哀號吧**——這似乎預示著所有強大之人的傾倒和毀滅。

【第3節】

**【第3節】**
**少壯獅子**——指王子和統治者。牧者可能指君王或祭司。

【第4節】

**【第4節】**
**餵養那將被宰殺的羊群**——這群人就像一群為屠宰場養肥的羊;餵養、教導這群即將被宰殺的人。

【第5節】

**【第5節】**
**他們的擁有者**——指統治者和假先知,他們藉由引導百姓走向毀滅之事而殺害他們。**那些賣他們的人**——將他們交給偶像崇拜;並且,說來奇怪,他們竟然因建立這種虛假宗教而獲得世俗利益,並為此稱頌上帝。

【第6節】

**【第6節】**
**因為我將不再憐憫**——我已決定將他們交到迦勒底人手中。

【第7節】

**【第7節】**
**我將餵養那將被宰殺的羊群**——我向他們展示了上帝向我啟示的關於即將降臨在這片土地上的災禍;我這樣做,特別是為了羊群中的貧困者。**兩根杖**——兩根牧羊人的杖。**一根我稱為「榮美」**——那可能是用來標記羊的杖;將杖的末端浸入朱紅色或其他紅色液體中。當他們要標記每十隻羊中的一隻,作為從田間出來的什一奉獻歸給主時,就會這樣做。**另一根我稱為「聯索」**——那可能是帶有鉤子或彎頭的杖,牧羊人常用它來勾住羊的角或腿,以便將羊帶到身邊。**我餵養羊群**——這兩根杖顯示了百姓在上帝作為他們的牧者之下時的榮美與合一。上帝樂於見到他們處於和平與和諧的狀態。

【第8節】

**【第8節】**
**我在一個月內剪除了三個牧者**——若按字面解釋,有些人認為這三個牧者是指三位馬加比家族的領袖:猶大、約拿單和西門;另一些人則認為是指三位邪惡的大祭司:雅遜、亞西慕和米尼勞;還有一些人認為是指哈斯摩尼王朝最後三位王子:亞歷山大、許爾堪和安提哥努。或許是指三個階層:1. 祭司職分。2. 獨裁統治者,包括文士、法利賽人等。3. 地方官員,包括大公會和較小的議會。這些都在羅馬征服後被徹底消滅了。

【第9節】

**【第9節】**
**我將不再餵養你們**——我將不再教導你們:你們有些人將因飢荒而死;有些人將被刀劍剪除;還有一些人將陷入絕望,以至於自相殘殺。

【第10節】

**【第10節】**
**我拿起我的杖——「榮美」,將它折斷**——我藉此表明我決定不再讓他們保持自由和榮耀的狀態。因此,我廢除了我與他們所立的聖約,而他們早已背棄了這聖約。

【第11節】

**【第11節】**
**於是羊群中的貧困者**——那些虔誠、聽從我教導的人,**看見這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旨意。

【第12節】

**【第12節】**
**如果你們認為好,就給我我的工價**——「給我我的報酬。」我們發現他們輕蔑地估價;三十塊銀錢是奴隸的價格(參《出埃及記》21:32)。

【第13節】

**【第13節】**
**耶和華對我說:「把它丟給窯匠吧!」**——耶和華稱他先知的工價為他自己的工價;並命令不應接受,而應將其給予窯匠,以預示《馬太福音》27:7所記載的事件。「聖殿中曾使用陶器;我們可以想像,有些利未人在聖殿聖所內負責供應這些器皿。上帝命令將這貶低的工價丟給這些在聖殿中最卑微的僕人。」這是新康大主教對這兩節經文注釋的實質內容。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它:**給我我的工價!** **הבו שכרי**(habu sichri,帶來我的工價),或給他任何工價;也就是說,把你們同意給猶大的錢給他;因為他若沒有我的允許,既不能出賣我,你們也不能把我釘十字架。**但若不然,就罷手吧**;花時間考慮這件血腥的事,並及時罷手。因為雖然我允許你們這樣做,但請記住,允許並不強迫你們這樣做;而且世界的救贖可以在沒有這種背叛和謀殺的情況下實現。請參閱我在《馬太福音》27:9對此處的注釋,我在那裡檢視了將「耶利米」讀作「撒迦利亞先知」的證據。

【第14節】

**【第14節】**
**好使我斷絕弟兄情誼**——新康說,我無法解釋這段經文,除非假設先知寫作時以色列國仍然存在;並且這段經文要麼是指猶大和以色列之間的戰爭(參《列王紀下》16:5),要麼是指十個支派被擄,當時這兩個王國之間的弟兄情誼就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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